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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年代补课可是正大光明的事情,老师体罚学生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甚至这还是会得到家长支持的事情。
尤其是一中这样的学校,还是相当在意升学率的,实际上这就是所有学校基本上都有的问题。初中为的是让更多的学生去高中,高中则是希望他们的学生去大学。
张灏觉得没有什么好吐槽的,他也习惯了这些。这两个来月的高中生生活,他总的来说也是感觉不错的。也不知道是因为这具身体现在更有活力还是因为和一帮毛头小子混在一起,所以现在的他心态也确实年轻了不少,起码不会觉得和中年人待在一起更舒服了。
装了一本代数书,当然也少不了一些试卷、参考资料等等。学生减负基本上是奢侈,哪怕一个星期只有一天的假期,可是也有不少的作业需要做。
到了出租房,看到刘老太太在院子里锄地,张灏忽然间想起来了一些事情。
“刘奶奶,要是松哥跟我爸一起出去做事,经常要出差行不行?”给刘志松找个工作,张灏还记在心里,“大概是经常庐州、沪城两边跑。”
连忙放下锄头,刘老太太在自家小儿子残疾后为这件事情不知道烦恼了多久。
“行!”刘老太太很高兴,也有些紧张,“小张,你爸真的要带我家小松?”
张灏笑了笑,对老太太说道,“现在一个月给一百八的工资,出差的话肯定是包食宿。要是松哥省一点的话,一个月拿回来一百五肯定是没什么问题的。”
老太太立刻开心了,这个工资真的不少了,现在一些工厂里的工人大概也就是这个水平的工资。那些单位里上班的公务员,也不见得就是明面上的工资有这么多。
在家里忙着糊纸盒子的刘志松也走了出来,连忙问道,“小灏,你爸那边说好了?”
看到张灏点头,刘志松又是高兴又是担心。因为他缺了一只胳膊,很多事情都没办法做。他当然知道这个工作和待遇不错,可是也很担心他做不了。
“大概就是要两边跑,要说累也不算累,没有多少体力活。就是熬人,总是要出差,路上也休息的不是很好。”看到刘志松有些担心的样子,张灏简单的说道,“就是国库券的生意,你到时候跟着我爸就好,路上也有照应。”
刘老太太和刘志松都很高兴,因为工作的事情就是他们这几年最担心的事情。而现在终于有了一个机会,虽然不知道能不能做好,可是起码有了一个希望,这就足够了!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行李,其实也就是回家待一天而已,甚至也没有什么好带的。因为平时换洗的衣服都是张灏自己洗,他现在要带的其实也就是几本书而已。
真的有些雀跃、期待,学生们或许是因为放假了可以稍微的玩一下。但是对于张灏来说,最重要的事情自然就是回家了,这才是他开心的理由。
中巴一路走走停停,在这样学生放假的时候,学生自然不少;超载是不用说的,也一路走走停停,因为有人上车有人下车,确实很慢、也确实很熬人。
虽然速度很慢,可是张灏觉得现在还是务实一点,还是不要去想着买辆车之类的。虽然现在国内也有私家车,不过价格实在太贵。现在能买私家车的,那才是真有钱人!
就算是面包车,也不便宜……也没有太多的必要吧,不过买个微型面包车或许可以有。
苦笑的张灏觉得或许可以怂恿一下父母了,因为家里应该有点钱了。如果是买个昌河、TJ大发之类的,好像也不是不可以。虽然价格也挺高,不过家里肯定承担的起。
沿着乡村的土路,张灏一边走一边在想着心事;这土路虽然坑坑洼洼,姑且算作‘单车道’,不过可以肯定的事情就是车肯定能够开的进来。
看到小婶抱着一个小婴儿,张灏立刻笑了起来。
虽然小堂弟现在才三个月,虽然小家伙现在还很小,不过确实很可爱。最重要的是这个小家伙的存在,使得小叔一家的不幸没有再发生。
“大哥!”
“大哥回来了!”
张雯和张娟看到了张灏,无比开心;尤其是小堂妹张娟,飞扑过来。
摸了摸张娟的小脑袋,张灏笑着问道,“娟娟,在家里乖不乖啊?”
“我最乖,我听话。”会表现的张娟伸手要拎张灏手里的袋子,她很喜欢帮忙的,“大哥,我来拎!”
张灏也任由小丫头将手里的袋子拎走,反正也就是几本书,也谈不上重。既然小堂妹喜欢表现,那就让她好好表现一把好了。
看着大堂妹,张灏笑着问道,“雯雯,在学校里怎么样?”
黏在张灏身边,张雯脆生生的回答道,“大哥,我会好几个拼音了!我会写名字了!”
确实很厉害,张灏觉得很不错。农村的孩子,很多都没有读过学前班之类的。六七岁的时候送去小学,如果成绩不好或者年龄小,在一年级的时候留一级就好。
看了看在小婶怀里的小堂弟张佑,小家伙很不给面子,看到了张灏就哭。按说还没有到认人的阶段啊,怎么这就哭了。
“这小东西一点都不好玩!”有点丢脸的张灏郁闷了,吐槽着说道,“我算是白疼他了,以后指望我抱他,难!”
徐齐梅看着怀里的小儿子,笑着说道,“小佑是没看过你几趟,有点认生。”
“认生也不能认小灏吧!”邻居翠萍子开始打趣起来说道,“这个小东西,要不是他大哥聪明,就出不了世!现在倒好,看到他大哥就哭!”
张灏乐呵呵的笑着,笑着回家。他的心情很好,因为小堂弟虽然看到了他就在哭,但是小家伙确实是挺可爱的。看着小家伙婴儿肥的小脸,看着小叔和小婶很幸福、很美满的样子,张灏就觉得他做的这一切都很值。
“妈,我回来了。”将书放进房间,张灏走到灶房对在忙碌的母亲说道。
在炒菜的黄秀珍头也没回,“听到了,你还没进屋就听到了。”
走到灶前看了看,张灏心情很好,“哟,这小野鱼味道好,我喜欢!”
这不是假话,这是真话;麦穗鱼、鰟鮍鱼、餐条鱼等等,捞起来就行。这样的小野鱼味道很好,张灏是真的喜欢这些小野鱼。
“你小叔打了两碗鱼,晓得你喜欢吃给我们送了一碗。”炒着菜,黄秀珍笑着说道,“你不晓得这小野鱼收拾起来多难,要是去买条鳊鱼、大鲫鱼方便的多。”
伸手从锅里衔了条小鱼,张灏一边嚼一边说道,“那是家养的鱼,说不定是饲料喂出来的,哪有这小野鱼鲜。我还是喜欢这个鱼,野生的鱼味道就是好!”
刺多、收拾起来确实不方便,但是那又如何;比起那些养殖出来的鱼,味道好了太多。
黄秀珍也笑了起来,收拾起来确实比较麻烦。可是大儿子喜欢吃,那再难收拾她也会清洗的干干净净。大儿子读书很辛苦,一个星期才只能在家里待一天,当然要好好的给他补一补。而且家里现在也不缺钱了,没必要小气。
“炖了个排骨汤,你去尝尝看味道。”指了指碗柜,黄秀珍说道,“小磊吃东西吃不出来个味道,跟个猪八戒一样!”
张灏点头承认这一点,他的弟弟张磊很能吃、胃口很大。但是基本上就是猪八戒吃人参果,根本尝不出来什么味道。而他味蕾相对来说发达一点,也就是所谓的‘会吃’,而不是张磊被认为只是单纯的‘能吃’!
味道不错,张灏很满意,“很不错,味道够鲜!肉也炖烂了,很好。”
“你爸和小磊去你大姨家了,小刚好像是钓了个鳖,晓得你喜欢吃就打算给弄回来。”黄秀珍笑着说道,心情很好,“现在家里的这几个亲戚都晓得你就好吃,有点好吃的都给你送来。你大红哥抓了那么多黄鳝,基本上都给你吃了!”
张灏嘿嘿一笑,‘大红哥’就是大舅家的大儿子。
也确实是这样,张灏的父亲只要去庐州,肯定会顺路给张灏送点菜。基本上就是红烧肉、鳝鱼或者老鳖、兔子、野鸡之类的野味,张灏可是满足了口腹之欲。当然也是现在这么年代好啊,虽然不敢说漫山遍野都是野味,不过确实不是稀罕物。
尤其是大舅家,虽然现在也禁枪了,可是没那么严。所以大舅家的两个表哥还会偶尔去山里的,大舅家还有一把鸟铳。
所以还是抓紧吧,现在好好的吃吃这些野味,因为以后会越来越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