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 你装的逼和她的不一样

指留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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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如雨这小娘子早晚是我床上的肉虫,我不急,我有的是耐心等她自己爬上我的床。只是目前还要那个姬富书去做一做她的思想工作,毕竟女人大都喜欢装,我就给她点时间去好好装一番,这样上了床才更有味。”

    这哥们也真是人才,居然让姬富书去做小妾燕如雨的思想工作,你这就是让姬富书打断牙齿还得往肚子里咽啊!周小墨有些后悔,虽说姬富书那个王八蛋是活该,是咎由自取,但是自己把宗林久这色鬼引到燕如雨身上,似乎是点不地道了。

    不过周小墨又给自己找借口,看燕如雨走路时那一身风骚的味儿,应该也不是什么好女人,恨不得把腰都给扭断了,那屁股甩的,就怕男人看不见似的。让她携手宗林久给姬富书做一顶好看的绿帽子,也未尝不可。

    一番自我疏导后,周小墨坦然了,道:“对!周兄说的对,燕如雨这女人,就是典型的在装逼!”

    宗林久愣了一下,一双小短手随即“啪打啪打啪打”地拍着大腿大笑:“对对,对对对,是装逼。周兄这比喻太好了,她明明身上长有一道竖口,却还要拉裙子盖脸,这就是典型的装逼。”

    周小墨差点笑场。我说的那装逼,指的是那些喜欢事事炫耀的人,最后反被人家当做十三点。或者是说那些为了韬光养晦,假装自己很无能,很普通,普通到一无所知,故意让别人以为自己没有出众之处,或者让别人觉得自己非常脆弱,最后成功扮猪吃老虎、装逼打脸成功的人。

    而哥们你这直接说的是女人身体啊!

    明明有一道竖口子,却还拉裙子盖脸......你特么这也猥琐到极致了吧!

    这哪跟哪啊!

    周小墨尴笑。

    这装逼一词,在唐朝和现代之间,差距是在是太大啊。

    周小墨觉得,自己绝逼有办法,给宗林久解释清楚,这“装逼”一词的真实意义。

    没办法,他脸上只能浮出猥琐且会意的无耻笑容。这宗林久必须得好好拉拢,以后绝对派上大用场。

    宗林久见周小墨笑得很无耻,他更加得意,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周兄,你也知道,我是一个从不强求女人的男人。我只是喜欢在床上征服她们。”

    不强求?你他妈这还不叫不强求?周小墨觉得这货已经无耻到发令人发指地步。你这不强求女的,却强行在人家女人的老公的头上糊上一顶璀璨耀目的大绿帽子,这比豪夺还要更加让人发指啊。

    征服?服了金枪散都特么被小嫣红差点整死,还有脸说征服?

    “嗯,反正燕如雨是你盘中的菜了,也不在乎一时,现在先酝酿一下心情,等待以后一点点去慢慢品尝。”周小墨何止是有点羡慕宗林久,简直是羡慕死了,也只能赚赚嘴瘾的说道,“宗兄还是现在今天晚上复仇小嫣红最好,省得以后她嘴不紧给你说出去。”

    “周兄说的是。不过,我已给钱堵住她那两张嘴了。”周小墨这句话说到他心坎里去了,“今天晚上一定得让小嫣红这小贱人腿软下不了床才能解我心头之气,昨天晚上我离开时,回头看,那小贱人眼睛里全是得意。”

    不过,周小墨喜欢宗林久的这种无耻:“放心,今天晚上吃了伟哥后,定叫小嫣红合不拢腿。”

    “哈哈哈哈......”

    二人一起淫笑。

    每个男人都好色,都希望妻妾成群,都希望每天有美女左拥右护。当男人达不到这种标准的时候,便会去羡慕那些可以夜夜做新郎的男子。所以说,皇帝就是每一个男人终极羡慕的对象。

    因为你达不到那个标准,达不到皇帝的那个标准,所以说,你只能羡慕他。

    有时,周小墨也觉得自己比较无耻,但是,他现在才知道,自己真心没有无耻到宗林久的这个地步。这哥们好像专门为无耻而生一样。

    和这样的人做朋友,天天嘻嘻哈哈,无忧无虑,保管能够多活十年。

    和李隆基在一起的时候,周小墨的内心多少会有一丝畏惧感存在,毕竟那句伴君如伴虎这句古话一直都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而和宗林久在一起,周小墨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在这一瞬间,周小墨坚决的认为,女人的骨子里一直不缺骚,男人的骨子里从来都有无耻存在。

    只不过,男女都把各自的骚和无耻隐藏很好罢了。

    人,离不开原始本性的驱动。

    “宗兄,你稍坐一会儿,我去给把大红袍和铁观音,等会儿我给你沏一壶凤凰三点头。”

    “不不不不!”宗林久摆着手,“再好的茶在我眼里都还不如白开水,就好比一个满脸褶子的老女人坐在我面前,一点也挑不起我的胃口。”

    “哥们我喜欢酒,你不是说你家藏有好酒吗。我无酒不欢,就是在女人的身上,我也得做到伸手就能拿到酒杯,我才能感到踏实。”

    “宗兄喜欢什么样的酒?是烈酒还是气质偏平稳的葡萄酒?”

    “只要是酒我都喜欢。”宗林久三句话离不开本行,“就像是女人,只要年轻漂亮,我都喜欢。”

    这不是废话嘛!哪个男人不喜欢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周小墨道:“男人不但好色,而且大都好酒,因为历来酒色从不分家。酒,是越陈的约醇香,女子则是约年轻约撩动人心。”

    “所以说,陈酒配娇媚,绝配。酒不但能助兴,而且把酒倒在女人的肚子上,胸前,锁骨里喝,更是异香撩人,那才叫一个宁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看着这色到绝顶的侏儒,周小墨甘拜下风。他无语,做出个稍等的手势,转身走出会客厅。

    来到属于自己的房间,插上门,周小墨进入超市。

    买了各种各样十几瓶的酒,撕去所有标签。

    来到保健药品专柜区。

    货柜里摆满各种助性的药物。

    找到Sildensfil Citrate,译名为【伟哥,钢而威猛】的药。

    买一瓶,打开瓶盖,拿出两粒。

    把两片绿箭牌口香糖扔到嘴里,用糖纸把两粒伟哥分别包裹好。

    买了一袋带有淡淡香味的湿纸巾。

    走出超市。

    *

    本卷一百章。下一卷暂时定为“闻香识女人”,开始装大逼了。老铁们如有好的创意,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