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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沈复十分清楚,一旦等到城中存水耗尽,都不用刘泽清、刘良佐两个逆贼攻城,陷入绝望和疯狂的士兵很可能会自相残杀起来。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沈复一定要抢在事态发展到不可收拾前做出决断,让士兵们看到希望。
思前想后,沈复还是觉得发动夜袭比较好。
刘良佐、刘泽清的军队围而不攻,分得比较散,发动夜袭可以获得局部优势。而这在白天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一旦沈复命人打开城门,二刘统率的叛军就会蜂拥而至,死命冲击城门。
夜袭还有一个好处--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制造敌军恐慌。
士兵们长期生活在军营,没有女人排遣寂寞,压力都很大,一有风吹草动,这种压力便可能汇聚爆发。
便是戚家军这样的铁血军队,都严禁士兵在夜间走动,就是为了防止营啸的发生。
至于刘泽清、刘良佐麾下的军队,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若真的发生骚乱,一夜之间全部溃散都有可能。
沈复要做的便是煽风点火,夜袭营寨,尽可能的靠二贼自己的军队冲垮他们的营地。
沈复是勇武营的营总,也是济宁州城中级别最高的武将。全营将士、全城百姓处于生死存亡之际,他自然要果断决策,拿出一股狠劲来。
既已决定夜袭,剩下的便是制定具体的计划了。
沈复通过这几日在城头的观察,发现刘泽清、刘良佐部在东门外的营寨距离城墙最远。
是以他决定从东门出击。
日落之后他便尽调主力到东门绥华门,只待夜半十分便杀出城去。
王富贵曾向他建议留下五百人守城,沈复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此次夜袭实乃迫不得已,对勇武营的将士来说,只有这一次机会。
若是胜了,便可扭转颓势,甚至击溃二刘叛贼。
若是败了,仅仅靠城中留下的几百士兵也不可能守住济宁州,不过是将城破的日子往后推几日罢了。
如今济宁州被团团围住,想要派信使送信求援是不可能了。
所以,为今之计只有破釜沉舟,和二刘逆贼决一死战。
此战,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勇武营不是骑兵营,而是步兵营。
这样就有一个问题,沈复不能以最快的速度发动袭击。
若是有几百骑兵在,只需要在营寨之中冲杀几轮,丢了火把将帐篷一股脑儿烧了,就可以引发骚乱,使敌军不战而溃。
但若是步兵,要实现这个效果难度就会大上不少。
归根到底还是速度的问题。
骑兵可以风驰电掣的杀入敌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完成火烧营帐的任务。
做完这些,敌军士兵很可能还没有反应过来。
而步兵因为推进速度较慢,冲营烧帐的过程中敌军士兵很可能已经反应过来了。
若是敌营之中有一半的士兵能够在哨兵吹响号角后穿戴整齐,列阵迎战,勇武营的人数优势便不复存在,夜袭也会随之宣告失败。
不过沈复现在已经没有时间考虑这些了。他只能放手一搏。
出城夜袭还有一线生机,困守城中就是在等死。
勇武营中的每一个士兵都分到了一支火把,他们被告知在冲阵的时候要把火把丢到营帐上。不要过于恋战,而要尽可能多的引燃营帐。
沈复做出这个决定实属无奈。再怎么说,刘良佐、刘泽清二人部众合在一起也有四五万人,仅仅靠勇武营的这两千人,是翻不出什么大浪来的。
必须趁着夜色尽可能多的焚烧营帐制造恐慌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勇武营的士兵都是刚刚训练不超过两个月的新兵。虽然最基本的招式变阵他们都掌握了,但相互之间的配合还显得很生疏,完全没有默契可言。
这也是沈复选择夜袭的一大原因。夜晚可以很好的掩盖这一缺陷。
王富贵对于沈复的这个计划自然也没有什么意见。不过他建议将火铳手的位置提前,放在长枪兵之后。
这样一旦二刘部叛兵反应过来从帐中冲杀而出,火铳手便能列阵顶上,给予叛军火力压制。
这一点很重要。要知道,营寨之中士兵们很难展开,往往挤成一团。这正是火铳手最愿意看到的。
因为闭着眼睛随便一射就能弄死一个人。
而优质的火铳正是神策军区别于大明其他军队的原因,如果不把这个优势发挥出来,实在对不起火器司不计成本的造制供应。
至于长枪兵当然是冲阵的主力。
长枪一刺便能取一条人命,十分高效。
刀盾手则放在最末殿后,随时增援填窟窿。
把大体的计划定好,接下里就要看实战的了。
任何突发情况都有可能在夜袭中发生。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没啥可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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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
孙有德掏出那玩意对着帐角一泄如柱,只觉得周身上下畅爽不已。
这泡尿真是把人憋死了,再过片刻连尿泡都能憋炸了!
放干净了水,孙有德刚准备系上裤袋,便觉得背心一阵剧痛,整个人如同根面条似的软倒下去。
他抽搐了几下,便没了动静。
紧跟着一队举着火把的士兵冲了过来。
他们中有人提着长枪,有的手持火铳,有的单刀在手,但无一例外的另一只手中都攥有一只火把。
远远看去这队士兵就像一条火龙,蜿蜒着从这个细小的豁口冲了进去。
这些士兵显然先前得到了统一命令,纷纷将手中火把丢向营帐。
一顶顶营帐相继被引燃,火势越来越大,一时火光映照的漆黑色的夜晚有如白昼。
这么大的动静自然惊醒了不少熟睡中的刘泽清、刘良佐部士兵。
他们惊慌失措的冲出了营帐,有的甚至还光着屁股,连裤子都没来得及穿。
“敌袭,是敌袭!”
一名高呼的叛军士兵刚开始招呼,便被一杆长枪刺穿了胸腔。
鲜血从他的伤口喷涌而出,溅出一捧血雾。
王富贵狠狠朝他踹了一脚,干净利落的把长枪拔出,挺身又向一名叛军士兵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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