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Chapter 20

陆路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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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胡来来一心想着自救, 没发现不对劲, 也不觉得别扭了, 立马按照老规矩,远离这个可能随时说漏嘴的话题,半开玩笑地问道:“不过你怎么会在这儿,该不会又是吃饱了没事干吧?”

    嗯,他可能真的是吃饱了没事干, 才会在收到程霭的微信后, 扔下开了一半的会议, 从市中心赶到这个荒山野岭,听她为了另一个人说一些蹩脚的谎话。

    叶孟沉没回答,眉眼一敛, 将盘踞在心头的不明情绪压了压,走过去,拉起她的手腕, 撩高衣袖,发现她的小臂果然和照片上一样。

    上面遍布着大大小小的伤痕, 和细嫩的肌肤对比起来, 有些可怖。

    他用指腹轻轻碰了碰已经结痂的地方, 看样子应该是上过药了, 于是眼底的寒意褪去一些, 低声道:“怎么回事。”

    什么?

    酥酥麻麻的感觉从小臂蔓延至全身, 有点痒, 胡来来下意识瑟缩了一下, 跑走的魂儿从手掌的温度里逃了回来,跟着看了一眼,明白了过来。

    “这个啊,练匍匐前进的时候不小心被石头磕着了,没事。”

    她一如既往地不把这些小伤当回事,可话一说完,脑海里突然莫名闪过上次被他带去公司的画面,另一个大胆的猜测悄然发芽。

    难道他这次也是因为担心她的伤,所以才跑到这里来?

    这个想法在心底落地生根后,她开始控制不住地胡思乱想,却没想出个什么所以然来,干脆直接问了出来。

    “难道你今天来就是为了看我的伤?”

    “不然呢,来山里看星星?”

    其实程霭发的微信里并没有提过这件事,照片也只有一道背影而已,偏偏他看的时候,一眼就注意到了受伤的小臂。

    虽然胡来来不知道这一点,但心里也够五味杂陈的了,其中属于“感动”的这一味最明显,让她慢慢低下头,双眼再次变得水亮亮的,一副将哭未哭的模样。

    见状,叶孟沉眯了眯黑眸,好不容易压下去的烦躁也有了席卷重来的趋势。

    他治得了耍无赖的胡来来,却拿这样的她没有一点办法,只能点了根烟咬着,又顺手捏了捏她的脸,反问道:“你现在像是没事的样子?”

    胡来来抽了抽鼻子,脚尖胡乱踢着水泥地,本来不太明显的情绪被这么一捏,全冒了出来。

    狗改不了吃.屎,她怕是也改不了一高兴难过激动就想抱叶孟沉的习惯了吧。

    快要控制不住的双手背在身后,差点拧成死结,她想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于是开始和他倒苦水,语无伦次。

    “嗯……其实也不是完全没事,你都不知道在这里的每一天有多难熬,从早训练到晚,吃饭像抢救济粮,洗澡像打仗。”

    当然,其中最难熬的还是想你这件事。

    这句话胡来来小心藏在心里,没有说出来,毕竟她要做个成熟的人,不能再动不动就把对他的感情挂在嘴边了。

    谁知道说完以后,她不但没有得到安慰,反被拉着往外走。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几天倒霉惯了,她的第一反应竟以为叶孟沉是要去找程霭告状,悲春伤秋的情绪霎时间全跑得没了影,连忙用手扒着桌角,抵死不从,一秒改口。

    “我、我就是和你发发牢骚,也不是真的觉得这里不好,你别告我状啊!”

    “谁要告你的状。”

    “不告状?那你带我去哪儿?”

    “回家。”

    “……啊?”

    这下胡来来更不明白了,直到又听见他说道:“你还想继续留在这里被虐待?”

    “虐待?”她一听这个词,觉得事情的发展好像不太对劲,又是摇头又是摆手,赶紧澄清,“也没那么严重啦,反正只剩最后几天了,而且,而且今天我还和你见面了啊,烦恼全扫光了。”

    见他神情认真,似乎真的把她的那番抱怨放在了心上,弄得胡来来都不知道是自己大题小做了,还是他小题大做了,有点后悔和他倒苦水,好说歹说,才让他打消了带她离开的念头。

    这时,程霭探了个脑袋进来,催道:“来来,该回去了,马上要熄灯了。”

    “嗯!”

    她回头应了声,又转过身子,飞快地偷抱了下叶孟沉,拍拍他的后背,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了自己安慰他,温柔道:“你真的不用担心我啦,再等一周,活蹦乱跳的胡来来就回到你的身边了!”

    说完后,小姑娘似乎有点不好意思,甩着衣袖跑走了,进了风的外套被吹得气鼓鼓,从背后看过去,像是一只快要起飞的风筝。

    这一晚,胡来来一夜好眠,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正准备穿鞋,蔡蔡的声音便从上铺传来。

    由于昨晚胡来来回来的时候,已经过了熄灯的时间,为了不打扰别人休息,她憋了一晚上,所以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关心道:“来来,你昨晚没挨骂吧?”

    “没呀。”

    这么欢快?

    看她的心情比昨天简直不要好太多,蔡蔡也觉得她不像是被骂了的样子,更加好奇道:“那程教官找你干什么?”

    “请我吃糖。”

    “吃糖?什么糖?”

    “嗯……”胡来来一边系鞋带一边组织措辞,站起来后,笑眯眯道,“秘密。”

    “……欠揍!”

    蔡蔡反手就是一巴掌,还好她早就做好了逃跑的准备,提前跑向门外,而后对着还在叠被子的人喊道:“文文,记得帮我拿一下我床上的那件外套,我先去食堂占位置了!”

    等小分队的剩余成员来到食堂,胡来来已经帮她们打好了饭。

    丁文文坐下后,把她要的外套递了过去,顺便提醒道:“对了,来来,我刚才看衣服领子上别了枚胸牌,怕你扎着手,所以取下来了,就放左边的衣兜里。”

    胸牌?

    胡来来一惊,赶紧摸了摸衣兜,把胸牌拿出来,见上面写着“金钱”两个大字,她的脸上也瞬间多出“完了”两个大字,心想自己吃的可能是一颗掺了屎的糖吧。

    她赶紧回想了一下昨晚有没有出现什么异常情况,同时又觉得叶孟沉肯定没看见,否则他早就生气了,怎么可能像昨晚那样风平浪静。

    嗯,绝对是这样的!

    胡来来握紧了拳头,仿佛这样就能让“叶孟沉没有看见胸牌”的理论依据更有说服力一些。

    最后,这场没有底气的自我安慰持续了一个上午,直到她看见程霭,突然想起另外一件重要的事,这才稍微转移了点注意力,溜了过去,悄悄问道:“程教官,我能问你个事儿么?”

    “想问我为什么认识你?”

    “……你怎么知道?”胡来来觉得叶孟沉身边的人好像都会读心术,被看穿后有点不好意思,“我就是好奇,为什么你认识我,我不认识你?按理说,如果我们见过面,我肯定会对你有印象吧。”

    “万一不是见面认识的,而是叶孟沉给我看了你的照片,特意让我好好照顾你呢。”

    叶孟沉怎么可能做这种事。

    胡来来怕她是在钓鱼执法,态度十分小心谨慎,甚至没有正面回答,选择了最安全的拍马屁:“我觉得程教官不像是会开后门的人。”

    一听这话,程霭回想起了一些往事,笑着叹了口气,不和她兜圈子了,回道:“你当然不认识我,谁让你的眼睛里只有叶孟沉一个人。”

    程霭第一次见胡来来是七年前,在叶孟沉的狐朋狗友为他办的送别派对上。

    当时的京城会所还没易主,也没现在这么有名,但这并不妨碍它的受欢迎程度,一有什么值得庆祝或是高兴的事,这些财大气粗的主儿就会包下“四时好”,彻夜狂欢。

    “四时好”是这里最大的包厢。

    晚上十点,里面灯光昏暗,烟雾缭绕,到处都弥漫着浓浓的酒精味,刚成年或是即将成年的少年们疯起来没个限度,音乐声开到最大,肆意扭动着年轻的身体。

    就是这样声色犬马的场合,却突然出现了一个满脸稚气的小姑娘。

    看见的人还以为是谁家小孩走错了地方,可她只在门口东张西望了一小会儿,而后直冲冲地朝包厢的另一边跑去,最后站在今晚的主人公旁边,一把抢过他指间的烟,扔在地上。

    “咚咚咚”地用力踩灭后,她一本正经地教育道:“抽烟会让人变笨的。”

    “那怎么没见你聪明到哪儿去。”

    说话的是陈科。

    由于在此之前,他已经见过胡来来几面了,所以逗起来得心应手,再反观一旁的叶孟沉,从看见她的那一刻起,紧皱的眉头便没有松开过,一抬手,把小姑娘捞到自个儿面前。

    “谁让你来的。”

    “叶爷爷啊。”面对这番质问,胡来来一点都不怯场,早就准备好了要说的鬼话,“他说你明天就要走了,让我来和你好好道个别,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打电话问问他。”

    因为算准了他不会打这通电话,所以她撒起谎来毫无顾虑,至于真正的大功臣,当然是她的小姐妹,永远的情报后盾,李寒秋。

    不过对叶孟沉而言,理由是什么并不重要,反正不可能让她继续留在这里,见招拆招道:“道好了,走吧。”

    “……”

    胡来来赶紧挣脱开他的手,不管三七二十一,随手抓住一个东西便死死抱住,说什么也不肯撒手,最后只能由被她抱住的东西代表发言。

    “人小姑娘辛辛苦苦跑来看你,你能不能有点礼貌,尽尽地主之谊啊。再说了,这里又不是什么乌烟瘴气的地方,她想留下来玩就留下来玩啊,还能顺便早点见识见识这世上的男生都是些什么鬼样子,对她以后谈恋爱避开渣男百利而无一害。”

    陈科有理有据地分析着,末了,还征求了一下当事人的想法:“对吧,小朋友。”

    “嗯嗯嗯!”

    胡来来没怎么听懂他说的话,只知道他是在帮自己求情,于是重重地点了点头,表明强烈认同他的观点。

    闻言,叶孟沉冷哼了一声,没想到小姑娘的胳膊肘这么快就往外拐了,见她细细的脖子点得都快折了,捏着她的下巴,左右晃了晃她的脑袋,不悦道:“嗯你个头,是不是又皮痒了?”

    “……”

    胡来来被晃得有点晕,双手在半空中胡乱扑腾着,陈科看不过去,开始搬救兵:“你也太不要脸了吧,居然连小孩子都恐吓,程霭,快过来!”

    很快,救兵赶了过来,他立马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快点带着小姑娘离开,自己则一边拉着叶孟沉往喝酒的吧台走,一边继续劝说着。

    “行了,你就让她玩一会儿吧,有程霭陪着,怕什么。哦,还有,今天别指望贺霆舟能来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不喜欢这类场合,反正他说了今晚他请客,对你也算是仁至义……”

    望着他们离开的背影,胡来来的肩膀往下一垮,被带到稍微安静的区域后,正襟危坐着,明明不太适应这样的环境,偏偏还要装作见惯了大风大浪的样子,这样的装腔作势只会让人觉得可爱。

    程霭忍俊不禁,试着和她搭话,说道:“他们就在旁边喝酒,你想找叶孟沉随时都可以过去。”

    “我才不要去找他。”

    她好像还在记仇,程霭也没有拆穿她的小心思,只是问道:“嗯,那你要不要唱歌?”

    唱歌?

    虽然胡来来不是喜欢在众人面前表演的性格,但还是考虑了一下这个提议,因为她想起以前爷爷带她去公园遛弯,也经常让她唱唱歌跳跳舞,路过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都夸她唱得好跳得好。

    所以,这应该是件可以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事吧?对于让叶孟沉不忘记她这件事也有帮助吧?

    这么一权衡后,她点了点头。

    于是程霭把话筒递给了她,问道:“唱什么,《爱的供养》还是《见或不见》?”

    “可以唱别的么?”

    “可以啊,你想唱什么?”

    当时清穿剧《宫锁心玉》正在热映,主题曲片尾曲更是红遍大街小巷,程霭家里有个和她差不多年龄的表妹,就是这部剧的忠实粉丝,成天抱着手机唱,还以为她也会喜欢。

    事实上,胡来来平时不怎么看电视,也不赶潮流,身上的艺术细菌全都源于两位老人的熏陶,接过话筒后认真想了想,从自己的歌单里选出一首好评度最高的歌。

    “《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

    “……”

    全场寂静。

    等她一曲歌毕,整个包厢的人都觉得自己沐浴在党的光辉下,恨不得现在就冲回家挑灯夜读。

    对此,陈科只能庆幸刚才把她留了下来,要不然哪儿能看见这么有趣的画面。

    于是他拎了瓶酒,坐在叶孟沉的旁边,称赞道:“这小姑娘真是块宝啊,可惜属尾巴,成天只知道跟在你身后面跑,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更好。”

    话音刚落,他搁在桌上的腿便挨了一脚,接着耳畔响起一道冷冰冰的声音:“碍着你了?”

    “……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没有幽默细胞,老子开个玩笑都不行?”

    “不行。”

    “……”

    日你奶奶个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