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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想好了,我决定跟你达成协议,你帮我换取自由,以及给我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我会听你的话,在你需要的时候做你要求的事情。”我用尽可能简短的语言总结了自己的意思。
的确,我选择与他达成协议,即使明知道我接下来的日子可能要去替他卖命。
因为我不想再回到会所工作,特别是在昨日更莫三爷说过了那些话以后。
我很害怕有一天莫三爷走到那个地方,发觉我真的在那里,且刚好坐在某一个男人的怀里举杯尽欢。
牡丹不是说么,她女儿去世的时候她尚且还坐在男人的怀里巧笑倩兮,谁知道我再在会所待下去,会在那里错过什么?
我不要再过那样的日子,我受够了那样的生活。
话说完以后,我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屏幕。很好,这段话的时间还不到一分钟。
“嗯,知道了,还有别的事吗?”他看我的眼神冷漠又麻木,好像对我的这个答案毫无想法,毫无感觉。
我心里有些难过,是因为我昨天晚上的谎言真的伤到他了吗?以至于他对我说话的语气里竟然已经毫无感情?
“还有一件事,很抱歉昨天晚上我跟你说了谎,我其实去见了莫三爷。因为你欺骗他我欠你钱在先,所以他打算看在他女儿的面子上帮我还债,仅此而已。”我能够给他的解释,也就只有这么多了。
“我说你欠了我四百万,如果他能帮你还债,那便说明他给你的钱一定超过这个数字。四百万,足够你自己买自由了,你为什么还要反过头来答应我?”看上去,秦念柯并不相信我。
我不知道他是在质疑我什么,是质疑莫三爷不可能为我拿出这么大一笔钱,还是质疑我答应他合作的诚意?
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我又对秦念柯说道:“我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的关系,就算拿了那笔钱,我也迟早要还。我不是当初的我,钱也还不清,人情也还不清。”
他“嗯”了一声,突然拿过我面前的咖啡喝了一口,然后对我说:“时间到了,我得走了。”
我拿起手机,按亮屏幕看了一眼,发觉距离他口中的十五分钟之后,明明还有五分钟。
“对了,今天晚上我回家吃饭。”他突然转过头对我这么说了一句,便大步流星的离开了,看上去真的很急。
不过他这最后一句话代表什么?我们关系缓和的开始?
看在他答应给我出钱买自由,也愿意帮我找工作的面子上,我当然接受他这句不算友好的要求。
我在脑海里想着他以前还有什么爱吃的菜,独自去了超市把东西买全。
在进口商品区,我一眼就盯上了一瓶印度咖喱酱料,打算买回去,今晚上煮咖喱牛腩。
这种酱料经常缺货,这次货架上只有一瓶了,我竟然能抢到,还真是挺开心的。
可是就当我推着购物车往前走的时候,突然有一双手伸到了我的面前,夺走了我要的酱料。
“不好意思,这瓶咖喱酱是我先看到的,你……”我话音未落,那个抢走我酱料的人便摘下了墨镜,看着我笑得一脸得意。
我惊讶地望着她的脸,念出了她的名字,“上官虹?”
“是我,有何贵干?”她说这话的时候冲我挥了挥手里的酱料,脸上挂着胜利的表情。
上一次是粉旗袍,这一次是咖喱酱料,上官虹还真是亘古不变地要做我生命中最讨厌的人。
“这瓶酱料是我先看上的,你为什么要拿走?你是不是特别喜欢抢别人的东西?”我方才看到她的惊讶已经在这一刻转化为了无穷尽的愤怒。
“AreYouKiddingMe?什么叫我特别喜欢抢别人的东西?这位小姐,如果你神志清醒,头脑正常的话,就应该知道,无论是这一次的咖喱酱,还是上一次的旗袍,都是我先拿到的。是你,一直在模仿我,妄图要抢走我的东西。”她高傲地说着,那副神态倒好像真是天生高人一等。
并且,她的演技的确不错,好像压根不知道我究竟是谁一样。
“你会做饭吗?”我之所以这样问她,是因为她给人的感觉,完完全全像是一年前的我。
起码在那个时候,我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什么都不会做。
果不其然,她听到我的话同样摇头道:“不会。”
“那你既然不会做饭,要这瓶咖喱酱做什么?”我强忍着心头的怒火,问她道。
她随手将那瓶酱料放在了自己的购物车里,而后冲着我回眸一笑道:“谁在意它用来做什么?也许用来蘸面包,也许用来拌狗粮,也许是等到它过期后直接扔掉。小姐,我不妨劝你一句,下次想要什么东西的时候,下手早一点。错过了的,不管那东西有多好,也是别人的。”
上官虹说完这句话,就直接推着车子与我擦肩而过了,只留下我一个人站在那儿对着一只已经空了的货架发呆。
从我的角度来看,这个贱女人一定是故意的。
可我无论如何又想不出她针对我的理由。在遇见粉旗袍之前,我们素未相识,从哪儿结下的仇?
思索无果,我只能告诉自己,也许这个女人天生就是这么贱,专门喜欢抢别人的心头好,也没有什么具体原因。
失去了心爱的咖喱酱,我只能再去买番茄,将一道已经在心里默背好食谱的咖喱牛腩变成番茄牛腩。
其实怎么做菜都是吃,只不过心里的郁闷是难免的。
假如我跟牡丹都离开会所,那上官虹一定会很得意吧?
她那种性格,必然会觉得‘锦绣江山’都是她的天下,所有的男人就该围着她转,看她搔首弄姿。
没关系,反正我马上就要离开那里了,失去了一条旗袍和一瓶酱料,我的日子也不会有什么大变化。
只要能够让自己的生活回归正常,这点遗憾根本算不了什么。
如果上官虹真能以自己成为会所一姐为荣,那就是她的毕生追求的话,那我佩服她。
这一点上,我的认知还真没达到她的高度,我愧不如人。
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够过上大多数普通人的生活,朝九晚五,粗茶淡饭,如此一生。
我只是程菲,不是白虎,不是秦念柯,也不是莫三爷,玩不起那么多的心惊肉跳。
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赌命过日子,我真不适合。
的确,尝试过了就可能有惊喜,但我害怕失败。
所以比起那个锋芒毕露的上官虹,我宁愿躲在角落里做个缩头乌龟。
反正只要能够好好活命,不是就特别幸福了吗?
在能够确保自己活下来的前提上,我才会真正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