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冲突与精工背包

白鹿与豆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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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夜在寂静中流逝,熟睡的少年鼻子里发出节奏的鼾声,此起彼伏,接连不断。

    荒野的朝阳浮现,霞光将云层渲染成血一般的色彩,一直蔓延至天际,核辐射带来的影响导致臭氧层被完全破坏,即便是在冬天,火辣辣的太阳依旧晒得大地干裂,空气中弥漫着阵阵刺鼻的焦糊味。

    清晨的雾霭不是很浓,却给人视觉错位的错觉。

    “滴滴哒哒!滴滴哒哒!”

    床头的闹铃敬业的开始工作。

    少年极不情愿的扭了扭身子,睡眼惺忪的睁开了干涩的眼皮,喃喃道:“已经六点了吗?”

    一觉睡得他浑身舒坦。

    苏玮掀开被子利索地跳下床,赤脚踩在地板上,地板是石砖的,踩上去冰冷冷的,冻得脚趾头发青。

    哈气连天的走到橱柜旁,随便拿出一个布袋子丢在桌上,松软的袋子倾向一旁,勉强能被称得上食物的东西洒落满地,包括了干瘪的青菜,粗糙的黑面包,更惨不忍睹的是居然还有一根被咬了一半的板皮倭瓜滚了出来。

    砍柴起炉灶,烧水煮汤,最后把一堆食材丢到锅里,这就算是早餐了。

    趁着这段时间苏伟洗漱擦脸,牙膏那种高级货他可用不起,用的是一种名叫“薄荷膏”的东西,这东西虽然味道刺鼻,但好歹能清洁作用,苏玮可是一直很注意个人卫生的,虽然条件不允许他做的更多了。

    换洗的衣服只有两套,夏季一套,冬季一套,实际上两套没什么区别,最多就是袖口加长了些。

    房子中央的篝火微弱地燃烧,旁边的大锅中装着蔬菜点缀的清水——这是早餐的开始。

    穿戴完毕后苏玮做到锅炉旁舀了一勺蔬菜汤,惬意地坐了下来,迎着朝阳细细品尝了起来,汤虽然味道当然是很淡,但用来填饱肚子是绰绰有余的。

    两个星期,赚到240块钱,不是什么难事,不管是捕鱼还是做掏鼠工都能凑齐。

    相交而已,苏玮纠结的是自己究竟要选择哪种源石来共鸣,绝大多数人在共鸣期都会选择一枚主源石和两枚副源石,这是标准搭配,而不同种类的源石对于源士的提升也不尽相同。

    例如地晶可以增强一个人的耐力,共鸣完成后甚至能让人聆听到大地脉动的声响,远远地就能感知到敌人的动向,稍微大一点的聚集地都会雇佣专门的地晶源士来侦测变异兽的动向;再者,像玛瑙能增强一个人的自愈能力,包括消化系统、皮肤愈合等等。

    这些都属于比较低级的EF级源石,当然,还有高级一些的,类似海洋宝石可能令人拥有水下呼吸的奇异本领,更神奇的是紫水晶据说还可以略微增加一个人的运气,运气这种缥缈的东西谁也说不准,在荒野,没有足够的实力,再好的运气也是空,到头来也是为了别人作嫁衣罢了。

    想着想着,苏玮不自觉的走出了蛇巢社区,路边顽强的变异植物在蓬勃生长,混合着薄荷、泥土和雾气的味道扑面而来,

    苏玮顿时清醒了不少,昏沉的睡意被驱除了干净。

    此刻太阳还未彻底升起,天空中还有一半被黑幕遮盖着,似暗似亮。

    路上的行人多是穿着战斗服,背后挎着刀剑或着突击步枪,偶然能看到一些裹在灰色袍子的人,路人纷纷露出敬畏的神色,因为那是源士的打扮。

    放眼望去,风扇镇的两边的斜坡上尽是密密麻麻的农田,无数蚂蚁般的农人在其中耕种庄稼和蔬菜,“春季农田”是风扇镇最重要的后勤部分,保护力度自然不小,随处可见真枪核弹的雇佣兵在农田附近巡逻,防止不开眼的变异兽来搞破坏。

    而在城镇的中央,各种风格迥异的建筑堆叠在一起,其中以白灰色调,偶尔可以看到淡金色的公园和大型游乐广场,那里是富人区和商业区所在,贫民是被禁止进入的,只有对风扇镇作出一定贡献的人,或者花上一大笔钱才能入驻。

    苏玮的视线越过风扇镇,落在远边的雪山上,稍微走几步,一栋奇特的建筑就出现在了他的眼前,这栋高楼在一片杂乱中显得格格不入,深蓝色的玻璃幕墙清理得一尘不染,楼顶上竖立着一块巨大的广告牌,上面七彩圆球的标记极为醒目。

    高楼的入口处围了一圈子的钢丝网,还用用沙包垒起了街垒,四只源石驱动的机械犬分布在大楼的四角,除此之外,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有一座混凝土筑成、七八米高的哨塔,塔楼里黝黑的枪口无声地注视着空旷的荒原。

    那是源士工会,无数人向往的圣地。

    只要成为了源士,就可以在那里免费维修源械,低价购买各种物资,还能得到将亲人子女送到保护区的权利。整栋建筑里包括地下都密布着侦查用电子眼,连一只蚊子都飞不进来。

    在风扇镇,很多东西是你有钱也买不到的,大多数战略物资都被少数人掌控着,例如弹药、罐头、钢材、水泥、源械零件等,一般的工厂根本加工不出来,想要获得怎么办?只能加入源士工会,这也就间接导致了源士的超然地位,几乎是和普通人隔离开的。

    摇摇头甩掉脑子里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苏玮赶到霓虹酒吧拿回渔网,路上碰到了不少和他一样贫民窟的半大孩子,手里都拿着漏斗、捞网,显然和他的目的不谋而合。

    “不好意思,这渔网是归我们了。”

    “是我先到的,凭什么说是你的。”

    远处传来一阵嚣张的嬉笑,苏玮好奇地抬头,看到一群穿着皮夹克的混混正围着一个干瘦的男孩坏笑,男孩气的小脸通红,被几个混混推推搡搡,差点一屁股坐地上去。

    看热闹永远不嫌事大,霓虹酒吧门口很快就围了一圈孩子,都是来凑热闹的,距离苏玮不远处的树下,几个孩子嘀嘀咕咕地开始议论起来。

    “这家伙谁啊?”一个男生小声的议论着。

    “蝰蛇帮你都不知道?那可是贫民区最臭名昭著的帮派了,我跟你说,千万不要去惹他们,据说蝰蛇帮的老大是军需官家的独生子。”有人冷笑着解释道。

    “啊,这么厉害啊?”男生酸涩的语气里不乏羡慕和嫉妒。

    “哎,可不是嘛,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人家住在富人区,家里有的是钱,连D级源石都准备好了,就等着资质测试呢!”另一个人叹息道。

    “不是吧,我听说D级源石要好几十万才能买到,我爸妈省吃俭用好几十年才给我买了颗E级的。”这番话看上去是在羡慕,隐藏着的炫耀。

    “……”

    苏玮站在一旁面无表情地的听着,一只手把杂乱的渔网理顺,贫民窟的孩子早当家,聊八卦花边称得上是唯一的娱乐方式了。

    正想着,另一边的情况陡然激烈了起来。

    “小子,敬酒不吃吃罚酒啊!你是不是瞧不起我们蝰蛇帮?”站在被欺负男孩面前的一个大个子阴沉着脸,恶狠狠地说。

    “贾斯丁,听我的干脆把这家伙的衣服扒了,丢到窑子里算了,瞧他那细皮嫩肉的样,指不定有多少人喜欢呢,哈哈。”说话的是大个子身后痞里痞气的瘦子,此话一出顿时引起了一阵猥琐的淫笑,纷纷露出了戏谑的神色,猫耍老鼠似得盯着男孩。

    听着蝰蛇帮众恶毒的议论,男孩被吓得脸色煞白,身体止不住的颤抖,下半身的裆部居然湿了一块。

    “笑死我你,你们看,这胆小鬼居然被吓尿了!”

    忽然瘦子像是发现了什么,指着男孩的裆部放声大笑:“哈哈,丢死人了,多大的人居然还尿裤子,哈哈。”

    “我和你们拼了!”

    最后男孩实在是忍受不了这种屈辱,红着眼睛,攥紧拳头就冲了上去,可惜长期的营养不良导致他瘦弱不堪,那里是几个壮硕孩子的对手?

    在巨大的实力差距前,所谓的拼死一击完全就是个笑话。

    大个子眼里闪过一丝不屑,男孩甚至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就被狠狠摔在地上,溅起一阵灰尘。

    “没有力量支撑的勇气是最愚蠢的东西。”苏玮在心中冷笑着。

    风扇镇第二法则————不要做无谓的挣扎。

    周围同龄人的眼神充满冷漠和嘲弄,俗话说得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谁也不愿意为一个愣头青男孩去得罪心狠手辣的蝰蛇帮,在荒野,亲兄弟都能反目成仇,更何况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

    之后发生的事情他已经懒得去看了,男孩被按在墙角剥光了衣服,发出如同羊羔般羞愤致死的呻吟,却只能激起对方更加邪恶的欲望。

    苏玮摇摇头把渔网披在肩上离开。

    风扇镇外道的道路建设很糜烂,湿漉漉的土壤一脚踩下去就是一个坑,路边的柏树林苍虬幽静,随处可见结着小浆果的灌木丛,暗香弥散,一排祥和安宁之感,但苏玮没有丝毫放松,他压低腰肢,漆黑双眼一刻不停的来回扫射着,精神紧张到极点。

    浆果多含有剧毒,服用后甚至有生命危险,无数贪食者已经用血的教训验证过这一点了。

    在曙光时代,就连一只兔子为了活下去都进化出了动态伪装毛发,目的就是躲避捕食者的追猎。

    半公里的路苏玮整整走了一个多小时,得亏早上喝了碗汤补充热量,要不还真坚持不了这么久。

    找到昨天在做记号的那棵树,苏玮找了块棕榈叶垫在胸口,然后趴在地上,撅着屁股以一个极其猥琐的姿态把手伸到树洞里摸索起来。

    “哎呦!”苏玮摸了一阵子,忽然感觉指尖一凉。

    这触感……黏糊糊的……好像……不太对啊……

    突兀的,他倒吸了一口凉气,猛地把手缩了回来,除了背包外还带出一团漆黑的东西,定睛一看,居然是一只变异天牛!

    一对强劲有力大鳌还牢牢夹在他的食指上,一副死不松口的模样。

    “妈的,疼疼疼。”苏玮又急又跳,疼的眼泪都快下来了,折腾了半天,才把大鳌弄开。

    “好啊,你个小东西,欺负到你苏大爷头上来了!”苏玮恶狠狠地说,拿出一个小瓶子把变异天牛扔了进去,它还有些不服气,在瓶子里耀武扬威地挥舞着大鳌,发出铿铿锵锵的声音。

    心疼地揉了揉发紫的食指,确定没有毒素以后苏玮这才松了一口气。

    这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狐疑地把手指放在放在鼻尖闻了闻,这才恍然大悟,淡淡的骚臭是昆虫激素的味道,一般只有在吸引配偶时才会分泌,难道这只变异甲虫那么生气,原来是被它打断了繁衍大业。

    不去想有关天牛的事情,苏玮把背包上的拉链拉开,把东西散落在地上。

    四瓶水果罐头、一柄多功能军刀、一块镶钻手表、一个黑漆漆的盒子,还有腐烂的纸巾、零食等杂物。

    尽管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但当真正看到背包里的东西时苏玮的心脏还是狠狠抽搐了一下。

    打开盒子,顿时一把亮银色的精巧手枪暴露在空气中!

    旧时代的便携式手枪!

    这可是手枪啊!比起刀剑之类的冷兵器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紧紧握住手枪的枪柄,苏玮恨不得狂笑三声,才能发泄内心的喜悦,之前的一点不快完全被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除了手枪外,盒子里还有不少黄灿灿的子弹。

    “一共二十五枚子弹,这就就算是碰上腐狼也不用畏惧了。”苏玮再也按不住心里的激动,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有了手枪,他甚至能对一些实力弱小的变异兽下手,再切割尸体上的素材卖钱,很快就能积攒出一笔不小的财富。

    苏玮越想越兴奋,整个人都止不住地颤抖起来,不知道上辈子做了多少好事才修来这等福分。

    不管他多么早熟、多么沉稳,终究不管是个十五岁的少年,突遭如此天降横财,怎能不激动呢?

    绕着小树林野了半天,苏玮才逐渐冷静下来,一屁股坐在树根底下,开始思考如何利用起手头上物资。

    四瓶水果罐头自己吃太浪费了,这种旧时代的美味一向是风扇镇大人物们的最爱,放到黑市一定能买不少钱。

    苏玮起身把镶钻手表塞到口袋里,黄金、白银、钻石等贵重物在荒野几乎毫无价值,最低级的源石也要比它们珍贵也漂亮地多。

    又从地上捡起有些微锈的锯齿军刀,用心地擦拭了几下,待看到军刀上铝合金材质的字样时,便用杂草编织成的绳子紧紧系在腰间,顺手把军刀插进去。

    手枪是半镀银的,无瑕的光泽放在旧时代或许是炫耀的资本,但在荒野却显得太过招摇了,苏玮灵机一动,从灌木丛中拔出了一撮乌鸦草,挤出汁水均匀涂抹在枪身上,很快汁水就渗透了进去,原本洁白的枪身好像被蒙上一层黑黑的油污,给人不起眼的黯淡感觉。

    满意地点点头,把手枪塞到怀里,苏玮身体偏瘦,衣服穿着显大,手枪塞在怀里从外表上竟然完全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