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炳记

清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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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三四点的公路上当然是没有很多车子的,所以这个出租车司机开得很快,不愧是五十多岁的老出租车司机,他开得虽然快但却很稳,不过他总是偷眼用余光瞄我,这让我觉得很奇怪。

    但是想一想自己这副模样人家会好奇也很正常,我只好装作没看到他的小动作,不然我一问人家恼羞成怒把我赶下去就麻烦了。

    车子进了市区以后我终于忍不住开口问这个出租车司机:“大哥,这里是不是基隆?”

    大概我的问话实在是太奇怪的关系,这个出租车司机愣了一下才回答我:“不是啦,这里是高雄。”

    我一听这话顿时小晕了一下,基隆在台湾岛东北角,高雄市却是在台湾的西南部,这下南辕北辙了。

    我既然开了腔,这个出租车司机也开始打开了话匣子,他问我:“你和柳泉老大是好朋友?”

    我点了点头,这个出租车司机也没下文,继续开车,这个时候我奇怪起来,他怎么不问我到市区什么地方?只管自己开?

    我问这个出租车司机怎么回事,这个出租车司机道:“你这个样子肯定是要去找柳泉老大啦,我载你去他的堂口啦,你要到别的地方去吗?”

    我哦了一声说不用不用,我当然不用了,高雄我根本人毛都不认识一根,能去哪里?

    这个出租车司机一路开到了一条街道的巷子里,那里有一家餐厅已经开了门,出租车司机还没下车就开始叫:“我载了一个柳泉的好兄弟!就在我旁边!”

    我这时才觉得不对劲了,就看到这个出租车司机一声喊从餐厅里面哗啦啦跑出来好几个人,七手八脚的把我拖下了车。

    我被他们拖进了餐厅一直拖到后面的厨房里,这些人把我按在地上,我大声问:“你们干什么干什么,我是柳泉的朋友。”

    一个粗豪的声音道:“你不是柳泉的朋友还不抓你呢,妈的,柳泉这个王八蛋在基隆混得好好的跑到高雄来捞过界,搞的就是你。”

    接下来不用说自然是一顿噼里啪啦的毒打,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犯了太岁还是怎么样,先是海难然后大难不死以后又接连挨打。

    我被他们打得奄奄一息后被拖到一张椅子前面,一个人抓住我的头发把我拽得抬起头,我就看到了一个四十出头的浓须大汉坐在椅子上,虎视眈眈的看我。

    “说,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和柳泉那个王八蛋什么关系。”大汉的国语带着浓浓的闽南口音,不过还是听得懂。

    我被他们平白无故的殴打成这样,心里的一股血气涌了上来,大声吼道:“老子叫陈晨!柳泉老子没见过,我只是见过他大陆的女朋友,他女朋友托我给他带话的!你们要打,有本事就打死我!”

    我怨毒的盯着这个大汉,又拼命转头看着这些打我的人,咬牙切齿道:“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们的!”

    那大汉瞪着我,反而笑了起来,我被他笑得莫名其妙,这个大汉一边笑一边摆摆手,抓住我的人放开了手,我瘫在了地上,这个大汉又让人给我拿了把椅子来扶我坐下。

    “你叫陈,对陈晨是吧?”大汉点了一根烟抽起来,笑眯眯的道:“你说你是柳泉大陆的女朋友托你来带话的?”

    我点了点头。

    “他女朋友让你带什么话?”大汉一脸八卦的问道,我想想阿香的话也没什么可隐瞒的,当下回答道:“她现在在香港过得很不好,希望柳泉去接她来台湾结婚。”

    大汉哈哈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拍自己的大腿,我有些不理解的看着他,而他旁边的那些人也在笑。

    “哈哈哈哈,真是天助我也,原来柳泉这小子在香港已经有女朋友!”大汉笑了一会后对我道:“好,陈晨,我支持你,我朱炳无条件的支持你!你小子先在我这家餐厅住下,有机会我会让你见到柳泉,跟他说这句话的!”

    这一下峰回路转,我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我在台湾就暂时有了落脚的地方。

    这家餐厅的名字叫炳记,朱炳的炳记,我暂时成了炳记餐厅的一员,不过朱炳并没有让我去厨房当小工当然更不会当大厨,他让人把我带去洗了个澡后看了看我的样子,就干脆让我当了侍应。

    我穿着炳记餐厅的制服,开始在餐厅前面迎来送往,我从来没有干过这样的事情,不过我适应力很强,很快就进入了角色。

    那帮打我的人都是餐厅的员工,同时也是朱炳的小弟,我干了两天才知道朱炳是竹联帮的元老之一,在高雄的道上很有名望。

    我很难想象一个黑帮的老大不但开了家餐厅,而且还天天在餐厅里自己充当大厨,不过朱炳炒菜真的很好吃,他这个人看起来很黑很壮也很凶,但实际上却对自己的小弟很好,我真的不懂他为什么那天要毒打我。

    在这家餐厅干了快一个星期,我和餐厅里的人上上下下都已经熟悉了,他们貌似也对我很接受,并没有歧视我的事情发生,甚至晚上休息时朱炳会炒几个菜大家宵夜,他们也会叫我一起。

    第一次叫我的时候我不敢参加,结果朱炳亲自过来虎着脸对我说敢不给面子就修理我,然后就把我拖出去一起吃宵夜。

    这个餐厅的人都不错,虽然也常常吵架起冲突,可是从来都不会当真,我呆了一个星期,甚至觉得有点开始喜欢这样的生活。

    如果我没有救出兰雨的这个念头的话,我想我甚至会想要在这样的一家餐厅里和这样一群人一起生活下去,直到老了死了。

    这天晚上我开夜班,炳记晚上的生意也很好,来吃宵夜的人很多,大多都是些夜游的年轻人,开着各种各样的摩托车呼啸而来呼啸而去。

    因为这些年轻人的存在,炳记的夜班会一直开到凌晨三点,然后就是白班过来接棒。

    这天晚上凌晨一点的时候又是一拨年轻人开着摩托车来吃宵夜,这群年轻人和其他的有些不一样,他们开的都是很拽很酷的那种重型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