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金余(十九)

酱油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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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排在榕市求婚,是想让女人在亲友的见证下,答应他的求婚。

    也是第一次在众人面前弹钢琴,自小,他各方面的天赋造诣都很高,文能琴棋书画,武能以一敌十。

    女人不知道他会画画,更不会知道国外美术展览馆里还存有他十二岁时的一幅画作。

    女人也不知道他会唱歌,即便他近四十年的生涯几乎没有唱过歌。

    可在这个晚上,为了这个女人,他破了很多例。

    烟花,气球,乐队。

    足够的浪漫氛围渲染出来,金余一曲求婚曲弹完,随后走到女人面前拿出戒指,对女人单膝下跪,“这是我第一次跪一个女人,也是最后一次。”

    在人群的沸腾声中传来他低沉的嗓音。

    “嫁给我。”

    ....

    金家大少爷结婚,整个峡市都爆炸了,记者团们纷纷堵在金家大宅门口,就连JY企业楼下都聚满了狗仔。

    峡市一群结婚的没结婚的女人哭花了眼,特别是当知道金家大少爷带着孩子回来结婚时,更是哭昏过去。

    早知道他不是gay,早就该霸王硬上弓生米煮成熟饭啊!【峡市万千少女如是想。】

    当事人金余却还沉醉美人的温柔乡,每天抱着自己心爱的女人,要么窝在沙发上看电视,要么手牵手出去散步,总之,只要是两个人共同所处的地段,空气里都散着甜意。

    女人的闺蜜想一起结婚,选的是二月十四号,情人节那天。

    虽然担心女人挺着肚子不方便,但他确实也想快点让女人看见,他为她打造的盛世婚礼。

    圣诞节时,送了女人一颗圣诞树,在那颗圣诞树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礼物,希望女人每天都有惊喜。

    霍丁和萧墨白来过一次,两人站在门口都没说话,沉默的表情和外面的风一样有点冷,金余没什么表情地,只朝里侧了侧,让两人进来。

    女人还是喜欢忙活做饭,各种各样的料理,哼着不知名的小调。

    就在厨房门口酸溜溜地吐槽,“以前和山爸在一起,春春你就没这么贤惠过!”

    女人尴尬地笑,“哪有...”

    餐桌上,孩子抱着碗朝自己的房间走,临走前朝餐桌上的霍丁萧墨白说,“你们保重。”

    霍丁和萧墨白一脸莫名。

    直到一分钟后。

    女人吃饭,金余忙着剥虾,剥好了就往女人的嘴里塞,女人调皮地舔他手指,金余就抽回手,倾身过去亲了亲女人的嘴角。

    霍丁,“....”

    萧墨白,“.....”

    萧墨白有了新欢,是榕市那个制药神童司北,本来想过来炫耀炫耀的,发现没炫耀成,反被撒了一吨狗粮之后,萧墨白和霍丁誓死决定以后再也不会来金老大面前炫了。

    金余无所谓,满不在乎地,甚至都毫不在意他们俩这次来的目的是和好还是别的什么。

    霍丁和萧墨白走时,留了礼物,说是给金余的新婚礼物。

    金余满心以为,打开会是各式各样的TT,没想到,打开是两份孩子的小衣服,有男孩的,有女孩的。

    兄弟间的恩怨情仇,算是一笔勾过了。

    金父也打了电话过来,“既然要结婚了,就带过来一起吃顿饭吧。”

    像是妥协。

    金余知道,父亲这是接受这个女人了。

    女人在车上就想东想西,或许在想金懿轩。

    即便金懿轩不在家,金余还是不允许这个女人走神想其他男人。

    “如果敢在我的车上想别的男人,我就...”

    女人被他宠得无法无天了,下车就是傲娇甩脸,“我现在不在你车上,可以想别的男人了吧?”

    这个样子的女人,只能狠狠欺负。

    饭桌上,金余已经很收敛自己的行为,担心女人吃不饱,只帮女人装了些菜,完全不像在家里那样,亲自动手喂。

    就这样,还是引起了金家全体成员的震惊。

    包括金小妹的男人——那个面瘫李白。

    饭后到了书房。

    金父摸着书桌上黑金色的族谱问。

    “那个孩子改了名了?”

    “嗯,叫金钰。”

    “哪个钰?”

    “珍贵,宝物的那个钰。”

    “哦。”

    像是重新回到了三十多年前,金父接下来的问题让金余恍惚了一瞬。

    三十多年前,他担心母亲生男孩和他抢关注度而跑去问父亲。

    三十多年后。

    父亲金慕渊站在书房里问他,“肚子里那个查了没?”

    金余抑制不住地上扬着嘴唇,“没有。”

    “是个女孩就好了。”金父感慨。

    金余知道金父的意思,淡淡地,“嗯。”

    “过些时间,让那个孩子来我这吧。”

    指的是金钰。

    “好。”

    金父有些不耐烦地皱眉,“你弟弟不愿意回来,公司你先撑着,等我把你儿子培养起来,你再下岗该干嘛干嘛去。”

    金余垂眸,眼里都是笑,“是。”

    金慕渊是个好父亲。

    只是,他金余不是个好儿子。

    为人父母,他此刻才明白金父当时的心情。

    如果换做现在,出现一个女人伤害了他的两个儿子,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也像当初的金父那样。

    大概,也会的吧。

    .....

    二月十二号。

    女人在婚纱店失踪,同样失踪的还有女人的闺蜜,以及婚纱店的所有工作人员。

    金余冲到婚纱店,冷静地听刘备讲完女人前前后后大大小小事无巨细的经过之后,一脚把刘备踢出三米开外。

    “她如果出一点事,你就等着死。”他撂下这句话,带着所有保镖出去找。

    更衣室的门后有个通道可以通到三条大路,通道附近没有一台监控,金余带着人沿着三条路一直找到住宅区,敲响住宅区的每一扇门。

    甚至,遇到空旷的水井,他都疯了一样下去检查那个女人有没有在里面。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很快到了晚上。

    再很快,到了第二天。

    二月十三号。

    婚期的倒数第二天。

    金余大概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一天。

    一夜未睡,他发了疯地满城市找,动员了金家能动员的所有武装特警队,峡市以及榕市所有的警察,大街上全都进行封锁。

    地毯式搜寻下,他忘了一个地方。

    俗话说最危险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那个婚纱店。

    凌晨四点,消防员在婚纱店的厨房间找到了一条通道,他第一个冲了下去开道。

    通道里臭味难闻。

    这条通道应该是有滑梯之类的物体乘坐下去,因为,金余刚跳下来就顺着惯性往前冲,周边的墙壁很滑,都是铁块摩擦的痕迹。

    金余可以很肯定,绑走女人的人还在里面。

    他从没想过,再见到那个女人时,会是满眼的血腥。

    冲到地下室门口时,他再也等不及,一脚踹开门,他想说的话都还梗在喉口。

    他想说的有很多。

    夏秋,别怕,我来了。

    他还想说别的。

    对不起,我来晚了。

    可他望着那个躺在血泊里的女人时,有一瞬间,大脑当机一片空白,满目都是红色,刺得他眼眶泛起血意。

    他朝颜东田身上开了三枪,“留条命,带回去,别让他死了。”

    女人哑着嗓子不知道在跟他说什么,他仔细分辨着,是三个字。

    对不起。

    明明,该说对不起的人是他。

    是他啊!

    看到女人脚边那一滩血球时,金余直接踉跄着跪下了。

    期待了那么久的孩子就血淋淋的躺在女人的脚边,那样小....金余甚至不敢伸手抱她,两只手臂一直在抖,触到孩子身上那层冰凉时,金余眼眶烫得厉害,“对不起,宝贝,爸爸来晚了,对不起,对不起....”

    他近乎虔诚地吻了吻孩子。

    随后把孩子交给身后,这才抱起女人往外冲。

    女人浑身冷得像个死人,唯有血是热的,她身上的血尽数流到他身上,隔着衣服,金余能感受到温热的血贴着皮肤渗了进来。

    “夏秋....”

    你不能有事....

    金余说不出话来,他只能不断亲吻女人的脸。

    不安惶恐,他无助得像个孩子,他甚至在抱着女人冲出去时,还在祈求上苍。

    “夏秋,没事的,马上就到医院了。”

    帮女人捂手,帮女人换鞋,看到座椅上又浸了一滩血,金余的心脏抽疼得厉害,眼眶更是烫得凶猛。

    女人喊孩子的名字,像是要交代什么一样,表情带着离别前的庄重。

    “金余。”

    “我在。”金余不断吻着女人冰冷的手背,他死死攥着女人的手,企图把她的手焐热。

    女人却突然问他,“我穿婚纱好看吗?”

    金余似乎发觉到接下来即将发生的事情,他脖上的青筋都凸了起来,可他硬是没有发作出来,而是用力咬着牙说,“好看。”

    “好看的话...你哭什么?”

    金余把女人搂进怀里,痛苦地喊她的名字,“夏秋....”

    女人流了那么多血,那个才六个月大的孩子就那么活生生从女人的肚子里取了出来。

    金余痛到无法呼吸,“是不是很疼?”

    “是啊,疼,特别疼....”女人哭出声,连哭腔都是弱弱的,“金余,我心脏,这里,特别疼。”

    像是下一秒就会消失。

    这个女人连声音都离他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