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细雨下穿了白天(1)

冉正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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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城里的第一件事是抓紧时间洗个澡;第二件事是去医院看望汪华。第一件事和第二件事紧密相连。连饭也顾不上吃。汪华是我女朋友,不管她是在上中班还是深夜班,我都要等到她一起出来,然后和她一起去吃饭。我想立即见到她的心情,的确比吃饭重要,而且重要得多。我是搞地质的,两三个月甚至半年才能回来一次。每次去医院,我的心都会怦怦地幸福地跳个不停,就像第一次和她约会一样。每次见面之前,我都幻想我们可以像电影上那些人一样,紧紧地拥抱,忘情地相吻。这是我想得最多的一件事,可每次见到她,我都像傻子一样,嘿嘿嘿,然后告诉她:“小华,我回来了。”汪华哩,好像也不是那么激动,点点头,或者笑一笑,要过了两三天,她才能热起来,才会像小鸟一样紧紧地依在我身上。

    三天前,我所在的地质组从山谷里搬了出来,搬到了一个镇上,还没收拾好,我便去给汪华打电话。没想到她在电话里哭了——这是从没有过的事情。她叫我马上回去,她有非常重要的事要告诉我,如果我不回去,她今后就再也不理我了。我问她出了什么事,她说在电话里不好说。她的意思是电话旁边还有其他人,因为那是她们办公室的电话。

    还好,没像前几次回城那样,先要赶几小时的山路,然后才有班车。我直接在小镇上坐车,在县城换车,汽车在我耳朵里讨厌地呜呜了七个小时,然后我回到了城里。每次从野外归来,我都觉得城市在发亮,她不像乡下那些小镇,总是黑乎乎的。我总是怀疑自己是不是上错了车?像乡下人一样错误地理解了那些站名。几天后,对城里的一切熟悉起来了,发现她并没有多大的变化,还和我离开时一样。这种感觉,和汪华见面时的感觉有些类似,只是我没法把它说出来。

    到了医院,汪华的同事告诉我,汪华还在手术室。他们看着我的时候,都笑嘻嘻的,有些意味深长,弄得我有点不好意思,好像我和汪华见面有什么说不清的事情。也许是刚从野外回来的缘故,我总觉得自己土哩吧叽的,而他们虽然穿着白大褂,却总是透出一股洋气。他们的脸上、谈吐上、眼睛里,洋溢着自豪和聪明。这恐怕也是我不大好意思的原因,有那么一点点自卑吧。他们对我很热情,但我还是决定到办公室外面逛一逛,一会儿再回来。他们告诉我,汪华至少还要两个小时才能出来。

    汪华是妇产科医生,刮宫、引产、接生,对一个外科医生来说,都是些小手术,但往往做手术的人比较多,一上去就下不来。我曾经好奇地向她打听过刮宫是怎么回事,她嗔怪我是不是有病,一个男人去打听这些。但她还是告诉了我,她说,先用一个大钳子,伸到那里面,钳子张开,把那里张成一个大洞,然后用另一把钳子把长在宫壁上还没成型的肉芽刮下来。宫壁被刮破后,会流很多血……听了汪华的描述,我信誓旦旦地对她说,不管我们什么时候结婚,我都不会让你去做这种手术。我说任何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都不应该让女人去做这种手术,更何况是自己心爱的女人。一想到那把力大无比,把那里张成个大洞的冷冷冰冰钳子我就不好受。汪华听了我的誓言,拍着我的脸说,说得好听。我说,男子汉大丈夫,我不相信就这么点事还管不住自己。

    医院里面有一条小街。说它是街道也许不太确切。也就四五十米长,两边有小饭店,有卖各种礼品的小商店,还有卖鲜花的花房。在我的想象中,这种地方的商店肯定是全市最宰人的。因为它们都是为病人家属准备的,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爱买不买,价格老高。所以我从不在这里买东西,也不在这里吃饭。想到经常有住院的病人在这里吃饭,我就吃不下去。但每次等汪华,我都喜欢在这里逛一逛。有一个卖旧书的,把书摆在板车上,左手齐手腕处切掉了,愈合后像个鹰嘴。脸上黑乎乎的,好像没洗干净,这张脸上写满了人不求人一般大的冷漠。每次看见他,我都会想象,这个人在充满虚伪和竞争的世界里如何才能安排好自己全部的生活。汪华第一次带我来,我就从他手里买了一本辛格短篇小说集,书里面夹了一张钢绳厂职二食堂的纸饭票,已经发黄,面值零点零二元。当初零点零二元也许可以买一份稀饭,甚至一个馒头,但是现在,恐怕连一勺稀饭也买不到了。买这样的旧书,仿佛还能勾起我对日常生活的回忆,也就更加喜欢来这个旧书摊了。当然大多数时候都选不出我喜欢的东西。至今为止除了辛格的短篇小说集,在这个书摊上买的还有《天使,望故乡》。

    汪华不喜欢我买旧书,嫌它脏。她在医院当医生,收入又高又稳定,慢慢养成了对便宜的东西不屑一顾的毛病。有一次我开玩笑说她是被金钱蒙住了眼睛,因此看不见这些东西的价值,她生气了,两天不理我。

    摊主仍然是一副爱买不买的样子。随便翻了一下,一半是新书,但全是盗版,旧书中旧杂志又占了一半。好像是旧书已经被他卖光了,只好卖盗版书了。我一本也没选上,可想到汪华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出来,便随意地要了一本《飞碟探索》,五毛钱,用它消遣时间比站在医院门口傻等好。

    拿着杂志又到汪华的办公室问了一下,其他医生都下班了,只有一个值班医生在,刚才我没看见她,说明她是刚来上班的。她不知道我来过,便把汪华在干什么又说了一遍,还细心地用汪华的杯子给我倒水。她似乎本想坐下来陪我谈点什么,可护士叫她,她便抱歉地出去了。

    很好,我对无话找话说本来就没有兴趣。或者说,在这方面有点弱智。

    那个值班医生来办公室取东西,顺便问了我一句现在在什么地方找矿。我告诉她,在黔西南一个叫拉弯的地方。她哦了一声,做出惊讶的样子。她根本就不知道拉弯在什么地方,是个什么样子。但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会这么惊讶一下,因为地质队工作的地方很远,都很偏僻。

    汪华出来的时候,我已经把一本旧杂志翻遍了。我笑着喊了一声“小华”。汪华拿起我面前的杯子,也就是她的杯子,狠狠喝了一口,然后才向我点点头,“哎呀,累死我了。”她的头上还戴着绿颜色的手术帽,头发全部扎在帽子里,额头因此又光又亮,让人觉得有点严肃,也有点傻,我差一点笑出声来。她说她还要向值班医生交代一下,然后才能和我走。我叫她去忙,我等。

    汪华换成一身浅黄色的连衣裙,腰上扎了一根细细的带子,头发也披散下来。一想到这就是我的女朋友,我的心便激动得怦怦跳。但在医院里我不敢碰她,她似乎也是如此,走得很快。直到走出医院大门,她才慢下来,主动和我手拉手。走了没多远,我揽住她的腰,她则顺从地把头靠在我的肩上。我问她到底出了什么事,这么急着把我叫回来。她说当然有事,但现在不想说。我说:“不会是因为想我了吧?”她说:“要是天天下班都能这么靠着你就好了。”我把她往我身上紧了紧,以示我很希望这样,但我无能为力,只能在一起的时候把她搂紧点。可没走几步,我就坚持不住了。其实我的手已经软得有些受不了啦,但我不想放开,我不停地鼓励自己:坚持,坚持,再坚持。她的头也在刚刚说完那句话就没靠在我肩上了,老那么靠着肯定很难受。而我的大脑,不时还要在代敏描述的时空里飞翔。宇宙有春夏秋冬,地球也有,不光是一年中有,一月中有,一天中也有。那么人呢?人的生命,生命中的爱情,爱情中的感受,感受中的所有瞬间……汪华的宿舍在医院对面,我们走的距离并不远。走到她的宿舍下面,下雨了,不大,我们冒着雨买了些菜回去。

    吃饭的时候,我再次问汪华出了什么事。她说,没出什么事,她不想在医院工作了,在医院工作太累了,她想换个地方。

    听了她的话我心里就不大好受,因为我没有能力帮她调动工作,我如果有,我也用不着跑野外了,早就在城里工作了。作为一个男人,我常常梦想自己有非凡的能力,自己所爱的女人想要什么就可以给她什么。我问她想到什么单位去工作,她说什么单位都行,只要不是医院。我说,那什么单位好呢。其实什么单位我也办不了,哪怕她愿意到环保局去当环卫工人,我也没办法把她调过去。我告诉她,我先打听吧,看有没有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