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章 有些纳闷

可乐泡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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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嫣昔有些纳闷地回到屋里,这个陈实一直说自己是城主和城主夫人的贵客,可是自己却根本不记得认识这么一个人,况且既然是贵客,为什么自己来了以后却一直没有见到主人夫妇呢?

    桃花的声音响起来:“姑娘,您可要沐浴?”

    “不用!”曹嫣昔摇摇头:“我沐浴不用任合人侍候,你们把东西放下就出去吧!”

    桃花点点头,把衣服放在曹嫣昔的床上,又令小厮把热水放好,便带着小厮走了出去。

    曹嫣昔关好房门,她开始脱衣服,不知道怎么的,那种被窥视的感觉变得越发的强烈。

    她四处张望了一会儿,仍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之处。

    曹嫣昔相信自己的直觉,她停住了脱衣服的手,想了想,走到烛火前“噗!”一声把燃烧的蜡烛吹熄。

    窗外的月光象青纱一样洒进室内,曹嫣昔把木桶拖到一处月光照不到的地方,脱下外衣,匆匆地把身体擦了擦,快速地换上了新衣。

    然后她走到桌前,点燃烛火,打开房门叫来桃花把木桶收走。

    桃花捡起曹嫣昔的旧衣,正准备带出去,曹嫣昔拦住她,从旧衣上把金玉乾坤袋取了出来。

    “这些衣服待婢子给姑娘拾掇拾掇!”

    “好!那就有劳桃花姑娘了!”曹嫣昔想,将来说不定还要穿那身旧衣呢,这身上的这套新衣,人家又没有说过送给自己,万一将来还得还回去,岂不麻烦。

    关房门的时候,曹嫣昔朝着对面上官云轩和顺庆住的屋子望去,只见对面一片漆黑,竟然是早就熄了灯。

    曹嫣昔嘟囔了一句:“这两个家伙,怎么这么早就睡了呢?”

    她在屋里踱来踱去,新衣极合身,象为她合身订做的一般。穿上后,竟然比曹嫣昔在雪崎城里随意乱买的那套棉袄还要合身和舒适了许多。

    来到这城主府后的一切,都诡异得不合常理,曹嫣昔在屋里踱了几圈,她思前想后,觉得还是去把上官云轩两人叫起来,连夜离开城主府比较好。

    可是转念一想,两人或许早已睡着了。前几天在雪山和草地上艰苦生活,风餐露宿,为了防止被哈兹人的兵士找到,每天晚上都会安排一个人守夜。因为曹嫣昔是个女人,上官云轩和顺庆便不要她守夜,常常是一个人守上半夜,一个人守下半夜,不知道欠下了多少瞌睡债。

    尤其是上官云轩,大约有十来天没有睡过一个好觉,如果今夜从城主府逃走,接下来的日子里只怕也没有好觉可睡。

    不如让他今晚好好睡一觉,这样一想,曹嫣昔打消想去找两人的心思,关上门,躺到床上。

    柔软舒适的床铺象是有魔咒,曹嫣昔只觉得一阵铺天盖地的倦意袭来,很快她就进入了黑甜乡里。

    “姑娘!醒醒啦!醒醒啦!”有人在摇晃曹嫣昔的身子。

    “好烦!”曹嫣昔嘟囔一声,打开那人的手,翻过身去又睡着了。

    两只指头从一侧伸过来,掐住她的鼻子。鼻子被掐,曹嫣昔不能呼吸,她扭扭头,想要摆脱那只手,谁知道那两只指头却灵活得很,任她把脖子扭成了麻花,也没有离开她的鼻子。

    “咳咳咳!”曹嫣昔憋闷不过,终于睁开了眼睛。

    面前是一个脸庞圆圆的婢女打扮的少女,曹嫣昔迟疑地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说:“桃花?”

    “嗯哪!姑娘你该起床了!已经到了吃中饭的时间了!”

    “啊!”曹嫣昔一惊:“我睡了这么久?”

    她从床上坐起身来,只见自己身上穿着一件淡紫色的对襟长袄,身下是一条月白色镶紫边的襦裙,样式倒还是大齐人的冬装样式。

    曹嫣昔从床上站下地,发现自己昨夜脱在床前的旧棉靴不见了踪迹,床前放了一双新的棉靴,淡淡的紫色锦缎,上面绣着数朵淡黄色的小花,和身上的对襟长袄正是一套。

    曹嫣昔套上棉靴,竟然象是为她定做的一般,大小正合适。

    曹嫣昔哂然一笑,看着桃花说:“你家主人是开成衣铺的么?怎么拿来的衣物这么合我的身?”

    桃花笑一笑说:“我家主人当然不是开成衣铺的,只是家里的女眷多,所以什么身栽的衣服靴子都备了几套,您的身材好,又标准,随便拿了一套来也合您的身呢!”

    曹嫣昔昨夜在月光下换的衣服,所以并没有看清所换衣服的样式和质地,此刻在白天看起来,这衣服竟然是十分精致,镶着许多名贵的宝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曹嫣昔骇了一跳,光是这套衣服,便价值不菲,这家主人倒底在打什么主意?事有反常必为妖!曹嫣昔打定主意,一会儿便找个机会,拉上上官云轩和顺庆开溜。

    不对啊!曹嫣昔突然觉得有些异样,自己一直睡到中午,上官云轩和顺庆居然也没有过来看自己?他们俩人昨天那么早就睡了,难道今天也还没醒?

    曹嫣昔朝对面的小楼望去,只见上官云轩和顺庆的屋门紧闭,并没有什么异常的地方!

    可是上官云轩从来不是一个贪睡的人,他到现在都没有出屋,这便是异常!曹嫣昔朝门口走去,突然一个人影凭空出现。

    桃花说:“姑娘今天想梳个什么样的髻?我们安都城里现在最为流行的是云烟髻!姑娘的头发又黑又亮,份量又足,梳这个云烟髻最是合适不过!”说着她也不等曹嫣昔表态,便直接把曹嫣昔按在梳妆台前。

    桃花的两只手在曹嫣昔的头顶飞舞,她也不知道从那里翻出来一个梳妆奁,里面是些金灿灿的首饰。

    桃花从里面选了一只累丝金凤玉髓钗,给曹嫣昔插在头上:“姑娘肤色白,戴什么样的头饰都衬姑娘!不过这云烟髻,最是轻薄飘逸,却不能戴太过累缀的头面首饰!我看这玉髓钗的玉髓是淡淡的紫色,正好和姑娘身上的小袄颜色相配,式样也精致轻巧,所以就给姑娘选了这只钗,不知姑娘意下如何?”

    “好!”曹嫣昔只想她快快放自己走人,现在那怕是桃花给自己头上戴上一个鸟窝,曹嫣昔也会说:“好!”

    桃花把凤钗插在曹嫣昔的发髻上,满意地眯起眼睛,脸上几粒细小的白麻子挤做一堆,说:“头发梳好了,姑娘可满意?”

    “满意!”曹嫣昔话音刚落,人已经到了门外。

    她飞快地跨过两栋楼中的小桥,奔到上官云轩的门前,重重地敲了几下门:“大哥,大哥,起床了啊!你怎么还在睡吗?”

    屋里静悄悄的,什么声音也没有。

    曹嫣昔又扑到顺庆的屋门前:“顺庆,顺庆,起床了啊,你还在睡?”

    屋里没有回应,曹嫣昔心中一阵惶急,心道,莫非这两人竟然是遭了毒手?她再也忍不住,招起腿来,重重地一脚向着屋门踢去。

    “吱呀”一声响,屋门应脚而开。

    屋子不大,站在门口就一览无余,屋子里面那有顺庆的身影。

    当中的床上,一方小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根本看不出昨夜有人住过的痕迹。

    曹嫣昔大惊,心猛地跳快了几拍。

    她回过头来,朝着上官云轩的屋子走去,走到屋前,曹嫣昔故伎重施,一脚将门踹开。

    上官云轩的屋里和顺庆的屋里一样,空空荡荡,毫无人气。

    曹嫣昔呆呆地站在屋里,上官云轩和顺庆都不见了,她的心中突然升起一种惶急无比的情绪,这种情绪,曹嫣昔只在自己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体验过。

    那是一种心脏突然腾空而起的感觉,仿佛不着天,不着地,空空落落的感觉。

    曹嫣昔颓然在太师椅上坐下,觉得这一切好象是个梦,是个极可怖的噩梦。

    一个黑色的人影出现在门口,曹嫣昔大喜,猛地回过头去,高兴地说“大哥,你们俩去那儿了?让我一顿好找!”

    “姑娘,是我,我是陈实,不是您的兄长!”陈实脸上带着谦恭地微笑,微微低着头,向着曹嫣昔恭敬地说明。

    曹嫣昔才升起来的一丝希望“啪”一声破碎。她猛地站起身来,奔到陈实面前:“你说,你把我兄长和弟弟弄到那里去了?你把他们怎么了?”

    陈实摇摇头:“姑娘说笑了,令兄和令弟今天早上一大早就离开了城主府,他们的去向如果连姑娘您都不知道,我们这些外人又从何知晓?”

    “放屁!”曹嫣昔怒急:“定然是你们把他们二人给绑了起来,不知道关到什么地方去了,他们决不会丢下我一个人的。”

    陈实被曹嫣昔骂了脏话,依然笑咪咪地,丝毫也不着恼,他说:“姑娘,你的兄长和弟弟真的是自己走了!我们城主老爷可是哈兹的神勇王,如果他要绑什么人,犯得着把你们好好地带回自己的后院里来,再绑走吗?况且,若真是绑了你兄弟,又怎么能留下你一人?”

    一定要把他们救出来!曹嫣昔暗暗发誓,我们三个曾经击掌为誓言,生死不想离!无论什么情况都要找到他们。

    她缓缓地抬起头来,直视着陈实,微笑着说:“我想了一下,觉得陈管家说得也很有道理,或许是我的兄长和弟弟有什么要紧的事情要办,先离开了城主府也不一定!城主如此好客,我就再在此叨扰几日,喝了城主夫人的寿酒再走不迟!”

    曹嫣昔的一双明眸紧紧锁定陈实,眼中似有盈盈珠泪闪动。

    曹嫣昔容貌本来就美,昨天夜里陈实见她的时候,曹嫣昔穿着一件褴缕的破棉袄,虽然觉得她丽色殊绝,却没有想到,她好好休息一夜后,再稍做打扮,竟然如此美貌!陈实一怔,几乎收不回目光,他看着曹嫣昔发了好一会儿呆,才低下头来,心中暗自叫道,好美,好美!世间居然有如此美丽的女子!真是好美!只可惜却被夫人看中……

    曹嫣昔从陈实身前走过,一边走一边说:“不知道陈管家今天来找我有什么事呢?”

    “姑娘,夫人想见你!”陈实向曹嫣昔微微躬起身,恭敬地说。

    曹嫣昔站住脚步,回过头望着陈实:“陈管家,我叫毛曹,您可以叫我曹曹!”

    陈实又是一怔,他不敢再与那双剪水秋波对视,垂下眼来:“曹曹!不,不,毛姑娘,夫人想要见您!”

    “夫人?可是城主夫人?也就是神勇王夫人想要见我?”

    “不,不!今下的神勇王还没有娶亲呢,我们说的夫人是已故神勇王的夫人,她老人家最恨人家说她老,所以我们仍然称她为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