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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人所里受伤的士兵极多,曹嫣昔一到,就和李时辰忙碌起来。整个一个白天,她连水都没有时间停下来喝上一口。
等到曹嫣昔忙完手里的活,已经是傍晚时分,她原本想和李时辰一同回去,但是李时辰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他看来打算彻夜呆在疾人所了。
北方的天黑得早,又是战争期间,街道上刮着冷风,空无一人。
曹嫣昔和顺庆背着风往驿站走着,走了一会儿,便来到一处缺口的城墙,城墙被烟熏得发黑,从缺口望出去,是绵延数里的军营,军营里旌旗迎风招展,把旗上那个大大的“齐”字一会藏起,一会儿又露出来。
军帐里四处燃起了篝火,把半边天都映成了红色,一个黑衣人,骑在马上,正在帐中四处逡巡,他身姿魁伟,肩宽腰细,从他头上戴着的金冠,腰间围着玉带,曹嫣昔认出他是上官云轩。他的剪影映在火光里,仿佛天神一般。
曹嫣昔痴痴地望了一会儿,收回眼睛,垂下了头。
第二天一早,曹嫣昔便起了身,她到店里叫了一份早餐,然后把小二叫了过来。
“听说大雪山上有一种很有名的花,叫做灵雪莲!你知道这花通常会生长在什么地方?”
小二说:“客官,你算是问对了人!这灵雪莲啊!长在大雪山的北麓!那里是哈兹人的地盘,从前还有大齐人敢去采那灵雪莲,现在早就没人敢踏上大雪山北麓一步了!被哈兹人发现了,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请问在城里可还有灵雪莲的存货卖呢?”
“有!”小二点点头:“不过都是些干雪莲!如果客官您要买的话,我还可以介绍你两家地道的!”
曹嫣昔早就从医书上知道了雪莲的不易得,所以对小二的话倒也没有放在心上。
她吃过早饭,便和顺庆一起朝雪崎关的北门走去。
从前没有打仗的时候,从雪崎关的北门出去,便是巍峨的大雪山脚,但是现在整个雪崎关被敌军围得宛若铁桶,本身雪崎关的守兵们也防守得十分严密,想要出城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两人走了一会儿,便来到昨天的城墙缺口处,在白天看来,城墙缺口显得十分突兀,城下不远处,便是雪崎关的守军的驻营地,稍远一些是哈兹国的营地。
双方的营地距离不过五百米左右,甚至都能相互看到对方守军的脸庞。
城墙缺口处有工匠正在抓紧时间修得城墙,全副武装的士兵在一旁站岗。
曹嫣昔朝北门走去,走到以后她才发现北门如同小二所说,紧紧关闭着,在城门上还加上了一株有曹嫣昔腰一般粗的大树做为门栓。
她一靠过去,守城的士兵就不耐烦的挥挥手里的长枪说:“走开!走开!封城了!别围过来!”
“这位军爷,我想上城楼去看看,行吗?”
“不行!你不知道现在正在打仗吗?上城楼去有什么好看的?飞来一箭就会要了你的小命!”
“这位小哥,我是新来的御医,因为从来没有见过大雪山,想上城楼去看一眼!”
曹嫣昔向顺庆使了个眼色,顺庆从荷包里掏出一枚碎银子想要递给那名士兵!
那名士兵看清了顺庆递过来的东西,很不耐烦地摆摆手:“新来的御医?是冒充的吧!御医都是白胡子老头儿!你们是不是哈兹的奸细?想上城门搞破坏是不是?”
曹嫣昔还想说什么,那兵士调转枪头对准曹嫣昔:“还不走?不走就把你们给抓起来!”
遇到一名这么较真的守卫,曹嫣昔也不知道是该为上官云轩高兴,还是感慨自己的运气不好。
她和顺庆交换了个受挫的眼神,转过身,正想要离开,突然从城楼上面走下来一个身穿将袍的男子。
他看了一眼曹嫣昔,对持枪的士兵说道:“这位的确是新来的御医,昨天我在疾人所见过,张二狗不得无礼!”
“遵命!吴队长!”张二狗有些不好意思,他看着曹嫣昔讪讪地笑笑:“原来真有这么年轻的御医?我还以为御医都是老头子呢!小御医,你上去吧!既然吴队长认识你,那您请!”
曹嫣昔向吴队长唅首,越过张二狗向城楼上走去。其实她根本不记得这个人,昨天在疾人所里见了太多的士兵,她对这个吴队长一点印象也没有。
经过张二狗面前时,顺庆骄傲地挺了挺胸,向着张二狗哼了一声。
吴队长领着两人上了城楼:“两位自便,在下还有公务在身!两位在城楼上赏景,可要小心哈兹人的暗箭!最后不要呆立在某处不动,这样很容易成为活靶子!”
曹嫣昔点点头,向吴队长道了谢。
从城楼上极目望去,只见在两方营地的后面便是巍峨无比的雪灵山,山上覆盖着厚厚的积雪,积雪辉映着太阳的光辉,闪烁着七彩的晶光,非常好看。
曹嫣昔顾不得欣赏眼前的美景,她估算了一下,若是从雪崎关城门一直走到雪山脚下,大约便是一千米左右的距离,正常的情况下最多半个小时便能走到。
但是现在这一千米地带里,却布满了军队。
曹嫣昔低声问顺庆道:“若是你一个人去雪灵山脚,你有几分把握?”
顺庆眯缝起眼睛,打量了一下脚底的战场,冲着曹嫣昔竖起五根手指:“五分!”
“若是带上我呢?”曹嫣昔问。
顺庆伸出一只手,食指和拇指相交,比划了个零蛋的姿势:“零!”
曹嫣昔一阵郁闷,不过她也知道顺庆说的是实话。带着一点武功也不会的曹嫣昔,顺庆根本无法到达雪灵山下。望着白茫茫的大雪山,曹嫣昔陷入沉思,若是自己会武功该多好。
突然周围的士兵们一阵骚动,有人冲着自己的方向大声地叫嚷着什么。
顺庆朝着曹嫣昔猛地扑了过来,一只黑色的羽箭破空而来,发出“咻”一声响,冲着曹嫣昔的两眉之间直射过来。
这一切都在一睁眼功夫间发生,顺庆的动作很快,但是那只飞箭的速度更快。他的手才触到曹嫣昔的手臂,那只箭已经到了曹嫣昔面前。
那个银白色的,棱形的箭头在曹嫣昔的瞳孔里倒映出一道银光,在她的面前不断放大,曹嫣昔有些懵懂地想:就这样结束了?一箭穿头的感觉肯定比蛊毒发作,噬体而亡要迅速得多,这样也算是一个不错的结局!
飞箭离曹嫣昔的额头越来越近,曹嫣昔认命似地闭上双眼。
只听得“锵”一声响,一股寒冷的气息从曹嫣昔的耳边擦过,咔嚓一声响,一个什么东西贴着曹嫣昔的身体落了下去。
曹嫣昔睁开眼睛,只见自己的身前落了两只箭,一只银白色棱形的箭头,箭杆乌黑,现在已经折成了两段,正是刚才射向自己的那只箭,另一只,通体银白色,就连箭杆也是白金所做,上面雕刻着繁复的花纹。
“啪啪啪啪”四周的士兵们都鼓起了掌:“大齐王威武!大齐王威武!”喊声震动天地。
一身黑衣的上官云轩缓缓放下手里的弓,向四周摆了摆手,士兵们的喊声立即停止,整个大齐营地上鸦雀无声。
上官云轩看顺庆把曹嫣昔扶下了城楼,这才转过身朝着营地深处走去,他这才发现口中居然一股腥甜味,是刚才射箭时为了稳定心神而咬牙出了血。
这个傻女人!他一边走一边想:以为这里是御花园么?登高望远么?真不明白,为什么她明明肯涉险随自己来这前线,却始终和自己保持着距离!
傻女人的心思有谁能懂?上官云轩想着,走进主帐。
金魄在帐内恭身等着他:“殿下,烈隼抓住了一只信鸽!”
“拿过来!”
金魄从笼里捉了一只紫金色的信鸽,从它的腿上取下一枚嫣昔的竹筒,递给上官云轩。
上官云轩打开竹筒,从里面抽出一张薄薄的丝帛,展开来,读了一遍!他的瞳孔猛地一缩,又读了一遍,脸上罩起一层寒霜!一股肃杀之气在主帐里弥漫开来!金魄垂下眼,他虽然是武气已达九级,但是上官云轩武气十级的威压展开后,还是让他感到极大的压迫感!
“你看看!”上官云轩把丝帛扔给金魄!金魄捡起丝帛,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后,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情:“陛下,宵小之辈,不如让属下带人前去将他们一举剿灭?”
上官云轩用指尖捻捻眉心:“不必了!我们不若将计就计,让他们得意一回!”
金魄一愣:“陛下!此计好是好,只是太险!只怕孙将军和银魂都不会同意!”
“此为非常时期,自然要用非常之计!”上官云轩说:“不过,你须得护住毛御医的安全!其它的都勿须你担心!”
“毛御医?”金魄想起刚才陛下那穿云破石的一箭,便是为了救那女人而去。
“陛下,您真觉得毛御医便是太子妃么?”金魄小心翼翼地问。
“嗯?”上官云轩转过头来,望着跪在自己面前这个忠心耿耿的臣子,想了一想说:“不管她是不是,她是现在这个世上唯一让我觉得有趣的女人!你只需替我保护好她就行!”
“臣遵旨!”金魄重重地在地上一叩头。
上官云轩沉吟了片刻又说:“若是此次计划失败!你也须得照顾好她,给她平安喜乐的一世!不管她要做什么,你都不得阻止!即使她以后要再嫁!”
“臣遵旨!”金魄又再磕了个头。
“你下去吧!”上官云轩挥挥手:“我还要想想这计划!对了,这只鸽子你仍然放回空中去,让它把信息带给它的主人!”
金魄知道自己劝不动主子,只能闭嘴,他手里拎着那只鸽子退出了大帐,找了个无人僻静的地方,把那只鸽子放上了天。
曹嫣昔从城楼上下来,她没有再去疾人所,而是在大街上大肆采买。
她买了许多的馕,这是当地的一种主食,干干的一个圆饼,放上十天半月也不会坏,吃上半个便能顶上一顿。
曹嫣昔还想买点牛肉,可惜在这雪崎关里,已经大半年没人见过肉长得什么样。
顺庆跟在曹嫣昔身后,见她一副花钱如流水的模样,心里大致猜出她的打算,这个打算艰险异常,恐怕只是九死一生,不过若是不这样做,便是十死无一生。
顺庆沉默无言地跟着曹嫣昔,陪着她逛了皮草店,木炭店。看着她买了两件厚实的狗皮袄,又买了些青杠碳,这个碳质轻易燃,燃起来时间又长,在雪山上若是要烧火,最好不过。
一直到曹嫣昔把身上的银子都花光了,她疯狂采买的行为才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