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菲拉斯的旅途(中)

笑筱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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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知统治大草原中部的巨龙即将建国之后,商队掀起了一阵讨论狂潮,商人、伙计、佣兵,所有人都在聊三角平原的事儿,气氛热烈。

    队伍中,菲拉斯亦是如此,一边听佣兵吹牛,一边期待三角平原的旅程。

    似乎连拉车的马儿都受到了众人情绪的感染,前进的步伐轻快了几分。

    走着走着,天上的云层渐渐厚了起来,阳光越发黯然,风带着丝丝冷意,将众人心中的热情浇灭了不少。

    佣兵——默克抬头望了望空中黯然的云层,不由得感到有些烦躁:“哦!真是倒霉!看样子要下雨了!”

    “但愿雨不要太大,”菲拉斯皱了皱眉。

    下雨天会给野外行人带来诸多不便,泥泽的道路,湿透的衣衫,要是不小心感冒了,那更是要命。

    比起马车上的乘客和佣兵,商人们更不喜欢下雨天,因为马拉板车上的商品许多是淋不得雨的,比如来自南方的布匹、丝绸,要是淋雨发霉,这会让商人的收益大打折扣。

    不过,针对下雨天,乘客和商队都有所准备。

    “停下!停下!都停下!”

    喊停商队后,商队管事冲着伙计招手:“你,你,你,你们几个过来,把雨布都给我搭上。”

    行商经验丰富的伙计们立马展开行动,他们熟练的从板车下面取出折叠的雨布,两人一组展开雨布,将板车盖得严严实实,边缘用绳索固定以防雨布被风吹走。

    一旁,下车的菲拉斯闻到了一股皮革味,鉴于商人家庭出生,他了解商队这一套。

    这些雨布是经过特殊药水浸泡过的牛皮,数张牛皮用细密的针线缝合在一起,边缘再穿一些整齐的孔洞,孔洞里穿上固定的绳索,一张结实耐用且价格不算太高的雨布便制作完成了。

    身为一名爱好旅行的游侠,他本人自然也是有所准备的,熟练的从次元袋里取出一件雨衣穿在身上。

    一旁,大胡子佣兵也从随身背包里取出雨衣披上,看到菲拉斯将次元袋放入怀中,眼中闪过一抹羡慕,同时对自己这名老乡看高了几分。

    即便是最低级的次元袋,也需要一两百金币,这几乎是一般城镇半套房子的价格。

    能拥有次元袋且如此年轻,这说明菲拉斯家境优越,家境优越是一方面,敢大大方方把次元袋拿出来用,这就又是另一方面了。

    毕竟财帛动人心,敢独自旅行并展露财物,这不是蠢就是对自身的实力有信心。

    通过方才的交谈,默克自然不会把眼前这位年轻人当成蠢货,那便只有另一个解释了。

    哗哗哗!

    商队绑好雨布不到半个小时,大雨哗哗哗从天而降,整个草原被朦朦胧胧的雨水笼罩。

    鉴于此时尚处于中午时分,商队冒雨赶路,在因雨水而变得泥泽的道路上前行,车轮时不时陷入泥坑,马儿拉不出,众人不得不推车。

    当然,这一切是商队的事儿,和菲拉斯这个乘客没什么关系。

    大雨和泥浆令众人的心情变得不那么美了,众人在哗啦啦的大雨中默然赶路。

    一直到傍晚时分,大雨终于停了,云层散去露出西下的斜阳。

    雨后泥土的芬芳直往鼻孔里钻,菲拉斯抬手眺望斜阳,阳光照在雨后草原上,草上的雨珠闪烁着微光,他不禁发出感叹:“好美啊~。”

    不远处,商队管事同样眺望天边的斜阳,但却与旅客是完全不同的心情,感到有些小烦。

    因为方才的大雨给扎营带来了不便,雨后的草地湿漉漉的,令人感到不舒服。

    但不管怎么样,赶了一天的路,包括人和马在内所有生物都非常疲倦,再加上天黑在草原上行走很危险,此时必需扎营。

    “扎营,做饭。”

    伴随着管事的一声令下,早已期待多时的商队伙计们立马忙碌起来,在大路旁寻了一块平整的空地,解开链接马匹和板车的绳索,将堆满货物的板车围成一个大圈,众人在圈内开始生火做饭。

    这是草原行商常见的防御方法,晚上扎营时,把板车摆成一个圈,人和马都待在圈里,这能有效预防草原猎食者的夜袭,还能方便众人快速反应,依托马车对袭击的强盗展开反击。

    一座座帐篷被搭好,火也生了起来,众人围着火堆就着水囊,吃着随身携带的干粮,准备差一点的吃的是面饼,资金充足的吃的是肉干。

    干巴巴的面饼和肉干虽不如城镇热饭那般美味,但在赶了一天的路后,吃起来却也是格外的香。

    菲拉斯跟着默克与佣兵们一道,围着火堆边吃边聊,喝酒干杯,有说有笑。

    一群男人聚在一起,难免把话题扯到女人身上,吹牛、讲讲荤段子,时不时爆发出哄笑声。

    在欢乐的气氛中,众人结束了一天的晚餐,早早便睡下了。

    当然,在草原上过夜,守夜人员是绝对免不了的,不过,这是负责安全的佣兵们的事儿。

    乘客——菲拉斯在帐篷内躺下,没脱衣服,弓箭、箭壶、长剑等武器都放在枕边,他闭上了眼睛。

    草原的夜,很宁静,只有守夜佣兵压低的聊天声。

    突然,侧睡耳朵贴着地面的菲拉斯陡然睁开眼睛,从帐篷里弹了起来,一把拿起地上的弓箭和长剑,打开帐篷门向东方看去。

    他从地表聆听到了东方传来的动静!

    比菲拉斯慢了两秒,佣兵头领也从帐篷里走了出来,他同样是穿戴整齐,全副武装。

    看到比自己还快的菲拉斯,佣兵首领微微一愣,随即点头示意,眼神中满是凝重。

    “末夫首领,你能判断出是什么声音吗?”

    佣兵首领——末夫盯着东方的黑暗,语气中满是凝重:“半人马,也有可能是草原上的野马群,但愿是后者。”

    菲拉斯面沉如水,佣兵首领的话语更多的是自我安慰,因为草原上的马群是不会在夜晚大规模奔跑的,因此来者大概率是著名的草原强盗——半人马一族。

    真是倒霉,没想到这样的事儿让我给撞上了!

    他不禁感到有些郁闷,经过三龙多年的打击,大草原上的半人马强盗比起以前数量锐减,半人马袭击商队的概率还没野兽袭击来到高。

    不管怎么样,撞上了就是撞上了。

    此时,火堆旁守夜的佣兵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见到头领突然跑出帐篷,走过来询问。

    “首领,你怎么……”

    “把所有人都叫起来,”末夫低吼。

    “是!”见首领凝重的表情,佣兵顿时意识到即将有不好的事儿发生。

    他连忙将所有人都叫了起来,不一会儿,整个营地所有人都起来了,包括商会伙计在内所有人都拿着武器。

    在这个魔幻世界,野外有太多危险,在野外行走的人也大多有两把刷子,商队的伙计也不例外,他们大多接受过东家的战斗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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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时里,他们是商队伙计,将刀刃藏在板车下面,在危急时刻,这些忠心耿耿且受过战斗训练的伙计亦是一股重要战斗力。

    胖胖的商人望着一脸紧张的佣兵首领,又看了看营地周围的黑暗,不禁感到疑惑:“末夫首领!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末夫沉声道:“可能是半人马,但愿我猜错了。”

    一听是半人马,胖胖的商人脸色一白,额头上的汗都冒出来了,感到焦躁不安。

    半人马,草原强盗,这些野蛮的草原土著非常残忍,再加上四条腿来去如风,善于骑射,草原行商们遇到半人马打不过,也逃不掉,往往只有死亡的下场。

    此时,远方哒哒的马蹄声越来越清晰,商人急得团团转:“该死,这些该死的强盗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末夫队长,我们这次可就全靠你们了。”

    “放心,既然收了你的钱,我自然会替你办事,”末夫心中苦涩。

    其实,他也很无奈,若是面对兽人、豺狼人等强盗,打不过还可以逃跑,而面对四条腿的半人马,逃跑简直就是死路一条。

    唯一的生路便是依托板车打防守战,说不定能打退半人马。

    “但愿是草原马群路过,”他在心中默默祈祷。

    马蹄声越来越近,显然是冲着自己一行人来的,众人还听到半人马独特的狂乱呼喊,放弃了心中最后一丝幻想。

    末夫脸色一凝,大声喊道:“各就各位!准备战斗!你们两个!把火烧旺点!”

    之所以下令添加柴火,是因为半人马有微光视觉,而人类却不擅长夜战,旺盛的篝火能给众人增添一些胜利的希望。

    被点名的两名商队伙计连忙往火堆中添加柴火,火堆顿时火焰暴涨,照亮周围大片区域,照在众人凝重的脸上。

    以佣兵为主力,众人依托板车以防半人马的弓箭射击。

    不一会儿,半人马靠近了,这些野蛮的草原强盗发出令人心烦意乱的狂乱呼喊,同时围绕商队营地绕圈奔跑,寻找猎物防御的薄弱处,哒哒的马蹄声给众人造成极大压力。

    包围圈内众人皆感到紧张,而身为佣兵首领,末夫从马蹄声判断对方的人数。

    半人马大概有三十人。

    不算多,不至于令人感到绝望,但也不算少,真打起来谁胜谁负不好说。

    “外面是那个部落?”

    靠着马车,末夫首领大声喊道:“我是猛虎佣兵团的末夫!和你们半人马一族的乌拉克尔·邪眼和穆达哈斯·黑矛两位酋长都有交情!给个面子!一百金币拿去买酒!就当是交个朋友!”

    众人紧张等着对方的回复,若是双方认识,或者半人马觉得这块骨头不好啃,那么大概率会收下金币撤退。

    这样一来,众人就可以避免一场胜负难料的惨烈大战。

    花钱消灾,商人自然也是同意的,毕竟真要打起来,就算能赢,货物的损耗、支付给佣兵和伙计的阵亡补偿金就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更何况能不能赢还不一定呢。

    “呸!邪眼和黑矛管不到我血尾头上!识相的就把武器都叫出来!我还能饶你们不死!”

    沙哑的阴毒声音传来,众人心中一寒。

    末夫还想继续努力避免流血冲突:“原来是血尾酋长!初次见面!一百五十金币!大家交个朋友!”

    “我只说一遍!把武器都交出来!我饶你们不死!”

    “你当我三岁小孩儿吗?!”

    见半人马铁了心要吃下自己一行人,末夫大怒,大声吼道:“别以为你们吃定我们了!我们猛虎佣兵团在北地混了七八年了!也不是吃素的!最后给你一次机会!拿着两百金币滚!”

    话虽如此,但末夫早已意料到半人马会恼羞成怒,边喊话边向一旁的同伴猛然点头。

    这么佣兵同伴便是大胡子佣兵——默克。

    此时,默克正凝神侧耳倾听,判断半人马首领的方位,手里还压低着一柄上了弦的手弩,弩箭的箭头上涂抹着一层黑色物质。

    这是一枚毒箭,上面涂抹了沼泽魔蛙的毒液,一但中箭,即便是高阶战士也活不过一分钟。

    “我要喝干你的血!”大怒的半人马首领下令射击:“血尾的战士们!杀了他们!”

    围着包围圈奔跑的半人马拉弓射箭,伴随着咻咻咻的破空声,箭矢狠狠刺入蒙着雨布的马车里。

    商人心在滴血,这些牛皮做的雨布还不说,车上的丝绸可是不便宜,被半人马破坏,破了洞的话可就不值钱了。

    “唔!”

    一支箭矢透过马车间的空隙,射中了一名商队伙计的手臂,他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用手里的刀一下子劈断箭矢,以免影响稍后的战斗。

    一旁,菲拉斯看了受伤伙计一眼,脸色一凝,握紧手中的哑光长剑。

    正如末夫所说,猛虎佣兵团在北地混了七八年,经验丰富,布置的马车防线没有明显的漏洞。

    “上!血尾的战士们!撕开他们的防线!”

    半人马强盗不得不亲自冲击防线,以打开防线,方便射杀马车防线内部的敌人。

    佣兵自然不会坐以待毙。

    “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