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那个逝去的年代

宅宅的CC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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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学期主要是理论课程为主,下学期专业课程重了起来,外文系的学生,靠着死记硬背,简单文章的阅读是没有问题,但是听力和口语就一团糟了。

    口语老师是一位五十几岁,至今未婚的女士,平时身着一件简单的外套或自己钩织的开衫,笔挺的长裤,手里总是带着教案,面含微笑,举手投足之间优雅而从容。

    事实上这位气质高雅的教授,刚回到岗位没几年,因为以前留美的经历与海外关系,之前十几年里,她一直是街道下面的一位清洁工人,但是她身上似乎没有留下那段坎坷岁月磨难的痕迹。

    她和女同学说过,现在是女性所处的最好的时代,希望大家在此学习成长,从这里展翅高飞,成为各行各业的佼佼者。

    班级里所有同学都十分钦慕叶清婉教授,女同学下意识的模仿她的言行。下课后也围着征询、请教问题,但是她们对于叶教授上课时喜欢用外语交流,都退缩躲避,生怕被不幸叫到。

    叶教授也理解大家基础都不是很好,但是她强调,外语学习就是要敢于开口,作为外文系学生,课堂上,只能用外语交流,她会耐心的等着大家一个个单词往外蹦,连猜带蒙的讨论,坚持课堂上只能使用一种语言。

    同学们可以在英语角和人比划,但是面对教授时,总是胆怯不敢开口。

    在这一点上,汀兰表现的特别好,几次受到叶教授表扬,而且她是照着美剧学外语的,和一口美式英语的叶教授沟通更顺畅。

    叶教授为了提高同学的听力,经常带些外语歌曲磁带过来,在大教室播放,鼓励大家开口歌唱。这些英文歌曲,虽然大家并不能听懂多少歌词,但是那种情真意挚、打动心灵的曲调倒是勾起大家对异邦无限的遐想。

    课堂上,她邀请同学们上台演唱一曲,被她扫中的同学纷纷低下了头,就怕被点到,这时候她又点名汀兰。

    汀兰呆呆的站了起来,叶教授放的这些歌曲她都不会啊。

    她提出自己唱一首听过的歌曲《Yesterday Once More 》,事实上这是她以前上初中时,英语老师教的第一首英文歌,还让每个同学都要学会。

    得益于参加过的主持活动,她上台以后并不怯场,轻松愉悦的把一首英文歌从头唱到尾,“When i was young ,I'd listen to the radio ……”

    一曲完毕,叶教授率先鼓掌,脸上难得流露出激动的表情,直道这首歌曲真好听。同学们也纷纷鼓掌,现在能唱一首英文歌曲,还是很惹眼的。

    汀兰转头对叶教授笑着道:“叶教授,我们班的乔珍同学,她会日语歌曲,是否也请她上来为大家献上一首?”

    台下的乔珍恨不得上去把汀兰嘴巴捂紧,再狠狠掐上两把。

    叶教授惊讶,因为明年才开始第二语种选修,大家本专业英语口语都还勉强的情况下,有同学能唱日文歌,她还是很感兴趣的,她也很鼓励多语言的学习。

    当她邀请乔珍上台的时候,这姑娘也不好意思推辞了,虽然紧张,但还是把一首血疑的主题曲《谢谢你》完整的演唱了一遍。

    虽然她是靠中译方式学习,但是天生的语言天赋和狂热精神,这首歌曲的咬文吐字还是很标准的。

    “si bai xi(很棒)!”叶教授鼓掌,“今天同学们真的让我大吃一惊,我希望大家能像岳汀兰和乔珍同学学习,歌曲和语言学习并不是矛盾的,而是可以相铺相成……”

    当叶教授把调子定下来以后,后来大家外文歌曲的学习热情高涨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外文系同学都能完整唱下来一首英文歌曲。

    汀兰和乔珍回寝室以后也受到了大家的追捧,没有想到宿舍里两个看似不学无术最为散漫的学生,竟然大出风头,而且得到了叶教授的赞扬和肯定。

    乔珍那台双卡录音机晚上又播放了起来,这次放进去的是从叶教授那里借来的英文磁带,连一向不合群的陈燕,也蹲到了录音机旁边,跟着念念有辞。

    听着宿舍里面发出此起彼伏的念经声,汀兰偷笑。

    晚上月色正好,她想出去与恋人月光下散步……呃,聊聊人生和理想。

    没有手机真不方便,不能一个电话过去把对方勾搭出来。

    现在学校对于大学生谈恋爱这一块抓的挺紧的,虽然号称不禁止、不提倡,但根本上还是反对的,所以大家都是地下恋情,不敢曝露,平时约会场所也会相对隐秘,即使像汀兰和斯泽这一种,上图书馆和教室的,都不敢表露的亲密,以免被发现。

    所以联系对方时,也不敢公然找到宿舍,次数多了,引起宿管阿姨注意就麻烦了,她可是指导员和班主任的报秘者。

    汀兰和斯泽都是每次约会时,就定了下次的约会时间和场所,还交换了课程表,如果有变动,可以去大教室等对方下课,或找人通知。

    两个人从那里晚上看电影牵手回来,已经确定彼此的心意。

    后来西湖划船,在湖光潋滟和荷叶盘绕间,在许仙和白娘子的断桥旁,脉脉含情,心意相投,恋情迅速升温。

    虽然斯泽课业加副业,非常忙碌,但是总是找机会与汀兰两人相处,现在傍晚跑步,不再是一路直奔二十几公里的折返,累成狗了。

    两个只要跑出校园,就手粘着手,越跑越慢,直至身影慢慢靠近,说着身边的小事和情人间的傻话。

    汀兰之前一直好奇,据后来看过的报道,斯泽是南市高考状元,当时会有更多的选择,如远一点的清华大学,近的上海复旦或是交大,这些不仅是全国名校而且在建筑专业的底蕴比现在的Z大强很多,但是他最终选择了Z大。

    当汀兰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斯泽当时目光望着远方,整个人陷入浓浓的追思之中。

    他的父亲曾是Z大学子,也是学建筑设计专业。他还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父亲喜欢把他架在肩膀上,拉着他的小手笑着带着飞飞;喜欢摸着他的小脑袋,叫他小毛头。

    后来一次,父亲用纸板粘起了一座堡垒,还放了一个小纸人在城墙,说那是他的小毛头,是个大将军,带领士兵把侵略者赶出家园。在父亲为他做出更多纸人士兵时,有一群人,突然闯进了他们家,把他的堡垒踩踏了,城墙上的小毛头也不知飞到哪里,家里一阵打砸,妈妈跑出来,把他紧紧的抱在怀里,一群人先是把祖母拉出来,后来父亲跑上去阻止,一根木棍把他砸倒在里,他对父亲最后印象就是头破血流,被人从家里拉走的样子。

    后来妈妈为了保护他,也为了外祖家人的坚持,和父亲划清了关系。

    过了不久,就传来父亲投河的死讯。

    他选择来Z大读书,是因为这里是父亲年轻的时候生活过的地方。

    当时斯泽说完,目眶不自觉湿润,汀兰也跟着呜呜哭了起来,被恋人那哀伤和思念的声音所感染。

    岳青青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现在的岳汀兰也没有。她来的时候,已经是破茧而出的八零年代。

    她拥着斯泽的肩膀,不知道如何安慰,只能庆幸,他们现在生活在最美好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