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4章 蛊毒?

不是蚊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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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小天速度何其之快,一瞬既至。

    但是,就在他要出手的时候,一道细小的黑影射向了他。担心是什么暗器,想要出手已经晚了,不得已,只得闪避。

    但是,他的速度何其之快,加上又是主动扑击,想要闪避,却还是差了点,那黑影直接就撞上了他的手掌。

    一接触到他的皮肤,那黑影便钻入了他的手掌之中。

    这个时候,惊鸿一瞥,才发现,那黑影是一只细小的虫子,身上长着一条条的金线,看起来好看之极。

    可是,看到那特征陆小天顿时大骇。

    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那东西,老头子曾经和他讲过,名字叫做金线蛊虫,是苗人的巫蛊之术中最厉害的一种蛊虫。

    虽然巫蛊之术只是世俗苗族的秘术,但是,其中有些蛊虫,却有着令修者都忌惮不已的能力。

    而金线蛊虫,便是其中之一。

    蛊虫?同样藏在暗处的陆铮一怔,这蛊虫可厉害,毕竟是有金线的了,这俗世居然还有用蛊毒的高手,并且实力如此之强,这让陆铮来了兴趣,跟旺财悄无声息的跟了上去,倒是并不太担心陆小天的情况,有他在,能有什么事情?

    陆小天连忙的停住了追赶的身形,停了下来。

    不过,他并没有就此放过霍思平。就算是现在不抓霍思平,因为他不确定金线蛊虫会对他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但是,如果就这样放过霍思平,以后想抓他,恐怕就比登天还难了。

    一道肉眼不可见的星力,****而出,在霍思平都没有发觉的情况下,隐藏进了他的体内。

    解决了后顾之忧,陆小天身形疾奔,一会儿工夫,便上到了君悦酒店的顶楼。在天台楼梯间找了个地方盘膝坐下,心神,沉入了体内。

    可是,令他错愕的是,心神一进入体内,他就发现了不对了。那团令他心悸不已的、只有拇指大小、浑身上下纹着一条条金线的蛊虫,正浑身颤抖,抱作一团,在他的胸口位置停留着。

    心里奇怪不已的陆小天,查看了一下自身的状态,这才明白为什么会成了这个样子。原来,那金线蛊虫的攻击方式,便是人类最脆弱的大脑部位,当然,若是受到威胁,他也会转移到例如心脏肝脏之类的重要部位,潜伏,吸取宿主的精血及一切对他有利的东西。

    不论是大脑,还是五脏六腑,就算对修者来说,也是脆弱无比的。所以,金线蛊虫能够对修者造成伤害,令其色变,便是因为这个。

    陆铮手一挥,一道金光悄无声息的注入到了陆小天的体内,陆小天感觉都身体一暖,而且这个时候,正是这些存在,散发出浓浓的威压,令金线蛊虫不敢妄动,只能蜷缩在这里,进退不能。

    当下陆小天便明白,有人出手了,脸上满是无奈的神色,不是说好不管的嘛?这陆铮哥也真是。

    金线蛊虫是霍思平放出来的,那么,最大的可能,霍思平便是他的主人,自然要听主人的吩咐,入侵陆小天的身体。但是,陆小天的体内,有着他害怕的东西,自然也不敢妄动。

    这样一来,就进不能进,退不能退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动物对危险的感知,是非常的强烈的。陆小天的意识进入体内,开始观察那金线蛊虫。从那时候起,这只金线蛊虫便感觉到了一股本能的危险威胁。

    陆小天的心神活动,他都不自觉的开始胡乱爬动。

    这么一只极具威胁的蛊虫留在体内,终究是个威胁,而且,他还不是普通的虫子,虽然他已经被震慑住了,不敢妄动。但是,陆小天还是觉得不安全。

    精神力化作一只无形的大手,抓向了那金线蛊虫。

    剧烈的颤抖,嘶鸣,那只金线蛊虫,感觉危险的气息越来越强烈,他不安的,在陆小天的体内,能够活动的地方不停的游走,显得很是不安。

    但是,他的不安,并没有引起陆小天的同情。

    因为,他待得位置,是陆小天的身体。

    精神力在金线蛊虫没有任何有效的抵抗下,一把将其抓住了。顺着金线蛊虫爬进来的线路,将其带出了体外。

    一暴露在空气下,金线蛊虫便没了无极图和星力团的压迫威胁,剧烈的挣扎,想要摆脱陆小天的控制。

    若是被他给跑了,也不知道会被他附生在谁的身上。所以,陆小天是绝对不会放过他的。连许多的修炼者都对其忌惮不已,若是被他寄生在普通人的身上,也不知道会有多少人丢掉性命。

    精神力包裹住金线蛊虫,陆小天起身,走下楼,来到房间内。这个时候,已经是半夜三点多钟了,叶妙歌早就睡着了。没有惊动她,径直走到厨房,找了一只瓷瓶,将金线蛊虫扔了进去。

    当然,这么普通的瓷瓶自然是困不住那只金线蛊虫的。所以,在扔他进去的时候,他用精神力将其震晕了,保守估计,至少也得明天早上九点钟才会醒来。

    将瓷瓶拿到客厅,放在茶几上,陆小天便坐到了沙发上,准备小憩一番。这几个小时的时间内,发生了这么多时间,就算是陆小天不累,也不能不休息一下。

    陆小天本想要找陆铮的,结果发现陆铮不知所踪,顿时无奈的摇摇头,只好暂时将这个事情放下,陆小天可不相信陆铮只是过来玩玩而已。或者是简单的过来看看自己那么简单。

    时间慢慢的过去,转眼就天亮了。

    房间的门咔嚓被打开了,叶妙歌一袭睡衣,迷糊着眼眸,走了出来。她没有看到躺在沙发上的陆小天,而是径直走向洗手间,显然是早上起来上厕所。

    在叶妙歌开门的一瞬间,陆小天就醒了。

    看着叶妙歌那迷糊的可爱模样,他的嘴角,不禁咧开了一个小小的弧度,心里暗自好笑。

    不过,他并没有打扰叶妙歌。

    等叶妙歌从洗手间里出来,整理了一下自己后,神智才清醒过来。看到坐在沙发上的陆小天,她顿时惊叫了一声,跑了过来。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进去睡觉啊?”

    昨天晚上,叶妙歌等了两个多小时,直到两点多钟的时候,才忍不住跑去睡下了。

    此刻看到陆小天,当然好奇。

    摇头笑了笑,陆小天并没有回答她。

    就在这个时候,门铃响了起来。叶妙歌站起身来,跑向了门口,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哎哟一声惊叫,停住了脚步。

    陆小天有些好笑:“怎么了?”

    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跑向了房间:“还能怎么了,人家都没换衣服!”

    顿时引来陆小天一阵爽朗的大笑,顿时紧迫不已。

    摇了摇头,起身走向门口。

    打开门,颜之雪身着一件白色外套,内衬一件黑色的棉质针织衫,依旧一头干练的短发,站在门口。

    看到开门的陆小天,道了声早。

    陆小天也回了一声早上好,便转身回到沙发前坐下,颜之雪连忙跟了进来。扫视了一眼客厅内的一切,奇怪的问道:“叶小姐呢?”

    “在房间里换衣服!”

    哦了一声,颜之雪转过目光,对陆小天说道:“不好意思!我们总经理今天有些事情,不能陪陆将军了,让我代劳,希望陆将军不要介意!”

    摇了摇头,陆小天笑道:“无妨!来,坐下!”

    颜之雪没有推辞,在陆小天的身边沙发上坐下。目光抬起,忽然掠过那陆小天用来装金线蛊虫的瓷瓶,顿时心下一阵好奇。但是,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她不会不懂,只是好奇,但也没有问出口。

    “陆将军!”

    她刚想说什么,但是,她才刚开口,就被陆小天打断了:“别叫的那么生分,我们也算是朋友了,叫我小天就可以。”

    “呵!”笑了笑,知道陆小天不是开玩笑的,便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叫你一声陆大哥了。”

    虽然陆小天说可以叫他小天,但颜之雪哪里敢直呼其名啊。

    不过,她这样的称呼到是遂了陆小天的意思。

    “陆大哥,等叶小姐换好了衣服,我们一起去吃个早餐吧!相比你也饿了。”

    “好啊!”正好陆小天也饿了,不过,他忽然问道:“对了!不知道你们这里有没有实验室用来装东西的那种,我也不知道叫什么,就是四四方方,上面有盖子的那种玻璃盒子。”

    冰雪聪明的颜之雪立马就明白了,估计和茶几上放着的那个瓷瓶有关系。这样一来,她更加的好奇了。

    但是,陆小天有要求,她自然不能怠慢。

    连连点头:“我有个朋友,是在医院工作的,你说的那种盒子我给她打个电话,马上就能送来,不知道你什么时候需要?”

    知道自己没有猜错,他连忙说道:“越快越好,最迟上午九点之前,就一定要送到,不然会有麻烦!”

    虽然他的精神力能够让金线蛊虫逃脱不了,可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若是他一个疏忽,让金线蛊虫给逃了,那就麻烦了。

    听陆小天说的这么坚决,颜之雪连忙道了个歉,起身走到一边,想必是给她那所谓的朋友打电话去。

    不一会儿,叶妙歌衣衫整齐的走了出来。

    而这个时候颜之雪也打完电话了。

    看到颜之雪,叶妙歌顿时眉开眼笑。她和颜之雪都是女孩子,颜之雪有心结交,昨天她们俩就已经打成一片了。

    而叶妙歌又没什么心计,自然是那颜之雪当好朋友了。

    对此,陆小天倒也乐的看到。

    两个女孩子闲聊了两句,陆小天便拿起茶几上装金线蛊虫的瓷瓶,对两个女孩子说道:“走吧!吃早餐!”

    听到是吃早餐,叶妙歌连忙拉着颜之雪,很是迫不及待。

    然而刚走到楼下,就看到一个家伙,吊儿郎当的陪着一条狗在旁边吃早餐,而且让所有人都好奇的是,那条狗还直接坐在主人该坐的位置上坐着,悠闲的吃着早餐,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