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过街老鼠

笑面虎难画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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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大早,整个咸丰城便人尽皆知,沈府夜招蹿天大火,被烧了个一干二净。

    府中老少、主仆皆化为焦骨。前来吊唁的宾客也同样被大火吞噬,一个都没跑出来。

    虽然这场火来的蹊跷,但却又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证明是何人所为,为何而做。另一方面,城主府好像对此事也并不上心,就派了几名府中的管事,前来调查,最后也没查出些什么来。

    而城主府内一大早,便有人看见一道耀眼的神光一闪而逝,明显是传送阵被开启,发出的耀眼神光。

    “城主!城主!昨夜,昨夜沈府......”丁阜气喘吁吁的跑到传送阵旁,大声疾呼正要通过传送阵赶往皇城的城主一行人,要向他请示问题。

    可惜还是迟了一步,传送阵开启,七人一齐消失在传送阵的光芒之中。

    “额......”丁阜呆立在原地,一时间不知应该如何是好。

    突然暴起,将手中的报告摔在地上,大发牢骚。

    “他奶奶的,到底你是城主,还是我是城主?一遇到事半句话都不说,掉头就跑。”

    半饷之后,又不得不捡起地上的报告,掸了掸灰尘,一脸苦逼样。

    “骂归骂,事情还是要办。只是这沈府被毁,武王府那边万一怪罪下来,可如何是好啊!”

    丁阜抱头高呼,“倒霉啊!”

    ......

    “城主,刚才丁先生好像有事情找你。”国斯年对城主说道。

    莫高歌却是耸了耸肩,一幅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表情,“没事,老丁能直接替我拿主意。”

    程乐水在一旁听着,对莫城主又有了新的了解。这个平日里不苟言笑的高大男子,原来也会甩锅,还甩的那么自然,就好像以前经常会这么干一样。

    田安筠掩嘴而笑,非常妩媚。

    ......

    不过片刻功夫,众人便来到了皇城,比步行、乘车不知快了多少倍。

    同时,众人皆被眼前恢弘壮阔的建筑所吸引。

    一幢幢高楼林立,如金属巨兽一般,闪着威严的光泽,安静的屹立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

    无数幢高楼连成一片,如一条黝黑的钢铁巨龙,盘曲在城市的正中央,龙首高昂,威严而雄伟。

    在高楼密布的集中区之外,是一片精致的小型建筑群,建筑群中人潮涌动,熙熙攘攘。客人正与商家热烈的交谈着,不是发出欢快的笑声。

    往外便是一片巨大的尚未经过开发的空白地带,或巨树林立,或绿草青青,或满地疮痍。而城比的地点便是定在了这里。

    再往外便是天堑一般的钢铁城墙,城墙高达万丈,简直就像是一道天幕,将这个巨大的城池与外界隔离开,无论外界多么暗潮汹涌,它自歌舞升平,就像是一处与世隔绝的桃花源。

    这便是人族大陆的心脏,人族最富饶的首都——洛安城。

    这一天的洛安城一如既往的热闹,人潮涌动,熙熙攘攘。只是这热闹中似乎多了一点火药味。

    几乎每行几步,便能看见穿着与洛安城本地居民服饰不太相似的外地客人穿行在各大酒楼、武馆之中。

    他们都是前来参加城比的各个城池的天骄,有单独的仆人陪着,正游览这座富饶瑰丽的洛安皇城。

    他们或三三两两,结伴而行;或孑然一身,独自前行。

    几人刚一走出传送阵,便突然听到一道略显阴冷的声音传来。

    “哈哈哈,莫老弟,好久不见,好久不见啊!”

    来者是一位身着白衣白袍,头发、眉毛皆白的中年男子,他身形瘦高,如一道风雪朝朝孟凡等人走来。

    “白修远。”莫城主一见到此人便有些头大,似乎不太愿意见到此人。

    “莫老弟,上次匆忙,未能与你好生叙叙,今日几位城主已在鸿雁楼设下筵席,我们正好借此机会不醉不归!”白修远一幅很熟络的样子,走上前来拉住莫高歌的手,轻拍他的肩膀,一脸的热情。

    “白城主,我带来的这群小兔崽子还没有安顿下来,先让我将他们安顿下来,我再赶去鸿雁楼向你以及其他几位城主赔罪如何?”莫高歌连忙推脱,言道稍后便到。

    “莫老弟说的哪里话,一群小家伙而已,让我带的随从送他们去便是了。莫老弟还是速速与我前往鸿雁楼,今夜我们不醉不归。”白修远拉着莫高歌的手便要离开,让莫高歌一脸的尴尬。

    “他是?”孟凡侧过脸小声的问道。

    “寒雪城的城主,白修远。”国斯年小声的向孟凡介绍道,“他可是出生大世家白家,不但实力强劲,背景更是强大。很少有人会去招惹他,基本上都要对他笑脸相迎。”

    “听闻此人有断背之癖,孟兄你生的英俊潇洒,可要小心了。”程乐水偷笑道。

    “怎么是我小心,应该是莫城主要小心才是。感觉他对莫城主不是一般的热情啊。”孟凡诽谤道。

    “走走走,莫老弟,其他几位都快等急了。”白修远一个劲的催促莫高歌赴宴,让他推脱不得。

    “你们几个先前往往年我们居住的客栈,在那等我。记住,千万不要鲁莽行事,千万......”莫高歌话还没说完,便被白修远拉走,留下几人独自“流浪”在街头。

    几人之中,像国斯年、程乐水等人,早已不是第一次参加城比了,对于洛安城自然也是十分熟悉,领着众人便前往往常居住的客栈了。

    可刚一踏进客栈大门,便察觉到一束束的目光朝他们投射而来,就像是在看待待宰的猎物一般。

    众人脸上露出苦笑。

    孟凡颇为疑问的问道:“国兄,为何我们一路走来,总有人盯着我们?难不成咸丰城在外面的名声如此不好?以至于我们像过街老鼠一般。”

    国斯年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小声向孟凡说道:“咸丰城在外头的名声一直不错,只不过这......”

    “国兄,但说无妨。”孟凡要求道。

    “人都喜欢挑软柿子捏。咸丰城已经连续九年在城比上排名倒数,被各城视为软柿子、好欺负的对象,以至于很多前来参加城比的天骄都想拿我们练手,以提升他们无敌的自信。尽管我们很努力的避免,可几乎每年都会招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国斯年大呼头疼,却又无可奈何。这也是莫城主让他们千万不要莽撞的原因之一。

    就在这时,一名少年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微笑着朝他们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