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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李清瞳,沈欢扬了扬手中的豆浆包子。
“我正准备给你送早餐呢,看见他们摔倒了,就过来看看。”
“摔倒?”李清瞳摆明不相信。
沈欢急忙又走到兵哥面前,笑道:“这位朋友,你摔着了没?要不要我扶你们起来?”
好和善的样子。
兵哥心头一个激灵,赶紧手忙脚乱的爬了起来。
“不用不用。”
笑话,叫他帮忙?给他十个胆子都不敢啊,刚才他可是已经彻底领教过了。
一群小混混儿赶紧挣扎着狼狈而逃。
沈欢腆着脸的走到李清瞳面前,把豆浆包子递了过去,“喏,这是我才给你买的早餐,还热乎着呢。”
李清瞳伸手接过。
沈欢笑嘻嘻道:“清瞳,你怎么起这么早啊,反正周末又没什么事情,女生多睡觉会变得更漂亮的。”
李清瞳白了他一眼,“你什么时候这么油嘴滑舌了。”
“呃,有吗?”沈欢挠了挠头,左看右看。
李清瞳小口咬了一下包子,看了眼旁边还愣着的林芳琴,“这是你同学吗?”
刚才沈欢大展神威,把兵哥他们打得屁滚尿流,林芳琴仍处在失神状态。
以前,她一直都是眼高于顶的骄傲样子,从来没正眼瞧过沈欢这种普通的小角色,但是现在。
她怔怔的看着沈欢,涌起一股奇怪的感觉。
他变了,就像完全换了个人。
难道说,是我看走了眼?
这时,沈欢也回过头来,见她还没走,微皱了下眉头。
见他神色有些不悦,林芳琴惊醒过来,心中一慌,忙道:“沈同学,你们慢慢聊,我先走了。”
说完,她急忙低着头进了校门。
心中的感觉还很异样,但她已经不敢多说什么了,自己得罪他那么深,他没和自己计较,已经是格外的手下留情了。
而且,那个女生好漂亮啊,没想到他居然还认识这么漂亮的女生。
李清瞳的清纯绝丽,也让林芳琴自惭形秽。
看着林芳琴离开的背影,李清瞳眼睛忽闪忽闪,“沈欢,你这同学挺漂亮的嘛。”
沈欢轻轻一笑,以前,他也觉得林芳琴很漂亮,甚至还有过一些乱七八糟的幻想,不过现在嘛,他已经继承了紫罗天尊的衣钵,又看到了她那么不堪的一幕,他心中就只有浓浓的不屑了。
外表光鲜,内里糟粕,这样的女生,就只有一个字,俗。
他笑道:“她哪叫漂亮啊,我认识一个女生,比她漂亮不知多少倍呢。”
李清瞳轻轻吮了口豆浆,“是不是哟?你又在哪里认识了什么漂亮的女生?”
沈欢故作叹了口气,“唉,那是很久以前了,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这辈子是完了,后来,我和她一起上小学,初中,每一天…哎,轻点,轻点,清瞳,我错了我错了。”
沈欢装模作样,话还没说完,背上就传来一阵刺痛,他连忙讨饶。
李清瞳重重的掐了他几下,“好你个沈欢,学坏了是不是。”
她懒得再理这个满嘴跑火车的家伙,抬起脚向前走去。
沈欢小心翼翼的跟在她屁股后头,嘿嘿傻笑。
从小学一年级到现在,十年,李清瞳和他的关系一直都很好,并没有因为他出生贫寒而歧视他。
只是,她真的太耀眼了。
以前,她对他的好,沈欢都只敢埋在心底,能和她做朋友,已经是很幸运的了,他从来不敢再奢求其他。
但是,现在。
看着前面的女生,沈欢胸中豪情万丈。
李清瞳,我,沈欢,有能力,为你做任何事情啦…
……
“清瞳,你这么早起来是要干嘛去啊?”
街上,沈欢屁颠屁颠的跟着李清瞳。
时间才七点过,山区小县城的生活节奏悠闲,加上是周末,街上依然很冷清。
“我想去人民公园跑步。”吃完了早餐,李清瞳顺手把袋子扔进垃圾桶。
她和沈欢的老家七仙镇,是庆县最偏远的一个乡镇,每天只有四班车,单程都要两个多小时,所以她每个月也只回去一趟,其他时间都是在学校里。
沈欢道:“学校里不是有运动场吗?”
李清瞳撅了撅嘴,“我哪儿敢在那里跑啊,跑着跑着就有好多吊尾巴,甩都甩不掉,烦死了。”
沈欢恍然大悟,李清瞳长相实在太出色了,没有男生不会被她吸引的,有几次去运动场跑步,跑着跑着,身边就围起了一大群男生。
谁叫她魅力太大呢,女生太漂亮了,也是一种苦恼吧。
庆县县城不大,青广河穿城而过,把城镇分成两半。
庆县中学在城这头,人民公园在城那头。
中间连着一座桥。
快要到桥头的时候,一辆白色现代小轿车靠了过来。
庆县地处山区,经济不是很发达,能买得起车的人,也算得上牛逼了,沈欢就经常看到,有些人开着车到校门口来勾搭女生,成功率还蛮高的。
车窗打开,一个年轻男子探出头,“嘿,李清瞳。”
他们好像认识?
李清瞳看了那人一眼,皱了皱眉,没有甩他。
车子停住,跳下来五个人,都是十八九岁二十出头的样子。
几人拦住两人,那男子道:“李清瞳美女,这是要上哪儿去啊?”
李清瞳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吴俊,麻烦你让开。”
那叫吴俊的男子没有动,“美女,我是真心想和你交朋友的,今天就是专门来找你的玩的呢,反正你今天也不上课,就一起出去耍啦。”
几个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李清瞳身上,至于她身边的沈欢,则直接被无视了。
实在是太普通了。
李清瞳道:“我朋友陪我,就不劳烦你了。”
吴俊看了眼沈欢,嗤笑道:“小子,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这里没你的事了。”
沈欢轻轻一笑,“这句话该我来说才对吧。”
“呵,看不出来,小子还挺有脾气的啊,那行,那就借一步说话吧。”
吴俊冷笑,其他四个男的马上站过来,围住了沈欢。
李清瞳一把把他们推开,怒视着吴俊,“你们要干什么?”
吴俊笑道:“美女,你放心啦,我们只是想和他谈谈人生谈谈理想而已,该读书就好好读书,不要在外面乱跑啊。”
李清瞳大声道:“我警告你,你要是敢欺负他,我跟你没完。”
吴俊摆了摆手,“不会的啦,老五,你们带这位哥们儿去那边谈谈。”
一个人马上推了下沈欢,“哥们儿,借个地儿说话吧。”
李清瞳顿时急了,沈欢的情况她是了解的,就一个山旮旯里出来的普通男生,而吴俊他们人多势众,一看就不好惹。
怎么办怎么办?
情急之下,李清瞳张开双手,把沈欢护在身后,就像保护小鸡仔的鸡妈妈,瞪着吴俊他们,怒道:“你们要干什么,我跟你说,你们要是敢乱来,我就报警了。”
见着这幅场景,吴俊几人全都无所谓的笑着,看向沈欢的目光充满了不屑。
一个大男生,缩在人家女生后面,真是孬种。
吴俊这群人,都已经没有读书了,平日里几个人纠集在一起,仗着人多,张狂跋扈,像沈欢这样的普通学生,完全就没放在眼里过。
而且沈欢现在的样子,白T恤,牛仔裤,运动鞋,虽然很干净,但也可以看出是洗过很多次了。
穿成这样,家里肯定也没什么背景。
李清瞳这么漂亮,和他站一起,完全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两人的关系想来也普通得很。
既然这样,还怕什么。
要是他不识趣,打就是,他还敢对自己怎么样不成?
顺带自己还可以在李清瞳面前显摆显摆,装装酷。
吴俊看着沈欢,冷笑道:“小子,听不懂人话是不是,我们还有事情要和李清瞳美女说呢,你杵在这儿干啥呢?”
因为李清瞳护着沈欢,吴俊也不好再动手,于是想把沈欢吓走。
要是其他人,或许还真会害怕,可惜他的算盘明显打错了,现在的沈欢,又岂是几个小混混儿就能吓倒的?
沈欢轻笑摇头,拍了拍李清瞳,示意她宽心。
然后站到吴俊面前,“哥们儿,你是不是觉得你很牛逼?”
“哟呵。”
吴俊先是一愣,随后几个人哄然大笑。
“小子,挺有脾气的啊。”
沈欢摇了摇头,突然一拳打到吴俊额头,吴俊仰面倒下,接着沈欢又向后一腿,直接把老五踹飞,侧身一耳光,扇在另一人脸上,将那人扇趴下去,然后五指一张,印在另一个人胸口,那人蹭蹭蹭连退数步,摔了个四仰八叉。
最后剩那个小混混儿都还没反应过来,瓜兮兮的站在哪里,这才发现自己的同伙已经倒完了。
沈欢都懒得看他了,走到吴俊面前,翻了翻白眼,“我说哥们儿,要打就打,啰里吧嗦那么多干啥啊,装逼有意思不?”
吴俊躺地上喘着粗气,刚才脑袋黑了一下,现在才回过神来。
看着沈欢,他颤声道:“你,你,你你想干什么?”
沈欢撇了撇嘴,丢了句,“孬种。”
都懒得把他们当回事,一群小渣皮,几个人扭在一块,就觉得牛逼上天了。
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