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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谁料霜花逐日开(为盟主酒能通神)
目送众豪侠的远去,刘縯跳上坐骑,带着大伙继续赶路。邓晨则把坐骑让给了活泼好动的朱祐,自己跳上了车辕,驱赶着马车紧随刘縯身后而行。至于刘秀、严光和邓奉三个,则全被邓晨强行关进了车厢中,与马三娘一道去照顾马武,以免在路上被多事的人看见,再横生枝节。
原本就狭小的车厢中装了一个大人和四个孩子,空气难免就污浊了些。而马武身上的旧伤又发了炎,不时地散发出阵阵恶臭,令人胃肠为之一阵阵翻滚。好在刘秀、严光和邓奉三个虽然年纪小,却个个都像刘縯一样,生就了一幅古道热肠。非但没有嫌马武累赘,反倒不时地搭把手,帮助马三娘用盐水替马武清洗伤口,喂汤敷药。
马三娘自打落草以来,平素接触的全是些性情粗豪的江湖好汉,难得遇到一个同龄人为伴。加之昨夜和今晨又连续两次欠了大伙的救命之恩,因此,很快就抛开了心中那道无形的防线,跟众人熟络了起来。
偏偏邓奉又是个好奇心极重的,总爱打听一些江湖秘闻,以及好汉们替天行道的英雄事迹。有了马三娘这个现成的内行在眼前,岂能不把握机会。因此在路上一有时间,就把自己昔日道听途说来的故事,找后者进行验证。而马三娘也有意向大伙说明,凤凰山好汉并非官府口中杀人越货的恶魔,有问必答,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如此一来,几个少年人的旅程,倒丝毫都不枯燥。不时就有惊叹声,或者叫好声从车厢中传出,吓得路边树梢上和草丛里的野雀,纷纷振翅高飞。
如此,可是羡煞了小胖子朱祐。想跟大伙去一起凑热闹,却隔着一道厚厚的车厢。欲向马三娘献殷勤,却找不到任何人肯跟自己换乘,只急得抓耳挠腮,像坐在针毡上一般难受。
“伯升,找个地方歇歇脚,吃点干粮吧。”见朱祐那神不守舍模样,邓晨心中觉得又是好笑,又是不忍,找了几个恰当机会,向刘縯提议道。
“也好。”刘縯从早晨起就一直忙着救人和赶路,此刻也觉得口干舌燥。便轻轻拉了下缰绳,示意胯下坐骑停下了脚步。
“哥,怎么啦?”
“已经到宛城了吗?”
“是不是岑彭贼心不死,又追上来了?已经出了棘阳地界,他可没权力再搜查咱们!”
“刘大哥,需要我帮忙么?”
少年少女们推开车厢们,先后探出半个脑袋,急切地追问。
“没事,走得有些累了,大伙都下来歇歇!”刘縯回过头,先给了大伙一个放心的微笑。然后从马鞍旁取下水囊,轻轻丢进车厢,“老三,你去打些冷水来!我以前来过这儿,记得这附近,就有一条大河!”
“是白水河,其实跟咱们家附近的育水,是同一条。只不过这里是上游,所以名字不一样!”刘秀虽然是第一次出远门,对整个荆州的地理却不陌生,立刻从以前读过的书籍中,给出了答案。
“应该是,你去吧!在官道右侧。我刚才已经听见了流水的声音!”刘縯又笑了笑,声音里带上了几分嘉许。
自家弟弟身子骨略微单薄了些,但博闻强记,智慧过人。将来可定会比自己这个当哥哥的有出息。说不定,等从长安学成归来之后,也能像岑彭那样做一个县宰、大尹。那样的话,南阳刘家就能再度复兴,重现辉煌。而自己将来死去后,也有脸去见早故的父母双亲了。
“严光,邓奉,你们俩跟刘秀一起去。朱祐,你和马三娘去捡点干树枝,咱们一会儿把水烧开了喝,免得生病!”不放心刘秀一个人去打水,邓晨跳下车辕,大声吩咐。
“哎,哎!”朱祐喜出望外,立刻翻身下马,飞一般冲到车厢门口,伸出一只手去搀扶马三娘,“三,三姐,下,下车。小心,小心路上有石头!”
“去,我自己会下!”马三娘一巴掌拍开他的手,纵身跳出车厢外。在落地的瞬间,肩膀上的箭伤却被扯了一下,疼得身体晃了晃,眉头迅速紧皱。
“小,小心!”朱祐看在眼里,顿时被自己受了伤还紧张。追上去,伸手欲服。
“敢问邓小哥,男女授受不亲。出自何典?”马三娘又迅速躲了躲,同时竖着眼睛低低追问。
“这,当然,当然是《孟子》,《孟子*离娄篇,上卷》!”朱祐被问得微微一愣,旋即圆脸涨了个通红。伸在半空中的手,放亦不是,继续挺着亦不是,整个人变成了一具田间的稻偶。
“走,我们去找刘秀!”严光和邓奉看到他吃瘪,心中觉得好生有趣。摇摇头,撒开双腿冲向了官道右侧的树丛。
不多时,二人与刘秀汇合。一边狂笑,一边述说刚才朱祐献殷勤却碰壁的窘态。刘秀听了,对朱祐这个一厢情愿的花痴也颇为无奈,摇着头苦笑了片刻,叹息着说道:“马三娘和他的哥马武,都是官府的死对头。而朱祐和咱们,却是要去长安读太学,然后等着朝廷外放为官的人。双方注定这辈子要越走越远,唉,我看猪油还是趁早死了这份心为好!”
“可不是么?甭说马三娘一直对他不假以辞色,即便假以辞色又能怎么样?到头来,还不是劳燕分飞,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邓奉人小鬼大,也觉得朱祐的一番心思,注定要落到空处,一无所获。
严光的想法跟刘秀和邓奉差不多,但看事情的角度,却另辟蹊径,“我不可惜朱祐白发了一次花痴,毕竟他从小到大,就喜欢找个姐姐管着他。我只是奇怪,马三娘刚才,居然开口就来了一句《孟子》,并引的恰当好处!”
“是啊!”邓奉这才意识到,马三娘作为一个山贼头目,按常理应该大字不识才对。怎么可能连孟子都能信手拈来。
“你们两个蠢货,她如果识字,昨天夜里就不会上咱们的当了!”刘秀反应极快,立刻抬起手,赏了严光和邓奉一人一个爆凿,“莫非你们忘记了,昨天夜里,咱们还欺负她不识字,联手制服了她?”
“这……嘶——,嘶——”严光和邓奉捂着脑袋,不停地吸溜冷气。嘴上无法反驳刘秀的话,两双眼睛里,却尽是茫然。
见二人那呆呆愣愣模样,刘秀忍不住又赏了他们一人一巴掌,没好气地提醒:“男女授受不亲,是她刚刚冲进屋子里逼咱们帮忙隐藏马武之时,严光你亲口说的话。当时她身后背着马武,一只手揽住了你的脖子,另外一只手拎着把明晃晃的环首刀。”
“呀,这野丫头,居然懂得现学现卖!”严光立刻知道自己被表面现象所蒙蔽,气得连连跺脚。
“好个马三娘,居然也能做到过耳不忘!”邓奉在懊恼之余,却佩服得连连抚掌。
“没点儿本事,岂能做得了勾魂貔貅?练武也罢,读书也罢,想登堂入室,总得有点记性才行!”刘秀倒不觉得马三娘聪慧过人有什么好奇怪,耸耸肩,带着几分佩服说道。
“还是你了解她,比朱祐可强多了!倒可拿她做个红颜知己!”邓奉受不了他那幅一切尽在掌握的模样,立刻出言相讥。
“滚!我都说了,双方不是一路人!”刘秀被说得面红过耳,抬起脚,作势欲踢。
“看,恼羞成怒,恼羞成怒了!”邓奉立刻拔腿逃走,坚决不肯迎战。刘秀自觉受到了“污蔑”,哪里肯善罢甘休,迈动双腿,紧追不舍。害得严光遭受池鱼之殃,不得不加速跟上,转眼间,就跑了个汗流浃背。
刘秀的体力,原本就不及邓奉,此刻腰间又系着两只水囊,颇为累赘。因此追着,追着,就失去了目标的踪影。
好在他还记得此行的目的是取水,而不是找邓奉“报仇”。因此也懒得继续寻找此人踪影,干脆放慢速度,调整方向,喘息着朝流水声最大的位置走了过去。
才又走了二三十步,耳畔却有听到了一阵细碎的双脚挪动声。“啪啪,啪啪,啪——啪,啪——”,很明显,有人在背后朝自己悄悄的靠近。
“这厮,居然学会迂回攻击了!”刘秀听得心中一动,立刻判断出是邓奉在耍花招。干脆装作毫无察觉,一边走,一边用目光在附近快速扫视。
好运气的人,瞌睡时自然有老天爷送枕头。正当他犯愁拿什么才能给邓奉一个教训的时候,不远处,忽然又一个婴儿拳头大的黑点,迅速垂了下来!
“啊!蜘蛛!” 刘秀顿时被吓了一跳,旋即心中大乐不已,掏出方帕,伸手一抄,将那黑蜘蛛卷进帕中。“就是你了,看那灯下黑还有没有胆子搬弄是非!”
虽然从小就被哥哥刘縯保护得密不透风,可毕竟生活在乡间,刘秀对蜘蛛、蚂蚁、四脚蛇之类的东西,都不陌生。仅仅从蜘蛛背上的花纹和个头大小上,就判断出此物空长了一幅可怕模样,事实上却没有任何毒性。故而毫不犹豫地将其连同手帕拎了起来,同时竖起耳朵,判断清楚邓奉与自己之间的距离,猛地拧身扬手,“招家伙!”
“啊——”身后之人失声尖叫,挥舞着胳膊,快速后退。不小心双腿却被树根绊了下,“噗通”一声,直接摔了个仰面朝天。
“马,马三娘,怎么是你!”从听到声音那一瞬间,刘秀就意识情况不对。赶紧转过身,大声追问。
“呃,呃,呃……”尖叫声嘎然而止,只见素有勾魂貔貅之称,这辈子不知道已经杀了多少贪官污吏的马三娘,双手双脚僵直,像只木偶般,瘫在了地上,。先前那双明亮的凤目,此刻却变成了两只斗鸡眼儿,盯着鼻子尖上缓缓爬行的大蜘蛛,不敢移动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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