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爱·逆流

张小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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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爱的是玫瑰,

    而你是角落里的蔷薇。

    这世上有一种悲哀,叫作不被爱。

    如果有一种魔法,

    可以将命运重新洗牌,

    你会如何安排?

    在变成他爱的样子之前,

    你确定,你还爱那个卑微的自己?

    《你总有爱我的一天》

    by张小娴

    If I have never met you,

    I would never been tortured by those long missing.

    I may live a happier life.

    要是没有遇上你,

    也就没有以后漫长的思念折磨。

    我也许会过着比现在幸福的人生。

    然而,

    要是有人敢把这一天从我生命中拿走,

    我是会使尽最后一口气,狠狠咬住他的手臂,

    要他放手还给我的。

    01

    §

    许多年后,当著名建筑师乔信生在公寓里那面镜中看到一张布满孤寂皱纹的老脸和憔悴驼背的身影时,他的思绪又再一次回到四十七岁生日的那一天。

    那个遥远的下午,他从歌剧院工地开车回来,把车停好,敏捷地爬了几层楼梯回到家里。

    饭桌上那个亮晶晶的琉璃花瓶里插着一大丛紫红色玫瑰,开出了一朵朵浓密的花蕊,散发着一股甜香。

    这些花他今天大清早出去的时候并没有看见。他现在看了一眼,心情愉快,想着:“这是什么玫瑰?以前从没见过……”

    但鲜花总是美好的,只要别看见它们枯萎老去。

    他想起这天是他四十七岁的生日,心中没有伤感,反而觉得自己比过去的日子都要年轻。

    几年后,当那幢坐落在海边的歌剧院盖好,毫无疑问,将会成为本城的地标。

    它是他最得意的作品,会让他名留历史。

    他脱掉外套丢在一边,坐进客厅那张底座很低的米白色扶手沙发椅里。

    他每次回家,总爱先在这里坐一会儿。人一陷进去,就舍不得起来。

    他往后靠到椅背上,伸长脖子看向画室里,喊了一声:

    “宁恩,我回来了!”

    画室里没有应答。

    他心里想:

    “她说不定出去了。”

    他头转回来,一双长腿舒服地伸展到面前的琉璃茶几上。

    这时,他看到茶几上搁着一封信。

    那封信引起了他的兴趣。

    他倾身向前,拿起那封信。

    信封上没有贴邮票,秀丽熟悉的字迹写着:

    “给你,我爱了一辈子的你。”

    他略微惊讶,很快就想到这也许是一张生日卡,但是,她不是应该写“我会爱一辈子的你”,而不是“我爱了一辈子的你”吗?

    他掂了掂那封信,沉甸甸的,倒不像生日卡。

    他好奇地拆开信,这封信有三十多页。他认得是她的字迹。

    他收过许许多多女人写给他的情信,他通常只瞄一眼就丢在一边。他从来不需要这些纪念品。

    但是,这一封,他嘴角一咧,泛起微笑,很认真地看。

    信生:

    你记不记得你曾经对一个青涩的少女说过一句话?

    你说,你不相信爱情,因为你不相信自己。

    他的目光惊住了,又再一次看向画室那边。那儿没有声音,只有日头的微光穿过飘荡的窗帘在木地板上流动。

    他只好收回目光,继续读着手上的信。

    那个少女是我。

    不是现在的我,也不是这两年来一直在你身边的我,而是二十二年前的我。

    你一定不认得我就是那个少女吧?

    因为,过了二十二年,我竟然没有长岁数。

    不要惊讶,我正打算把一切都告诉你。

    我终于可以向你说出这个故事了。

    你知道我从不想对你说谎。

    我的灵魂将会裸露在你面前。

    这一次,他的目光不安地投向睡房,那儿悄然无声。

    他换了一个姿势,把信读下去。

    02

    §

    你还记得一个叫夏夏的女孩子吗?

    你追求过她。

    天哪!我多么希望你已经想不起她是谁,就像你忘了所有跟你有过雾水情缘的女人那样。

    她是我的同学。

    那一年,我们都只有十七岁,正值青春美好的年纪。

    我是个孤独的孩子,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分开了。我跟着当面包师的父亲一起生活。他都是半夜起床出门工作,第二天早上才回家。

    像我这样的孩子总是渴求感情的。

    在遇上你之前,我仅仅懂得的一种感情就是友情。

    直到如今,我始终不明白我跟夏夏为什么会成为那么要好的朋友。

    她跟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她家境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人也长得漂亮,好胜,多情,男朋友一个接一个,还有一大群护花使者像小狗一样在她脚边厮磨。

    有许多年的时间,我们几乎天天黏在一块儿,仿佛有永远说不完的话题。

    她喜欢把她那些风流韵事都跟我说。

    我见过她每一个男朋友。只要她伸出手臂,这些男孩子就会像鸽子一样纷纷飞向她的掌心,等候她用爱情去喂饲他们。

    然而,她总是很容易爱上一个人,也很容易就厌倦了那个人,然后把他像只死鸟一样丢开,生怕会弄脏自己的一双手。

    不过,她有时候还是会略微感伤地为这些死鸟淌下一两滴眼泪,用泪水的花瓣埋葬他们。

    爱情对她来说,是一种玩意儿。

    事隔多年,我才发现,她跟你是多么相似啊。

    只是,你结束得比她仁慈和高尚。你从不折辱别人,你从来不想伤害女人。

    可是,夏夏比你残忍。她有时候好像还嫌那些死鸟不够可怜似的。有好几次,跟一个男人分手之后,她会跟我说:

    “不如我叫他追求你好吗?他人真的很好,只是不适合我。只要我开口,他一定会听我的话。”

    你可以想象,当我听到这些话时,我是多么生气。

    她不要的东西,却想当成礼物一样送给我。这样做并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把那些男孩子永远留在她身边,随时听候她的召唤、差使。

    要是有一天,那个男孩子真的爱上了我,她可以一直跟我说:

    “他原本是喜欢我的啊!”

    但我从来没恨她。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太了解她了,当你如此了解一个人,你便不会恨她。

    可惜,她从来不了解我。

    我是个内心很骄傲的孩子。

    我看不起她爱上的那些男孩子,他们不是家里有钱,就是没个性,没品位,也没格调的黄毛小子,或者跟她一样,把爱情当作青春的游戏来追逐。他们爱的不过是她的身体,她却从不知道。

    那些男孩子,放在一个银盘子里送来给我,我也不要。

    直到有一天,她对我提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