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潼关路

李惟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巴士小说网 www.84txt.com,最快更新浮云半书(全集)最新章节!

    崤函称地险,襟带壮两京。

    ——唐·李世民《入潼关》

    一

    陆痴人如其名,是个路痴,走出家门百十来步就会迷路。

    别人对他说,路痴是病,得治。陆痴也想治,但找不到愿意接收他的郎中,郎中们听说他想治没有方向感的毛病,都丢下一句“神经病”,只有一个郎中与众不同,他没有说陆痴是神经病,他说:“脑残。”

    于是陆痴很委屈,他只是分不清道路而已,脑子又没坏,这些人凭什么说他脑残啊?

    二

    两个月前。

    为了证明自己其实不笨,陆痴拎着小包袱就上山了。

    山路崎岖难行,九拐十八弯,就算是每天上下山的砍柴郎,也不敢打包票说认识每一条路,陆痴偏偏就不信邪。

    他在山路上转悠了一整天,在每条路上标上记号,结果到黄昏时分,天色昏暗下来,石头上的标记也被暮色吞没看不清了,他终于发现自己又迷了路。

    乌鸦的叫声从远处传来,令人毛骨悚然。近来世道不太平,安禄山起兵反叛,烽烟四起,战死的、饿死的……山脚下常有无人认领的尸体被乌鸦啄食。胆小的陆痴终于开始后悔上这一趟山了。被人骂脑残虽然很羞愤,但如果天黑还找不到下山的路,也许会失足掉下悬崖,也许会被猛虎豺狼吃掉,他还是宁愿脑残,也不愿意掉脑袋。

    陆痴战战兢兢地找下山的路,残阳下的山峦如同鬼魅,拐过一处峭壁时,突然,他看到对面有个人影。

    这天都要黑了,还有人跟他一样无聊来爬山?

    山路狭窄,只能容一人通过。两个人走近时,对方冷淡地侧身让他过去,陆痴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年轻人生得实在太好,高挑峻拔,一双漆黑如潭的眼睛似乎在看前方,目光却没有什么焦距。陆痴壮着胆子停住脚步,在那人面前挥动了两下手。

    没什么反应。

    果然……这是个盲人!

    陆痴目瞪口呆地张大嘴,他一个健全人都找不到下山的路,这盲人靠一根竹仗走在悬崖边上,是要闹哪样?对方的衣着装束不像本地人,手里拿着一根竹仗探路,脊背挺得笔直,苍白的薄唇抿成一线,冷漠得似拒人千里之外。

    “你……”陆痴忍不住嚅嚅嘴唇,想问对方需不需要帮助,刚伸出手,却突然眼前一花,一个巨大的黑影凌厉俯冲下来,像是要攻击他。陆痴一惊,本能地后退,脚下一滑,顿时朝深渊滑去!

    群山扑面而来,无数树枝如闪电般从眼前划过,就在陆痴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时,却突然有一股大力从他后颈传来,将他的衣领抓住。

    身下就是看不见底的深谷,整个人却晃悠悠地悬在半空。陆痴惊骇地扭头看去,只见一只漆黑有力的鸟爪正抓住自己的后颈。

    那是一只丑得出奇的大鸟,全身灰溜溜的,像鹰又不是鹰,像山鸡又不是山鸡,只有一双眼睛在月下如宝石般熠熠生辉。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那眼睛眨了眨,又转动了一下,似乎还有点狡黠的意思。

    只听陆痴惊恐地大叫:“啊——”大鸟腾空而起,将他整个人如同鹰嘴里的猎物一样叼起。

    “砰”重重地被摔到坚实的山石上,陆痴全身都痛得快要散架,后背被冷汗湿透了,完全吓瘫在地上。

    “琳琅!”是那个盲人在说话,声音清冷带着责备。

    大鸟昂首抖着羽毛,有点骄傲不屑的意味,又叫了一声,似乎在嘲笑陆痴的胆小。

    陆痴脸色惨白地喘着气,只听头顶传来另一个大惊小怪的声音:“啊喂,不带这样的!我不过随便看看风景,你们就不等我自己走了……”

    陆痴惊魂未定地抬起头,只见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上山的白衣人忿忿地指着盲人,身材比盲人还要高,嘴里叼着草叶,洒脱不羁的侧脸令月下的山川河流都成了陪衬。

    盲人面无表情不为所动,显得白衣人的样子很欠扁。

    “你是山下的村民?”白衣人终于注意到了陆痴,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朝他伸过来,“站得起来吗?”

    陆痴愣了愣,觉得从上山到现在,他终于遇到了一个正常人!

    那人好心地把陆痴拉起来,笑眯眯的模样很好亲近:“走了一整天的路,累死啦,你家住在哪里?今晚就住你家。”

    可怜的陆痴这才发现他的结论下得太早了,“对不起,这位美公子,我和你并不熟!你这样直接要去别人家里真的好吗!”这些吐槽陆痴都没有说出口,他只是傻傻地点了点头——

    天已经黑了,他一个人也不敢下山。

    山中不时从传来夜枭的叫声,陆痴一路上心惊肉跳,身边的白衣人却一派闲适姿态,不像在走危险的山路,倒像在自家庭院里喝茶听雨。而且,这家伙还是个话痨,一路上都在不停地说话。

    “兄弟你贵姓?”“陆兄弟,你们村子里有澡堂吗?”“没有啊,那赌场有吗?”“陆兄弟你一个人住?”“你娶妻了没有?要是有娘子,还应该给娘子带点礼物才好,嗯嗯可以带点烤鸟肉……”

    走在前面的盲人似乎终于忍无可忍,回过头来道:“将军!”

    这下,几个人都停住了脚步。

    “将军?”陆痴愣了一下,看了看这个,又看了看那个,“你们不会是……逃兵吧?”

    听说满世界都在打仗,胡人烧杀抢掠,很多城池不战而降,士兵纷纷逃命。

    “你猜对了——”对方郑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才见鬼!”他一本正经地说:“我呢,姓将,我爹为了让我的名字听起来威风凛凛,就给我取名叫将军。”他随口胡说八道,把陆痴哄得将信将疑。

    他再接再厉地指着盲人说:“这位叶兄弟,他爹也想学我爹,就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校尉’,你看,爹和爹真是心有灵犀,英雄所见略同啊!”

    校尉脸色难看得很,额头青筋跳动了两下。

    善良的陆痴被哄得一愣一愣的,颇有点英雄相惜、相见恨晚的意思,用力点头道:“我一直抱怨我爹给我取名字太随便,现在看来倒是我冤枉他了。”

    ——和你们奇葩的名字相比,我爹简直不能更靠谱。

    将军很快和陆痴打成一片,等走到山下时,陆痴对将军推心置腹,连家里的酱缸里有几坛酱菜,村里哪个姑娘最漂亮都如实告诉了对方。

    三

    终于到家时,下起了雨,外面已经完全黑了。

    裴昀的鬓发沾着雨水,烛光中湿润如墨。他宾至如归地坐下,打着哈欠环顾四周问:“有吃的吗?弄点过来。”

    “还有早上吃剩的锅巴,可以就着酱菜吃。”陆痴有点不好意思。

    裴昀打着哈欠摆了摆手:“不要锅巴。”看陆痴没反应过来,便补了一句:“不是我们要吃,是喂鸟的。”

    “喂鸟?”陆痴一愣。

    “鸟的肚子咕咕叫了,”裴昀笑眯眯地说,“这只鸟可是大胃王,可以吃两斤红薯。”

    灰鸟扭过头去,有点恼羞成怒的傲娇。

    陆痴满头黑线弄来了一袋红薯,如今虽然战乱,但不是荒年,所以红薯还是有的。

    看那只灰鸟滑稽地狼吞虎咽地开吃,陆痴忍不住问:“这……这是什么鸟啊?”

    从来没见过这么丑又这么能吃的鸟。

    “凤凰。”裴昀好整以暇地回答。

    “凤凰?!”陆痴目瞪口呆,差点将下巴掉下来——传说中的神鸟凤凰?那种身披彩色绚烂的羽毛,巨大的翅膀遮天蔽日,清越的鸣叫可以穿透整座山林的百鸟之王?无论如何,陆痴也无法把凤凰和眼前的灰鸟联系在一起。

    况且,传说中高洁孤傲的凤凰“非梧桐不栖,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世上真的有拼命吃红薯的凤凰?

    “开……开玩笑的吧?”陆痴嘴角抽搐。

    “虽然是丑了点,的确是凤凰呢。”裴昀懒洋洋地说。

    大灰鸟不满地瞪了他一眼,继续吃红薯。

    他们这些人类在说什么,她一点也不感兴趣。其实她也根本不叫琳琅,而叫大王,是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凤凰。想当初,她也有华美的羽毛,谁知道淋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大雨,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如今她只能信任身边这两个愚蠢的人类——将军有一手好厨艺,校尉不苟言笑,叫她“琳琅”的时候却意外地很温柔。虽然她一点儿也不喜欢琳琅这个名字,但看在他长得好看,还答应帮她找回羽毛的份上,她也就随他怎么叫,不跟愚蠢的人类一般见识了。

    让她有点烦躁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叶校尉的眼睛渐渐出了些毛病。

    四

    “眼睛我看看。”裴昀提着烛台到叶铿然跟前,两个人的距离如此近,连皱眉也看得一清二楚。他在叶铿然眼前挥了挥手道:“现在看得见?”

    “看得见。”叶铿然回答。

    裴昀不知道是什么神情,似乎是释然,又似乎是担忧。

    原来……校尉的眼睛没有瞎?

    陆痴顿时觉得很欣慰!难怪校尉自从走进屋子就没有再用竹仗,原来只是光线昏暗的时候会视线模糊而已。这样说来,至少他不是被一个盲人领下山的,碎了一地的自尊心又重新被粘起来了一点点。不过,看到屋子里不知何时凝重起来的气氛,他也不免有些担心。

    “近来经常会头晕?”裴昀在叶铿然胸膛的不知道什么穴位按了一下,后者眉头一紧,显然是吃痛。

    “偶尔。”声音冷冷的。

    这下陆痴也看出来了,校尉面色苍白,薄唇也少了些血色,看来并不仅仅是眼睛的问题,听说有的病会让视力模糊看不清东西,他……是得了什么病?

    这晚,两个奇怪的年轻人,不,是两个人和一只鸟,就在陆痴家里睡下了。

    一开始,陆痴怎么也睡不着,总觉得今天发生的事情太过奇怪,后来实在抵不住困意就睡着了,但做了整夜的噩梦,梦到自己从很高的地方摔下来,比那时坠下山崖更可怕……地面上满是猛虎毒蛇,无数的血盆大口正等着他。

    可怜的陆痴从梦中惊醒,辗转反侧,第二天醒来时顶着大大的黑眼圈。

    而他发现,客人并没有要走的意思。

    将军还在呼呼大睡,校尉在喂鸟,大灰鸟吃饱了就去欺负陆痴在后院喂的猪和鸽子,把菜地踩得乱七八糟……

    尽管如此,这两个客人还是很受欢迎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校尉真的很有钱!

    他们住了几天,并没有添什么大麻烦,校尉却出手就给了陆痴一片金叶子,就像给出去的不是金叶子,只是山上随手摘的烂树叶子。有人是装土豪,这个冷美人是真土豪。

    谁会跟金叶子过不去?陆痴嘴上说着客气客气,心里想着妈呀妈呀,赶紧将金叶子揣在怀里收下了。

    五

    自从陆痴有了金叶子,郎中们不说他神经病了,也不说他脑残了,都说“陆兄弟,我看你双目炯炯有神、灵台清明”,或者“只要吃我一帖药就能药到病除”……争先恐后地给他看病开药。

    脑残志坚的少年陆痴坚信药不能停,挑战也不能停,天天拿着一堆做记号用的石头早出晚归,到山里去。

    这天早上,陆痴又早早出门去练习方向感了。大王醒来时,发现将军竟然也不在,她问叶铿然:“将军人呢?”

    叶铿然皱了下眉头,显然他也不知道。

    大王其实并不关心将军去哪里,她关心的是另一个重大的问题:“没人做早饭了。”

    “……”叶铿然冷漠地拿了红薯、小葱和几颗鸽子蛋,开始做早饭。大王没尝过他的手艺,还有点期待,等了小半个时辰,早饭终于好了,大王凑过去一看,锅里黑乎乎的,一股焦煳的味道直冲鼻孔。

    “这东西能吃吗?”大王狐疑地探过头去,尝了一口,顿时惨叫一声,“哇”地全吐了,随即到水缸边猛喝水。

    深受打击的大王不禁悲从中来:“叶哥哥,你做的饭好难吃!”

    “刚才你叫我什么?”叶铿然的动作突然顿住。

    大王也愣了一下,这才意识到,刚才她叫出了“叶哥哥”。

    “我……”大王心中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像是春水在心尖淌过,又像是火焰在胸口跳动。难道是因为眼前这个愚蠢的人类长得太好看?虽然对方脸色有点苍白、神情太过冷淡,但他的眼睛如同雨洗的苍穹,清澈深邃。

    她有点迟疑地瞪着对方:“我,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

    “你说。”

    “你是不是我爹?”

    “……”叶铿然额头上的青筋跳动了一下。

    大王连忙改口:“那,你是我娘?”

    叶铿然的脚步踉跄了一下,像是受了很大的打击。大王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你既不是我爹又不是我娘,为什么我觉得你的气息很熟悉?我在蛋壳里的时候,就很熟悉了!”

    第一次见面时,她浑身湿漉漉的狼狈,他不顾她的抗议将她抱起来,手掌温暖,大王本来恼怒地要用尖喙啄他的手,却突然闻到他衣襟间熟悉的气息。那是她绝对忘不了的气息,无数个日夜,在她还在蛋壳中时,这气息就一直在她周围,让她觉得很安心。衣襟下是温暖的胸膛,她竟然放弃了反抗,任由这个愚蠢的人类抱着。

    “我以为你想起来了。”叶铿然苦笑了一下,磁性的声音清冷无波,“以前,你的确是叫我叶哥哥的。”

    大王歪着头琢磨了一下这个称呼,确信自己毫无印象……不过,这样叫似乎也不错?

    饿着肚子的凤凰百无聊赖,趴在地上望天:“你说,什么时候我才能找到全部的羽毛,恢复原样啊?”

    叶铿然沉默了一会儿,他们在陕州麋山脚下也停留了好几天,却仍然没有羽毛的线索。

    窗外的枯枝伸向天空,萧索而决绝,如同命运疏而不漏的罗网,遗落了季节的珠玉,只剩下强悍而孤独的力量。

    秋风在微弱地抵抗,寒冬与雨雪将临,奇迹也许就在孱弱的风声中,却如风一样无法被握住,无法被破译。

    裴昀一直到中午才回来,一进门就神采飞扬地说:“今天有大发现!”

    叶铿然顿时站了起来。

    “竟然给我找到了——”裴昀兴高采烈道,“镇上的澡堂!还以为这年头澡堂都关了呢,我立刻进去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又去赌了两把试手气,买了好多东西。”

    只见裴昀手里拎着两大袋东西:“早上看你还没醒,我就在你的包裹里借了点钱用用,我知道你这么大方不会介意的哦呵呵……”

    叶铿然额头上的青筋跳动了一下。

    裴昀厚着脸皮继续兴致盎然地讲他在镇上的见闻:“那个碧玉楼的糕点……”

    叶铿然脸色难看地转身就走,脚下却突然不知道绊到了什么,人顿时朝旁边倾倒!就在他即将狼狈摔到地上的时候,一只手臂从旁伸过来,稳稳地将他接住,裴昀的声音从耳畔响起:“叶校尉!”

    挥去眼前模糊不清的雾气,叶铿然推开对方的搀扶,站直身体。

    “……”裴昀弯腰将地上的东西捡起来,那是一块小石头,陆痴用来爬山时做记号用的。他盯着叶铿然的脸,突然一丝笑意也没有了:“你看不到地上的东西?”

    现在是大白天,阳光很好,光线充足。

    叶铿然没有说话。

    不过短短几天,他的眼睛,或者说他的身体,就虚弱到了这个程度。如果不是这次绊倒,仍然不会有人发现。

    “我看得见。”叶铿然沉默了一会儿,抬起眼来,揉了揉眉心,“刚才只是一时眼花而已。”

    大王吃惊地张了张嘴,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胸口有点难过。

    用力地摆摆头,大王将那奇怪的情绪从头脑中驱逐出去,她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突然一声嘹亮的叫声“咯咯哒——咯咯哒——”从裴昀的身后传来。

    原来,裴昀拎的一只大布袋里,装的竟是一只活鸡。刚才他情急之下伸手去扶叶铿然,布袋掉在地上,散开了。

    “咯咯哒——”

    芦花鸡在屋子里乱窜,裴昀四处跑着去捉鸡。

    “……”大王鄙视地瞪了他一眼,这样捉鸡,真叫人捉急啊。

    芦花鸡终于被抓住了,裴昀满身灰土,头上粘着几根鸡毛,拎起鸡朝厨房走去,可怜的芦花鸡“咯哒咯哒”地叫唤着……

    裴昀把鸡汤炖在炉火上,拍拍手上的灰。大王觉得,其实这个人类除了头上的鸡毛滑稽一点,把厨房弄得乱一点之外,还是很有用处的,因为他做出来的菜很好吃!汤更好喝!

    只见裴昀把买来的另一袋东西打开,里面是些药材,散发着微苦的药味。他把药材分类,拣出来一些,也扔进瓦罐里。

    铁锅里还有早上叶铿然做的那堆不明性状的黑煳物体,裴昀端起来正要倒掉,突然又像想起了什么,用手指蘸了一点,尝了尝,大王本来以为他也会像自己一样大吐特吐,但裴昀只是一脸淡定,什么吐槽也没有,随手把剩下的倒掉。

    大王觉得,将军……似乎生气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天下午,裴昀和叶铿然互相都没有说话,叶校尉也就算了,平时就沉默寡言、惜字如金,但将军那么爱说爱笑的人,一下子不说话实在让人,哦不,让鸟瘆得慌。

    直到裴昀把鸡汤端到面前,叶铿然仍然笔直地坐着,没有动一下。

    “拿着,”裴昀将热气腾腾的碗放到他手上,见他没动,似笑非笑地说,“难道还要我喂你不成?”

    这一次,叶铿然没有生气,他看着裴昀,突然说了一句:“对不起。”

    裴昀没有说话,看不出喜怒。

    “我白天确实是看得见的,只是偶尔眼前会有一阵黑雾,很快就过去了。”叶铿然端着碗道,“不是故意瞒你。”

    “你自己也害怕吧?”裴昀俯视着他。

    叶铿然一怔。

    “害怕真的失明,害怕再也看不到。”裴昀淡淡地说,“只是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吧?把糖放成盐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不用强撑,也不用隐藏,就算你看不见了,我也可以做你的眼睛。”

    叶铿然端着汤碗许久,似乎是被热气蒸腾到,薄唇也多了几分血色:“我知道了。”

    “要吃肉!”大王欢快地跳过来,“将军,大王也要吃肉。”

    “……”裴昀严肃地提醒,“虽然我也给你留了鸡腿,但是你要知道,这可是你的亲戚——鸡!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大王有滋有味地啃着鸡腿:“我怎么不知道有这种亲戚?”

    “……”

    裴昀一脸败给这个吃货的表情,倒是叶铿然喝了一口汤,淡淡提醒了一句:“陆痴在的时候,你最好不要开口说话。”

    “知道了知道了,”大王用力点头,“你都提醒一千遍了,不要在别人面前开口,除了你和将军,别人喂的东西也不能吃!”

    叶铿然点了点头,冷峻的神色微微柔和。

    “吃饱了,叶哥哥,你唱个歌给我听吧!”大王心满意足地啃完鸡腿,得寸进尺。

    “……”叶铿然沉默了一会儿,冷峻的面孔罕见地浮现出尴尬的红晕,“我不会唱歌。”

    “随便哼哼。”大王不甘心,凑过来将脑袋在他颈窝蹭了蹭,见他不肯开口,只好退而求其次,“那你给我讲个故事吧!”

    “从前有一只鸟,话很多,后来,这只鸟被炖汤了。”裴昀耸耸肩,认真地讲了一个故事。

    “愚蠢的人类,竟敢这样对神鸟凤凰说话!”大王大怒,“本大王在岭南刚破壳而出的时候,九色的翅膀高傲宽广,简直可以遮住太阳,那时山川与河流都渺小如尘沙,天高地大任本大王翱翔,区区人类不过是蝼蚁一样的存在……”

    “可惜还没飞多远,晴朗的天空突然乌云密布,转眼间电闪雷鸣,”裴昀掏了掏耳朵,接着复述他已经听了一千遍的凤凰的血泪史,“暴雨将大王您淋成了落汤鸡,您只能纡尊降贵地找了一块石头避雨,没想到,竟被几只不识时务的黄鼠狼逼到洞口,要不是我和叶校尉及时赶到,您会成为几万年来第一只被黄鼠狼当成鸡吃掉的凤凰。”

    被揭了老底,大王的鸟冠顿时羞恼地涨红:“小心点,愚蠢的人类!这样讲话你会失去我的!”

    “天下早已失去凤凰了。”裴昀漫不经心地笑,眼底微凉。凤凰失去九色的羽毛,只因为世道变了——

    天下大乱,世间便再无凤凰。

    凤凰被称为“五德之鸟”,千百年来都只存在于太平盛世。

    “说起来,那个陆痴也是有点奇怪,天天去山里。”大王拍拍翅膀,“你们是为了找羽毛才去的,陆痴又是为了什么呢?”

    “或许,”裴昀似笑非笑,“也是为了找东西吧。”

    六

    天快黑时,陆痴终于回来了,看来是摔了一跤,身上沾满泥很滑稽,但一看到他们就高兴地说:“今天我真的没迷路,找到下山的路了!”

    “怎么找到的?”裴昀好奇地问。

    “下山时遇到一个砍柴的樵夫,跟着他一起找到的!”

    “……”

    “将军你明天还上山吗?你在山上找什么东西?要不要我帮忙?现在我对地形可熟悉了!”陆痴信心满满地说,“或许能帮你找……”

    他话没说完,一抬头却发现将军在脱衣服,褪下来的白衣粘着鸡毛,宽肩窄腰长腿,身材真不错……不不,这不是关键,关键是将军正光着膀子四处找衣服穿!

    “这件衣服借我穿穿。”裴昀从衣柜里翻出一件,陆痴突然大叫一声:“别碰!”

    “怎么了?”裴昀疑惑地回过头。

    “这……这是我爹留给我的遗物。”陆痴紧张地冲上前来,一把将那不起眼的衣服抢过来,抱在怀里。

    堂堂将军厚着脸皮欺负村民,叶铿然额头上的青筋忍不住又跳动了一下……如果可以,此刻他宁愿看不见。

    “没衣服穿真苦恼呢,”裴昀一转身,笑吟吟对上叶铿然冰寒的眸子,“校尉,借点钱。”

    “……”叶铿然的脸色简直可以用铁青形容了。

    “衣服上都是鸡毛和臭气,我总不能一直光着膀子,虽然我知道你们不介意看我光膀子……”

    叶铿然的拳心握紧了,仿佛只要一个没忍住,就会出手揍人。

    终于,一件青衫扔到裴昀怀里,裴昀委委屈屈把叶铿然的衣服穿上,看看袖子,不太满意地说:“有点小,凑合着穿。”

    裴昀穿着不太合身的衣服睡觉了。陆痴紧紧抱着自己那件衣服,连睡觉也没敢松手,似乎是担心被抢。

    夜色渐沉,万籁俱静,叶铿然也沉沉进入了梦乡。

    自从踏上找寻凤羽的旅途,他经常觉得疲惫,入睡后很少做梦。

    这一晚,他却做了个奇怪的梦。

    他梦到小小的自己独自游曳在宽广的水域中,水底的一切太冷了,太单调了,只有游鱼冰凉地贴着面颊划过。

    突然,一点金色幽光在水底闪动,就像黑丝绒的夜空上一颗遥远的星辰。

    叶铿然眼前一亮,划水游到那光的旁边,四周缀着贝壳与珊瑚,而那发光的羽毛就静静在珊瑚丛中,沉静如同磐石。

    周围的水域都被微微染亮,叶铿然伸出手拨开珊瑚丛,如同在童年最瑰丽的梦里,期盼着踮脚摘下星辰……

    可珊瑚丛中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羽毛不见了。

    “铿然。”

    身后传来娘亲的声音,他回过头,娘笑得温柔如昨:“走,我们到水面上去。”

    “我不走。”梦中的自己似乎有些迟疑。

    “走出这水域,才有相遇。”那轻柔的声音似乎是娘亲在说,又似乎是他心底的某个声音在说,“生活在这黑暗的水底,看不见阳光,也看不到月亮,更不会遇到琳琅。”

    琳琅……?

    刹那间,他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哪怕在梦中也能感受到奇妙的悸动——那鲜活的东西——鲜活的生命,鲜活的爱情,鲜活的旅程,跳动的心脏,可以拥抱住爱人的手,身而为人最珍贵的东西。

    水域微微晃动起来,娘亲的身影消失了,雾气中,他看到了曾经的陇右战场。

    少女拈弓搭箭,笑得没心没肺,灿烂飞扬。他惊喜地叫出了她的名字:“琳琅!”

    转眼间少女长出了翅膀,化为华美的凤凰,清越鸣叫声穿透十五年离别的光阴与尘土……可那些颜色渐渐又都褪去了,他的视线中只剩下单调的黑与白,天空中没有鸟的痕迹,世界落满了悲伤的雨丝,耳畔传来熟悉而清冷的声音,雪山般的威严:“我的琴,只弹地狱,不弹红尘。”

    ……舅舅?一条白龙盘旋在帝国的苍穹,也盘旋在青年的眼瞳中。

    大雨里,恍惚有一颗幼苗在雨水和鲜血中发芽,随即疯长成藤蔓,冥冥中仿佛有一只眼睛骤然睁开了,悲悯地俯视着他。

    那是命运的眼睛。

    “不要……”

    沉沉睡梦中,似乎有巨大的漩涡要将他整个人吸进去,他根本辨识不出漩涡的方向,更无力抵抗。浑身如被藤蔓缠住,拼命挣扎也动弹不得,每一寸肌肤都被勒紧,连灵魂也被捆绑囚禁。如坠地狱的痛苦窒息中,一个水渍般模糊的人影在视线中浮起……白衣潇洒磊落,风雨不侵。

    是将军来了!

    他眼眶发热,一身白衣的将军走过来,像混沌黑暗里的一道光,驱散了周遭的绝望。将军似乎在跟他说什么,但他太疲倦了,耳边嗡嗡作响,听不清晰。终于,光芒像白昼的潮水吞没了一切,将军的身影也被席卷而去。他大声喊:“将军——!”

    叶铿然猛地睁开眼睛。

    裴昀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爬起来坐在他身边:“做噩梦了?没事吧?”

    “将军……”叶铿然微微喘息,望着对方的眼睛,突然问,“你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

    自从岭南的那场大雨之后,他们出发寻找凤羽,可从始至终,将军似乎隐去了最关键的细节。

    一阵风起,窗外的夜色中群山微微震动,仿佛比山岳更强大的命运在黑暗中启动。

    “你想多了。”裴昀没正形地微笑,打了个哈欠。

    叶铿然还想说什么,裴昀一把揽住他的肩膀,将他按下来睡觉:“别胡思乱想,睡觉头等大事。”

    不知道为什么,被对方温暖的手这么一按,叶铿然悬着的心便稳稳落到了地上。窗外繁星静谧,下半夜,他没有再做噩梦。

    第二天早晨,天阴沉沉的,陆痴破天荒地没出去,而是趴在门槛上写信。

    信上的字歪歪扭扭的,似乎还画着什么东西。

    “写什么呢?”裴昀好奇地凑过头来,“原来你还会写字。”

    “家……家书!”陆痴赶紧把信挡住。

    “看你这么紧张,不像是家书,倒像是情书啊。”裴昀好整以暇地双臂环胸微笑,“是不是写给村头王姑娘的?”

    “不,不是……”陆痴心虚地垂下目光,迅速把信揣进怀里。

    低沉的雷声滚过远山,也许是天气不好的缘故,大王有点焦躁地在屋子里踱来踱去,总有种什么事情要发生的感觉。

    午饭时,黑压压的云层散开,倾盆大雨终于落了下来。

    陆痴不时地望着窗外,显得心事重重,浑然不觉自己筷子夹的菜滑到了碗里,直到裴昀喊了他一声:“陆痴。”

    “啊?!”陆痴猛地回过神,筷子也掉了下来,他慌忙去捡,手微微发抖。

    “你今天还去山里吗?”裴昀突然问。

    陆痴迟疑了一下,“外面下着大雨”这句话在他舌尖打了个转,终究还是被咽了回去,他吞了吞口水,说:“去。”

    “那一起去吧,”裴昀微笑,“我也要上山。”

    七

    裴昀撑伞走在前面,陆痴心神不宁地跟着。

    “你之前说能帮我找东西,”裴昀边走边问,“你知道我要找什么吗?”

    “不知道。”陆痴心不在焉地回答。

    “我们在找一片羽毛。”

    “羽毛?”陆痴终于回过神来。在险峻的山路上、杂草丛生的石缝之间找羽毛?

    “传说世间最珍贵的东西,是‘凤毛麟角’。我们就是在找一片凤凰的羽毛——只有找到九枚不同颜色的羽毛,大王才能恢复凤凰的样子。

    “虽然她没心没肺,但凤羽和她仍然有着某种无形的联系,所以,我们跟着大王的直觉走,她带路去哪里,我们就跟着去哪里。她带着我们来的第一个地方,就是陕州麋山。”

    陆痴如听天方夜谭,茫茫世界,大海捞针,这样完全没有方向,也没有希望地找寻一样东西,真的有可能找到吗?又为何要去执意寻找?

    “这些天,我也上山了几趟,”裴昀打了个哈欠,“发现你在山上做的那些记号,倒是很特别。”

    “我……我只是为了不迷路而已。”陆痴眼神不自然地闪烁了一下。

    “就算这么大的雨,你做的记号也没被冲刷掉。”裴昀俯下身来,抹掉石壁上的雨水,那些牢牢嵌在石缝间的小石头,组成了粗糙而简洁的图案。

    “中午我去后院时,发现你的鸽子少了一只。”裴昀抬起头来,神态随意如清风,“那些鸽子并不是普通的鸽子,而是军营中传递消息的信鸽。你,是军营里逃出来的?”

    陆痴脸色惨白,如遭雷击:“你……”

    终于还是被发现了。

    他才是逃兵。

    裴昀站起身:“那天在衣橱里看到的衣服,虽然已经改装缝补过了,但仍能看出军装样式,那不是你爹留给你的遗物,而是战场留给你的遗憾吧。”

    雨水顺着陆痴的脸上流下来,就像泪水一样。少年满脸愕然,踉跄后退……终于还是被发现了,那夜夜缠绕他的噩梦。

    没错,他是从军营里逃出来的。

    曾经他是陈留的侦察兵。那时他一点也不路痴,甚至,他比寻常人更清晰地记得每一条小路,每一处地形。作为唐军的侦察兵,在战争中,他就是军队的眼睛。

    可是,当叛军气势汹汹袭来时,这双眼睛却可耻地临阵脱逃。

    少年张了张嘴,话语如同鱼骨哽在喉咙处,每个字都令人疼痛艰难:“我……我不想做逃兵的!那时……我看到许多人从城头上坠落下来,叛军那么多,就像黑压压的云,根本抵抗不了!我只是不想死——那一瞬间我什么也没有想,我管不住自己的脚!我不想做逃兵的……我只是……”

    泪水汹涌而出,他只是害怕,他也是普通人。他看到军队一溃千里,看到城池变成血肉的磨坊,看到尸体坠落如雨堆积如山,看到人间炼狱般的恐怖战场,求生的本能让他转身往后,拼命地跑。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侦察兵,就算逃走了也不会对战局起什么作用……他咬牙流泪这样安慰自己。

    可是在无数的噩梦里,他反复梦到血腥的战场,死亡的血盆大口吞噬了他的兄弟们,席卷了城中无辜的百姓。

    唐军没有眼睛,没有出路,也没有退路。

    从那地狱般的战场死里逃生,陆痴发现自己的人生也突然失去了光明和色彩,夜夜在梦里饱受折磨,让他甚至觉得,也许当初死在战场上才是最好的结局。

    站在白日里明晃晃的阳光下,他如同行尸走肉,看不到方向,甚至,看不清自己。

    也许是太过恐惧,也许是本能的排斥,从那之后,他对所有的路径记忆开始模糊,甚至连出门几步也会走错路。

    直到在一个漆黑如镜的夜里,他冷汗涔涔地醒来,突然在泪水中蒙眬看见月光。

    少年瑟瑟发抖地抱住自己,他发现自己犯了巨大的错误……也许,他改变不了战局,也许,他是微不足道的一个,这些都没错,他甚至可以放弃勇气——但是,他不该放弃职责。

    军人的职责与骄傲,是一寸山河一寸血,是永不屈服——不屈服于强权,也不屈服于自己内心的恐惧。

    “你在山上做这些记号,”裴昀放目远眺群山,“如今唐军丢了洛阳,从陕州撤退时,要先抢占潼关,就必须走这条山路,如果没有人领路,在山中迷失了方向,就会让安禄山的叛军捷足先登。”

    风雨交加,山河飘零。

    “你那封信,既不是家书,也不是情书,而是写给唐军主帅的战报。你把地图和所有的标记附在信上,让信鸽把信传到军中。我说得可对?”

    陆痴呆立在雨中。眼前这个人,早已洞悉了他的全部秘密与目的。他对战局与人心的判断,简直精准到了可怕的地步。

    “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裴昀笑了笑,“和你差不多,从战场上逃出来的人。”

    生死几度,长剑已旧,风雨满袖。

    八

    “走吧。”裴昀头也不回地说。

    “去……去哪里?”陆痴惊疑地看着他。

    “去迷谷。你今天不顾大雨也要上山的目的,不就是去迷谷吗?”裴昀微勾唇角。

    陆痴一下子说不出话来,对方说得没错,麋山还有一处地方,他还没能成功地刻下路标——梦溪迷谷。

    这处山谷最危险,不是因为道路狭窄难行,而是因为地势复杂。谷中小道纵横阡陌如迷宫,就算在正午,也很难分清南北。

    陆痴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点点头:“我来迷谷有十几次了,每次都不敢深入,实在是辨不清方向,我一开始以为是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后来才发现不是,因为指南勺在这里也不管用。”

    陆痴从怀中摸出一个画着方向刻度的方形盘,放在地上,上面的指南勺纹丝不动。

    ——迷谷中究竟有什么秘密,让唐军的侦查兵无法辨识方向,连指南勺也失去了作用?

    “到深处去看看。”裴昀迳自往迷谷深处走。

    陆痴迟疑了一下也跟了上来。两人不知道走了多远,沿着弯弯曲曲的溪流而行,溪水之上雾气蒸腾如梦,两边遮天蔽日的林木阴森参差。很快,陆痴发现了地上的一个熟悉的记号——那是他刚才做过的标记。他们不知不觉,又到了曾经走过的地方。

    他们在幽谷中迷路了。

    裴昀俯身在溪水中查看,溪流湍急,雨水纷纷绽开如花,他摸到溪边的石头,指间沾了一些青色的粉末。

    “……”裴昀沉吟片刻,“把指南勺拿过来。”

    陆痴赶紧将指南勺递上,裴昀把指南勺拿在手中,那些石粉如有磁性,竟纷纷吸附在铁勺上!

    “山谷的天然迷宫,只怕与这些石粉有关。”裴昀微微眯起眼睛,“石粉的磁性,不仅会让用来辨识方向的指南勺失去作用,而且,因为石粉沉淀在水底,溪水的流向并不遵循常理——不排除这里的溪水实际是逆流的。”

    “逆流?”

    陆痴大吃一惊,他在军中训练的侦查常识,在找路时沿着水流最可靠,所以他也沿着溪水找方向。此刻睁大眼睛仔细看去,溪水确实从稍低的地方缓缓回流到高处!

    “溪水之上有浓雾,所以很难看清楚,水流的方向又不循常理,自然容易迷失。”裴昀慵懒的眼眸里渗出一缕明亮的光华,如同山涧峡谷沁出的清冷月光,那是面临挑战和危险时的信心,他直起身道,“跟我来。”

    两人朝幽暗山谷深处行走,不知过了多久,陆痴已经累得快要走不动了,汗水和雨水裹在身上,衣衫仿佛有千斤重。这条路真的能走出去吗?无尽的幽暗与阴森,重复单调的溪水声,让陆痴觉得,沉重的不是湿透的衣衫,而是他心中的希望。

    方向对吗?他不知道。能找到出路吗?他也无法回答。

    也许走到尽头,才发现无路可走。陆痴艰难地挪动着步子,支撑他走下去的,从一开始的烛火般忽明忽暗的希望,最终变成了将军那白衣醒目的背影。

    将军的背影修长,走在前面探路,脚步没有丝毫迟疑。

    就在陆痴的眼睛再一次被汗水糊住时,突然见将军停住脚步:“那边像是出口!”顺着将军手指的方向往前看去,只见山穷水复的地方,露出了一线光芒,前路仿佛陡然开阔起来。

    ——那是出口吗?

    陆痴心头狂跳。

    密林深处,可有出路;命运深处,可存眷顾?

    这一次,他可以做到吗?

    “上前去看看。”裴昀话音刚落,头顶突然传来古怪的巨响,陆痴一抬头,只见无数山石与泥沙纷纷滚落而至!

    连日暴雨让峭壁上的山石风化松动,此刻碎石如雨,泥沙俱下,陆痴顿时如遭雷击。

    来不及闪避,一个可怕的念头让他如坠冰窖,脸色骤然惨白——

    西面的窄道,曾经唯一可以直达潼关的近路,在这场暴雨中必然已成为死路。

    山石塞路,唐军无法取道麋山,无法赶在安禄山的叛军之前抵达潼关了!他送往军营的信与地图标记,将成为一张无用的白纸。

    他算尽了地利,却没有算到暴雨天时……

    突如其来的绝望,就像那天敌军如黑云压城时的颜色,铺天盖地,避无可避。那是强悍的死亡,要把他们这些凡人碾为齑粉;那是战争的狂怒,要将所有的希望吹散。

    这是暴雨,是狂风,也是天意。

    他改变不了什么,守不住国土,也守不住尊严。

    陆痴呆立在原地,甚至没有意识到朝他头顶坠来的石头。

    “闪开!”

    突然,陆痴被一股强悍的大力一推,顿时扑倒在旁边。

    耳边一阵剧痛,半边肩膀火辣辣地疼。四周轰鸣声如雷,不知过了多久才渐渐安静下来。

    脸上流过热热的东西,陆痴用手一摸,是血。

    如果刚才不是将军推他一把,现在恐怕他已经被砸成肉泥了……

    人呢?

    陆痴环顾四周,溪水中横七竖八地铺着石头,并没有人影。他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冲到溪流中大喊:“将军!将军!你在哪里?”

    脚下溪水流淌着刻骨的寒意,四周安静如同地狱,没有人回答。陆痴一低头,只见一缕惊心的红色从溪边石缝间缓缓流出来,不远处露出半截雪白醒目的衣角。

    “将军!”陆痴悚然扑了过去,推开一块大石头,只见将军被卡在两块大石之间,脸色苍白毫无生气,头颅下的雨水变成了浅红色。他……死了?陆痴用尽全力将他拖出来:“将军!将军!”对方却双眸紧闭,没有任何反应。

    少年惶然跪在风雨中,手死死抓紧了地面上的泥土,痛苦地缓缓弯下腰去,满脸泪水地将头颅埋在泥泞里:“对不起……”

    他做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可笑的自以为是,他做过一次逃兵,就永远都是逃兵,到头来什么用也没有……沉沦在黑暗里也好,迷失在噩梦中也罢,这么懦弱和愚蠢的他,根本找不到出路。他只会一次次跌倒在命运无常的掌纹中,甚至痛悔地失去朋友的生命,路险且长,暗夜无光。

    这一刻,陆痴只希望自己能死在方才。

    雨水像拳头般落在少年身上,一下一下都是剧痛,一滴一滴都是寒冷绝望。

    “……你爹没教过你……头可断,身可斩,发型不能乱吗?”

    一个低弱的声音从旁边传来,陆痴缓缓抬头,难以置信地瞪大眼。

    裴昀不满地皱着眉头,有气无力地说:“把那边的石头推开。”

    眼泪顿时从陆痴眼中汹涌而出,在满是泥巴的脸上冲出两条沟壑,陆痴惊喜地扑了过去:“你,你没死?!”

    “呸呸,怎么说话的你……”裴昀没好气地说,“我的发型是不是乱了?”

    “……”

    “把那边的石头推开。”裴昀重复了一遍。

    从陆痴的角度,看不出裴昀所指的那块石头有什么异样,但看到将军的脸色,他迅速爬起来,淌水过去用力把石头推开。

    石头缓缓倾斜,石缝中一抹金色的光芒乍现,几乎将整条溪水映亮。

    被压在石下的是一枚金色的羽毛,比寻常的鸟羽大一点儿,像是金子般的阳光打造而成。

    陆痴俯身小心翼翼地将羽毛捡起来,掌中温暖柔软而明亮的鸟羽,被雨水打湿了有点沉甸甸的,仿佛金色的晨曦浓缩在这片湿润的羽毛上。

    “这是……你要找的东西?”陆痴愕然抬头,这个问题已经无需回答。

    裴昀头上脸上都是血,沙哑的声音却漾起笑意:“那只二货凤凰,竟然真的和羽毛心有灵犀,校尉没有说错。”

    雨渐渐小了,终于,一条彩虹挂在空中,山谷的浓雾散去,前方的路变得清晰。

    陆痴扶着受伤的裴昀走出深谷,那片金色羽毛像燃烧的小太阳,又像希望本身,生机盎然地点亮了浑沌的天地。

    他们走出了梦溪迷谷。

    看到太阳钻出云层,陆痴捂住眼睛,突然有种想流泪的感觉,眼睛看到的远方,让人几乎要相信——

    野草永远不会忘记阳光,脚步也永远不会失去方向。

    裴昀受伤失血很虚弱,陆痴扶着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虽然找到了梦溪迷谷的路,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山路被暴雨碎石堵塞,唐军无法走这里了。”

    “……”裴昀突然问了一句,“唐军将领是封常清吧?”

    陆痴下意识地点头:“是。”话一出口他才觉得不对——征讨大勃律国的安西节度使,大唐西北主帅封将军,这个人竟然随意直呼其名……

    他到底是什么人?

    他如此年轻,看上去不过二十岁左右,陆痴参军也好几年了,从没有听说大唐军中有这样的人物。

    “如果是封常清带兵,他仍然会走这条路!”裴昀眉头一抬,自信的光芒从眼底迸出,如同寒夜里划过夜空的流星,“前往潼关的路有好几条,但这是最近的一条。只要你的信送到了,他不会改变线路。”

    “你说……什么?”陆痴愕然看着他。

    “别人会择路,封常清不会,他这个人跟又臭又硬的石头一样,”裴昀耸耸肩,“别说一场暴雨了,就算是天降烈火刀剑,也改变不了他的决定。他会选险路——只要那险路尽头还有一线生机,他就会置之死地而后生!”

    九

    那个深秋发生的事情,就像奇迹一样。

    陆痴在家中焦灼地等待消息,不久后,封常清将军带兵走麋山险路,士兵用火药炸开堵塞山路的碎石,抢在叛军之前占领了潼关!

    距离唐军占据潼关要塞和叛军赶到,前后不过相差几个时辰而已。

    这是一场惊险的抢夺,兵贵神速,长安的门户守住了。

    没有人知道,一个微不足道的逃兵,拯救了大唐军队。

    而在陆痴家里,头上包着纱布的裴昀毫无气质地大呼小叫……

    “哎哟,痛,叶校尉你换药轻点!”

    “我可是为了找羽毛才受的伤,我容易吗我!道谢就不用了,拿两片金叶子来就行了!”

    “再拿点钱来买新衣服,再穿你那紧身的衣服,我会被勒得昏过去的……”

    ……

    叶铿然脸色难看得很。最高兴的莫过于大王了,得到了金色的羽毛,她骄傲地昂着头,臭美地对着门外的小溪踱着步子,照来照去。

    而最忙的还是陆痴,他将衣物和吃的打包好,穿上了那件在陈留军营带回来的军装:“我会去潼关投奔封将军,国难当头,军中一定还有用得着我的地方。”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

    陆痴背起了行囊,裴昀和叶铿然也将继续他们的旅途。临别之时,陆痴几次回过头来,不舍地朝他们挥手。

    叶铿然目送着陆痴的背影走远。

    “叛军来势汹汹,战场上只怕九死一生,”裴昀双臂环胸,说出了叶铿然心中所想,“这条路不好走。”

    “很危险吗?”大王在他们头顶盘旋。

    裴昀漫不经心地笑了笑:“倒也不算最危险,至少他认得去路,或许还能找到归途。

    “我们走吧。”

    几人的身影在地平线上渐行渐远,成为小小的黑点。

    什么样的路最凶险?并不是悬崖山路,也不是生死战场,而是一个人眼中迷失掉方向的时候。

    只要你清楚自己要走向何方,再险的路,也敌不过你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