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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得到邓骅宴请的都不是一般人,所以这个宴会厅自然也极尽奢华之能事。光是宴会厅的装修就花费了百万元,其中那条产自伊朗的真丝地毯据说已有好几百年的历史,铺在地面上比镀一层黄金的代价都要昂贵;厅内的桌椅橱柜都是昂贵的红木制品,任何一件放到拍卖品市场上都会让收藏家们趋之若鹜;在宴会厅门口处陈列的那个酒柜看起来倒不起眼,但柜中存放的各类美酒却能让最苛刻的品酒师为之咂舌;当客人们享用佳肴的时候,他们可能不会想到,这里所用的餐具均出自明清官窑,任何一件的价值都不会低于脚下那条名贵的异国地毯。
有幸光顾过这个宴会厅的客人无不惊叹于遍布在厅内的豪华陈设,但只有极少数人才懂得:整个宴会厅中真正的宝物并不是这些地毯、红木、美酒、瓷器,而是在水族箱里养着的一条鱼。
那是一个硕大的水族箱,大到布满了整整一面墙。水族箱朝向宴会厅内的一面是全封闭的,浑然一体地嵌在墙内,而这面墙又正对着宴会厅的入口,让甫一进屋的客人产生一种错觉,以为是来到了金碧辉煌的海底龙宫。
不过这硕大的水族箱里却只养了一条鱼,一条半米多长的金龙鱼。这条鱼浑身上下金光闪闪,没有一丝杂色,当它在水里游动的时候,真的就像是一条金龙在墙面上往来飞舞。
没有人知道这条品相纯正的金龙鱼到底价值几何,只是坊间传闻:十多年前邓骅的势力刚刚兴起,有一次和东南亚的老板做毒品生意,结果那老板的手下有一个是云南公安的内线,整个交易现场被警方一锅给端了。邓骅损失了大量资金和两个得力的手下干将,他一怒之下带人杀到云南边境,直接把前来谈判的东南亚老板给绑架了。按邓骅当年的行事风格,那老板难逃一死,不过最终此人却得以生还,救他性命的就是这条金龙鱼。据说这条鱼经过印度高僧开光,能保佑主人一世富贵,并且有逢凶化吉的奇效。东南亚老板将此鱼献给邓骅,算是抵偿了后者的损失。
不知是否是受到东南亚老板绝境逢生的心理暗示,邓骅对这条鱼极为钟爱,此后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伴在身旁,而他的“事业”从此之后也果然是蒸蒸日上。龙宇大厦建成之后,邓骅专门在宴会厅内修葺了这面“水族墙”,让此鱼也能安享世间的富贵荣光。
曾经如日中天的邓骅肯定没有想到,当他被刺杀身亡之后,这条金龙鱼的命运也会走到一个转折的关口。
阿华进了宴会厅,他站在那面水族墙前驻足凝望,像是在凝望一个逝去的时代。那金龙鱼兀自在水中倏忽往来,浑身金光闪耀,霸气十足。
阿华这一站足足有半个小时,最终他对马亮说道:“去把鱼捞出来吧。”
马亮讶然地咧着嘴:“华哥,你真的要……”
“邓总都已经去了,这鱼想必也孤独了很久……”阿华顿了片刻,悠悠地叹道,“一切都该结束了,你想留也留不住的。”
第二天,阿华早早便来到了宴会厅。他在餐桌的客位上坐好,从这个中午开始,他便不再是龙宇大厦的主人了。在没人打搅的一个多小时里,他一直在看着桌子对面的水族墙发呆。现在那块玻璃后面只有一片澄清的液体,金龙鱼已然不见踪迹。
十点来钟的时候,马亮端进来一个大盘子。盘子配着硕大的纯银圆盖,盖子不揭开便看不到里面盛放的东西。马亮把盘子放下,欲走还留地磨蹭了一会儿,终于问道:“华哥,要不要安排几个兄弟……”
阿华摇了摇手:“没意义的,你们都走吧。”
马亮无奈,只好转身离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又听见阿华叫了一声:“等等。”他连忙停下脚步,回头期待地看着阿华。
阿华却只是一扬手,将某件东西抛了过来,口中说道:“接着。”
马亮翻手接了个正着,定睛看时,原来是一串暗红色的佛珠。
“把这串珠子捎给明明,让她以后戴在手腕上,能保她的平安。”阿华认真地说道。
马亮倒笑了:“华哥,你什么时候也信这些婆婆妈妈的东西了?”见阿华瞪起了眼睛,他忙又吐了吐舌头,改口道,“行行行,你放心吧,我这就过去让明明戴上。”
阿华便没什么废话了,挥挥手说:“你走吧。”
马亮离去之后约半个小时,又有人来到了宴会厅,这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陌生小伙子,衣着得体,仪表堂堂。
“您是华哥吗?”小伙子站在门口彬彬有礼地问道。
阿华点点头。
小伙子鞠了个躬:“华哥好。我是天方物业管理公司的经理,我姓赵。高总指派我今天过来,接收这幢大厦的管理权。”
阿华打量了对方两眼,说:“让你的人进来吧,我的人一早就已经撤完了。所有的钥匙和档案文件都在一层的物业办公室,我留了个兄弟等在那里,你直接派个人过去交接就行。”
“好嘞,谢谢华哥。”赵经理退出了门外。七八分钟之后,却听楼层中脚步声响,却是新的管理力量已经进入。不过这些人并没有闯入宴会厅,只是在走廊两侧分道而立。
阿华给自己斟了一杯茶,浅浅地啜饮起来。又过了片刻,忽听得走廊里众人齐声高呼:“彬哥好!”
被称为“彬哥”之人并无回应,只是快步走向宴会厅。在他进门的瞬间,阿华抬起头看着对方,哑然失笑。
来人身宽体健,一头暗黄色的卷发。此人说起来阿华和他也是老相识了,不过在阿华面前他一直都被称作“豹头”。
豹头回视着阿华,神色有些尴尬,片刻的迟疑之后,他终于还是叫了声:“华哥。”
“行啊。”阿华带着三分调侃说道,“你现在又是‘钱总’,又是‘彬哥’的,我都不敢认你了。”
“华哥说笑了。”豹头这时恢复了镇定,不卑不亢地说,“不管叫什么,都只是混碗饭吃。”
阿华轻轻转着手中的茶杯盖子,蔑然一笑:“赏你饭吃的高老板呢?我已经等他很久了。”
“华哥,不好意思了,现在这幢大厦是高总的产业,有些规矩还得请您客随主便。”豹头一边说一边向阿华走过来,手里则亮出一个黑色的长匣子。
阿华认得那东西是个便携式的安检仪。以前他负责大厦安保的时候,也经常用这样的仪器检查来客是否携带危险物品。没想到时过境迁,现在却是他自己要接受别人的检查了。他倒也配合得很,二话不说站起身,平举起双手等待着豹头。
豹头手中的仪器在阿华周身上下过了一遍,没发现什么状况。他往后撤了一步,道:“华哥,您请坐吧。”
阿华坐下说:“现在你们的高老板可以安心赴宴了吧?”
豹头却不搭腔,手里拿着安检仪又在宴会厅里前前后后转了一圈,直到确信屋内不会藏有任何危险物品之后,他这才掏出个对讲机来,打开频段说了句:“干净了。”
豹头走前走后的当儿,阿华只顾自己饮茶。这会儿见对方忙完了,便笑着说了句:“真没看出来,你在这方面也是个人才。”
豹头露出一丝苦笑:“华哥以前认为我只会打架?其实我还可以做很多事情。”
阿华“哦”了一声,说:“那确实是我走眼了,没能人尽其用。”话虽这么说,他心中却并无任何惋惜之意。在他看来,一个属下最重要的是“忠心”二字,若没有这两个字,再大的才华又有什么用?你越是给他重权高位,反倒越是危险。
三五分钟之后,走廊中又有脚步声响起,门外的小弟人人肃立,不敢喧哗。豹头则走到门口,摆出恭迎的架势。阿华精神一凝,料想这次该是高德森来了。
果然,一行五人很快出现在阿华眼前。中间的那个男子鹰鼻枭目,正是高德森,在他身体周围则侍立着四个健硕的黑衣保镖。
阿华回忆第一次和高德森见面的时候,对方只是一人一狗,绝无这么大的排场,现在仅仅过了半年,变化竟如此之大。不过再深入一想,却又释然。
这么大的排场并非刻意招摇显摆,其实也是迫不得已。半年之前,高德森偏安于省城一隅,并无太多的树敌,半年之后的局势却大不相同:他的势力在省城风生水起,威名显赫的同时也招惹了众多仇家。如果他还像以前那般低调随意,只怕随时都会有性命之忧。
这般历程阿华以前在邓骅身边的时候早已感同身受。道上的人都说龙宇大厦象征着省城最高的权势,并且内部的防御系统密不透风,哪一个不想占之而后快?可是又有几人能理解,当你进入这大厦之后,其实也就进了一座禁锢自由的监狱。
高德森一见到阿华便满脸堆笑:“阿华兄弟,让你久等啦!”一边说一边在阿华对面坐下来。那里摆着一把华贵宽敞的太师椅,正是席间的主座,以前邓骅便常坐镇于此招待重要的访客。座椅背后就是那面硕大的水族墙,昔日水波中金光闪动,映着邓骅宽健的身躯,隐然有霸王之气。今天高德森倒是占了这个位置,无奈他身形偏于瘦弱,与宽大巍峨的座椅似乎有些不配,而他身后的水墙中也是空空如也、金龙难觅。
四个黑衣保镖分散而立,两个守在了门口,另两个负手站于高德森身后两侧。高德森又冲豹头招招手:“阿彬,你和阿华兄弟一场。今天不要见外,坐下来陪你华哥喝两杯吧。”
豹头应了一声,坐在阿华身边。阿华暗自冷笑,心知陪酒只是面上的说法,豹头真正的作用却是要贴身看着自己罢了。
高德森抱着双臂,目光在宴会厅扫了一圈,颇有踌躇满志之意。最后他盯住了摆放在圆桌中间的那个银质餐盘,笑问:“阿华,这就是你准备好的美味吧?”
阿华默然点了点头,好像没什么心情说话。
高德森冲身后招了招手说:“打开。”一个保镖上前半步,弯腰揭开了盖在菜肴上的银盘。待氲在盘子里的热气蒸腾散尽之后,一条硕大的鱼儿便露了出来。只见那鱼扁身阔体,颚边两条长长的龙须,虽然已被蒸熟,但浑身上下鱼鳞尚在,金光闪闪,令人过目难忘。
“好一条金龙鱼!”高德森由衷赞道。他看着那鱼欣赏了一会儿,转目问阿华,“你知不知道这条鱼最喜欢吃什么?”
阿华没有正面回答对方的提问,只说:“高老板对这条鱼倒是感兴趣得很。”
高德森忽地一叹:“其实我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宴会厅,这条金龙鱼,我也早就见识过。唉,那段记忆,已经陪我度过了十一年。”
十一年前阿华还不在邓骅身边,不知道当时曾发生过什么。他看出对方有怀古慨今的意思,于是也不追问,只等对方继续往下说。而高德森把身体靠在宽大的太师椅上,果然要开始侃侃而言。
“那时候,龙宇集团的势力还没到后来如日中天的地步,我也不是什么高老板,只是跟着一个大哥混江湖。我那个大哥雄心很大,一度想要和邓骅争夺对省城的控制权。只可惜他并不是邓骅的对手,几个回合下来,已经一败涂地。后来我便向那大哥提议,与其继续以卵击石,还不如暂时委曲求全,先给兄弟们留条后路再说。我大哥再三斟酌之后,终于接受了我的建议。他托了中间人向邓骅求情,希望双方能够握手言和。没多久,中间人就带回了邓骅的回复,邓骅邀我大哥到龙宇大厦赴宴。”
阿华听到这里“哦”了一声,道:“你大哥倒也算个人物。”
高德森明白阿华的语义:“那当然,能被邓骅邀到龙宇大厦赴宴的人,不管是朋友还是对头,至少都是邓骅能看得上眼的人物。我大哥也感觉邓骅很给面子,便答应赴约。到了约定的那天,我陪着大哥来到龙宇大厦,来到了这间宴会厅。”
高德森再次举目四顾,似乎在寻找往昔的回忆:“那天接到邓骅邀请的一共是三个人,个个都是省城道上成名已久的人物。大家见面之后寒暄了一番,神色间却有些尴尬。我陪在大哥身后,多少听出一些眉目,原来这三人都是邓骅最近两年来击溃的对手,大家此行的目的也都一样,希望胜局在握的邓骅能放自己一条生路。这三人聊了一会儿,各自落座。邓骅却是最后才来的。他一进屋就坐在了这个位置上,背后的金龙鱼往来游动,那番气势我至今都难以忘记。”
高德森一边说一边轻抚着太师椅的把手,品味着某种美妙的感觉。片刻之后他继续说道:“那天的宴席很丰盛,菜好,酒也好——可惜我身为小弟,只能在大哥身后站着,没机会一饱口福。邓骅频频举杯,热情得很,那样子好像已经忘掉了以前的恩怨。不过他再怎么热情和气,容颜中却总有一副掩盖不住的威严,令人不敢正视。在座的几位客人只好小心翼翼地陪着,惴惴不安。后来我大哥见邓骅始终不提正事,就主动端了酒敬对方,并且表达了赔罪的意思。邓骅痛快得很,端起杯子一口干了,说:‘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你们几个能来这里喝酒,就是给了我面子,喝了这顿酒,以前的事情一笔勾销。’他这么一说,几位大哥才放宽了心。大家你来我往,有吃有喝的,不亦乐乎。不过我却有些担心。别人且不说,我大哥那两年和邓骅拼得你死我活,这事能这么轻松就过去了?邓骅越是不动声色,这里面积攒着的能量就越可怕!而后来发生的事情也印证了我的担忧。”
这故事说到这里,已足够吊起听者的胃口。便是阿华也忍不住要问道:“后来怎样?”
高德森的目光转回来,又盯住了桌上的那条金龙鱼,然后他幽幽说道:“当几位大哥酒足饭饱之后,邓骅忽然放下筷子起身,他指着身后的那个鱼缸,请大家赏鱼。在座的当然极力奉承,直夸这条鱼好。邓骅看起来很高兴,讲了一通这鱼的妙处。最后他又想起什么似的,叹道:‘唉,我们倒是吃饱了,可这么好的一条鱼,它还饿着呢!’于是大家纷纷建议赶紧给鱼儿喂食。邓骅这时便提出了一个问题……他问:‘你们知不知道,这条金龙鱼最喜欢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