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青梅竹马

凉了琉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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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霞漫天,粉,金,紫,蓝,白随意拼接成一幅色泽绚丽的泼染画作,好看得令人屏息。

    太阳缓缓往西沉,投进来的光束颜色随之加深,无数空气里的细小尘埃在中央沉浮,像一支随意而欢快的舞蹈。

    低缓男音少了几分平日泠然,醇厚质感似大提琴的演奏,悦耳动听,说的话却让何尽欢又窘红了脸。

    相处时间越长,状态越发放松,她跌坐在相对的另外一把沙发里,鼓起腮帮子,小声道: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耳聪目明的秦纵遥一字不落的听进去,俊眉生动的挑高,倒映片片澄光的眸子染上几许暧昧的气息:

    “我是否能把这句话当做答案?”

    “什么答案?”花痴状态下,智商明显不是在线水平。

    “今晚怎么睡这个问题的答案。”

    收起手臂往后靠向软硬适宜的椅背,秦纵遥随意伸直两条大长腿,慵懒的姿势与含笑的期待使得他和平日整肃冷峻的模样像变了一个人——

    倜傥,性感,明明说着挑逗话呢,还让人讨厌不起来。

    再度感叹他的撩妹技能完全被世人忽略,何尽欢嗫嚅着低头,两只手无措的搅来搅去。

    似乎不经意间越来越喜欢眼前的女孩,意识到这点,秦纵遥不由一怔,收起好整以暇的姿态,转向窗外灿烂至极的景象。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从古至今,应该有许多人不喜欢黄昏吧,似明不明,将暗未暗,总能轻易勾起隐藏在心灵深处的怅惘,或者悲伤。理智如他,清冽如他,对黄昏其实并无太大感触,直到……

    各怀心事,各自静默,唯有越来越淡的橘色太阳在天空默默展示出一天中最壮阔,最温柔的美。

    “需要再买点东西去叔叔家么?”秦纵遥率先从如水静默中回神。

    “再?”

    遵从内心诚实来说,何尽欢觉得自己不反对全身心交付出去,现在这个年代,婚前没有啪啪啪的实属少数,何况面对的是所爱之人。她甚至清楚知道,只要秦纵遥主动,自己根本没办法拒绝,就像没法拒绝爱慕六年的本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有种还没有准备好的感觉,不仅是她,他同样如此。轻轻甩头不去想这些,她疑惑抬眸。

    “我已经请Jack准备了一些东西,不过既然是你的长辈,或许,你还有别的想法。”

    车上的零食包,这会儿的礼物,何尽欢根本没想过他竟会心细如发到这种程度。

    或者说,即使心细如发,也要他愿意为之。

    “不用不用,太谢谢你啦,我都没有想到这些。”

    在寝室聊起男生,唯一有男朋友所以最具发言权的白玥曾经犀利说:一个男人,或卓越不凡,或出类拔萃,或聪明机警,或高大帅气,女生们相当容易因为这些而爱上他们,只是,女生一定不能忘记,这些看起来金光闪闪的特质其实全是男生们自己的本钱,刻薄的说,和女生无关,唯一和女生相关的是,他有没有把你放在心上,愿不愿意用他所具有的特质和本钱来把你放在心上。

    当时,何尽欢只觉得这番论调实在拗口,此时此刻,恍然大悟。

    脑袋里不知道哪根筋突然抽了,满怀感恩的她飞快站起,没有给自己一秒犹豫,走到对面,弯腰俯身,在秦纵遥左颊轻轻一啄——

    不为别的,只为他的用心。

    ——*——*——

    五点十分,李炫准时来到Sunrise,开着一辆半旧不新的朗逸,服务生来开车门时,站在旁边的他有些不好意思道:

    “总裁,车子不怎么样,还请您和何小姐将就。”

    何尽欢钻进车内,秦纵遥紧随其后。

    她正奇怪部属这么谦虚,老板怎么不褒奖两句呢,车子发动徐徐开出去,换了一件浅藏蓝色细竖纹的男子沉稳平静的开口:

    “李经理,如果没有记错,你二十二岁大学毕业,专业物流,进入秦氏集团最开始是普通销售员。你来自滨城所属的一个小镇,没有关系没有背景,甚至连销售技巧都没有进行过系统训练,全靠两条腿扎扎实实跑出业绩,八年后提升为销售经理,三年前升为滨城办事处总经理,今年三十三岁,在滨城买房有车,实在比许多同龄人出色。正因为知道这些,所以,我不认为是将就,相反,与有荣焉。”

    靠,这一番话说得……

    最后四个字,活脱脱现实版画龙点睛啊!

    何尽欢情不自禁转头,水光潋滟的眼睛里堆满毫不掩饰的崇拜和佩服——

    稳坐掌权人位置,将集团打造成商业王国,这些离不开一个识才驭人,这番话足可见秦纵遥驾驭人才的深厚功力。

    李炫的惊讶和佩服不亚于何尽欢,不同的是,车内开着空调呢,短时间内却湿透整件衬衣。对整个集团来说,自己勉强跻身中层,然而,秦纵遥诸般情况信手拈来,措辞精细详尽,滴水不漏,远比普通褒奖更令人愉悦信服。撇开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好运气来说,他能牢牢掌控整个集团运作,确实还是有不少真本事。想到这里,汗流浃背的他不禁记起前几天来自潭城的一通电话,顿时心生忐忑。

    小心藏好自己的突兀思量,他一边回头笑笑道谢,一边暗下决定:

    甭管别人说什么做什么,自己绝对要站在秦纵遥这边。

    跑了十一年业务,别的本事没有,看人还是有几分把握。

    “李经理不必客气,你在滨城多年,嘴甜甜开始接受收购的消息应该有所耳闻,是么?”

    “是。”惊了一身冷汗的李炫开始为之前下午的急躁感到后悔,斟酌着吐出嘴的每一个字,“咱们秦氏想拿下?”

    “志在必得。”

    秦纵遥言简意赅,和李炫的交谈告一段落后,瞟见何尽欢朝自己竖起大拇指。

    暮色四合,红灯如海,晦暗不明的光线里,眉眼清澈的她笑得诚挚又无邪。

    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想起方才的轻吻,柔软触觉,犹如一片花瓣落在脸庞,跌进心湖。

    ——*——*——

    半个小时后,车停在位于滨城南部乡下的欢乐农家前。

    这是一处自建普通农宅,两层楼高,红砖墙面配以原木色门框桌椅,看上去朴素而不失亲切。外头围建的一大块院子里,石子小路蜿蜒,绿草茸茸,花圃里几株晚谢的红茶还在不倦盛开。特意挖开的水道内流水潺潺,围墙房屋最里的相接处是一方葡萄架,绿叶挤了又挤,远远望去,隐约可见比小指指甲盖还迷你的可爱绿葡萄串在其中。

    李炫是个聪明人,没再捎上两个年轻部属,更没有问为什么选这么个地方。

    早瞟见何小良正坐在葡萄架下的简易秋千架上发呆,何尽欢推开车门,屋内急匆匆走出三个人,高兴迎上来。

    夜色渐起,三个人中有一个身影高大健硕,和何伟夫妇常年劳作的瘦小身躯完全不同。

    想着会不会是他们请来帮忙的人,结果那人快步上前,径直走到她身前,开心喊道:

    “欢欢,欢欢!”连喊两声,说不出的激动和喜悦。

    眼前的男子打扮休闲,身穿一件印着飞人乔丹的米白色T恤,半截牛仔裤,白短袜,灰黑板鞋,再看面容,额头宽阔,形状好看的剑眉,鼻梁异常挺拔,更显眼窝深深,嘴唇因笑得灿烂而微张,露出整齐洁白的两排牙齿,比同样带给人舒服感的梁泽多了几分刚健气息,整个人就像阳春三月的大好艳阳,充满阳光活力。

    “宁谦?”

    反应过来的何尽欢也情不自禁万分激动。

    父母去世后的第二年春天,他们举家迁来滨城。

    她和在北京念书的宁谦偶有联系,但一直没有再得见,算起来,好几年了。

    “看到你太开心啦。”

    等了一下午的宁谦伸出两条长手臂,将早已不是小姑娘的女孩重重抱进怀里。

    站在旁边的何伟夫妇相视一笑,连连道:

    “看看,青梅竹马的感情就是不一样,亲兄妹只怕都难得欢喜成这幅样子。”

    完全被无视的秦纵遥静静瞅着眼前这幕,神色不明。

    李炫见状,立即上前,巧妙道:

    “能够在这里看见宁律师,天助我也。”

    “你好。”好一阵子才松开的宁谦这才打量眼前其貌不扬的中年男子,“你是?”

    “我是秦氏集团在滨城办事处的总经理,李炫,这是名片,请过目。是这样,我一机构内的朋友正闹离婚,一直想请个大律师……”

    “李经理,是这样……”宁谦伸手接过名片,眼神划过后方沉静而挺拔的秦纵遥时,倏地一冷:

    “我今天来这里主要是为见欢欢,如果您朋友有意垂询,不妨直接去事务所,或给我们电话也可以,您看行吗?”

    他显然在推辞,不过表达妥当,李炫心知肚明,连声道行,同时侧了侧身子看向很是沉得住气的总裁。

    “你真的当上大律师啦,实现理想的感觉怎么样?”幼时天真灿烂的回忆如锦似霞,想起爸爸以前老说别看宁谦小小年纪,不止逻辑条理清晰,表达能力好,观察能力也不错,要是当律师肯定有前途,何尽欢像从前一样用手肘撞了撞他:“还记不记得答应过我什么,当上律师的话,必须大螃蟹小龙虾管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