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大河之剑天上来(五)

若你安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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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这种种的种种,让安乔胆战心惊。

    时不时窜出的小黑影,更是让安乔把心提到了嗓子眼。

    天知道,此时此刻,她多么想撒腿跑。

    很可惜,现在的她是个受伤的残废,只能勉勉强强的趴着了。

    害怕与惶恐紧紧的揪着安乔的心,她这是被李白抛弃了吗?

    还是说,她太彪悍,吓跑了纯情的李白小哥哥?

    李白小哥哥,我错了……

    ~(>_<)~

    河水里跃出水面的鱼,草丛里跳出的蛐蛐,都成了恐惧的来源。

    肚子咕咕叫的声音,夹杂着她呜呜哭泣的声音,在这个空旷的山谷显得格外诡异,就好似带着脚镣的幽灵在飘荡。

    藏在暗处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李白,也呆不住了。

    身为男子汉大丈夫,不就是一个吻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事实证明确实非常大不了。

    面前突然出现的黑影吓了安乔一跳,直到熟悉的酒香钻入鼻孔,安乔一颗噗噗噗乱跳的心才慢慢安下来。

    酒香,千杯不醉,这是李白独特的味道,沁人心脾又难以忘怀。

    这一刻,安乔觉得这个世间再没有这样让她难忘的味道。

    也就是这一刻,她爱上了这种特殊的酒香。

    在很长很长时间内,作为一只滴酒不沾,一沾即醉的小白兔,安乔沉迷于这种酒香。

    “唉……”李白看着眼睛中蓄满泪水,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下气的安乔,无奈的叹了口气。

    秀色掩今古,荷花羞玉颜。

    浣纱弄碧水,自与清波闲。

    皓齿信难开,沉吟碧云间。

    被亲吻就算不是诗中清波悠闲,碧云低吟的西子,但也不该是脏兮兮的兔子啊。

    这一点,李白是拒绝的。

    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

    两相比较下,涕泗流的兔子实在谈不上一个美字。

    古语言,有美一人,清扬婉兮,而他这里却是,有丑一兔,蓬头垢面。

    此时此刻,李白依旧想不明白昨晚为何会把明月二字赠与她。

    一篇诗,一斗酒,一曲长歌,一剑天涯,一轮明月。

    在极致的自由和潇洒中追寻一种极致的美好。

    李白是个浪漫的人,喜欢不含杂质的美好。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

    又疑瑶台镜,飞在白云端。

    自幼时至现在,他都在追月,是光明,是高洁,也是自由。

    安乔就这样傻傻的看着李白,任由眼泪哗啦啦的留着,甚至还吐出了几个泡泡。

    有时候,一眼万年是真的存在的。

    倒不是说安乔把李白的俊逸潇洒,高大挺拔的身姿记在心头。

    而是光风霁月的李白小哥哥把现在邋里邋遢,流着眼泪,吐着泡泡,饿着肚子咕咕叫的安乔记在了心里。

    李白从不觉得,这个世上还会有如此狼狈之物。

    安乔则是在以后的无数个日子里懊恼,俗话说女为悦己者容,可为什么她最邋遢,最狼狈的模样都被李白小哥哥看在了眼里。

    并且,十分不幸的记在了心中。

    在安乔不知道的时候,她又多了一个小名,泡泡。

    没错,就是为了纪念她是一只会吐泡泡,且还吐的十分欢实的兔子。

    鬼知道才气十足,斗酒百篇的诗仙为什么起名字会如此俗气,如此写……实。

    所以,安乔总觉得,在她面前的李白多了几分烟火气,说不好听点儿就是俗气。

    嗯,就是俗气。

    虽然这只是安乔一个人的想法……

    在所有人眼里,青莲剑仙依旧潇洒自由,不拘一格。

    安乔肚子咕咕叫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突兀,李白看着漆黑一片的山谷突然有些碍眼。

    剑尖轻指,刷刷几下,一个空旷的地带被隔离出来,篝火晕红了一方空间,散发着浅浅的金光。

    淡淡的火光,足以驱散安乔心头的惶恐和不安。

    其实,安乔没有察觉的是,比篝火更让她安心的是身旁一身白衣的李白。

    篝火之上,一条喷香四溢的烤鱼散发着诱人的光泽。

    “吃吧。”

    山一程,水一程,风一更,雪一更,兴之所起,心之所至,无所求,无所怨的李白罕见的动了下恻隐之下。

    安乔傻愣愣的看着李白,再一次确认李白小哥哥确实要比烤鱼美味。

    可是一想到纯情的李白小哥哥被自己的彪悍一吻吓跑,安乔就蔫了。

    人生地不熟,抱大腿最重要。

    王者荣耀的世界,李白小哥哥身为青莲剑仙,大唐的第一高手,这个大腿应该是很粗的。

    也不知道李白小哥哥的身材怎么样……

    吃着烤鱼的安乔,在性命无忧的情况下又开始浮想联翩了。

    而坐在篝火另一边的李白被这种眼神看的尴尬,看来太通人性的宠物也不太好。

    李白很是好奇,庄周每日是如何与那只传说中的鲲相处的,还是说真的化成蝴蝶飞走了。

    巴掌大的小白兔,吃了整整一条鱼,这胃口着实好。

    ……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李白在这个山谷再呆了数日,见过了日出,欣赏过晚霞,尝遍了美食,终于觉得兴趣淡了几分。

    安乔身上的伤口已经大好,李白揪着她长长的耳朵,扔在河水里洗澡。

    天知道他对这只脏脏的兔子已经忍受了多久。

    不知道泡了多久,安乔都觉得自己全身冰凉,四肢僵硬的时候,终于被李白捞了上来。

    这一辈子,她都不想下河。

    凉风吹过,本以为自己冻僵的安乔打了个寒颤,好冷啊。

    安乔上下牙齿不停的碰撞,整个兔子身抖成了一个筛子。

    一阵温热的力量包裹着全身,湿漉漉的毛发不一会儿就干了,简直要比电吹风还要管用。

    这就是传说中神奇的内力吗?

    安乔觉得自己很亏,莫名奇妙成为一只兔子也就算了,还是一只没有任何记忆的兔子。

    就好似她来之前,记忆一片空白,没有任何人,没有任何画面。

    安乔下意识的抖了抖毛,松松软软,像雪球,似云朵。

    还是这样舒服,哪个姑娘不爱干净呢?

    以前看着脏兮兮的自己,安乔都不忍往河边站,还真是难为了玉树临风,光风霁月的李白小哥哥。

    “夜月丝千缕,秋风雪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