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秋天里的农庄

寒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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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秋天里的农庄

    远之直接驱车回父母住处。

    盛家爸爸妈妈如今已经处于半退休状态,日常最喜欢的,是一清老早,两夫妻携手,到附近农贸市场,同菜贩讨价还价,务必以最合理价格,买到最新鲜时令食材。偶尔兴致所致,还会得拎了新鲜食材,到老房子的私房菜馆露一手。

    老饕们至爱盛爸一手出神入化浓油赤酱的本帮菜功夫。

    只是大家越来越讲究健康养生,大鱼大肉的菜色,盛爸渐渐做得少了,如无预约,老底子饕客们爱吃的八宝填鸭,红烧蹄膀,草头圈子,已很难吃得到。

    即便如此,仍不能抵挡老饕们的热情。

    常有老饕呼朋唤友,闻香而来。

    远之记得自己还没有从心理上抗拒烧菜的时候,顶顶喜欢就是放学做完作业,到厨房里去帮忙。空气中有各色香味弥漫,叫人垂涎欲滴。

    有时盛爸盛妈厨房中事忙,来不及给远志远之兄妹做晚饭,便会为两兄妹各下一碗小馄饨,在碗里搁一勺猪油,上头撒上香脆猪油渣与碧绿生青的香葱末儿,只看着已经教人食指大动。

    周六早晨起床,远之洗漱完毕,走出房间,一眼看见饭桌上刚端上来热气腾腾的猪油香葱小馄饨。

    远之坐到饭桌边上,拿起调羹,稍微撇一撇面上的葱花,然后舀起一点点猪油渣送到嘴里。猪油渣瓜拉松脆,满口留香。

    远之吃得眯一眯眼睛。

    远志出来看见妹妹眯眼享受的颜色,笑起来,“这样好吃?”

    “再好吃不过。”远之微笑,小馄饨在汤里沉浮,仿佛一只只小小桃花水母,吃到嘴里,皮子滑爽,肉馅鲜嫩,再可口不过。

    “喜欢的话,我这碗也给你。”远志小时候还会同远之抢好吃的,谁也不肯让谁。可是渐渐长大,远之考去外地大学,寒暑假回来,远志总觉得妹妹又瘦了一圈,便再不同远之抢东西吃。

    不仅不抢,还晓得把好吃的留给远之。

    盛妈妈从厨房里出来,一边抹手,一边说:“我还有馄饨皮和馄饨馅,喜欢吃我再包,你们两兄妹不用让来让去。”

    一家四口吃过早饭,远之进厨房帮妈妈洗碗。

    说是洗碗,盛妈妈哪里真要女儿动手,远之不过是打些接过碗盘一一放进沥水架上去的下手罢了。

    盛爸爸同儿子两人在客厅里看新闻。

    “远之的点心店生意如何?”盛爸低声问儿子。

    远志回头看一眼厨房方向,见远之没有注意他们,才以同样低低声音回答:“第一个月生意不是很好,第二个月大抵能收支平衡,下个月应该会有起色。”

    “你多介绍几个供货商给妹妹,这方面她是外行。”盛爸爸心疼女儿,每次见她,总觉得一次更比一次瘦。

    “我晓得了。等一下就带她去生态农庄看看。”远志早考虑过,然而远之自有远之的脾气,她决不肯平白倚仗家中势力。

    等吃过午饭,盛爸盛妈习惯午间小睡片刻,远志提出来,带远之出去走走。

    外头天高云淡风轻,阳光仿佛将深秋的寒意悉数驱散,的确是外出的好天气。

    远之点一点头,才打算换衣服出门,想一想,又叫远志稍微等一等她。

    远之跑进厨房去,打开冰箱,取出里头一只大玻璃罐子,又另拿一只略小一些的广口玻璃瓶,从大罐子里取出九只咸蟹来,一一放进广口玻璃瓶里,又倒了一些咸蟹的卤汁进去,拧紧真空盖。

    远之将大玻璃罐仍放回冰箱里去,小些的广口玻璃瓶塞进自己包里,对远志笑,“麻烦先到粥记弯一弯。”

    周六金融区远无平日那样喧嚣热闹,小马路上各家小店中午都十分冷清,粥记也不例外。偶有周末前来加班又或者住在附近的客人,会得到店里来,解决三餐温饱。

    远之推门进去时,午市基本已经结束,两个服务员正在靠窗的座位上,一边晒太阳,一边绣十字秀。大师傅小武不在店堂里,远之估计小武大抵到后巷过烟瘾去了。

    两个服务员见远之过来,打算起身,远之摆一摆手,“谢磊呢?”

    小姑娘指一指后头办公室,远之挥挥手,示意两人继续午休,然后蹑足走到后头办公室门前。

    办公室的门开着,正对门方向的办公桌后头,谢磊正低头看书。

    远之微笑,鲁迅先生说:无聊总读书。

    远之伸手敲一敲门,办公桌后的谢磊抬起头来,看见远之,眼中有诧异同欢喜颜色,“远之,你怎么来了?”

    远之走过去,从背包中捧出广口玻璃瓶,放在谢磊办公桌上。

    “我有事要出去,正好过来弯一弯。喏,这是我家自己腌的咸蟹,处理得十分干净,腌得时间刚刚好。我记得你说令尊是宁波人,应该会喜欢。拿来借花献佛,祝令尊生日快乐。”远之顿一顿,“也代我向令兄道谢,谢谢他上次送我去医院就诊。”

    “却之不恭,那我就收下了。”谢磊放下手中的书,起身,“谢谢你,远之。”

    远之微微笑,“那我先走了,再见。”

    “再见。”谢磊目送远之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垂睫望着桌上的玻璃瓶,忍不住微笑。

    远之回到车上,远志见她的背包瘪下去,打趣,“千里送咸蟹,礼轻情义重,可对?”

    远之的反应是大力拍哥哥肩膀,“快开车!”

    远志驱车带远之到近郊的一处生态农庄。

    那农庄占地面积颇大,远之一眼望去,都望不到头。

    农庄里有四通八达的红砖小路,可以步行,也可以在农庄门口,借了脚踏车骑进去。

    两兄妹选了那种样式复古,把手拗成M形,龙头前挂着藤编车篮的老式脚踏车,远志在前带路,远之在后跟随,慢悠悠往农庄深处骑去。

    因是深秋,红砖小路两旁的农作物并不茂盛,可是即使一片青菜地都能叫远之大为好奇。

    远之没有绿手指,从来都不能将植物养得葱茏浓郁,小学植物老师发下来一人一株小小仙人掌,说是最好养活的植物,偏偏远之都能养到腐烂。

    这是城市人远之第一次如此近距离与农作物接触。

    远志回头看了,微笑,果然带远之出来走走是对的。

    “等一会儿到农庄中心地带,还有更好玩的,你别把时间都浪费在路上。”

    “哦。”远之这才加快速度,追上远志。

    远志引着远之,将脚踏车骑往农庄最深处,越过搭在有潺潺流水经过的小渠上的木板桥,又穿过一片夹道旁一人多高的小竹林,等出了竹林,一入目,便是一大片波光粼粼,望不到头的池塘。

    午后的阳光洒在水面上,仿佛为池塘笼上一层金色薄纱,有鸭群在池塘上游来游去,发出十分欢快的“呷呷”声,打破农庄的静谧。

    远志停下车,指一指池塘,对远之说,“天气晴好的时候,来这里钓鱼,最惬意不过,可惜现在天气太冷。”

    远之对着鸭子游过,划碎一池金芒的池塘,发了片刻呆,直到远志再一次踩动脚踏车,按响车铃,远之才跟上去。

    又骑出很远,远到远之已经觉得累,倏忽听见风里传来小猪特有的“哼唧”声,还有母鸡发出的“咕咕”声。

    远之精神一振,脚上用力,骑过去。

    只见用竹枝编成的篱笆内,有大人孩子张开双臂,追逐小猪与母鸡,奈何散养的小猪母鸡动作十分敏捷,见有人来,即刻四下逃散。

    那小孩子大约八、九岁年纪,已跑得满头是汗,面孔通红,可是并不气馁,哈哈笑着东本西跑,十分快活。忽然一只小猪大抵是被惹怒,蓦地返身冲向小孩子,小孩子先是一愣,随后尖叫着跑开。

    远之看得微笑起来。

    “要是喜欢,你等一下也可以进去,自己捉一只小猪,或者母鸡,当晚饭的食材。”远志见妹妹微笑,十分欢喜。

    远之连连摆手,虽则烧饭烧菜做点心难不倒她,可是叫她面对活猪活鸡?

    远之想,她或者并不比里头的小孩子勇敢多少。

    两兄妹继续往里头骑,远之一路又看见一排大棚。

    “这是一整个绿色环保的生态系统,”远志腾出一只手来,在空中虚虚划一圈,“大棚后头有沼气池,整座农庄产出的动物粪便,生活垃圾,统统集中到沼气池中,以生产沼气,供给农庄的燃气要。大棚里的蔬菜水果花卉,多数都采用无土水培,生物灭虫,喷灌滴灌技术,所以这里种植的蔬菜水果,全是无污染无化学残留的绿色蔬果,可以直接食用。”

    远之听得大感好奇。

    远志见妹妹并不嫌枯燥,又细细向她讲解,怎样利用频振原理,使用频振杀虫灯消灭害虫;怎样用沼气池产出的沼渣养猪喂鱼栽培蘑菇。

    远之大为叹服,原来现在当农民都有这许多讲究,难怪有报道说,大学生毕业,放弃外企高薪工作,跑到农村务农,还有企业高管,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管理,自己去搞养猪种水稻。

    “大家越来越重视食品健康,不但饮食习惯要健康,食物的原材料也同样要求绿色无污染。”远志终于将脚踏车停在一处三层楼建筑前。

    远之也停下脚踏车,下车。

    两兄妹并肩走进大厅,大厅里暖意融融,一点不觉得冷,却并不显得燥热。

    “他们使用水暖地热,以沼气燃烧加热。”远志看出妹妹的疑惑。

    远之在心里“哗”一声,是她孤陋寡闻,还将农民想得面朝黄土背朝天。不料他们使用的技术手段,其实已经十分先进。

    这时有穿蓝色印梅兰竹菊四君子花纹布料对襟盘扣上衣,黑色直管长裤的工作人员上前来接待。

    “两位中午好,请问有什么需要服务的吗?”

    女孩子大眼生生,长头发齐齐拢在脑后,绾一干净的发髻,眉毛粗犷,面孔红润,有种野性的美丽。

    远之暗暗赞叹。同都市女郎那种精雕细琢的精致美丽不同,伊的美丽天然奔放,自成一格。

    远志微笑,“我姓盛,与程先生有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