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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舒琰看着她捂在胃上的手,关切地问道。
“胃不舒服。”童心晚拧着眉,看了他一眼。
“到我车上坐会儿。”舒琰手里的车钥匙一摁,停在路边的一辆沃尔沃越野车响了两扬。
他换车了。
童心晚一眼认出这是沃尔沃今年出的限量款,进口的,价格应该在一百万往上走。
“这是我早上泡的茶。”舒琰拿起一只保温杯,拧开杯盖给她倒了一盖子,“都是干净的,我才用上。”
童心晚接过来,看了他一眼。这是枸杞茶。舒琰还挺注重养生。
他今天穿了身米色的运动服,看上去是要做运动。
“你不上班?”她抿了口茶,随口问道。
“不上,休息一天。”舒琰笑笑,扭头看她:“你怎么会一个人在这里走?”
“他过会儿就来,我先透口气。喝多了。”童心晚捂了捂发烫的脸,扭头看向后视镜。
莫越琛压根没追过来呢!
你看,她的小脾气是白发了一场。莫越琛才懒得理她呢,知道她最后还是会乖乖地回到他面前,自己往他怀里蹭。
她是小狗吗?在外面捡过了肉骨头,还要叼回去他面前邀功!
童心晚越来越失落了。
她真不是作,她真是委屈了。她心疼她的九千万,有了这么多钱傍身,感觉底气也足了,和他说话声音也能大声了。
千万别否认,有时候钱真的能撑一个人的气场,别说什么腹有诗书气自华的话。她倒是学了满腹诗书,那她的生活就华丽了吗?再华丽的人,也得投身到生活的争斗场上,和各路妖魔鬼怪撕杀奋战。而且,一个人能赚钱,只要是从正当的途径赚来的钱,那就是本事。她继承遗产,也算是技术类型的投胎,说明她上辈子做了很多好事,积了很多福德啊……
可是,她的九千万啊,还没能在手里停上十分钟,就被莫越琛给转走了。
她感觉心肝都要烂成一团泥了。
没手机没钱包。这里是盐河路,她回饭店要走二十多分钟,回家得走很远很远。回酒店,感觉没脸面对那么多客人。
“舒琰,你送我吧。”她喝光了茶,用车上放的纸巾认真清理了杯盖,给他拧上去。
舒琰点了点头,发动车子,直接往莫越琛家的方向开。
“你脸色真的很不好,要不要去医院看看。”舒琰开了一段路,小声问道。
“不看了。”童心晚摇头。
胃疼而已,那么娇气干什么,回去吃两颗胃药就行。她又不是第一次胃疼了。好像上回莫越琛给她买的胃药还在床头柜里放着。
多想莫叔叔的好处,他还是挺好的,起码没有别的女人缘啊。她一路把自己劝服了,车没开到家,气散了个一干二净。
看,童心晚就是这么个家伙。气来得快,也散得快,若不是惹急了她,她不会伸拳头打人。何况她打死自己也不会去打莫越琛。
喜欢一个人到这种程度,是真爱。
她现在就是胃疼肚子疼,所以没精神和舒琰多说话,挥挥手,拖着发软的腿往电梯走。
舒琰坐在车里,点了根烟,看着她进了电梯,慢慢地吐出一口白烟。阳光明晃晃地落进车窗里,他拧了拧眉,拿出手机,飞快地发了个消息出去。
过了会儿,对方回话:对方拒绝作证。
这案子跑了这么久,还是这个结果。他掸了掸烟灰,往后一靠,久久没睁开眼睛。
——
桌子上摆着一瓶花,水晶花瓶,插满了红玫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谁拿进来的。
她挣扎着过去倒了杯热水、找了胃药喝了,往沙发上一坐。
新婚第一天,居然胃疼,影响她的洞房花烛夜怎么办?她坐立不安,最后只能蹲在沙发上缓解肚子和胃里的绞痛。
吃错了什么?
她和莫越琛是一起吃饭的,也没比他多吃什么东西。难道是昨晚她买的那些肉?
咔……
门开了,挂了满脸冰渣的莫越琛走了进来。
“童心晚你再敢一个这样跑掉试试!”莫越琛着童心晚,语气严厉。
他就进去打了声招呼,童心晚就敢给他玩了一次消失。在旁边绕了一大圈,再去看监控,发现她真的走了!于是他让卫东去趟赵安琪那里,他回家碰碰运气,没想到她还真的蹲在这里,摇摇晃晃像个不倒翁。
“你再冲我吼试试。”童心晚仰起满是汗的脸,火了。
“怎么了?”莫越琛楞了一下,俯下身摸她的脸。小脸冰凉冰凉,
“要下蛋了!”童心晚伸出脚丫子踢他,拧着眉低吼。
莫越琛又气又好笑,把她往沙发上一推,手掌覆上她的小腹,“胡说八道。你给我下个蛋看看,今天要是下不出来,我塞也给你塞一个蛋进去。”
怎么能这么邪恶?还能给她塞个鸡蛋、鸭蛋、鸵鸟蛋?
童心晚趴在沙发上,拱着身子,小声抱怨,“我是真的胃疼,你把我的钱弄走了,我的胃都气疼了。气得要得绝症了,说不定是胃癌。”
啪……
莫越琛重重地一巴掌甩到了她的屁股上。
这下打得可重了,比以前几次都重。
童心晚被他打趴下,捂着屁股飞快地扭头看他,见他一脸铁青,哭声和抱怨声都吞了回去。
“干吗啊?”过了好几秒,她才嗫嚅着问了一句。
“童心晚,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说的什么混帐话?”莫越琛严厉地呵斥道。
她说什么了?
童心晚想了想,她说自己得绝症了。爱上他,不和得绝症一样吗?治不好了。他是好是坏,都是她的命运。
认命这种事,童心晚以前是嗤之以鼻的,但是现在不一样,遇上莫越琛,她心甘情愿地认命。
莫越琛又抬起了巴掌,童心晚吓了一大跳,妈呀嘞,这和打儿子一样的真打,那怎么行。但儿子又有几个真敢和老子还手的,于是她飞快地爬起来,连声说:“错了错了,不说了。”
莫越琛的气渐散了些,拉开她挡在前面的手,把她抱了起来,低低地问:“胃疼?哪里不舒服,脸色这么难看?”
“肚子疼胃也疼。”童心晚乖乖地回答。她心里是要骂自己没出息,窝囊废的,他吼一声,她就跟个耷了耳朵的兔子似的,缩在他怀里不敢动了。
他给她把脉 ,在她小腹上摁了好半天,又捏起她的眼皮子看,最后拧拧眉,起身去冰箱看她昨晚吃剩下的那些菜。
“你昨晚的菜在哪里买的?”
“对面的超市。”童心晚说道。
他转头看了她一眼,拎了只药箱过来。给她配药,喂她吃药。
折腾完了,他又拎着童心晚去换衣服,她衣服全汗湿了。下午不用出门,他给她套了件睡裙,让她趴着休息,他自己拿了只花剪,在那里修剪花瓶里的玫瑰。
童心晚看着他的侧颜,忍不住想,这新婚第一天就在吵吵闹闹,肚子剧疼里拉开序幕,难道预示着他们一辈子都要这样过?应该吵不起来吧?毕竟莫越琛吼一声,她就吓得抖三抖,怎么可能吵架?她还怕他举起手术刀,把她划拉划拉给切了。
“哪来的玫瑰花?”她小声问。
“给你买的,你喜欢。每隔两天会送一束过来。”他转头看看她,顺手递了一枝给她。
“莫越琛,你之前为什么不去我那里救我呢?早点把我救出来,我也早点当你的小奴隶啊。”童心晚小心翼翼地避开花枝上的刺,放到鼻下轻嗅。
“没想救你。”莫越琛直截了当地说道。
叶莘去世之后,他就决定断掉对童心晚的念想了。若没在那里相遇,那个女孩子不会葬身大火。什么债都能背,人命的债不行。他这个人,就是够狠,对自己也狠。再思念也不想,再期待也不去做。硬生生压抑着感情,希望过一年,再过一年,这感情就消散了。
但是真正的感情在心里扎了根,就算是他是最好的医生,也不可能根除。它只会寻找合适的时机,破土重出,越长越茁壮。
“你还真够诚实的。”童心晚气得爬起来,挥着玫瑰花往他背上抽,“我跟你说,你最好对我温柔一点,不然过了十年,我依然貌美,你都要四十了,没奔头了。”
“男人四十不是正好吗?一样会有二十的女孩子在身边绕。”莫越琛反手捉住她的手,往身前拽,“肚子不疼了,马上就给我野起来了。”
童心晚拿他没辙,他说话实在是太怄人了。真实的一面,往往伤人。莫越琛时不时会露出这么一面,让童心晚不知所措。
我们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往往先爱上他最光鲜美好的一面,所有的不好都藏在这份美好后面。等你认清的时候,已经一脚踩了进来,爱情已经疯涨,无法割舍了。
何况,没有人是完美的,若这个人的好,绝对大于他的不好,更多的人会选择继续下去。因为你也有自己的不好,对方也依然选择了爱你。
到了这种时候,还能携手走下去的,那是成熟的爱情,真正能陪你到地老天荒的爱情。
童心晚喜欢地老天荒四个字,她想像那副画面,夕阳落下时,老太太搀扶着老头儿,一起走在银杏树下,影子在脚下轻轻晃动,大金毛在前面撒欢地跑……是那般的美好。
突然,童心晚一声尖叫,抓着他的胳膊往上站,他剪下来的花枝都放到一边的椅子上,她刚刚想得入神,直接坐到一堆带着尖刺的花枝上了。
丝绸的睡裙哪里抵挡得住刺的尖锐,嗯,不文绉绉的,她屁股被扎了!
“啊……”童心晚捂着屁股,飞快地退开,气急败坏地哭了起来,“莫越琛我恨你,你用刺扎我!”
莫越琛放下花剪,大步走了过来,扯着她的裙摆看。
你能想像吗?她趴在床上,他在她的PP上找花刺、拔花刺的时候……那画面太美,她不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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