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远方来信

浮波其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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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德说的,分明是一个“信”字。

    联想到他说话之前拍胸口的动作,筱雨心里顿起涟漪。

    他是说,他胸口有揣着一封信?难道是余初写给她的信?

    因着李明德的一个动作和一个口型,筱雨在吃饭的过程中总是心神不宁的。所以她也彻底忽视了另一桌上秦泰不断投向她的关注目光。

    酒足饭饱,悦悦爹等几个秦家本家的男人都喝得上了头,李明德趁着他们拉着杨威说话的功夫,瞅了个空当示意筱雨避开人跟他叙话。两人在院子外的墙角下见了面。

    李明德从怀里拿出一封黄色封笺,笑道:“他写给你的信。”

    筱雨微微张了张口,沉默地接过信,低声道了句谢。

    “没了?”李明德挑眉笑道:“筱雨啊,你这反应也太淡漠了些。”

    筱雨抿抿唇不说话,李明德兀自笑道:“那等寄回信的时候我可得说,你很平静地从我手上接过了信,没手舞足蹈更没兴高采烈,摆明了对这封信的出现没有欣喜。”

    筱雨弯了嘴角道:“明德哥给人写回信,要怎么写我总不能干涉。”

    “说的也是。”李明德摸了摸下巴:“那我可就这样写了,你也赶紧把回信写好,我好一并寄出去啊。”

    筱雨摇摇头:“我就不写回信了。”

    李明德顿感惊讶:“他大老远给你写信,你还不给他回一个?”说着李明德以手扶额,长叹一声:“筱雨啊,你怎一个淡漠了得……”

    筱雨正经地道:“我字不好看,未免被人笑话,还是不要写字的好。”

    这话一说,李明德顿时愣住,然后立马捧着肚子大笑起来。

    筱雨不急着看信,她将信揣在了怀里,理了理襟口,道:“明德哥,你好歹是个捕头,注意稳重的形象。”

    李明德扶着腰,一边摆手一边收敛情绪,不小心被自己的笑给呛着了,顿时一阵咳嗽。半晌后他方才抬头一张通红的脸,冲着筱雨摇头:“我总算明白他怎么就跟你脾性相投了……得,你们俩那就是同一种人,他是气死人不偿命,你是笑死人不偿命。”

    “杀人才偿命呢。”筱雨轻飘飘丢下一句,往前走了两步:“我去帮着做事儿去,明德哥,那边的人在寻你了。”

    李明德又是一阵大笑,朝着前来寻他的杨威等人走去。

    信揣在怀里,筱雨做事的精力集中不到一起。悦悦娘以为她累了,忙对她道:“筱雨你是客人,还麻烦你来帮忙……这边儿的事儿我们来就行了,你歇着去。”

    筱雨也不推辞,和悦悦娘说了两句,告辞打算回家。

    只是她出门的时候却被秦乐眼尖地瞧见了。秦乐拦住她问她上哪儿,筱雨说回家,秦乐便道:“还早着呢,晚饭吃了再回去呗。”

    筱雨摆手正要推辞,秦乐忽然侧身对旁边笑道:“秦泰!这边儿!”

    朝他们这边方向来的正是秦泰。

    秦乐席间也喝了几盅酒,精神比较亢奋。他只意识到筱雨和秦泰两个人在他面前见到面了,一心想撮合自己哥们儿和妹妹好友的秦乐当即便咯咯地笑了起来,带了点儿醉意说:“筱雨啊,秦泰好不容易才见你一面,你俩说说话呗……”

    筱雨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扫了同样脸色通红的秦泰一眼,淡淡地道:“不用了吧,我跟秦泰哥不熟。”

    秦泰头低了低,脸藏到了阴影里。

    秦乐便有些不高兴:“多说几次话不就熟了……”

    “让我三婶知道了,准该唠叨我了。”筱雨搬出长辈来,这下她不等秦乐先开口,直接道:“我家里还有事儿,就不多留了。秦乐哥,祝贺你当捕快啊。我先回去了。”

    说完筱雨也礼貌地跟秦泰道了别,按住胸口快步离开了悦悦家。

    耳边只听得身后传来秦乐不满的嘀咕:“好不容易才见一面,走那么急做什么……”

    回家的路上筱雨走得很快,且一直用一只手捂着胸口。胸口处放着李明德给她带的信。

    虽然他们短暂的对话中没有提及余初的名字,但两人心照不宣,这信,是余初写给筱雨的。

    算一算他也走了三两个月了。

    筱雨步子慢了下来,她从怀里掏出信,感受了下封笺里信纸的厚度。不算厚,顶多只有四五页的样子。

    古代的通讯业很落后,一封信从写信者寄出,到收信人收到,相隔要是远了,能在路上走好几个月。寄信要花费的银两不算小数,寻常人家轻易不会写信。

    他有事要办,却还惦记着抽空跟她写信……

    想到这儿,筱雨脸上便泛起一丝笑来。

    她慢慢拆开封笺,从里面抽出信来,一边闲庭信步地走着,一边认真地看着。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余初写的字。

    筱雨的手是拿化学仪器的,笔杆子上的功夫不行,硬笔凑合,毛笔就惨不忍睹了。虽然这具身体本身的写字水平还算不错,但筱雨没能适应她的执笔书写习惯,写出来的字也只能是堪堪入目罢了。

    所以当她第一次看到余初的字,她就只有一个想法他的字写得可真漂亮。

    笔锋犀利,有些瘦金体的风格,一笔一划都好像藏有刀锋,让人一看就为之一振。

    筱雨的记忆里这个时代是没有瘦金体这样的书写风格的,官方行文使用隶书,民间写字多为楷。不知道余初这笔字是本就有人习得还是他自己自成一体的书写习惯。

    若是筱雨知道,余初平日里写字多为狂草,给她写信是怕她认不出他的字才收敛了狂笔转而写成这样的,不知道她要作何感想了。

    三页信纸,最多不过五百个字,筱雨却看得极其认真。余初心中大概交代了他的行程,还不忘调侃她两句,字里行间自然流露出对她的亲密。

    筱雨阅完信,复又将心揣进怀里放好,这才步履轻快地返家。

    她不打算给余初回信。

    这一段感情刚刚萌芽,就筱雨而言,这段感情是可有可无的。主动的人一直在余初那方,而她几乎处于被动的状态。他说让她等她回来,她也是抱着“顺便”的态度的,等也可,不等也可。人生里出现这样一个不在计划之中的变数,筱雨觉得心动的同时,也带了一丝对未来的深思。

    余初从来没有对她表明过他真正的身份,筱雨不是笨人,她能猜到余初的身份并不简单。身份地位上的差别要如何模糊甚至抹灭她还没有想过。她如今唯一能做的只有四个字顺其自然。

    她不知道自己这样的想法对余初而言会不会显得太过淡漠,但她的确就是这样想的。一段感情要想开花结果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看不见门槛需要一步一步跨过,未来会发生什么她无法预计。如果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感情渐渐加深,到那个时候她或许才会为他们的将来做两分打算。

    但到底不是现在。男女之间的感情并不是她的生活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元素。

    筱雨回到家,将信和宋允手札、余初临走前给她的竹笛放到了一起,全都搁到了一个箱子中。刚放好东西,洁霜便推门进来,搓了搓手道:“二姐,三婶说今天天气好,太阳晒得暖融融的,让把厚被子和厚衣裳都拿到院子里晒晒。”

    筱雨答应一声,和洁霜收拾了几床被子,抱了一怀的衣裳拿到了院子里面。

    午后的阳光的确很暖,罗氏脸上带着笑,一边牵绳一边说道:“这天儿是骗不了人的,一天天儿的就暖和起来了。”

    三人将被子和厚衣裳陆陆续续地晾晒了起来,罗氏拍打着上面的灰尘,问筱雨道:“筱雨啊,你怎么打算的?什么时候送初霁去医馆?”

    家里人都听筱雨说了医馆那边的事情,谢明琛说随时都可以将初霁送过去,如今家里都等着筱雨提日子。

    秦招寿和罗氏的意思是,初霁去医馆做学徒也算是有了一条出路,这也算是一件喜事儿。他去之前,家里还是要意思意思,给置办点儿好的。何况筱雨这两日也陆陆续续地收拾了不少初霁的东西了,离初霁动身也该差不离了。

    可临到这时候筱雨又有些不忍初霁一个人出去生活了。

    她犹豫了会儿:“是不是再等上一段时间?倒春寒过去了,再送他去也好……”

    罗氏便笑了。早前筱雨是着急,现在她倒舍不得初霁了。

    罗氏走过来拍拍她的肩道:“早晚也要让他去的,你也别舍不得,初霁是男孩子,也不能一直把他拘着。那谢大夫咱们也见过的,瞧着也是个稳重可托付的人,你不也说初霁喜欢他么?就别操心那么多了。”

    道理筱雨都懂,但要说三个弟弟妹妹里她跟谁最亲,那无疑是初霁。现在一旦将初霁送到医馆去,隔三差五他们才能见一面,筱雨心里当然不舍。初霁这个孩子,她怎么看怎么心疼。她还记得初霁说过,他最亲的人,是她这个姐姐。

    洁霜捏着被角有些伤心:“二姐把三哥送出去,家里就少一个人,我不想跟三哥分开。”

    平常洁霜和初霁说话的时候都很少,但到底也是兄妹,初霁要从家里出去,洁霜也表达了他的不舍之情。

    筱雨捏了捏手,低头沉思了会儿,忽然笑道:“姐不会让我们兄弟姐妹几个分开。”

    “真的?”洁霜立刻眨巴着眼睛抬头看向她。

    “真的。”筱雨斩钉截铁地点头:“姐一定想办法,让我们一家住在镇上去,能时刻照顾着你三哥。”筱雨这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