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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试结束,杜若等到那些老兵被谢飞带走了,才朝着莫骄阳走了过去。
莫骄阳与沈旸并肩而立,目光深邃而幽远的看向刚刚被他射过的靶子,周身盈绕着诉不清的往日情怀。
杜若缓步朝着小山坡上走,快走近的时候,与转过头的沈旸目光相对,看到他眼里扬着调侃的笑,然后低声对莫骄阳说了句什么,便朝她走了过来。
擦肩而过,沈旸顽皮的眨了下眼睛,语带促狭的笑着说,“嫂子,那枪里还有几发子弹,有兴趣,让头儿教教你。”
杜若眼睛亮了一下,还没来及说什么,沈旸已经大步走了过去。
几步之遥,莫骄阳站在高处看着杜若,手上的枪似乎还弥漫着火药的味道,神情却不见刚才的冷毅,或许这会儿附近没什么人吧,深邃的眸底浸染着无限的柔和,左手微抬,示意杜若上前。
莞尔一笑,杜若又走近了几步,搭上莫骄阳的手时,任他拉着,与他并肩。
“睡好了吗?”男人低沉又附有磁性的声音随风飘荡在杜若的耳边,里面还夹裹着隐隐的笑意,不浓,却不会被忽略。
杜若面皮一红,心里想着还不都是你的杰作。
只是这样的话,只能在心里腹诽,却不能宣之于口。
眼角的余光悄悄的打量着莫骄阳提在手里的枪,眸光微转,带着好奇。
“想试试?”莫骄阳握枪的右手随意的往起一提,递到了杜若的跟前,“这是我在部队的时候一直用的,有好几年没摸它了。”
语气里不乏有思念之意。
“真的?”杜若看着被莫骄阳举到跟前的枪,忍不住抬手去触摸,冰冷的铁器,或许被男人握在手里的时间长了,也多了一丝温热,有点像男人的脸膛,坚毅却不失温暖。
莫骄阳点了点头,寡淡的语气里,透着淡淡的追述,“以前,大伙拿枪的时候,总会说这就是自己的女朋友,要是这辈子没人愿意嫁,那就一辈子搂着枪过。”
军人的枪,就像是护士的手术刀,一个在枪林弹雨里,铸就辉煌,一个在手术室里,闪耀光芒,各自使命不同,却又殊途同归。
只是军人的生活要比医生孤寂许多,再加上各种约束,杜若大抵能猜到那些战士说出这种话时的心态。
不过,还是轻声笑了,“估计他们娶了媳妇之后,就没有人再抱着枪说这样的话了。”
“呵呵……”一声低沉的笑从莫骄阳的嘴角漫延,瞳仁闪动着别有深意的光,看着杜若,勾起了嘴角。
杜若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自己那句话,说的有多暧昧。
脸,再度被红霞浸染,心里却忿忿的想着,这男人的目光要不要这么恶劣啊?
“接着。”莫骄阳像是听到了杜若默念在心里的腹诽,所以更是把恶劣发挥到了极致,招呼也没打就把手里的枪放到了杜若的手臂上。
“好重啊。”
一声低呼,措手不及的杜若整个膝盖都被带的一弯,往前趔趄了一下。
还好莫骄阳良心及时发现,一手拖住了她的胳膊,才拉着她重新站好。
“还想试试?”
杜若那句谢谢还没出口,就被莫骄阳瞧不起人的挑衅勾起了嘴角,一副我是大爷,我怕谁的样子,哼道:“不就是瞄准射击吗,跟拿手术刀对着病人的身体开刀,也没什么区别,视力好就成了。”
咳咳……
一声虚咳被莫骄阳用手心挡住,眼里是满满的兴味,挑高的眼角似乎在随时等着看杜若出瞅,而且两手抄兜,完全是一副不准备帮忙,只看热闹的样子。
杜若嘴角一抽,逞能逞成她这样,会不会自食恶果?
牛皮好吹,实际操作却难,半分钟的时间,杜若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这枪跟手术刀,还是有区别的,关于怎么把子弹从枪镗里发出去这一课题,好像专业课老师真没给她讲过,就连军训的教官,也没给她们这些武盲上演过。
不过跟莫骄阳在一起时间久了,她多少也学会了几分即便求人,也不会主动张口,而诱着别人把话说出来的道行,就像这会儿,眸心一转,立时来了个主意,一双眼睛状似做贼心虚的打量着四周的空地,小心翼翼的问着莫骄阳,“那个,我拿这东西,没关系吧?”
那种感觉,就像是陌生人拿着武器闯进了军事重地,分分钟都会上演枪林弹雨。
莫骄阳纵容的摇了摇头,轻易的捕捉到了女人眼里闪过的狡黠之色,看着她明明摆弄不明白,却又咬牙装硬气不低头的样子,失笑出声,“没关系,原本就给你留了几发。”
啊?
也就是说,沈旸那句话,不是心血来潮的促狭,还有刚刚莫骄阳的态度,分明是拿她当老鼠一样戏耍着。
不过谁让她宰相肚里能乘船,大人不计小人过呢,既然男人有心讨好,她就全权笑纳了。
杜若眉眼弯弯的笑开了花,一扫之前的郁闷,用力托起枪托,一边找着平衡,一边任目光游移在不规则排列的靶子间游荡,只觉得那些靶子离这里最远的,好像也有二百多米吧,近的,至少也得有三、四十步的样子,要是按一步一米的话,差不多也要三、四十米呢。
偏头看向莫骄阳,有些心虚的问道:“哪个是让我打的?”
莫骄阳对杜若的小动作,小表情了若指掌,看着她目光已经落向了距离最近的一个靶心时,顺着她的意,指了过去,“差不多二十米,是专门为你留的。”
靶心上一个子弹眼儿也没有,杜若不知道,部队训练最近也要三十米,所以这个二十米的靶子,的确是莫骄阳为杜若准备的。
不过二十米的距离,对于一个连枪都没摸过的生手,又是个体力不如男人强劲的女生,似乎,的确还是有些困难的。
第一枪打出去的时候,除了没发现子弹飞到了哪里以外,杜若还被枪的后作用力推的往后仰了一下,要不是莫骄阳站在她身后,用两手捂着她耳朵,估计耳膜也要被震一下。
杜若纠结的想着,要是听到身后的取笑,也只当没听到,反正谁都有第一次,熟能生巧,打着打着就会了这种想法,被她很好的运用到了自我安慰上。
“还不用我教?”
莫骄阳不徐不缓的声音从杜若的耳边传来,手也自作主张的从她耳朵上拿开,第一枪,是让她适应射击的声音和后作用力,第二枪,自然要教她如何射击。
杜若心里一边嘟囔着你想做什么,是我让或不让就能阻止的吗?耳朵里却一丝不落的听着他耐心细致的讲解,哪怕她只有在最后一枪是因为莫骄阳的帮助,才射中了靶子,可还是因为这份高兴,弯起了眉眼。
在部队住了两晚,第三天下午,莫骄阳开车带着杜若回到了市里。
车子一出山区,两人的手机就相继的开始跳动短信提示音,杜若坐在副驾驶上把两部手机摆在一块翻阅着,最后总结出有四十来条短信,五十来个未接来电,都出自一人之手时,忍不住抬手扬了扬,对开车的莫骄阳打趣道:“咱俩不会欠凌晨钱了吧。”
三天不到的时间,这是在追债的节奏啊?
话音刚落,还没等到莫骄阳一个眼风,莫骄阳的手机就再次响了起来。
杜若看着上面跳动的凌晨二个字,真想说一句,凌少,你这是打算把更年期往前提多少年啊?
“喂,我是杜若。”跟莫骄阳打了招呼,便替他接起了电话,反正凌晨打来,估计她俩谁接都一样。
果然,电话那端的男人真是生冷不忌,咸淡不挑啊,一听到电话那边终于有人声了,当即怪声怪气的哀怨道:“哎哟,小若若,我说你跟骄阳跑到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玩浪漫去了?不会是人迹罕至之地吧,电话连个信号都没有,发短信也不回,要不是知道你们是一块行动的,我一准都要报失踪人口了。”
呃——
杜若想着,凌家大少,你能再把嗓子掐的更细一点吗?估计一次再拍《新龙门客栈》,一定会找你去演那位东厂还是西厂的大太监,瞧瞧这一扬一挫的声调,要能再摆个兰花指,绝对是颜值爆表的太监Style啊。
杜若把电话从自己耳边拿开一些,生怕自己一个不注意被带坏了,说话再走了音,“我们没去哪儿,就是跟骄阳回了一趟部队。”
绝对是轻描淡写的语气,平静的像是每天早上都要喝一杯白开水样。
可是哪成想,这杯白开水在凌晨这加了碳酸,早着汽泡,灌进嗓子眼儿的时候,直接就成了扎人的利器啊。
“啊?他带你去部队过的十一?”尖锐的惊讶,绝对是碳酸饮料刺激嗓子过度的直接反应。
杜若偏头看了一眼淡定开车的莫骄阳,拿着电话点了点头,“是啊,部队挺好的。”
比起那些被踩遍的旅游景点,部队三日游,绝对是不容易被效仿的。
杜若有点小骄傲,小下巴情不自禁的往上扬了扬,有点像骄傲的孔雀,只不过少了尾羽。
透过后视镜,莫骄阳无奈的看着杜若小得意的表情,哑然失笑。
凌晨心里啐着,这对男女真他妈奇葩,人家出门度个假,旅个行,都选个海滨啊、沙滩啊、小岛啊,那种只要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都觉得自己被浪漫的气息层层包围着,再不济还有名山大川,断桥驿站的,想像着自己也能穿越一回,实在不行,想挑战极限,远离城市,也可以走走沙漠,骑骑骆驼什么的,哪一样说出来,都能被人津津乐道一回不是,可是这两人,再次抚额,他怎么就忘了莫骄阳一贯不走寻常路的个性了呢。
连连摇头,啧啧两声,凌晨觉得他好不容易逮着这两人,原本他还准备了好多节目,没成想,这两人消失的无影无踪,他那些节目也暴废了。
今天好歹是这两人最后一天假期,好容易被他逮着了,不能这么放过,再说,他还想探探这对奇葩男女的部队之旅呢。
凌晨觉得这主意真他妈不错,整个人都从沙发上蹿了起来,嘴里还咬着刚刚送进口的水果,语态不清的对着电话那边的杜若盛情邀请着,“小若若,你和骄阳还没进市区吧,我在金皇七号留了位置,你们别回家了,直接过去,大伙本来要凑到一块过十一的,哪成想你们俩跑的太快,这乐子就一直没凑成,正好,今儿晚大家再闹一闹,总不能你们快活了,大伙憋闷着吧。”
凌晨也不给杜若拒绝的机会,说完这话,就按了挂断键,接着就一边串的往下按数字,一个一个的打电话通知,耗时五分钟左右,终于消停了,才想起来,沙发上还坐着个女人呢。
周郁手里拿着水果盘,上面摆着三、四个银沏的果叉,或红、或绿的水果呈块状被果叉牢牢的固定着,似乎只要凌晨一开口,她就能麻利的把需要的水果递上去,送到嘴边。
只是这会儿,瞧着凌晨快速的脱着家居服,准备换衣服出门样子,淡定自若的起了身,笑了一下,“我去给你拿那件新买的粉色条纹衬衫吧。”
没听到凌晨反对,周郁想了想,又说道:“这种天气一早一晚会有温差,不如,再加件外套吧,要是晚上回来的晚,穿了外套也不会感觉到冷。”
凌晨无所谓的嗯了一声,车里有空调,大冬天只穿衬衫也不是没干过。
周郁说完便去衣帽间给凌晨拿衣服了,粉色的衬衫,白色立领的夹克,浅色系,因为凌晨的皮肤不是那种黝黑型的,偏白,再加上平时注意保养,这种颜色穿在身上,只会让人看到朝气蓬勃,一点也不会有与年龄不合的伪嫩。
帮着他把衬衫的纽扣一粒粒的扣上,感觉这种颜色柔和了他平时精明诡诈,此时看来,更像是一个不谙心机的大男生,周郁嘴角勾起了浅笑,低眉给他系袖扣时,一边看着那钻石袖扣上面刻着他名字开头拼音L的标识,一边调侃道:“以后谈生意要是穿这样的颜色,估计那些竞争对手很容易卸下防备。”
凌晨对这样的装扮到是挺满意的,不是在公司,也不是在正式场合,没必要穿的太正统,不过对周郁的话,却嗤之以鼻,“你以为这是小孩子过家家,人家看你长的好看,就让着你了?”
商场如战场,不过是杀人不见血罢了,要是光有长相,没有本事儿,早他妈被踩死不知几回了。
换好了衣服,弯腰从茶几上拿起手机和车钥匙准备出门,脚步刚换了方向,凌晨才像是想起来什么,一边把钥匙串上的门钥匙卸下来,重新扔回到茶几上,一边公事化的交待着,“这是公寓的钥匙,一会儿我把门口那把儿拿起来,你自己把这个放好,我平时不喜欢被打扰,也不喜欢屋子脏乱差,更不喜欢有陌生人的味道在屋子里出现,我的意思,你应该懂吧?”。
周郁垂眸,点了点头,她又不是傻子,话说的这么明显,她要再听不出来人家不欢迎她的任何朋友,以任何一种借口出现在这里,就真的不用再去干记者了,没有敏锐的嗅觉,再没有发现的眼睛,直接就可以打包滚球了。
凌晨只是交待,并不关心周郁的反应,车钥匙在手里转了个圈,转身就往玄关走去,换好了鞋子,因为平时皮鞋穿惯了,几乎是没有考虑的就把脚伸了进去。
可是手按在门把儿手的时候,才恍悟今天的外衣是夹克式的休闲装,也就是说,他应该换一下搭配。
手从门把儿手上拿了回来,又反身在鞋柜里找出一双限量版的运动鞋,好像从买完,就穿过一回还是两回来着,凌晨已经没什么记忆了,不过这会儿看来,荧光黄的颜色,似乎比身上这件衬衫还要抢镜。
换好了鞋,凌晨满意的扬起了嘴角,轻快的拉开了门,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前几天新换了一辆马莎拉蒂,那辆兰博基尼,好像从买到手就跟他犯别扭,每每开它,总会发生点意外,所以现在被他雪藏在车库里了。
金黄色的马莎拉蒂,像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所过之年,吸引了无数视线对它投注目礼。
只是这样的关注,于凌晨而言,早就司空见惯,入不了眼了。
车子停在了金皇七号门口,心里估算着莫骄阳和杜若从部队赶回来,应该未必比他快,所以他不急不徐的开了车门,一边拔着车钥匙,一边拿着火机点了颗烟,在白烟袅袅间,凌晨忍不住哀叹,这帮兄弟,现在日子混的惨啊,但凡聚会,有女人在场,喝酒还算将就,这烟,直接列为了违禁品。
“那个,不会是凌晨吧?”
杜若和莫骄阳比凌晨预想的要快的多,这也跟莫骄阳开的车性能好有关,再加上那霸气狂野的外形,就算是交通拥堵,也如入无人之境,别人一个小时,他们也不过四十分钟不到,就赶到了金皇七号。
刚一下车,杜若被那那辆黄色的玛莎拉蒂吸引了视线,只是谁来告诉她,那个靠在车门边,手夹个烟头,穿的一身骚包的男人,真是凌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