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2 中学生的书包沉得能当凶器

艾瑞莉娅小童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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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端端的巴士站忽然枪声四起:静音手枪的沉闷枪响连绵不断,5.8mm新式自动步枪零星的点射清脆震耳。庄言分不清敌我,走投无路,只顾撞开人群往外飞奔,只见子弹接二连三在庄言后面的墙上崩出火花,打碎的墙砖和白灰弹在他脸上,火辣辣就跟挨了枪子儿一样疼。

    庄言知道他的好运管用不了多久。也许这几颗子弹打偏在墙上,难保下一颗子弹就很有缘分地打进他的眼珠子里了。于是庄言夺路而逃,身形一转,闪进公共厕所里,消失不见。

    至少三个杀手推开人群急追而至,互相望一眼,双手攥着手枪,谨慎地跟进男厕所里。

    一秒钟后,又东张西望地退出来一个杀手,腆着脸皮走进女厕所。

    这个杀手刚走进女厕所,就瞧见了厚颜无耻地准备爬窗跑路的庄言。杀手顿时喜出望外,豪情满怀地喊道:“I,knew,it!(我就知道!)”壮阔凌云地宣判庄言的死刑,甚至扎下郑重庄严的马步,双手握枪,举起来瞄准庄言,决心命中心脏,完美击毙。

    这一套动作在杀手心目中,一定流畅的行云流水。但是在庄言惊愕回头的视线里,则有装逼的嫌疑,因为在这个场合,只需要像个女人一样尖叫着举起手枪一顿乱射就可以了,二十米的距离,足够把挂在窗户上的庄言射成筛子了。

    然后在杀手嚷嚷了那句“I,knew,it”之后,两件事情同时发生了:

    杀手电光火石地举枪、瞄准、勾动扳机,一气呵成,炫耀了他扎实的训练功底和卓越的拔枪艺术。

    庄言做的事情很简单:他吓得松开了攀住窗台的手。

    枪响的那一刻,庄言正在做加速度为10米每二次方秒的自由落体运动,一屁股摔在湿漉漉的厕所瓷砖上,然后子弹“嘣”一声打得墙壁皮开肉绽,火花明亮了一瞬。

    杀手没料到万有引力救了庄言。骂了一声:“damn,it!”压低枪口,试图补射。

    庄言在湿漉漉的地上打了个滚,惊讶牛顿的在天之灵在保佑自己。连万有引力都能从枪口下把他救出来,顿时振奋鼓舞,抡起书包甩向杀手:“品尝社会主义的愤怒吧!看暗器!”

    杀手懂点中文,皱眉冷笑,心想:“这也算暗器?天真!”杀手的枪法出神入化。他决定隔着书包击中后面的庄言,一箭双雕,他的枪法绝对可以做到。

    杀手“砰砰砰”连开三枪,打得书包皮开肉绽。书包在空中乱颤三下,零星纸屑从绽破的三个黑孔里飘飞出来。

    但是书包势不可挡,继续以摧枯拉朽之势飞向杀手,势如破竹地击中杀手脸部;包里面那厚厚的书脊把帆布书包顶得坚硬如铁,险些把杀手的脸砸成一块盆地。

    杀手觉得有一架钢琴击中了他的脸。顿时天旋地转,神志不清。

    杀手的泪水条件反射地涌出来,意识模糊地张大嘴巴。茫然地仰天撒手,轰然倒下,手枪“叮当”掉在地上。然后坚硬的书包从杀手脸部滚落下来,露出杀手那淤青得像拔过火罐的脸。

    庄言摇晃着走过来,先拾起枪,才匆匆提起书包,轻蔑地盯着晕厥的杀手:“你应该庆幸你还活着。换做是国内任何一个中学生的书包,你这会儿连抢救都没戏了。”

    杀手没在华夏共和国上过学,所以不清楚书包的极限威力可以恐怖如斯,吃了“孤陋寡闻”的亏。他虽然训练过抗打击能力。但是那个书包砸中杀手额头的刹那,他有一种脑瓢要撞穿后脑勺、破壳而出的幻觉;就像把脑袋伸进加农炮的炮管里然后开炮一样激爽。

    杀手算到了一切,就是没算到,华人的书包居然会沉重如斯。所以他被一下子砸懵了。

    庄言刚捡起书包。隔壁男厕所的杀手遍寻不见,突然听见枪声,立马支援而来,进来就看见同伴晕厥在地上,而庄言在气定神闲地弯腰捡书包,顿时严肃起来。紧张地举起手枪:“你居然只用了3秒就击倒了安德鲁!你绝不是普通人!”

    庄言不知道怎么解释。

    对方有两条壮汉两把枪。他们之所以还费劲和他说话,是因为下一秒庄言就是个死人。

    庄言搜索枯肠,愣想不出自己有任何生还的可能,只好举起双手,拖延时间问:“杀了我对你们有什么好处?”

    “砰!”两声枪响同时迸放。枪口飘出缕缕白烟。庄言睁大眼睛,目光涣散起来。

    然后两个杀手不知所措地低头打量自己胸口,他们看见胸骨的碎片飞出来几粒,低头检查,却发现胸口的白衬衫上炸出一个丑陋的红色小洞,织物的线头和血肉混在一起,断开的毛细血管产生的细小喷泉正在一厥一厥地往外鼓。一道红色的小溪已经染红到腹部,让内衣和胸腹之间热气腾腾、粘粘糊糊。

    意识到自己中枪以后,两名杀手举起软绵绵的胳膊,试图用最后的力量完成赏金杀手的合同:枪杀庄言。

    “砰!砰砰砰!”杀手刚露出举枪的苗头,虾腰端枪的武警毫不犹豫,连续开枪,手里的国产5.8mm自动步枪连续轻颤,极其稳定地在连续击发时保持了优良的准头,准确无比地反复击碎了杀手的心脏。

    冠脉粉碎。强烈的应激性剧痛和过度激活的交感系统让杀手开始茫然的震颤性抽搐,失去精确动作的能力。他们口角淌血,摇晃了一下,睁大眼睛,恐惧得浑身发凉,不由自主地轰然倒下;躺在湿漉漉的地砖上时,手脚都在死而不僵地抽搐弹颤。他们像两只被宰掉的小兔子,留恋生命,害怕被杀;在死亡的恐惧和痛楚中徒劳地挣扎了三十多秒后,才渐渐目光涣散,瞳孔放大,表情凝固下来,在漫长的脑缺氧后终于被死亡解放,完成了这个漫长而忐忑的过程。

    杀手接单,从不留人流血而死,常常以“爆头”等极端手段令受害者立赴黄泉,是为“恩赐解脱”。

    之所以产生这个特殊的仪式性守则,是因为杀手熟知人类弥留时的惨象,所以自身也恐惧死亡,就像屠户最怕被当作待宰猪羊绑上条凳一样。人类的死亡是个可怕的过程,坚强的人会接受这个结果,但是决不会有正常人能够享受这个过程。

    庄言也接受不了。他眼睛一瞪,一口秽物涌上来,伸手撑住墙,埋头吐得一塌糊涂。

    更多的武警虾腰扎马,端枪疾行,移动进来四处警戒,通告情报:“已经击毙匪徒,庄言已经控制。基本排除危险,一切正常。”

    邢殇走进来,一眼就看到了晕厥在地上的杀手,瞧见那人脸上一团淤青,像用脸拔过火罐,顿时心头一松,暗想:“有活口了,很好。”心头喜悦却不露声色,将发烫的手枪收进腰后,插兜走向庄言,眯眼嘀咕:“你是第一个有能耐从我手里跑掉的人。没想到你居然能单挑赏金杀手,你的实力果然不可小觑。”

    庄言抬起头,蹙眉望着他,想要解释“都是书包太重”,却忍不住反胃,低头“哇”一声又吐了个天昏地暗。

    “什么都别说了,这次我有人,有枪,有使馆,你再也没办法金蝉脱壳了。”邢殇确凿肯定地说,“跟我回大使馆。”

    庄言吐得脸色发青,吱声的力气都没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