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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警检查了邢殇的证件,对视一眼,隐约相信了邢殇的身份,疑惑的用笨拙的英语问:“你,你说英文?你,说,目的。你,袭击他,为什么?”用手指着瑟瑟发抖的庄言。
邢殇忍气吞声说:“I,have,to,take,him,back……”
“但是他认错了人……”庄言挤眉弄眼地小声向巡警补充。庄言完全清楚邢殇说了啥,邢殇却不知道庄言嘀咕了些什么。信息量的落差最终积淀成明显的劣势,巡警最终半信半疑,把两个人统统带回了哨所,并且把庄言安置在警员休息室压惊,一圈人围着最危险的邢殇开始仔细询问。
邢殇都无奈了,他耐心地回答了每一个冗长又弱智的提问,配合地出示了所有证件,提供了联络电话。十分钟后,巡警获得华夏共和国的官方确认:邢殇是共和国的高阶探员,是因为任务需要才保密了身份。
巡警向邢殇道歉。
邢殇恨不得踹桌子,但是他意识到自己的教养代表着共和国的形象,所以他愣是横眉怒目地咽下了这口气,官方客套地用英语和巡警达成了和解,并且要求将庄言引渡回国。
巡警马上同意了。
四五个人回到关押庄言的休息室的时候,看见窗户大开,桌子凳子在窗下叠成了阶梯,而庄言已经消失不见。
以色列巡警顿时傻眼了,他尴尬的耸肩,瞧着不怒自威的邢殇,讪讪道歉:“从来没有人从窗口逃出去过……我向您保证,这种事情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
邢殇忍不住了。
“FVCK,YOU!”邢殇歇斯底里的弯腰大喊,向发呆的以色列巡警高举两枚中指,搜索词汇量里所有的脏话来辱骂异国同僚:“FVCK,YOU,ALL!!YOU。GOD,DAMN,IDIOT!!FVCK,YOU。ALL!!”
很快邢殇就词汇用尽,弹尽粮绝。他意识到用英语骂人比揍人更累以后,停止了发脾气,怒气冲冲地夺回自己被扣押的手机,开始拨号。
“喂。大使馆吗?”邢殇豪气冲天地站在门口,叉腰昂头:“我是特勤九处邢殇。庄言跑了,请集结耶路撒冷境内的同志,在特拉维夫-耶路撒冷的巴士站布控,同时监视耶路撒冷火车站和各大交通中心,务必找到庄言,马上将他控制起来,纳入保护。我稍后会将他的本人照片和易容照片发给你。”
忽然邢殇停了一下,安静听电话里的人说话。
“人手不够?怎么能不够!”邢殇突然大喊大叫,“全员出动。必须够!保安队,使馆驻扎军,特种人员,全部出动!把其他事情暂时放一放,一定要找到庄言!就算不能直接救回他,也要现场击毙他,如果让他活着落入境外财阀组织的手里,受伤的是整个共和国!明白了吗?马上出动!”
“滴”,邢殇气势汹汹地挂了电话。他烦躁地犁着头发,在沙地上踱来踱去。锁着眉毛想:“庄言服过役,应该知道‘偷渡叛逃条例’里有许可击毙的附加条款……他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做那么蠢的事?究竟是什么理由让他不择手段地铤而走险?这样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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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言把行李箱全丢在警署,只把箱子里一个小书包拽出来,又塞进两本书。“吱”一声拉合拉链,背着书包匆匆越窗跑了。他出去以后,一边匆匆而走,一边面无表情地低头闭目,往脸上喷保湿水。
他的人皮面具在以色列的干燥环境下迅速脱水,已经出现轻微变形。快用不了多久了。这张面具的使用寿命等于他公开活动的剩余时间。
为什么?
第一,他目前的身份是偷渡客,必须使用范德瓦尔斯的荷兰护照来使用特拉维夫和耶路撒冷的公共服务。第二,邢殇告诉他,有人悬赏要庄言人头。可想而知,庄言的长相已经被暗处的赏金杀手熟知,庄言之所以活到现在,就是因为他阴错阳差地戴上了范德瓦尔斯的面具,才能以全新的面貌和身份出入公共场合,从赏金杀手的情报网里安然脱身。
再过一阵,赏金杀手也获取到庄言乔装的情报以后,庄言就再也没有机会公开活动了。所以他心急如焚,不计代价地甩掉了邢殇,匆匆赶往耶路撒冷。
在耶路撒冷被以色列占领前,邻近城市特拉维夫暂作以色列首都。第二次中东战争以后,以色列全面占领耶路撒冷,对外宣称:“三教圣城”耶路撒冷成为新首都。所以两座城市之间的交通非常方便,有专门的城际巴士连通两地,车程只有区区一小时。
庄言迅速登上一辆通往耶路撒冷的城际巴士,低头找了隐蔽位置坐下,拉起帽子,随手用十美金从顽皮孩子手里买来一副墨镜,默默戴上。然后低头装睡。
一小时后,摇晃的巴士熄火停稳,庄言随人群下车,也不东张西望,帽子往眉弓下再拉了拉,双手插兜,背着书包低头往外走,瞧见地摊就凑过去,用希伯来语轻轻问:“一件长袍多少钱?”
摆摊的老头子是个裹着肮脏白长袍的阿拉伯人,摇头用阿拉伯语叽里咕噜的回答。
四周嘈杂喧哗,庄言听不太明白,心里焦急,丢了二十美金在摊位上,拾起一件白色长袍,卷成一团,拔腿就走。摊主喜笑颜开的拾起美金。
庄言正想找卫生间换衣服,忽然察觉不对。他踮脚张望人群,瞧见四面八方都有便衣男子不断分开人海、逆流而来,目标明确地逼近庄言。这些人在人海里,突兀得像激流里的礁石,根本不会被人潮推走,反而逆流而上,东张西望地朝着庄言逼近。
瞧见这个,庄言后退两步,突然转身,朝着最近的楼梯出口匆匆走去。他察觉不对劲。
车站为了分流旅客,设置了四个巨大的出站口,楼梯有十米宽,挤满了蠕动的长袍,这些人要么紧紧牵着小孩,要么费劲提着箱子,满头大汗地上下楼梯。所以当有一个臃肿的男人两手空空地走下来时,顿时特别显眼。
那是个从头到脚裹着阿拉伯白色长袍的男人,因为里面穿着灰风衣,所以长袍格外臃肿。他虽然拿麻绳将白斗篷捆在头上,庄言抬头时,他俩的目光依旧火拼在一起。一刹那,两个人都惊了一下。
那个男人手一动,长袍里便露出一把拧着消声器的********,指着庄言。
庄言的目光扫在手枪上,顿时认出型号,连有效射程都记忆犹新:50米。
匆匆疾走的庄言像只起跳的兔子,突然扭头,推开人群开始狂奔,夺路而逃。
臃肿的男人不顾一切地平举手枪,一面快步竞走,一面瞄准开枪,子弹接二连三地与庄言擦肩而过。
细闷的枪声一响,人群顿时炸锅,妇女的尖叫和儿童的哭喊在一秒内沸腾到顶峰,惊恐的人海变成了狂暴的畜群,挤得杀手东倒西歪,只能远远望见庄言的脑袋在人海里起落浮沉,若隐若现地越来越远。
杀手急了起来,横冲直撞地推开碍事的旅客,心急如焚地紧追庄言的踪迹,并且开始向四个出口靠近,八面围堵庄言。
有疲惫的旅客在狂暴的人海中跌倒,在万足踩踏中惨叫连天。
突然一声清脆的枪响,一名杀手的肩膀被打穿,胳膊一歪,顿时撒了手,平举的手枪飞进半空,肩膀的长袍在分秒之间彻底染红,西装袖子往下黏糊糊地滴血。
杀手失神一望,看见入口处有一名军装比仪仗队还挺拔的冷血士兵端着最新款5.8mm突击步枪,已经瞄准了自己。
在沸腾熙攘的人群中,为了不伤及无辜而耐心瞄准,最终能精确打穿这名杀手的肩膀——这种卓绝的冷静、优异的枪法和无与伦比的人道主义素养,让杀手刹那清楚了对方的身份。更别提那身标志性的绿军装和黄礼绳了。
在看清对方瞄准动作的一秒里,杀手敏锐的本能告诉他,下一颗子弹极有可能穿过他这颗罪恶的头颅。
所以杀手马上认怂,立马蹲下,仿佛野狼匍匐进茅草里,顿时消失不见;并且他按着耳机,面无表情地说:“是华夏驻外使馆武警部队!”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