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女鬼洗衣妇

素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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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

    已经死了的人再出现,不是鬼是什么?

    此时太阳刚下山,勉强可以说是青天白日,但鬼竟然就这样出现了。

    更可怕的是,他们还主动凑了上去。

    想一想都感觉后怕。

    萝丝瘦弱的身躯一颤,脚步当即钉在了那里,走不动了。

    她心里突然产生一种冲动,回头去看一看。

    在日落镇的古老相传中,就有那么一个关于洗衣妇的鬼故事。

    洗衣妇是一种洗衣鬼,常常出现在河边,洗衣服。

    在这个鬼故事里面,据说只有将死之人才能看得到她。

    但如果将死之人在洗衣妇找上自己之前,先看见了她,就能逃过一劫。

    如果让她先找上门,那就必死无疑。

    “林克?”

    萝丝很害怕,忍不住叫林克。

    林克也是感觉头皮发麻。

    但他是男子汉大丈夫,即便害怕,也不能表现出来。

    所以他抹了一把脸,然后朝萝丝露出了一张笑脸。

    他这几年在酒馆里开坛讲故事,久经考验,演技已经炉火纯青。

    所以,哪怕此时此刻,周遭的环境阴暗发冷,但他的笑容也是非常阳光灿烂,富有治愈性,一下子感染了萝丝,让萝丝那颗吓得发寒的心暖和了起来。

    心里暖洋洋的,人自然也不害怕,不发抖了,甚至有一种能冲回去与洗衣妇大战个几百回合的错觉。

    “林克,怎么办?”

    “既然是女鬼,那她说的话就不能相信。”

    俗语有云,鬼话连篇。

    鬼说的话能相信吗,显然不能。

    也许丹尼尔已经被她吃了,只剩下一只鞋子。

    见他们两个走过来,为了掩人耳目,在那里装模作样。

    “要不我们回去再问一问?”林克提议道。

    “不要。”萝丝的语气很坚决。

    “好吧,不回去。”

    实际上林克也就是随口提一句,他自己也不愿意回去。

    那毕竟是女鬼,而且还是可能吃掉了一个小孩子的女鬼。

    虽然看起来神色凄苦,我见犹怜,人畜无害,但谁知道是不是因为刚吃过人,肚子还撑着,暂时没有食欲呢?

    而他,虽然练过骑士技术剑术,拔刀拔得很快,还斩过食尸鬼,但此鬼非彼鬼,他不是教廷那些擅长抓鬼的修士。

    既然不回去,那就只有继续往前走。

    “林克,如果……”萝**言又止。

    林克也不忍往坏处想:“如果女鬼是一只不吃人的好鬼,那丹尼尔还真有可能往这边走了,我们将会很快就能找到他,一起回去。”

    初春季节,白天日照开始变长。

    太阳下山之后,距离夜幕降临还有一段时间。

    林克和萝丝只希望能在天黑之前找到丹尼尔。

    若不然,希望将会变得渺茫。

    路越走越小,在两边茂盛的树木的遮掩下,变成了崎岖的羊肠小道。

    “林克……”

    “怎么了?”

    “墓园那边会不会有食尸鬼?”

    “食尸鬼不是已经被我们干掉了吗?”

    “如果还有呢?”萝丝看着空落落的双手。

    这次出来是找人,不是找人打架,她没有携带武器。

    “不用怕,我保护你。”

    林克拍着胸膛表示当仁不让,然后伸手往空中虚虚一抓。

    萝丝惊奇地看到,随着林克的右手的虚抓,竟然凭空出现了一把刀。

    盯着林克手里的刀,她诧异道:“这把刀,你是怎么做到的?”

    林克笑而不语。

    实际上他已经在心里疯狂吐槽开了。

    这把刀纯粹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虚有其表。

    什么洞爷湖,分明就是一把木刀。

    二次元世界的神兵利器数不胜数。

    但他没有开出火影的草薙剑,没有开出死神的流刃若火,甚至连索隆的雪走都没有。

    难道我天生注定是用木刀的命?

    可是我没有坂田银时那无剑胜有剑,完全不在乎用的是神剑还是木刀的风骚身手啊?

    木刀在他手里,就是纸老虎。

    看着非常生猛,威力却极小。

    就像昨晚正面硬怼食尸鬼,木刀折断,食尸鬼却只是被斩落地面,伤了点筋骨。

    要是等一会再次不幸遇到食尸鬼……

    以他们已经撞上一只女鬼的运气,再次撞上食尸鬼也是很有可能的。

    难道又得靠闰土的钢叉?

    宝箱啊宝箱,你什么时候能靠谱一点。

    林克心下无奈,从百宝囊中再次掏出一支钢叉,交给萝丝。

    萝丝的眼神中再次异彩连连。

    面对她的好奇,林克不得不再一次说起猎魔家族的天才少年闰土,在月光下手持银叉猎杀魔兽偷瓜猹的故事。

    “闰土魔武双修,不但使得一手好叉术,还擅长土系魔法……事实上除了魔兽偷瓜猹,他还曾与灰堡王国的三目王子打过一仗。不过三目王子麾下有三十六个女巫,七十二个女修士,他寡不敌众……”

    “闰土不是猎魔人吗,怎么会与一个王子发生冲突?还有,那个王子为什么要叫三目王子,是因为有三只眼睛吗?”

    “三目王子的眉心长了一只竖眼,据说是地狱之眼。传闻三目王子是魔王在人间的代言人,他还养了一条狗,有三个脑袋,时常朝天愤怒咆哮。”

    “三个脑袋的狗为什么要朝天咆哮?”

    “因为三目王子无时无刻不想要充当先锋,杀上天堂,把光明神从神座上揪下来。”

    ……

    一边走,林克一边随口胡诌。

    没多久,两人到了甜樱桃墓园之外。

    一墙之隔,但因为整个墓园都笼罩在樱桃树的阴影下,显得暮气沉沉。

    “丹尼尔?”

    为了寻找丹尼尔,也是为了给自己壮胆,萝丝叫了一声。

    叫声传开去,很快就消失在阴沉的暮色当中,没有丝毫回应。

    林克朝里面看去。

    没有了守墓人的墓园变得更加孤寂清冷,曾经出没过的食尸鬼更为墓园添上了一抹恐怖与黑暗,让人望而却步。

    正当他想着是不是就此打道回府的时候,藏宝图突然震动了一下。

    上次藏宝图出现宝箱标记也是震了一下。

    林克连忙把藏宝图取了出来,拿在手里一看,原先那个铁匠铺的宝箱标记随着包厢开启已经消失了,但现在又多了一个宝箱标记,而且标记地点赫然是眼前的甜樱桃墓园。

    这是富贵险中求的节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