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千里江山入战图第五百五十八章寨子(二)

河边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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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更新有些迟,主要是下班晚了,紧赶慢赶,总算没断更,大家支持则个。。。。。。。。)

    木华黎坐在马上,漫不经心的把玩着须臾不曾离身的硬弓,心里却在算计着这一趟下来,手里银子什么的都已攒了不少,该是找个女人的时候了,本来他还打算打仗的时候抢上几个,但自从知道大秦军规中的种种限制,却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起初对于银子什么的他也并不在意,在草原上,银子什么的没用,只有战马,武器,羊群才的部落的根本,一匹好的战马甚至能换上五六个女奴,草原上的牧民们从来不会将黄金白银堆放在帐篷中,因为那既不能拿来吃,又不能拿来作战。

    但汉人的地方就不一样了,这些沉甸甸的东西不禁可以换取食物,还能拿来换酒,换衣服,甚至是战马,武器等等等等。

    当他明白金银的重要的时候,观念上自然也就转变了过来,将军饷赏赐都存放起来,准备将来花用,不过他这里真的有些茫然,草原上的部落之间打仗,那是为了拥有更好的草场,更多的羊群以及部众,那汉人之间打仗,是为了什么?既没有牛羊,女人可抢,又没有肥美的草原,军规里更有不能劫掠,不可乱杀等等管束,难道是为了升官?那升官还不是为了更多的奴隶和战马羊群?没有这些,升官又有什么意思?

    年轻而又聪慧的蒙古人在民族间偌大的差异面前有些迷糊了,虽然已经是七品校尉,但一切浮华遮蔽不住草原雄鹰的双眼,他渴望战斗,希望在战争中夺取敌人的生命乃至敌人所拥有的一切,能让草原健儿觉得荣耀的永远都是敌人的鲜血和臣服。

    不过,这些恼人的深思都被他藏在了心里,长生天告诉他们,追随在强者的马尾巴后面,用自己的刀箭和忠诚去赢得强者的欢心是草原勇士注定的命运,直到现在,他还算做的不错,虽然汉人中的勇士已有很多聚集在主人的麾下,但他木华黎必将是主人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弯刀。

    浮想联翩的蒙古人根本没在意眼前这座看上去如同草原上一个大部落聚居地的村寨,在见识过长安的繁华以及十万二十万人厮杀场面的他,这样的地方已经很难再吸引他的目光。

    他这也是闲不住,才讨了军令出来转转,说起来,张嗣忠对手下这个新晋的营头很是宝贝的,虽然是个胡人,说起话来怪声怪调的,但打起仗来还真不白给,加之又是大帅从草原上亲自带回来的,所以自然看着顺眼,用着也得心应手,木华黎这里一请令,虽然张嗣忠觉着有些杀鸡用牛刀,但还是痛快的答应了下来,更将在天荡山新收的一个衙兵派给了他。

    这衙兵姓张,叫张进,小名叫狗蛋,身子粗大,怎么看也不像一个蜀人,身上肌肉虬结,好似有使不完的力气,此人本是乱匪中的一个小兵,不知怎么,却是在秦军攻打天荡山大营的时候,为秦军开了营门,又亲手宰了乱匪的头领,旁人问起,此人都说是与乱匪有血仇,这才临阵倒戈,帮了秦军一个大忙。

    虽说此人来历不明,但张嗣忠不管那么多,见其人勇武,立即收下做了自己亲兵,这次大帅那里突发奇想,张嗣忠也不细加揣摩大帅用意,想起自己身边这个衙兵是蜀人,便派了他跟木华黎出来,也好有个照应。

    狗蛋马术别别扭扭的骑在马上,大腿内侧被磨的生疼,满脸的痛苦,看另外两人好似游山玩水一般的惬意,心里有些羡慕,却又有些不平。

    相比天荡山时,他却是多出了几分活气儿,那时他本可以一走了之,但天地之大,他却觉着自己实在无处可去,一年来见多了人间不平之事,活的也如行尸走肉一般,天荡山一把大火,不但烧了乱匪一个焦头烂额,也烧尽了他心中不平愤懑之气,之后却是有些茫然,不知自己该何去何从,索性,提着头领的人头献给了秦军。

    秦军这里和乱匪自然没法相比,,住的不同,吃的不用,大军上下,等级森严,整肃无比,狗蛋这里吃得饱,穿的暖,却是多了些精气神出来,行军打仗,杀的也是手持刀枪的乱匪,秦军纪律严明,劫掠百姓之事也几乎绝迹,狗蛋本就无可无不可,这下到也算安心的呆了下来。

    眼前这个寨子明显是百姓为了自保而成,看上去颇大,不过和汉中城差了老远,天阳照下来,暖融融的,远处都是稻田,飘着一股喷香的田间味道,到让狗蛋想起了天荡山下的家园,恍惚间,却有隔世之感。

    寨墙上人影晃动,一些拿着兵器的人涌了上来。

    “再去跟他们说说。”木华黎随意的瞟了一眼吩咐道。

    狗蛋这里没动弹,另外一个木华黎手下的旅帅却是赶紧催马上前,直着脖子喊道:“主事的出来说话。”

    那边指指点点,半晌才有声音回答,“我家大公子说了,叫你们快滚,不然别怪咱们不客气。”

    川中土语木华黎听的不甚明白,狗蛋则在旁边笑呵呵好似嫌热闹不够似的比划了半天,才让木华黎明白这是在赶人走呢。

    听明白意思,木华黎一下直起了身子,细长的丹凤眼中寒光一闪,催马向前,向着寨子便冲了过去,狗蛋在后面一下瞪大眼睛,有些不明所以,旁边那旅帅却笑了起来,“还是老张你有眼福,第一次跟咱家校尉出来,就能见识一下校尉大人的神射功夫。”

    说话间,木华黎这里已经催马到了离寨墙不过数十米处,张弓搭箭,如行云流水,纵马疾驰之间,弓如满月,手指轻松,弓弦震动,寨墙之上喊话的那位已是惨叫一声,向后栽倒,利箭从其左眼处扎入,箭头从后脑破出,带出一飙鲜血。

    寨墙之上立即大哗,木华黎却已调转马头而回,狗蛋楞了半天,有些被吓到了,不过接着便是大怒,一把拽住回转的木华黎的胳膊,“为什么杀人?”

    木华黎根本没当多大点的事情,有些愕然,狗蛋说的话又急又快,他也没听清楚,不过看人神色便也知道对方的意思,“大帅有令,拿着刀枪的都要杀。。。。。。。”

    狗蛋也急了,他可真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抬手就杀了一人,指着寨墙上的人吼道:“瞧清楚,这些都是百姓,不是贼匪,你不能随便杀人。”

    等弄明白他的意思,木华黎哈哈大笑,拍着狗蛋宽厚的肩膀道:“张进,勇士的刀枪从不对女人和孩子挥动,但长生天的子孙都明白,勇士的心从不需要多余的仁慈和怜悯,他们侮辱了我们,就等于侮辱了大帅,我如果不能杀死他,以后就不配做大帅的鹰犬。”

    两个人来自天南地北,经历更是天差地远,相同的一点只是两人都有一颗赤子之心,并无多少城府,这样两个人又如何能说服对方?从两人出生开始,就已经注定两人的观念会大相径庭,谁也说服不了谁。

    打断他们争执的是一阵吱吱扭扭寨门打开的声音,一群人挥舞着兵器从寨门内蜂拥而出,乍一看上去,差不多有三四百人之多。

    这下木华黎更是占了理,大笑着道:“看,野兽终究会露出牙齿,拿得动弯刀的男人总会显露他们的恶意,你们两个先走,让木华黎告诉他们,只有屈服才会得到长生天的宽恕。”

    狗蛋一横脖子,却是下了马,那旅帅一看,也只有苦笑,怎么就跟这两位倔驴似的人物出来了呢?无奈之下,也只有翻身下马,顺便抽出横刀,心里却有些打鼓,这许多人,也不知打不打得过。

    “都听着,放下刀枪,回家种田,俺们来这里不是打仗的。”狗蛋扯着脖子就喊。

    成先躲在人群之中,心里火苗一窜一窜的,还夹杂着些后怕,要不是让人喊话,丧命的可能就会是自己,那血喷的,让他直犯恶心,老天到是有眼,让他躲过一劫,庆幸之余,却是觉得丢了大人,恼羞成怒之下,立即让人大开寨门,率人杀了出来。

    躲在人群当中,成先大吼,“弄死个龟儿子的,敢在成家寨行凶。”

    眼前只有三人,一群成家豢养的家丁寨兵哪里会有什么害怕?在成先的鼓动中,喊叫着冲了上来。

    狗蛋还待再喊,脖子子一紧,已经被人抓住,“都给我上马,不要命了吗?”

    那旅帅也是一把抓住狗蛋的胳膊,将他推上马去,上得马来,三人催动战马,掉头而去,木华黎回身又是一箭,冲在最前的一人惨叫一声,仰天倒下,蒙古人怪异的腔调随着渐去的马蹄声传来,“只有两天,不然全都要死。”

    望着渐渐远去的三个秦人,众人都有些胆寒,成先则是跳脚大骂,还想叫人去牵了马来,追上去让三个龟儿子好看,但那为首的秦人箭法如神,众人自是不愿上去白白送掉性命,加之大多听闻过秦人的凶名,今日一见,果然见面胜似闻名,只三个人,就杀了寨中两人。

    于是众人死劝活劝将大公子劝回了寨子,这么大的动静,成先那几个兄弟也已经被惊动了,陆续寻了来,细细一问,各个破口大骂,也是他们在这绵谷县横行惯了,如今又是风光无两,在绵谷县予取予求,也便开始目空一切,妄自尊大起来。

    便是那有些脑子的成老四也是如此,就更不用说其他几个点火就着的了,听说秦人只派了三个人小兵前来,还是叫众人散了寨子,几个人都是大骂秦人目中无人。

    老2开始埋怨大哥动作太慢,竟然让那三个暗箭伤人的龟儿子给跑了,老三则是说,惹的急了,不如聚众起兵,将秦人赶出蜀中,叫这些龟儿子的秦狗各个不得好死。

    老四想的多一些,觉着那么多的乱匪去打秦人的金州,秦人援军万万不会到得了蜀中,没准这几个秦狗就是利州城出来的,或是驻守在其他地方被乱匪打散了的败兵,却是想来绵谷县打秋风。

    最小的成老五今年却才十八,火爆性子却比其他几个兄弟更甚,绵谷县的人都知道,成家老五是个亡命之徒,常常带着些狐朋狗友啸聚长街,糟烂事情做的一点也不比他那几个哥哥少了,这时却是拿起刀就想带人出去搜那几个秦狗出来。。。。。。。。。。。

    不过最终几兄弟一商量,寨子肯定是不能散的,聚了这许多人众,几个兄弟这野心也是渐涨,颇有要恢复当年先祖威风的意思,怎能将人众散去?那是想也不用想的。

    秦狗不来则罢,若是重来,也好叫秦狗知道知道,成家寨不是任人欺负的,就算将来这蜀中的天下都成了秦狗的,几个兄弟手下这多人马,还不能在秦狗那儿弄个官儿做做?最少也应该是个领兵的将军吧?

    最后,还是按照成老四的意思,什么都不用去管,该干嘛干嘛,龟儿子的若是再来,好商好量也就罢了,最少这绵谷县还得他们成家当家,秦狗若答应还罢,不答应的话,大不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这许多人难道是吃素的不成?

    商量完了,几个兄弟让手下人等仔细守着,自己却是散去各寻各的乐子去了,谁也没把今天的事儿当回事。

    他们却是不知,木华黎三人根本就没走多远,就在离成家寨不到十里的一处无人凹地留了下来,本来木华黎还想再转回去瞅瞅,却被狗蛋死死拉住,他也算知道了,从前总听说胡人蛮野,茹毛饮血,今天算是真见识了,眼前这个胡人果真是个魔王,杀人就像宰鸡一般,一点不当回事。

    他哪里知道,他还真是小看了木华黎,按照木华黎自己的想法,让两个累赘先走,他自己就能将出寨的几百人屠戮一空,杀上一两个人根本就是小菜一碟,按照草原上的风俗,一旦拿起弯刀,骑上战马,就一定要将敌对部落中高过车辕的男人杀光,除非他们放下武器,来到自己的帐篷内当奴隶,不然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让草原上的秃鹰啄食他们的皮肉。

    不过狗蛋到底也没让木华黎回去,就这么,硬拉着新晋的校尉大人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呆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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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不让我杀了他们?”

    这时已到了晚间,三人升起一堆篝火,拿出军粮啃咬,木华黎则对白天的事情依旧有些不明所以,一边大口的吞咽着干粮,一边问狗蛋。

    狗蛋也是倔驴脾气,和木华黎差不多,也没怎么在意身份上的差距,瞪着眼睛就回问道:“那你为什么无缘无故就杀人?”

    木华黎听明白之后笑了,他开始有些喜欢这个家伙了,主要是这人不像其他汉人一般,说话拐弯抹角,“我说了,大帅下的军令,没什么可问的,再说,照我们草原上的规矩,我们已经向他们表达出了足够的善意,但他们回报我们的是辱骂,所以我们就得让他们知道,没有人可以这样对待一个使者,轻易的冒犯强者,就应该得到惩罚,不然他们会觉得你软弱的像一个任人欺凌的女人。。。。。。。”

    “那你也不应该杀人,大帅的军令是说等两日之后再说。。。。。。。。。这里不是草原,这里是蜀中,你杀了他们的人,他们就要来杀你,什么时候是个头儿?”

    “长的到像个勇士,却有一颗女人的心,若在草原,你这样的人早晚都是别人的奴隶。”

    “呸,光知道杀人的胡人,不配给俺当狗。。。。。。。”

    “只知道动嘴巴的汉人,你是在冒犯一个勇士的尊严。。。。。。。。”

    “骂你又怎的?还想杀了俺不成?”

    “侮辱只能用对方的鲜血才洗的清,来,让我看看你的武勇。”

    “来就来,怕你怎的?”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磕磕绊绊,却不妨碍碰的火花四射,说着说着,木华黎已经抽出了横刀,对狗蛋怒目而视,那边狗蛋也不含糊,一下抽出刀子,回瞪过去。

    他们这里剑拔弩张,却是吓坏了那旅帅,一下子插入两人中间,好话说尽,这才没让两人刀兵相向,弄出一头大汗,这才将两个气呼呼的家伙劝得重又坐回篝火旁边,不过两个人却是坐的远远的,不时相互怒视,再也一言不发了。。。。。。。。。。

    (汉人和蒙古人包括草原民族的理念冲突,在对话里面小小的描绘一下,写的不怎么到位,大家别笑话阿草,还有,看着催更票真眼馋,可惜阿草只能慢慢来,享受不到啊,真的很可惜。。。。。。。。。。。。。。)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