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校篮球队选拔

风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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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学第八天,正是社团招新的日子。整个校园里一片繁荣的景象,各个社团都拼了命地宣传自己。各种标语、海报眼花缭乱,有的还打起了颜值牌,甚至现场搞起了模特秀和才艺展示。

    林启山给寝室同学打了电话,五个人昨天晚上到网吧包宿玩魔兽,到现在还没起床呢。

    林启山其实是非常怀念前世那段大学时光的。重上一次大学,他原本打算在寝室住,后来想起自己需要独立的空间修行,于是就自己租了房子。偶尔觉得寂寞,他也会回寝室住几天。

    寝室五个人里,按年龄他排行老三。老大叫董昭,SD人,长得很黑,小眼睛炯炯有神,而且能说会道,还当上了班长。老二王新,盛京人,长得高大帅气,有才艺。老四王鹏,本地人,为人仗义。老五刘今,辽阳人,家境殷实。老六杨志,JX人,性格比较内向,寝室里的学霸。

    林启山见快到中午了,顺路买了几份盒饭带回寝室。五个人刚刚起床正轮番洗漱,看见吃的,五双熊猫眼瞬间亮了,一边嚷着“林哥仗义”,一边把盒饭吃得粒米不剩。

    吃过饭,六兄弟打扮得人模狗样,一起去报名。在选择社团这个问题上,六个人发生了不小的分歧,但是选择标准却出奇地一致,那就是——美女多优先。争论了一路,最终,对自己外表不太自信的老大选择了文学社,理由是搞文学的不只美女多,最重要的是才女更多。老四和老五选择了微电影,理由是光有美女不行,还得有互动。老六选择了美术社,对人体写真跃跃欲试。王新和林启山选择了篮球部,秋林大学篮球队是CUBA联赛排名前四的队伍,走到哪里都是女生关注的焦点。

    和前世的轨迹完全一致,林启山不禁感叹命运的神奇。

    到篮球部报名处填了表,两个人到体育馆找领队报道。领队不是别人,正是大二学姐秦姝寒,校花榜排名第四的美女。

    秦姝寒正在场边观看校队训练,视线一直停留在队长肖冰身上,片刻都没有离开。她穿了一身白色耐克运动装,头扎着马尾,面容精致。从小爱打篮球,造就了玲珑有致的身材,性感而活力四射。

    见二人拿着报名表过来,她立刻换了一副生人勿近的表情。粗略扫了一眼二人的身高和长相,林启山183cm,王新180cm,对于篮球运动来说都不算高,两个人穿得普普通通,长得倒还过得去。她一向眼高于顶,眼里除了肖男神以外再无第二个人,这两个毛头小子对她来说充其量也就是路人级别。

    没看出什么特别之处,再加上今天报名的人比较多,秦姝寒显得有点不耐烦,语气冰冷的说:

    “到更衣室里领队服,下午一点选拔考试!”

    说完转头看她的肖男神去了,嘴里还小声嘀咕:“真是一届不如一届,什么阿猫阿狗都有!”

    王新气乐了,看看林启山,小声道:“我靠,她拽什么拽啊?不就是个校花第四么?还不是个被人上的货。”

    “算了吧,别和女人计较。”

    林启山劝了一句,拉着王新刚要走,却不想被秦姝寒听见了,她猛地转身,柳眉倒竖:

    “你他妈说谁呢?”

    见王新要上前理论,林启山一把拦住他,笑着对秦姝寒说:

    “学姐消消气,我兄弟不懂事,您这大美女就别和他一般见识了吧?”

    秦姝寒一听这话,很是受用,脸色稍微缓和了些,却不料训练场上有个男人看见苗头不对,跑过来问:

    “怎么了?姝寒!”

    “没事,算了!”秦姝寒不想把事情闹大。

    男人转过头看着林启山二人,语气不善:“小瘪犊子,找死是不?”

    “学长消消气,一场误会而已!”林启山一边赔笑,一边用眼神示意王新赶紧走。

    秦姝寒拦住那个男人,对林启山说:“有多远,滚多远!”

    说完,转头看见肖冰他们训练结束,她立刻换了一幅笑容迎上前去,拧开一瓶水递给肖冰,一边拿着白毛巾温柔地给他擦汗,上上下下,仔细到不放过他身上每一颗汗珠。

    林启山也不生气,暗自冷笑一声,转身而去。他认识那个男人叫蒋超,校队主力,心里想着前世蒋超和秦姝寒没少欺负自己,虽然今生没把这种角色放在眼里,但若是把自己惹急了,必定要连本带利还回去。

    吃完午饭,两个人换上队服早早来到训练场,准备参加校队选拔考试。秋林大学篮球队正式名单一共有20人,今年大四毕业有9个主力离队,之后又从各系队里选了4个,还剩下的五个名额就从报名的新生中选出。

    新生报名总共88人,首先要通过三项基本功测试,带球上篮,罚球和定点三分球,命中率要求在80%以上。尽管标准有点高,不过对于林启山和王新来说难度不大,轻松过关。

    这一轮测试下来,只剩下20人,然后分成两组进行5V5对抗赛,选出数据最好的五个人进入校队。林启山刻意压制实力,没有运用内功,就轻松拿下26分12篮板,以第二名成绩入选。王新打的比较艰苦,最后凭借助攻次数多,力压对手以第五名惊险晋级。

    王新觉得很奇怪,秦姝寒似乎忘记了上午的不愉快,竟然没有刻意为难他。

    可林启山却明白的很,她怎么可能会把他们这种小人物放在眼里?

    在她心里,他们连给肖冰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反正不管怎么说,第一关是过去了。林启山前世就喜欢篮球,今生更胜一筹,因为采宁对他说过喜欢他打篮球时的样子。

    林启山心想,今生自己的时间非常宝贵,既然选择了篮球这个项目,那就努力做到极致,把它当做修行的一部分,不能再留下任何遗憾!

    “前世被秦姝寒那女人欺负成狗了,看今生谁还敢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