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第34章 别乱动

量子永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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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尘看着那两个人走远,这才双臂用力从断崖下面翻了上来,七八米的距离对于他来说并不算高,但是断崖下面乱石林立,除非迫不得已,他可没有跳下去硬碰硬的兴趣。

    从那两个人的对话当中,丁尘可以判断出这两个人在看守什么东西,其中一个人身上的衣服就是他们看守的物品之一。这让丁尘大为心动,要知道他已经很久没有添过新衣服了。

    现在他身上穿的衣物大部分是疏散舱中的备品,那件衬衣则是在路上从一个不开眼的劫匪身上黑吃黑来的。穿了这么多年,就算是质量再好的衣料也已经破烂不堪了。

    说实话,丁尘早就想换身衣服了,可惜这一路走来,就没遇到过着装方面宽松一点的人。再说丁尘也没有从别人身上扒衣服穿的习惯,所以也只能一直将就着过。现在突然发现有个搞到新衣服的机会,就算不是重生也要心动。

    从那两个人的谈话当中,丁尘还可以判断出他们是在巡视固定线路,而且应该是刚刚从启始点出发。考虑到现在下午已经过半,而他们在谈论晚饭的时候并没有流露出吃得会比较迟的意思,所以丁尘觉得他们巡视的线路并不会太远。

    于是现在摆在丁尘面前的就有两个选择:是趁着这两个人刚刚离开的机会,去那个他们看守的地方看看。还是跟着他们回去找叶黛商量怎么黑吃黑?

    丁尘想了一下,决定选择后者。说到底他还是不放心叶黛这个丫头片子。这两个人可有枪,万一叶黛被他们发现就麻烦了。反正那个仓库就在那里,迟一些去也不怕它跑了。

    打定主意后,丁尘就蹑手蹑脚地向那两个人离开的方向跟了上去。

    大概是没想到会有人出现在这种荒郊野岭的地方。那两个本来应该时刻保持警惕的哨兵看起来相当粗心大意,一路走来丝毫没有意识到这里曾经有人出现过。更别提发现藏身草丛当中的叶黛了,直接大摇大摆的就顺着小路走过去了,倒是让丁尘白担心了一场。

    叶黛没有丁尘那么好的习惯,显然对于黑吃黑这种事心存疑虑。在她身上,先到先得的民主精神深入骨髓,所以虽然对丁尘口中提起的物资很感兴趣,但是却觉得既然这些东西已经有主了,那么自然就再没有别人什么事。如果丁尘真的对这些东西感兴趣的话,也应该想办法进行交易才对。

    丁尘看她说得认真,想了一想,没好意思把“此宝贝与我有缘”这句名言搬出来。心想你身为女主三观这么正,就不怕读者退票吗?

    他看着叶黛问道:“那如果他们不肯和我们作交易呢?”他摆手说道:“比如依仗有枪,抢先对我们不利?”

    叶黛愣了一下,看着丁尘不说话。她只是本性善良,脑子可一点不笨,听了丁尘的话,哪里还不知道他打的是什么主意?

    就算叶黛没有专门学习过法律,也知道判断对方行事准则这种事很难得出结论。想知道对方是不是真的想杀人,总不能先让对方杀自己一下看看。因为严格来说,无论什么原因,只要自己没被杀死,那就可以认为对方不想杀死自己。但是如果自己死了,那么显然证明这件事就已经失去了意义。

    可是如果只凭觉得对方有可能杀死自己就抢先下手,那又成了自由心证,就算能把对方当成少正卯,自己也不是孔圣人,用“其心可诛”这个论据实在难以服众。

    所以叶黛看着丁尘,犹豫着不肯说话。既不愿意同意丁尘黑吃黑的计划,也不愿意明确拆穿丁尘的陷阱。

    丁尘早就猜到叶黛不会上这个当。毕竟叶黛的属性是傲娇,可不是呆萌,她的头上没有呆毛。

    所以他看着左右为难的叶黛邪魅一笑,表示自己有办法证明那两个人不是好人。

    这话叶黛当然不相信。丁尘看起来就不像是能杀身成仁的主儿,要说杀人越货还差不多,再说她也不是二次元的女主,总不能让丁尘为了自己的信念就去冒生命危险。

    毕竟不开第一枪这种话听起来威武霸气,但是同时也意味着要承受不必要的伤亡。叶黛没有指点江山拿人命当数字的豪情,自然也就没办法坦然接受可能发生的后果。

    她又不是圣母,在自己熟悉的人和陌生人之间要怎样选择还是很清楚的。

    丁尘倒是没有多想,看到叶黛同意,立刻一溜烟的去追那两个人去了。看着他灵活的身影,叶黛皱起了眉头。她很担心丁尘,如果他因为要给自己找到证明而遇到危险,那就等于是自己害了他。现在她已经开始后悔,刚才不应该表达出反对的意见。

    叶黛和丁尘两个人的思维习惯都比较偏重于理性,而且都喜欢迎难而上,遇到问题习惯性的就要解决,所以从丁尘提出建议开始,两个人就一直在就事论事,丝毫没有意识到,两个人只是简单的同伴关系,又不是彼此的什么人,想要做什么,对方其实根本没有权力干涉。

    叶黛的担心并没有变成现实,很快丁尘就又跑了回来,告诉叶黛那两个人回来了,让她躲藏好,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要出来。然后就拿了那个蛇皮水袋回到了小路上,打开系住袋口的结,把它小心地放在路面上,自己则拔了一堆青草,躲到路边的草地里。

    他放在路面上的蛇皮水袋从前是一条超过一米长的大蛇,现在虽然没有了头,长度也很显眼。丁尘放的时候放了手脚,让人不仔细看的时候,会把它当成一条蛇。

    果然那两个例行公事匆匆转了一圈的人一眼就看到了这条卧在路上的蛇。两个人都吓了一跳,一齐停住脚步,摘下步枪拉栓上膛。然后互相看了看,显得有些拿不定主意。

    僵持了片刻,大概是看到那条蛇一动不动,穿新衣服的人向同伴说道:“好像是条死蛇?”

    “死蛇怎么会跑到路上来?”同伴不耐烦地说道:“你过去看看。”

    “你怎么不过去?”穿新衣服的人明显不愿意,他说道:“我可怕蛇。”他端着枪犹豫道:“要不开枪试试?”

    “你疯了还是子弹多了?”他的同伴骂道:“再说你能打得中吗?”

    不过这个提议给了两个人灵感,于是俩人很有默契的弯下腰找石头。离着七八米的距离,开枪打一条蛇可能不太容易,但是如果用石头砸一条蛇应该不算太难。就算打不中也可以把蛇吓跑。

    穿新衣服的人低头看到脚边就有一块石头,连忙蹲下身子去捡,却突然发现身后出现了一双大脚。他疑惑地看了看那双看起来虽然久历风霜,但是依然完好的大头军靴,心想自己这个同伴什么时候换鞋了?

    然后他才意示到这双鞋并不属于自己的同伴,因为他发现此时自己的视野里一共有六只脚,除非同伴四脚着地,不然肯定是多出了一个人来。

    穿新衣服的人心中一惊,顿不得再捡石头,大叫了一声,转身站起来向着那人举起步枪。没想到那个人的动作更快,就在他起身的时候,那双军靴的主人已经从小路的另一侧窜了过去,从两个人的背后绕到了两个人的对面,顺手还把另一个人的步枪夺了过去。

    丁尘举起步枪,一面后退,一面笑道:“别乱动。”他笑道:“我可是和美国警察学的,真敢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