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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毛将令刀递给我说:“最好只留一个跑得快的放血,其余的先出去。我怕万一里面是‘走影’,你们跑不赢。打算谁来?”
我没接刀,反问他:“你这么有把握,为什么不放自己的血?反正你的手已经割破了,正好是现成的。”
长毛面无表情地说:“我的血没用。”说完他就一把拽住我的左手食指,用令刀割破了,直淌血。
我没提防,手指瞬间就割破了。我这暴脾气,本来想暴走的,但居然忍住了,估计自己也不是他的对手。
手指感觉麻麻的,指尖一阵阵的跳动,隐隐发出闷痛,倒没有我想像中的那种钻心巨痛。
事已至此,想要知道他卖弄什么玄机,我也只好就范了。我忍住了脾气,反正要说危险,最有危险的人是他。我让爱妮他们三个都退了出去,自己也准备好脚底抹油开溜的劲头子,就走到青铜棺那个破口的前面,将弄破的手指对着那破洞,往下挤血。
刚滴下去几滴血,里面就开始发出奇怪的声音,棺材开始整个晃动起来,好像随时都会翻倒。
接着,长毛冲我吼了一句:“快走!封门!”
我赶紧冲了出去,到门口时,听到青铜棺盖被撞倒在地上的声音,还有个什么鬼东西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吼叫。
我本能地往回看,只见一个两米多高的怪尸朝我冲撞过来,祂浑身生满两寸多长的紫色尸毛,像一团紫火,一张脸跟马脸似的又长又突,张着嘴都是锉刀牙,长长的舌头在外面甩着。
见到这种情形,吓得我脚下不稳,一下子摔了个跟头,刚好跌倒在墓门外。随后瘦货就将“西阳永固”瓦当从墓门的内沿抽了出来。
断龙石落下,正好断了怪尸的来路,石门被祂撞得“轰轰”响。
接着里面传来激烈的碰撞声,应该是长毛在和那“龙脸尸”搏斗,我们在门外等了很长时间,约莫有半个小时吧,里面的动静一点减弱的迹象也没有。
瘦货按捺不住了,说:“我们还是先爬上去吧,那家伙再厉害,也不是这凶尸的对手!”
我想想他说的有道理,长毛之前就想害我们,又非亲非故的,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他。
在路过尸厌旁边的时候,我多了个心眼,拿自己的血往它头骨里滴了两滴,却什么反应都没有。我吃不准长毛的话是真是假了,有些举棋不定。
眼镜这时候说:“老大,我们还是再等等吧,一个小时后要是还没动静,咱就撤。”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坚持,但想他戴着个眼镜斯斯文文的都不怕,我就这么跑了,反而落人个不仗义的口舌,也有点太窝囊了。
再说断龙石又厚又重,那东西见不着生人,没有刺激物就不会发狂,应该一时也出不来。
我就对他们三个说:“嗯,我们再等十分钟。要是长毛还没敲门,就先走。”爱妮早就脸吓白了,只管随着我们三个男人,话都没一句。
十分钟很快过了,我们心里压力特别大,都承受不住了。瘦货开口起了个头,我们正想撂挑子走人,墓室内却忽然安静了。
我一愣,壮着胆子走过去,贴上耳朵听,正好就听见那边在敲断龙石,很有规律的五下,接着再五下,就这么五下五下的敲了几次。
我心里一喜,忙说:“瘦货,来开门。”
瘦货迟疑了一下,跑过来附耳听了,这才相信。瓦当又被插了进去,断龙石应声落下,就只见长毛浑身是血,连头发上都沾了很多血,他双手扶着下沉的断龙石,整个人虚脱得跪了下来。
我和瘦货忙扶起他,才发现他身后躺着那具怪尸,头被切了下来滚在一边,上面生满了角质物,有点像水晶矿石。青铜棺掀翻在一旁,从石台上倾落了满地的玉帛、金片和玉牌。
我冲进去抓那些冥器,长毛却奋力拉着我往外冲,一边说:“贪心丢命,快放断龙石!”我们还没回过神来,他已经拔出了瓦当,将那龙脸尸连同价值连城的财宝关在了里面。
接着他吁了口气,说:“它快变成‘走影’了,幸好还不是!”
眼镜登时怒了,一把抓住他的衣领:“你******被吓傻了吧,龙脸尸头都被你砍下来了,财宝眼看已经到手,你居然放下了断龙石!”
长毛的衣服已经破烂得分辨不出样式了,被眼镜一揪,就撕掉了一块。
我忙拦住他,说:“你别冲动,先听他说。”
长毛冷冷看了他一眼,说:“龙脸尸号称尸中之王,你以为随便叫的?就刚才那位,祂是紫煞中的极品,就快要蜕变了。刚才我切掉的不过是它几千年尸气积累生成的矿化物结晶,叫龙头,也叫头上头,是类似于骨质物的东西。要是断龙石放得晚些,它的真头从假头底下钻出来时,那可就真成‘走影’了!到时候它可以飞檐走壁,行动迅捷来去如影,你就等死吧!”
我听他这么说了,又见他这么有本事,就打圆场说:“咱们不打不相识,眼镜也是穷疯了,咱们这些装备都是他花了血本的,体谅下。”说着我就暗暗朝眼镜打眼色。
眼镜也是气急攻心,在这么极端的条件下,人很容易被逼疯。这时候他缓过劲来,就松开手,笑着说:“我说小哥,你进鬼门关一场,难道就没想着带点值钱货出来嘛。”
长毛也不生气,手上举起一块白色的东西:“这个算不算?”
我们都看过去,只见那是一块扑克牌大小的玉片,上面雕绘着一种奇怪的图案,好像是四只鸟绕着太阳在逆时针飞翔,但十分简约,有点图腾画的意味。
眼镜一看他真有货,瞬间乐开了怀,连连笑着说:“啊哈,啊哈,太阳神鸟!这下发了!你小子真有一套!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长毛想了一下,似乎在考虑要不要告诉我们,我想干这行的见不得光,多半是不方便,看着他那个糗样,我忽然想起了小说《盗墓笔记》里的小哥张起灵。
我脑袋一冒光,见他迟疑着就说:“没事儿,看你长得满俊秀的,我们就叫你小哥吧。”
长毛笑着说:“我叫张弦,你们叫我弦子吧。”
我笑了:“弦子?那可是一位女歌手的艺名,关键是大家先入为主,你再叫这个也显得太娘们儿了,还是叫你小哥吧。”
张弦笑了笑,不置可否。
我想萍水相逢就闹了个生死过节,他怕未必交心,这也不见得是他的真名。反正名字只是个代号,他自称叫张弦,在我眼里他就是张弦,我们不必太较真。
尤其是这个人喜怒不形于色,看起来温良谦恭,背后却想过致我于死地,还是不能得罪了,防着点好。
爱妮忽然笑着调侃了起来:“看你这样子,还真有几分闷油瓶的味道,一样的话不多,头发长见……见识也长。他背着黑金古刀,你手里也拿着杀猪刀咧。”
张弦摇头说:“我不认识闷油瓶。”
他凝视着令刀:“这不是一般的杀猪刀,先前我用的时候就发现了,从它透出的杀气来看,起码传了两百余年咧!光是加铁的痕迹,就很多次,你看,很有层次感。这样的令刀,又叫‘鬼神令’,号令鬼神,莫敢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