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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一直下到深夜,富顺一直等到雨停,才蹬着自行车往回走——这是他的习惯,无论多晚,他都会回到集体宿舍。
他轻轻地推开门。屋里已经鼾声四起,盖过了屋顶吊扇的呼呼声,劳累一天的劳工们光着身子,享受这雨后带来的些许凉爽。
室友由三个变成了七个,高低床的上层也住满了人,原本就狭窄的空间变得更加拥挤。新来的四个人是三局刚刚招来的临时工,也是巴蜀老乡。
三局在广厦的项目今年全线开工,分公司面向全国招收了上万名劳工,投身于这轰轰烈烈的大建设运动中。各大工地上都打出了“大战三百六十五天,建设美丽经济特区”“安全在我心中,三局在我心中,特区在我心中”“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职工的生命”等等标语!
用总指挥马子昂的话说,今年既是开战之年,又是收网之年。从城市建设上来看,自边缘向中心收拢的并不多,建好了是城市之心;建不好,整座城市都要停止跳动。
马子昂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经过总部党委研究,广厦分公司一直空缺的党委书记一职由他兼任,他在局党委的排名也从第四递增到第三。这对四十五岁的马子昂来说,在正值当年的年纪走向了人生的巅峰。
富顺并不知道这些。他只知道马总的官很大,市长见了他也要客气一番。他不仅管着广厦上万名工人,听肖寒说,三局全国几十个公司、十来万工人,马总都能管得了。
富顺精力旺盛得让人难以置信。他可以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第二天照样保持饱满的活力。很多时候,他都在看书学习,没有人知道他脑子里到底装了多少知识。
“回来了,顺子?”尽管他动作已经很轻了,没想到还是惊醒了临床的朱大哥。
“嗯,还没睡吗?”顺子小声地问道。
“睡了。刚醒,自从你去那边上班,我们话都说不了两句。”朱大哥坐起来,和富顺凑得很近。
“都是我不好。每天总是很晚回来,好多时候你们都睡了。”
“我晓得你娃娃骗我们,老李早就打探到你小子转正式工人了,你呀,顾及得太多。那边不是有宿舍吗?你这样跑来跑去多累。”
富顺听到这些,心里一整酸楚,“我舍不得你们。没有王大哥的噗鼾声,我还睡不着呢!”
“越来越贫!对了,今天有个叫刘永翰的男人来找你,听口音是江云人……”
听到“刘永翰”这三个字,富顺心中的酸变成了甘甜,那个生命中一个重要的男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哎呀,”富顺一拍脑袋。“干爹上个月写信就说要来这边考察,也没说个具体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
“干爹?对,他说是你干爹!”
“是呢,就他一个人吗?他去哪儿了?”富顺急切地问道。
“就一个人,看着像大老板,西装皮鞋的。因为来的时候都很晚了,我告诉他你晚点会回来,他等到十一点多,雨还在下。就去找酒店了。他应该明天还来的吧?!”
“哦,谢谢你,朱大哥。早点睡吧!”
“睡不着。这工地上现在和疯了一样,三天就起一层楼。用不了多久,这个工地就能完工。”
富顺突然想到了电子大厦的图纸,楼高并不是原本宣布的三十层,而是九十层高的广厦第一大厦。因为工地上的临时工过多,都没经历过建设这么高的楼,项目经理怕动摇军心才说建三十层。等建到二十多层再告诉大家需要临时加层。
对临时工们来说,设计图是个秘密,富顺当然不能把这个秘密告诉朱大哥。其实干部们并不真正了解临时工,他们不怕建高楼,担心的是没活做。只要有正式的施工员顶着,要是建到三百层,那才好呢!
“不怕,朱大哥,现在三局到处都是工地,你又是技术工,活儿多着呢!”
“我听老李说,你去那边的工资还没有在工地上高?”
“嗯,低一半还多。毕竟你们要辛苦得多,现在公司都实行多劳多得呢!”
“那你习惯那边吗?你主要是做什么?”
“不太习惯。在设计部整理图纸和资料……”
“有出息呢你娃儿,好好干,我就觉得你不一般,将来也设计一栋楼来我们盖……”
“一定会的……”
不知聊了多久,反正他俩刚刚合眼,宿舍走廊尽头的起床铃已经响起,他们已经习惯了这样规律的作息时间,劳工们从宿舍大楼汹涌而出,然后往食堂鱼贯而入。
富顺故意赖了一会儿床。以往他会和老乡们一起到食堂啃俩馒头,然后再蹬着自行车去公司上班。
可是今天他要在宿舍等着一个重要的人!
“顺儿……”他像躺在江云的桥脚,又像躺在码头仓库的会计室里,干爹那浑厚的声音响起,温柔地呼唤着他的小名。
“顺儿……”声音越来越近,然后在他的耳畔回荡。
“干爹?!”富顺睁开朦胧的眼睛,刘永翰的鹰钩鼻、国字脸出现在他的眼前。
“好小子,人家都起床了,你还在这里偷懒!”刘永翰在他屁股上轻轻地拍了一下。
富顺腾地坐起来,一边穿衣服一边说:“干爹,你咋来之前都不和我通个信呢,我好来接你呀!”
“哎哟,还给我整普通话了你?长本事了呀,顺儿!”
“嘿嘿,几点到的?坐的火车还是汽车?桂英姐来没来?小富利呢?”富顺像放连环炮一样。
“火车!她在家带娃娃,我跟小家伙说去看你哥哥,他硬是吵着要跟着来,太小了,我又赶急,等他大点我带他来。上回寄来的照片收到没得?像不像我?”
“收到了,你看!”富顺把相片夹在一本书里,“太像了!尤其是这鼻子,呵呵,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这是谁?”富顺的书里掉出一沓照片,全是同一个女孩儿。
“一……一个朋友,”富顺吞吞吐吐,“好朋友!”
那个年代,年轻人搜集照片非常正常。除了街上买的明星片,就是好朋友赠送的私房照。但是一沓子全是同一个人,就表明关系非同一般了。
刘永翰笑了笑,“心上人?”
“不是,干爹……”
“湘瑜呢?”富顺终于听到了那个最害怕的问题。因为干爹总是在心里夸赞湘瑜的优点,尤其是他们一起去了一趟杨家湾之后。湘瑜回海西借的钱,一分不少全部给“刀疤刘”汇了回去。
“年轻人对爱情可要三思哟!湘瑜这娃娃绝对是万里挑一的,能干、漂亮、懂事,你娃娃几辈子才修来这个福呢!”富顺在信里从来没提及过他和湘瑜的感情,尽管干爹在信里也会像现在这样念叨湘瑜的好。
“干爹,我和湘瑜……已经不联系了……”
“啥子?为啥子?哪个的问题……”
“没得哪个的问题,是不合适……”
“不合适?爱情里没有合适不合适,只有努力不努力!我看你娃儿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干爹,别说了……我们去吃早餐吧?!”
“你还没说这个姑娘是谁呢?我看她和你才不合适……”“刀疤刘”嘟囔着把照片扔到床上,跟着富顺往外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