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大食堂

鹿台幽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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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铃铃……下课铃声响起!

    李湘瑜还没等老师的脚跟出教室,就从后门奔了出去。富顺把那张小纸条夹在书里,收拾一下准备上楼——接下来的两节课是二年级的《建筑工程学》。

    富顺看看表,离上课时间还有五分钟。他站在二楼的阳台上,这课间的热闹不属于他。那绿茵场上奔跑,那篮球场上的投掷,还有乒乓球台的挥舞,他不懂更不会。

    不过,在内心深处,他又期望自己能够和别的同学一样,可以那么潇洒地奔跑,那么帅气地投篮,倒不是因为会引来一大帮女生——包括隔壁师范学校围观的女生的尖叫,更重要的是,他觉得,那些“高端”的体育活动,应该是一个知识分子必备的技能。

    富顺自顾自地笑了笑,这种技能更多地应该属于男孩子吧!那李湘瑜凑的是什么热闹?如果不是奔跑时胸前的抖动,没有人知道那是个女孩子。带球过人、三步上篮、进球!系列动作一气呵成,让男孩子们无地自容。

    李湘瑜投完篮,拍了拍手准备去上课。朝二楼看了一眼,挥了挥手满是泥巴的手,然后漏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富顺也回应地招了手,才发现李湘瑜根本不是在和他打招呼,而是在和旁边的几个女孩子。他面红耳赤地从后门进了教室,在靠门的座位坐了下来。

    “我叫李湘瑜,你们可以叫我‘香鱼儿’,或者叫我‘鱼香肉丝’……”这是那个“假小子”的自我介绍。开学第一周,富顺去一年级旁听的时候,正好遇到这个转校生在讲台自我介绍。本来在护理学校上学的“鱼香肉丝”,因为对工程学有着浓厚的兴趣,通过和家里的激烈斗争,取得了最终胜利。无奈的父母想尽了办法才给她转了学。

    因为是转校生,所以她和富顺这个旁听生一样,排的座位比较靠后。在富顺眼里,她和其他城里人没什么两样——嬉皮笑脸、调皮捣蛋,甚至有些“不务正业”!不过也有她不同的地方——思维敏捷、大大咧咧、待人友善。尤其是最后一点加上她喜欢打篮球爱打篮球,让她特别有人缘,刚来学校没几天,朋友就结交了一大堆,在江云建工技校也算是小有名气。

    相对于这种“小有名气”,富顺就算是“名声大噪”了!

    几个月之后,上千人的建校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刘富顺的。第一,他一定是郑主任的亲戚;第二,他是个不交学费的蹭课生,不但不交学费,还蹭两个年级三个班的课;第三,这小子之前一天学没有上过,自学成才,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

    那些踏进技校就意味着披上了“工人”外衣同学,并没有因为这个“天才”而自卑,相较于一个旁听生,他们的优越性显而易见。除了极个别的“学霸”会偶尔发出挑战之外,一切并没有什么不同。

    不过,“天才”并没有迎来过多的崇拜,相反地,人们开始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他。

    他尝试着不去理会那些莫名其妙的议论,就像在每个教室的角落一样,他试图把自己的内心封闭起来。可这个“天才”十五岁的心灵,和同龄人没有任何两样,在群居环境中想要独处,那是多么困难呀!

    就像中午在学校的大食堂,放学的同学们鱼贯而入。三三两两、说说笑笑,这个时候的富顺才觉得,他多么需要一个朋友呀!

    每天中午富顺是不回码头的,他舍不得那两毛钱的电车费,如果是走路又根本没有那么多时间。所以干脆用在食堂打饭,然后随便找个教室,看一会儿书,便是下午课了!

    学生食堂人头攒动。除了第一窗口门可罗雀,其他十多个窗口都排起了长队。第一窗口是“富人专属区”,一份饭菜需要一块钱,尽管国家给了中专生一些补助,不过,花一块钱呢吃饭,确实太过奢侈。

    其余窗口的饭菜一毛到五毛五不等。富顺总是在最长的队伍后边——一毛五专区,手里捏着刘永翰之前喝酒的大白瓷缸子,缸子里是一把崭新的钢勺子。

    一毛五的饭菜非常简陋:一勺子白菜,一勺子豆角,盛在缸子里,才刚刚盖底,他又请食堂的阿姨舀了两大勺米饭,才算是把缸子填满。还好米饭和汤是免费的,前提是必须打菜!富顺用食堂的土钯碗盛了一碗汤——不过是炒完菜的涮锅水,面上飘着几颗葱花罢了!

    他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准备几口吃完回到教室去看书。旁边的一对男女,全然不顾学校的三令五申,吃个饭还手拉着手,嫣然一对幸福的恋人。

    “刘天才,吃饭呀?”李湘瑜抬着一份第一窗口的饭菜,在富顺对面坐下。

    “嗯,李湘瑜,你好!”富顺抬起头,他第一次离一窗口的饭菜这么近。李湘瑜的饭缸里好几片油滋滋的回锅肉,还有香喷喷的鱼香肉丝和炖排骨。就算是码头开小灶,也是比不上的。

    “还‘你好’,都说了,喊我‘鱼香肉丝’就行!”

    “哦,鱼香肉丝……在你缸子里!”富顺喊出口来,还是觉得别扭。

    李湘瑜看了看富顺碗里的饭菜。“哎呀,我说这个人,来,给你一颗肉丝!”

    “我不要!”

    李湘瑜没理会他,又夹了一片回锅肉给他,“来,给你一片儿肥肉,打多了,太肥!”

    “我不要!”富顺准备把回锅肉连同肉丝一起夹回去。

    “帮我个忙,吃了!今天还要谢谢你,要不然我上去做题,啥也不会,还不被‘电灯泡’骂死!”

    说起“电灯泡”,富顺差点没一口饭喷出来。李湘瑜的另一个“特长”——给人起绰号!上课的时候她丢给富顺的纸条上就画着个秃顶脑袋,还镶着几条发射状的线条,简直像极了数学老师赵航文的后脑勺。旁边还配着一行广告文:“杭文牌”灯泡,每个人都需要!

    富顺夹着那片油腻的回锅肉,一口塞进嘴里。这味道确实不错,比起偶尔和郑老师一起吃的五毛钱的菜,都要好出许多。

    “鱼……香肉丝,”这个绰号着实拗口,不过吃了别人的,总不能一句话不讲吧,“你家是哪里的?”

    “南岸,我们一个地方,有次我在电车上还看到你,你在码头下车的!”

    富顺很少坐电车,几个月来,能记得起的只有那么两三次。这女子,莫不是胡诌的吧?

    “咋,不相信?你坐在后面一排看书,我站你边上,一点优良作风都没得,大男人,也没说给我让个座!”

    富顺红着脸埋下头刨饭,确实有那么一次。不过拥挤的车上,他也没有在意旁边站的是谁。

    “那不好意思呀,我可能没注意!”

    “没得事,书呆子,你几辈子没读过书呀?!”

    富顺一口饭哽在喉咙里,端起碗猛喝了几口汤,嗓子眼涨得更难受了。他觉得,或许是吧,可怜的自己,一定是几辈子没读过书!

    “天才,吃完了走吧?”“鱼香肉丝”可能不舍得对同类下口,缸子里饭菜剩了大半。再看看富顺,连那么难喝的汤都全喝了。

    “走嘛!”富顺站起身来,到水槽涮缸子。

    “去哪里?”“假小子”把剩饭剩菜全倒了,用纸抹了一下里里外外。

    “去趟门口收发室,然后去教室!”

    “我和你去!”

    收发室是所有学生希望的港湾。在这里,有很多来自远方的书信,有朋友,有家人,有昔日的同窗,偶尔也会有青梅竹马的恋人,甚至是通过某一本杂志扉页认识的笔友;在这里,有他们青涩的感情,对家人的深深眷恋,对朋友的衷心祝福,对同窗的依依不舍,对恋人的甜言蜜语……

    在一沓子书信里找到自己的名字,在密密麻麻的字里行间找到真切的感情,甚至是信封的邮票、邮戳,都能在这些青春期的孩子们心里,荡起层层涟漪。

    湘瑜有些失望,她在护理学校的同学还没有回信。不过她很快找到了希望,帮富顺找到了一封“锦书”!

    “刘富顺,你的!”

    在另一堆找寻无果的富顺也跟着兴奋起来。他刚要接过来,又被湘瑜收了回去。“邮票归我!”

    “那你揭去吧,把信给我!”

    “哪个给你写信?”

    “我家里!”

    “你家不是在南岸码头,还写信?”

    “跟你说不清楚,给我!”

    湘瑜见富顺有些生气,还偏偏逗起他来,一下子把信拆开。一边跑还一边念了起来。

    “富顺哥,你还好吗……”

    “李湘瑜,把信给我!”

    “耶,看不出来,刘天才,你还有个相好是不是呀?”

    “啥子相好,你给我拿来!”

    “你说这是哪个写给你的,我就还给你!”

    “我妹妹!”

    湘瑜快速地扫了一遍信的内容,这才还给富顺。这个捣蛋的“假小子”,心满意足地回寝室午休去了,留下富顺一个人在梧桐树下惆怅万千。

    淑芬在信里说,新栽的梨树长势很好,春季的蚕茧卖了好价钱,地里的庄稼也有望能提高收成……因为勤劳美丽的淑芬妹妹,家里的一切都在变好。

    不过,信里的一句话,让富顺一个中午都没有看进去一点点书——“桂英姐并没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