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血磨盘

衣山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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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慎喊出“吊民伐罪”之类的话并不是真的想要招降这些贼人。

    据估计,贼军有两万,而自己和陈兰若只有三百骑兵。光靠着点人马,如何控制得住这么多人马。等到贼人回过神,一个人潮涌来,挤也将他们挤死了。

    他只不多是想让敌人的攻势稍微地慢上那么一点,也好借机朝敌人营中猛冲,制造更大的混乱,让贼人的建制被骑兵彻底冲乱。

    敌人慢下来,这使得他们簇拥成一团,人山人海挤得厉害。这个时候,王慎的战马也逐渐跑不动了。再这么下去,很快就会失去速度。

    当下,王慎鼓起力气,提起朴刀劈头盖脸地左右乱砍。

    贼军都是无甲杂兵,如何抵挡得住。眼前,无数人捂着脖子、面庞和胸口倒了下去。

    眼帘之中,全是红色。

    虽然说有人下意识地提起兵器打到王慎身上,可他们手中简陋的兵器砍在镔铁扎甲上,除了留下一道浅薄的白印,却是毫无用处。

    王慎心如铁石,已经杀发了性,即便身上受了些轻伤,也丝毫不觉得痛。

    重骑兵紧随其后,凶猛冲撞。长长的马槊狠狠抽在人身上,瞬间弯成新月,然后又猛地弹开。不管敌人身上穿着铠甲还是布衣,都被麻利撕开,锋利的枪刃在他们身上拉出又长又深的伤口。

    长槊“噼啪”“嗡嗡”鸣行,马蹄轰隆地踩在已经积满血水的土地,一口气向前冲出去将近两百米。

    雨还在不住地下,又密又实,竟然是一片朦胧了。

    王慎还是机械地挥舞着手中的朴刀,耳朵全是敌人哭爹喊娘的叫声。时不是有几支冷箭射在他身上,射在铁甲上,折断或者弹开。

    眼前混沌不明白,有些看不清楚。出来黑压压的人头就是红艳艳的人血。

    这就是冷兵器战争吗,只要你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赢得一场战争的胜利其实非常简单,这一战,打到现在已经没有多大悬念了。

    三百人马虽少,可这样的具装重骑在火器没有出现之前,在战场上简直就是一种逆天的存在。单靠轻步兵,去再多人都是毫无用处。

    唐初,李世民不就靠着三千玄甲重骑横扫整个中国?

    远的且不说了,就在这个时代,在真实的历史上,去年开封南熏门之役。战神岳飞不就靠着五百骑兵,硬是击溃了王善、曹成、张用等几万叛军的车轮战。

    在冷兵器战场上,要想想破骑,只能依靠骑兵,或者神臂弓弩阵。而眼前这群流寇有骑兵和神臂弓吗?

    岳爷爷,不,我那未来的老丈人能够做到的事情,某也可以。

    一股豪气从心头升起,直欲大声长啸。

    可一口气刚运起,喉头却是一阵麻痒,就大声地咳嗽起来。

    再咳出一身汗的同时,王慎又听到座下的战马开始大口大口地喷着白气。

    他心中一惊,这才感觉自己手臂因为长时间不间断地挥刀,已经有些发软。而我肺部有伤,再这么下去会有麻烦的。至于战马,已经冲了这么长时间,怕就怕它也支撑不下去。得尽快找到李昱,打掉他的指挥中枢。我等已经陷进敌营,若是等贼军回过味儿,四面合围,这仗就难打了。

    顺手荡开两支长矛,战马高高扬起前蹄将一个贼军狠狠地踩进泥地中。王慎瞪大了眼睛,用尽目力朝前看去。

    就看到在一片朦胧中,前方二十丈有一顶硕大的白色帐篷,帐篷前立着一根旗杆,上面飘扬着一面大旗,霍然写着“李”字。

    同时,身前的压力也变得大起来。从白色大帐两边不断有人潮涌来,眼前密密麻麻全是人,王慎的战马就好象是冲进了一个粘稠的沼泽。

    再看那些敌人,装备被先前所遇到的要好上许多。人人手上都提着象样的兵器,有的人身上还穿着铠甲。

    如果没有猜错,那里就是李昱的中军大帐了。

    不但王慎,正凶猛冲锋的重骑兵们速度也迟缓下来,最后竟然停了。

    无奈之下,他们只得纵起马蹄不住朝前踩去,又提着长长的马槊不住下刺,顿时和贼军战做一团。

    王慎又惊又喜:“李昱就在前面,冲上去,冲上去!”是的,胜利就在眼前。只要杀了李昱,这场战斗就结束了。贼军现在还乱得厉害,到处都是军官们惊慌的叫声,他们挥舞着手中的兵器不住朝自己人身上砍去,试图收束部队。如果让他们整顿好队伍,布下阵势,失去了速度的骑兵呆坐在战马上那就是人家的活靶子。

    必须在最短的时间突进去。

    王慎竭力忍受着嗓子里的咳意,大吼一声,手中朴刀调头刺到战马的屁股上。

    那匹战马发出一声疯狂的长嘶,腾空而气力,瞬间扑进前面的人潮。

    一片清脆声响,几个贼军刚竖起的长矛刺在马甲上,瞬间折断,他们也被战马撞得口吐鲜血委顿于地。

    见王慎如此剽悍,赶来的贼军却是惧了,脚下一个迟疑。

    身前压力顿时一松,王慎猛地咳了一声,放声长啸,手中满是缺口的朴刀化成一团银光朝敌人头上卷去。

    受到他的鼓舞,其他骑兵也是红着眼睛同声大喊:“杀贼,杀贼!”

    战马又开始跑起来,三百条马槊拖出长长的闪亮轨迹,所经之处,喷血的尸体,被斩断的头颅、手臂漫天飞舞。

    这就是一具高速高效的搅肉机,摧枯拉朽,所向披靡。不,这就是一口磨盘,人命不断被投下去,再被磨成烂肉吐出来,成为这血染大地的一部分。

    十五丈……十丈……五丈……

    终于,王慎靠进了敌人的中军大帐。

    “李昱,李昱,李昱!”

    他大声呐喊着,轰然大笑:“龟孙子,怎么,躲着不敢出来吗?”

    眼前全是人,乱七八糟,只要李昱混在人堆来,又如何将他找出来。况且,自己也不认识这厮。

    这就麻烦了。

    他奋起力气,一刀砍在大帐前的旗杆上。

    巨大的旗帜倒了下来,将下面几个贼军砸得惨叫连天。

    突然,一片惊叫。就见得远处一骑悲愤地大吼,策马冲来。

    这人身上穿着华丽的铠甲,背上还披着一袭蓝红相间绣满花鸟的披风,像只骄傲的孔雀,好象是怕别人认不出他来似的。

    他又高又胖,就好象是一座肉山杵在马背上。

    身大力不亏,这一点从他手中的兵器就能看出来。正是一柄顶端装着锤头的枣木长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