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4.第534章 少说多做

罗衣对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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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莫。”沈迟嗓音低沉、嘶哑。

    “沈总,刚刚您给的那个号码,我查到了。”

    “说。”

    “是沈董身边人的。”

    沈迟的眸光中微微显露出诧异,他父亲?

    他父亲很少回沈家,跟许朝暮的交集并不多。五年前,他父亲就曾经教训过许朝暮,让许朝暮离他远一点。

    “我知道了。”

    “还有,沈总,沈董最近身体很不好,是周夫人一直在陪着他。”

    “哦?”这更加让沈迟诧异。

    他的父亲和母亲,各自骄傲了大半辈子,没有想到,年过半百,他们还会和好。

    “是,他们最近往来比较密切。”肖莫又加了一句。

    往来比较密切?

    沈迟眉头紧锁,恐怕,不仅仅是和好吧。

    “嗯。”沈迟淡淡道。

    “沈总,您让我查聂承朗昨晚的行踪,我也查到了。”

    “说。”

    “聂承朗昨天并没有任何异常,从公司下班后就回了家,一直在家中,没有见任何人,也没有再出来过,直到早上出门上班。”

    “这样……”沈迟若有所思。

    看来,聂承朗发给许朝暮的消息,可能真的连自己都不知情。

    “沈总,还有别的问题吗?”肖莫问。

    “我要许朝暮那五年在巴黎的生活资料。”沈迟道。

    肖莫脸上满是疑惑,沈迟怎么忽然要这个了?

    “沈总,我尽力。”肖莫道。

    毕竟五年过去了,很多东西不太可能找到,他只能说是尽力。

    “嗯。”

    沈迟闭上眼睛,继续倚在床上思考问题。

    许朝暮五年后回来,他没有问过她太多关于那五年的事情,似乎,她也没有对他说过实话。

    今天,看她能那么熟练地洗碗,他的心口仿佛被针扎了一下。

    以前在沈家,她可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现在,很多事情都会做。

    那五年,她经历过什么?

    挂上肖莫的电话后,他就一直在沉思。

    他的心口很难受,四肢百骸间都渗透着疼痛,许朝暮是他这辈子最疼爱的人,可一想到她在巴黎的那五年吃过那么多苦,他心里怎么都不是滋味。

    午后的太阳煎烤着大地,外面的风不大,时不时慵懒地吹动着窗沿的风铃。

    风铃发出“叮叮叮叮”的清脆声,在这寂静的阁楼里听来,格外响亮。

    夏日时光长,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

    ……

    那几天,许朝暮一直住在水榭里,沈迟带着她将这儿的一草一木都认熟了。

    那些天,沈迟也没有回沈家,在水榭里静静养伤。

    这一天晚上,吃过晚饭后,夜晚凉快了许多,有风吹在身上,格外舒适。

    沈迟牵着许朝暮的手在花园里散步,沿着蜿蜒曲折的小路慢慢走着。

    “暮暮,你喜欢这儿吗?”他问。

    “喜欢。”

    许朝暮是真心喜欢这儿,这里没有沈家大,但更有家的味道。

    最最重要的是,这里只有她和沈迟。

    以前在沈家,她可讨厌柳如眉和沈燕柔了,在这儿,不会再有任何人为难她。

    说起来,她五年后回C市倒也没有见到过柳如眉和沈燕柔了。

    不喜欢的人,不见也罢。

    水榭的风格很清新,还有假山、喷泉、小瀑布,夏天感受不到太多的热意,反而凉风习习。

    尤其是水榭的小瀑布,从不高的假山上倾泻而下,发出“哗哗”的响声,水珠迸溅,如珠玉一般,腾升起阵阵朦胧的水雾。

    许朝暮最喜欢这个小瀑布,夏天往旁边一站,能够感受到舒适的清凉和惬意。

    “那以后跟我住这儿,可愿意?”沈迟牵着她的手,又问道。

    “看你表现。”许朝暮一笑。

    沈迟的唇角也缓缓上扬,什么叫看他表现?

    他是她老公,她不跟他住跟谁住?

    沈迟牵着她的手在水榭里散步,许朝暮没有反抗,任由他牵着。

    他干燥而温热的大掌裹着她的手,她的心中满是暖暖的温情。

    她从未想过,五年后还能跟他并肩站在一起,这样的时光仿佛已经很远,很远……

    “沈迟……”

    走着,走着,许朝暮开口,停下脚步,抬头看了他一眼。

    她如葡萄一般的大眼睛静静盯着他看,他也停下了脚步。

    灯光下,她一袭白色的长裙子恬淡清雅,黑发如瀑,如一朵静静绽放的芙蓉花。

    “嗯?”

    “我想我的小狗了。”许朝暮仰着头,轻声道。

    “哦!”沈迟一脸不满。

    跟他在一起,还敢想别的东西?是他不够吸引她的注意力?!

    “你怎么没反应嘛。”许朝暮不满地撅起嘴巴。

    “你要什么反应?”

    “你应该很高兴地说,好啊,我去帮你把小狗抱回来。”许朝暮煞有介事。

    “跟我在一起还敢想别的东西?!”沈迟怒。

    “不是吧……”许朝暮将一只手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一副发现新大陆的表情,“连小狗的醋都要吃?”

    “滚!”

    “好不好嘛,我想小狗了,它的名字叫‘发财’,它怎么都长不大,我经常给它喂好吃的,可是它就是长不大。我在巴黎的时候,它经常陪我玩的……”

    “有了大白你还想要发财?”沈迟挑眉。

    “我还会宠幸大白的,你帮我把发财接回家吧。”

    “它在哪?”沈迟问。

    “在、在聂承朗家……”许朝暮心里一阵忐忑。

    她很少在沈迟面前提起聂承朗名字的,就是怕他吃醋……

    “知道了,改天我让人去接。”沈迟这一次倒没有反驳许朝暮。

    也好,大白留在沈家,发财留在水榭。

    不过,沈迟始终没有想明白,许朝暮为什么要给这狗起这么一个很土的名字!

    许朝暮乐了:“四哥,你最好!”

    “少说多做,实际行动。”

    沈迟不动声色地看着许朝暮,他的个头比她高,他就这么低头看着她。

    许朝暮没辙,什么少说多做,就是想占她便宜呗。

    不过看在发财的份上,她别扭了一下,撇撇嘴,心一横,还是踮起脚尖!

    “吧唧”一下,她在他的脸颊印了一个吻!

    反正这么好看的老公,她也不吃亏。

    多少女人觊觎沈迟,结果连根手指头都碰不到,她挺幸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