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为奴之道

睿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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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平安匆匆赶回千户所的田庄,新兵的训练正在热火朝天的进行中,仇泽的伤势并无大碍,目前已经正式被朱平安任命为训练教官,和张大狗、岳锦峰一起负责士卒的训练。三百名老卒被打散到各个百户,以老带新,这就是朱平安的宗旨。

    岳锦峰执法森严,不苟言笑,因此便临时充当了千户所从五品的镇抚一职,负责军机纠察。这些天,可是有十余个刺头士卒挨过他的军棍。

    按照大明军制来划分,一个千户所麾下本该有十个百户所,百户所下辖两个总旗,总兵力为一百二十人,每个总旗兵力为六十人,分为五个小旗,每小旗十二人。

    但朱平安麾下兵员参差不齐,尤其缺少有实战经验的军官。相比较而言,王金发还须进一步融入千户所的军官阶层,张二狗因为犯错,被降职为亲兵,洪胖子管理军需条理分明、井井有条,但却不是带兵的材料。目前可用的合格军官只有张大狗、岳锦峰和仇泽三人。

    朱平安的打算是,先组建三个百户所,由他本人和岳锦峰、张大狗每人负责一个百户,每个百户的兵力为三百余人,百户下面再分为三个总旗,总旗之下再划分三个小旗。基本上也是沿用后世的三三建制,小旗也就相当于一个排的建制。小旗之下便是哨,相当于后世的一个班的建制。以此类推,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军队建制。

    而仇泽的加入,则是让当年戚家军的战术技巧和战斗意识慢慢渗透进朱平安这支新建之军中。可以充分发挥鸳鸯阵的特点,以哨为单位,每哨便是一个基础的战斗集体,而哨内的士兵还可以三三组合,形成三才阵时的战斗效用。

    接下来,便是火器部队的组建,这也是朱平安最为头痛的事情。明朝的火器,在世界上还算是领先水平,但制式五花八门、质量粗劣不堪,直接导致了明军在面对满清这种骑兵军团时的完败。

    朱平安所要做的,便是从其中找出最符合目前大明士卒使用的制式武器,并加以改进,使之成为麾下军队中主要武器,组建专业的或其部队,发挥最大的威力。

    戚继光曾称鸟铳为为临阵作战的第一利器,显然是从中尝到了火器的好处。明军的鸟铳等火器,射程为五十步至八十步不等。当年戚家军所使用的便是射程为八十步的鸟铳。

    仇泽向朱平安详细的解释过,戚家军训练射手,便是在八十步外设置五尺高的木牌一面,鸟铳手三发中一,十发七中,方为神射手。临阵之时,鸟铳手在前,弓手在后,长枪手为后援,刀盾手掩护侧翼,曾经让倭寇和蒙古骑兵吃尽了苦头,就连当年不可一世的后金八旗在戚家军的火器阵前也是死伤惨重。

    可既然决定要成立火器部队,火器的打造便是一个大问题。

    明时的火枪,一般以六斤重量为佳,消耗生铁不计其数。四十斤的生铁,到最后炼到七八斤的精铁,这边是一个巨大的耗费过程。而且,鸟铳枪管的锻造尤其是一个要求精细的过程。

    大明匠户地位低下,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且一日为匠户,生生世世、子子孙孙便皆为匠户。到了明朝中期,匠户已经沦为军镇武官的家奴,这样的生活状态,怎么能有积极性来炼制打造火器。明军中的鸟铳时有炸膛的情形发生,便是基于这个原因。

    因为材料不足,或是工匠们无心打造,劳作时投机取巧,应付了事,造成枪管粗细厚薄不均,炸膛便是迟早的事情。也因为如此,大明后期,军士们对于鸟铳等火器的使用有着极强的抗拒心理。

    还有一点,便是最为重要的。一杆鸟铳,加上生铁材料,还有耗费的煤炭、工匠的工钱和食粮以及其他的费用,成本便达到了三到五两,其花费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

    钱、钱,又是钱。朱平安发现,每天一大清早醒来,第一件事情便是为了钱发愁。有时候,他自己也会觉得好笑,明明守着万两黄金和数十万两白银,却花销不出去,实在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千人的部队和一大批军户的家眷,每天的人吃马喂都是一笔惊人的消耗。现在千户所中已经开垦了八百余亩荒地,今年的年景并不好,凤阳一带大片干旱,好在入夏时还下了几场雨,总算缓解了旱情,收成达到一千五百余石,加上朱平安这半年来通过高墙卫和城中梁上购买的一些陈粮,总共粮仓中库存的粮食有三千石。

    接下来,便是数学换算的问题了。一个成年男子每年消耗粮食大约为十石,也就是说这三千石粮食也就勉强够两千人食用两个月而已,换句话说,两个月后,千户所的的这两千余人便要开始喝西北风了。

    一想到这儿,朱平安的脑仁都是疼的。

    训练、火器、兵甲、军资、粮食无一不和钱挂钩。而其中,粮食问题又是重中之重,没了粮食,拿什么来安抚人心,拿什么来养这两千余人。

    所以当务之急,是将手中的金银“洗净”,“漂白”,尽快的投入流通过程中,换来大批的粮食和物资。

    看着田里收割的百姓,朱平安想的出神,却没注意到,一匹快马顺着乡间的林荫道疾驰而来。

    骑士到了田埂附近翻身下马,却是一脸兴奋的王金发。走到近前,看到朱平安正在沉思,不由得放满了脚步,向朱平安的亲卫们打个招呼,随即便站在了朱平安的身后侍立。

    这一天来,也是王金发感觉过得最为充实的时间。朱平安和阴世纲布置下来的事情,全权交给他来执行,看中的便是他在市井和江湖中打滚的经验。

    廖永堂的事情很快确定,拿着千户所中画匠描绘的“宁先生”的图形,王金发很快便从凤阳城中的混混中得到了确切的消息,这个人的确在廖永堂私宅的附近出现过,但大多数时间都呆在宅院中,偶尔出来,身边也会有廖永堂的心腹跟随。

    这就确认了阴世纲之前的猜测。廖永堂的确和关外的鞑子有勾结,但更多的消息还是要等廖永堂和宁先生落网之后。

    确定了这一点,接下来便是动手的阶段。按照朱平安的吩咐,王金发收买了一批市井间的混混,以此来发动对锦衣卫千户所的攻势。

    当然,这也包括了梁康这个秀才。

    士子在整个大明朝中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也只有他们才可以任意指摘衙门的过失,而完全不必在意朝廷的责罚。他们是以名求利,只要有名,又不是犯了什么造反叛乱的罪过,任何时候都可以东山再起,名,对于他们来说,便是一切。

    通过梁康和一批混混们的双簧,朱平安成功挑起了士子们的同仇敌忾,这也才有了中午时发生在锦衣卫衙门门前的一幕,接着便是朱平安亲卫们在其中的表演。

    最后,则是由梁康将士子和百姓的注意力引向廖永堂的私宅。

    朱平安偶一回头,看到王金发,“什么事情?”

    王金发压下心头的兴奋,向着朱平安一拱手,“大爷,事情成了!”

    “大爷”这个称呼,是王金发刻意为之。

    朱平安的麾下,洪胖子、岳锦峰等人都是跟随他出生入死的兄弟,关系自然非同一般。曹无伤就更不必说了。仇泽等人则是浙江兵出身,身上刻着戚家军的烙印,一身武技和战阵经验都是朱平安要大用的。这些人,都是王金发无法比拟的。

    但阴世纲则适时的给了王金发一个建议。也算是回报王金发当日的举荐之情。

    “大人非等闲人物,心中所想咱们不敢妄自揣测,但其身份必然金贵无比,看看那曹无伤以及段喜年对大人的态度便可猜到一二。而你本身并无所长,与其拼死拼活挣些不入眼的军功,倒不如俯下身来,为奴侍奉,说不得日后倒是一条成就富贵的捷径!”

    阴世纲的一番话,王金发深以为然。

    于是便有了这个家奴对自家主人惯用的称呼——“大爷”。

    朱平安倒是不以为意。王金发来的这些天,谨小慎微、战战兢兢的做事做人,朱平安都看在眼里,对于他的态度很是满意。

    “人抓到了吗?”

    “曹爷已经得手,人正在押往田庄的地牢,等候大人审讯!那人身边还有几个鞑子,属下擅自做主,将其制服之后,都留在了廖永堂的私宅门前,相信士子们会找到他们!”王金发一字一句的说道。

    “很好!”朱平安赞赏的点点头。完全贯彻自己的指示,又不失变通,这个王金发的确是个可教之才。

    亲卫将朱平安的坐骑牵过来,朱平安刚要上马,却又转回身。示意王金发跟自己来到一旁的树下。

    “金发,你在江湖上打滚这么多年,能不能帮我办些事情?”

    王金发的心头一阵激动,“全凭大爷吩咐,金发一定竭尽全力!”

    “我手头有一批财货,熔炼太费时间,所以我想尽快出手,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