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小明是怎么死的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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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朕的衣服上有一股奶香味。

    因为他用强生。

    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这么需要婴儿般的呵护,他只说他用惯了,不想换。

    从沐浴露到洗发液再到护肤乳,他用过的东西,t恤或是外套都会沾上这股强生的味道。

    我还挺喜欢闻的。

    穿着他的衣服,我缩进沙发的角落里。

    他这件蓝白外套的帽子很大,我扣着帽子,下巴藏在衣领里,只露一双眼睛看着他。

    是朕解决掉最后一块披萨,随手在地上捡起一个购物袋,去洗手间换衣服。

    他对我选的衣服还是很满意的,比如他走出洗手间后看起来心情大好,竟然主动约我出去逛逛。

    “去哪?”我在衣领后嘟囔,声音闷闷的。

    “这是哪?”

    “埃及,卢克索。”

    “走吧,帝王谷。”

    我轻叹一口气,起身跟上他。

    他叮嘱我拿好房卡,就自顾自地出门了。

    卢克索的那一岸,是古埃及的都城底比斯。

    新王国时期,法老们选择把雄伟的帝王陵建在那不远处的一片石灰岩峡谷中。

    一路上他都在跟我聊霍华德.卡特,其实也没什么能聊的,就说说这是个倔老头。

    我跟他讲,有句话我特别感动。

    他问什么。

    我清了清嗓子,突然换上一副播音腔说道,“霍华德.卡特在世时,没有因他的特殊成就而获得英国或埃及的表彰。他的葬礼也没有多少人参加。但是图坦卡蒙的陵墓是有史以来考古学最著名的发现。”

    注意,我刚说的是英文。

    我同桌轻笑一声,点评道,“士冥大大,你这哪里是bbc播音腔啊,听不懂英文的还以为你在播gossipgirl(绯闻女孩)啊!”

    说着他还捏着嗓子模仿了gossipgirl的片头,“gothescanan’s。”

    “哈哈哈哈哈哈好像好像。”我笑抽了,“这不是超能力吧?”

    “不是。”他又恢复了方才那副招牌式*脸。

    好吧好吧,我承认我把好好的一部纪录片的台词给播成了美国青春偶像剧。

    不过我同桌伪音伪得还真好像那么回事儿,我不禁就想起他好像是个什么来着...哦对,cv。

    我就问他了,“那个啥,樱桃小魅的大电影我看了。”

    他叼着果汁吸管,特别淡定地应,“哦。”

    “男主角是你配的吧!诶,你咋喷了?快擦擦快擦擦。”

    “擦...”他接过我递来的纸巾,低骂道。

    我乘胜追击,“朕不大大,您那哭腔真不错!”

    他低头擦果汁。

    我咄咄逼人,“我数了,被大魔王封印时的□□共持续了一分十六秒。”

    他把纸翻了个面,继续低头擦果汁。

    我胜券在握,“哦对,你们那个社团叫月声配音社是吧?我把它加b站专题收藏了,今晚开始我挨个儿找找你。”

    他沉默地拿出手机,打开关注列表,选中“碗里”,翻到我的微博,移除粉丝。

    “太残忍啦!”我抗议!

    抗议无效,他又把我加入了黑名单。

    “dship?!?!”

    “呵呵。”

    惹到了d,我也是不能开心了,只得屁后跟着,看他要去哪儿。

    因为我问他,他不理睬我。

    我以为他会去图坦卡蒙的陵墓,毕竟这是唯一一座未经盗掘的法老墓。

    可是他没有,他去了拉美西斯二世的陵墓。

    他望着精美的壁画出神,我看不懂就沿着墙边一路走马观花。

    想要了解这类古代艺术,极其重要的是尽可能去了解贵族阶层的世界观。可惜关于古埃及我懂得不多。

    印象里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翻出了我爸书柜里的一本封面是荷鲁斯之眼的书。

    如果说当时那本书为了我带来了什么深远影响,我想大概就是古人对生殖器的执念狠狠甩了我一个耳光,扇飞了我的奶嘴。

    仍记得那年,我是抱着求知的心虔诚地翻开了那本书,然后我发现阿努比斯拼接奥西里斯十三块尸体使其复活,唯独少了生殖器。没办法奥西里斯的老婆就找了块木头雕了一个生殖器,然后...荷鲁斯就出生惹。荷鲁斯长大后为父报仇,找他二叔撕逼,好家伙,一把扯住他叔叔的大腿,连根带把地又把他二叔的生殖器拽掉了...诸如此类,都不能安静地做一个虔诚的小学生了。

    那一晚我被这本涉及管理学军事学社会心理学家庭内部矛盾分析报告和正确撕逼格斗技巧的巨著震慑得久久不能入睡。

    第二天我就开始打飞机了。

    是的,我的启蒙性教育,是一本埃及神话。

    看着朕哥虔诚的侧颜,我实在不忍心把我如此龌龊的一面告诉他,于是便安静如鸡的站在他旁边,等他虔诚完。

    他目光流转不可言喻,不一会儿轻轻开口,“萌萌,你看过一本讲荷鲁斯之眼的书吗?”

    “......”

    “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看了一本。”他又说。

    我接话感慨,“古埃及人对男性生殖器的崇拜由来?”

    他听完,平静地说“从那以后,我打飞机都能打出使命感。”

    “......”

    朕哥,你ooc了。

    “你牛逼,你打飞机都自带圣光。”我调侃道。

    他兴致勃勃,感觉又到了他每日例行的高/潮阶段,“必须荣耀。大自然里,你知道牵动生物圈运作的秩序本源是什么吗?”

    “生存?”

    “不是。”

    “繁殖?”

    “不完全,是基因延续!所以才有那么多动物有着自杀性/行为,而这之中很多可以归为母性行为。他们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活下来,或者说是基因更好地遗传下去,而选择自我毁灭,这真伟大!”

    “恩对”我说,“而且有的鸟类,为了让全种群的繁殖最大化,他们选择把好的灌木丛让给那些经验足的同类,而自己却住在远离水源易受攻击的树林中。”

    “不仅如此,幼鸟的乞食行为也能说明这点。幼鸟乞食的声音响度是父母权衡食物分配的标准,那么为了让自己更茁壮的成长,幼鸟为什么不没事儿多叫两声呢?因为这样会影响他的兄弟们吃不饱饭。所以他们只有在饥饿的时候才会大声鸣叫。”

    我赞同地追评道,“对于一个物种来说,成功延续基因比它们自身繁殖要意义重大的多。我真难想象,那些智识尚不开化的小生物都明白这个道理。”

    “那是大自然的智识。”他把手中的果汁递给我,在雕刻着文字的墙壁前打了个响指,就放佛他身后那面墙是他接下来的ppt。

    他说,“不可否认,纵观自然,繁殖有着它不可磨灭的生态使命。或者应该说是伟大的,神圣的。大多数的生物,从出生到死亡,它们每天忙忙碌碌的主旋律就是基因延续。那是大自然赋予它们的智识,可是人类不同。”

    我捧着他的果汁,不知道能不能喝一口。

    他继续说,“繁殖恋、直男癌、丁克一族,越来越多这样的词语出现在这个社会。因为人类不同,人类有自己的智识。他们更多地思考,更多地追求。他们用神明束缚,又用智慧解放,再用信仰鞭策。他们混乱过,文明过,灰暗过,重蹈覆辙但却不曾毁灭。这很可爱。”

    我不解,“你既然这么热爱...呃..热爱人类,又认可他们的智慧,为什么还会说出无知的混沌比知识带来的混乱更容易承受这种话呢?”

    他突然笑了,“我承认人类有智力,但智慧还太浅。混沌是一个沉重的球,压在人们身上,但混乱是带刺的。知识使人从混沌中解脱,但缺乏德行则会让知识变成人类肆意妄为的工具,从而招致混乱。追求个体自由这无可厚非,但是太多的人是嚣张的,是毫无敬畏的。爱弥尔.涂尔干提出了人类的双层性。从世俗层到神圣层,人们需要信仰帮助自己攀爬。人需要有信仰,这里的信仰不等同于宗教。很多人选择冥想,或者去大自然。你是无神论者也好,宗教人士也好,只要心怀敬畏,就会觉得撒谎会给自身招致麻烦,伤害他人会带来惩罚。就不会在赏樱花的时候一个个的都往树上爬。在那些狂妄自大的人心中,他们的主观意识太强,而不会觉得当你站在一棵树前,那颗树也在站着看你。”

    我终于下定决心喝了一口他的果汁,“我明白了,你那句知识的混乱的主语是你自己对吗?你想说,人类的混乱让你很难以承受?”

    他点点头又摇摇头,“人类同样也会被混乱惩罚,所以他们自己研发了伦理道德。”

    “那你呢?有多难以承受?”

    “困。”

    “那你嫌弃我们吗?”

    “当你用我们这个词,而不是我的时候,就已经替我回答了这个问题了。我也告诉你一句我曾经感动的话,你觉得和其他生物相比,人类这种手无寸铁的哺乳动物居然抵御细菌、柱牙象、冰雪和灼热的侵袭,最后成为万物的主宰,他们到底通过什么方式和方法做到这些的?这绝不是一个人所能单独完成的。人类自我解放,追逐个人意志,同时又自我超越,追逐大同世界。人类和自然不是对立的,人类不应嚣张。他们是有智慧的,但又是渺小的,所以他们团结。”

    “哦哦。”我点头,这句话就出自房龙那本《人类的解放》,他高中看的那本。

    “朕哥,你是人吗?”

    他抬头看我。

    “呃...”我也觉得自己的问题挺不得体的,就又换了个问法,“您今年几岁了?”

    他一把抢过那杯果汁,“我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