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黑光

骑着王八砍鲨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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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人说话时本是压低声音,但嗓子无奈太粗,再加上情绪略有激动,声音依旧较大。便是连另一侧的人也能够听得清楚。

    不过那被称作大哥之人,倒也不曾怪他,扫了圈众人随即落座,道:“不错,为兄心中也是有不舍之意,不过往后,咱们两个人,白天教授弟子武艺,闲时喝酒聊天,岂不快哉。”

    听见喝酒聊天,那粗豪汉子连连点头,面上的几分伤感,也消失无踪了,说道:“大哥说的是,年轻那会,每天想的便是何时能够,攒够了活计的银子,享享清福,岂不快活,但现在眼看着就要将打下的基业交给后辈,倒是……”说到后来,这汉子摸了摸自己的胡子,连连摇头。

    那大哥很是了解自己的兄弟,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说道:“人这一生只能向前走,任你有多高的武功,也不能逆转半分,咱们早点吃喝,早点休息,明天也能早点赶路,一口气回去,也就是了。”

    听到这里,坐在谢孤鸿左侧的花满楼点了点头,道:“这汉子说的倒是不差的,接受生活,享受生活,看起来他的内心,可是比他的身形,通透得多。”

    公孙兰微微一笑,道:“有时候,我真是感觉你的眼力,比我的好要好。”

    谢孤鸿道:“看透,这是一种境界,他说的不错,我们只能往前走,绝无半点机会回到以前,所以后悔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公孙兰道:“你在说你自己,既然选择的要找叶孤城,那也绝不后悔。”

    谢孤鸿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你也可以这样理解。”正说到这里,谢孤鸿微微一顿,说道:“飞鸽传书来了。”

    公孙兰知道他听风辩位的本事,比花满楼还要高强,因此并不怀疑,于是直接站起了身子,走出了小馆子,来到了店外。

    过不多时,她就发现天空中有一个白色的小点已然飞到头上,公孙兰口中忽然发出“呜”的一声响,那白色小点,直飞而下。而后干净利落的落在了公孙抬起的手臂之上,她伸手轻轻抚了抚白鸽的头,和依旧如雪一般的羽翼。而后取下了,白鸽腿上的信筒。

    食指大指轻捻,将信瓤打开,定睛看去,点了点头,而后转身再次进入了酒馆当中,来到了之前的作为坐好,她此时已本来面貌示人,所以往里一走,酒馆内的一众汉子,均都定定的瞧着她,只因公孙兰生的是在妩媚动人,虽然此时并未刻意去挑逗谁,可是却人人都觉得此女子在逗引自己。

    媚骨天成,此语来形容她,那就是再合适不过了,但她却偏偏不瞧任何人,只是静静的坐在了谢孤鸿的左边,一双媚眼中,也好似只有这个男人,一时间屋内的一众酒客,都面露失望神色,见公孙兰背对着自己等人,也就不再看下去了。

    公孙兰将信瓤递给了谢孤鸿。后者摇了摇头,道:“不用,是谁来的信?”花满楼在旁,也面露好奇之色,侧耳聆听着。

    公孙兰道:“是我的一个姐妹,京城来信。”她顿了顿,接道:“独孤一鹤在京城现身了,还杀掉了峨眉四秀中的三位,和我的一个姐妹,另外,你的大徒弟,周致远受伤了。不过,现在已经无事了。”

    谢孤鸿听完“恩”了一声,道:“接下来我们需要抓紧时间,赶回京城了。”

    花满楼道:“此处已进入了河北,以我们的脚程,加紧的话,二天内必到。”

    公孙兰道:“你有些着急了?”

    谢孤鸿道:“还好,只是觉得,应该这样做。”说着,他喝了口酒,而后看了看公孙兰肩膀上的那只白鸽,道:“给陆小凤写信,让他别分散注意力。”

    公孙兰掩口轻笑,道:“好,我现在就写。”说着,找店小二要了笔墨。而后按照谢孤鸿的意思叮嘱陆小凤在京城要有所作为,不要成天乱逛。写完之后,拿出一只信筒,在上面用小楷,写着“转陆小凤”四字,她相信,自己红鞋子在京城的姐妹,会找到人的,哪怕这个人士陆小凤。

    而后她弄了些小肉条,喂食了那小白鸽一番,这才走到了墙边,推开窗子,将白鸽往上抛去。那鸽子到了空中,立刻一抖翅膀,扶摇直上,没一会便化身一个小白点,隐匿在蓝天之中。

    再次坐在谢孤鸿的身旁,公孙兰道:“这下你放心了?”

    谢孤鸿道:“你办事,我自然放心,不过,这个地方又要让人不放心了。”

    公孙兰奇道:“什么意思?”

    谢孤鸿道:“一会你就知道了。”便不再言语,公孙兰不知他指的是什么,但每过多久,对面花满楼却好似知道了什么,而后面带微笑。

    又过了一会,公孙兰神情微变,因为她听见了一些声音,那是刀剑等兵刃的声音,虽然人数不多,而且也没有刻意的隐藏脚步声,可是过来的人行走之音却非常之轻,显然是高手。此时公孙兰也知道,不算谢孤鸿,只是说花满楼的功力也要比自己深上一些,当然,最起码,耳音是比自己强不少的。

    此时正值中午,酒馆内的阳光很足,可突然之间,屋内的众人顿觉视线一暗。却是屋内多了三个人,这三个人各自打扮不通,而且可谓是奇装异服,所有人看的也是啧啧称其。

    最左面的一个人,穿着白不衣服,可是这一副却是短打,露着中间一大块肚皮,下身穿着到大腿根的短裤,脚下却蹬着一双金光闪闪的鞋子,鞋头朝上弯曲,如同两艘小船一般,头顶带帽,手中拿着一只好似竹子,却又发出金属光泽的笛子,留着两头翘的八字胡。

    而在另一侧,是三人中最年轻的,但也有三十五六岁的年纪,穿着白底银花的对开衫子,带着八角飞檐帽,眼窝深陷,皮肤黝黑,而且上面好似抹了一层油,滑腻腻的,让人看了就十分恶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