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自己选择

刘小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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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名侍卫回到他们的房间,各自垂头耷脑。其中年纪最小的一个问:“我们真的要送小姐去那么远的地方吗?”

    亨达点头:“当然,没有我们,她在草原上寸步难行。”

    “这一路一定要小心,不能走漏风声,不然墨索尼的人一定发疯似得追杀我们的。”

    “怪不得蒙哥他们都走了,是不愿帮我们这一趟了。”

    “他已经帮我们不少了,毕竟,他只是路过我们部落的。”

    “大汗会帮小姐吧?”

    “我猜大汗会先娶了小姐。”

    “那还用说,小姐这一去就是送上门啊!”

    “少胡说!”侍卫们七嘴八舌,亨达呵斥,“小姐说怎样做,咱们就怎样做!”

    “可是我们真的要去北原吗?”一个侍卫问道。

    亨达叹口气:“小姐都说了,自己决定,不勉强。虽是这么说了,我还是希望大家都去,多个人多份力量。”

    “如果是别的方法,如果小姐愿意待在南朝,我愿意一直守护她。”一个侍卫说道,“我的家人都死了,都死在战乱里,我厌恶战争。战争没办法避免,可是战争的火把不能从我自己手中点燃。”侍卫站起来向亨达行了一礼,“对不起,我不能同去。”

    亨达身旁一侍卫乌拉喇拔刀出鞘:“你是要背叛小姐,背叛我们大家吗!”

    侍卫闭上眼睛:“如果你认为是背叛,那就算是好了,我不去北原。”

    亨达夺过刀:“干什么,对自己人动刀子!小姐不勉强大家,不愿意去就不去,还要胁迫吗?”

    乌拉喇不服:“不在一起,谁知道他会不会跑去向墨索尼告密?”

    “你……”侍卫气的哆嗦,“好,那你现在杀我灭口好了!”

    “别胡说八道了!”亨达制止两人,“草原那么大,道路成千上万,他知道我们走哪条路?”又道:“要走就走吧,还有谁,不愿意去的都走吧。前路究竟怎么谁也不知道,自己做决定,决定了就不要后悔!”

    次日一早,拉勿黎走下楼梯,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五个侍卫,点点头。还好,只走了两个。

    亨达面色尴尬:“对不起,小姐,我没能留住他们。”

    拉勿黎一笑:“我说过了,全凭自愿。好了,我们上路吧。不过不能这么走,总该打扮一下,你看,也扮做货贩子如何?”

    货贩子啊?的确,跟蒙哥一行人混过许多天,扮成他们不难。而且这个行当也好,走南闯北的也没人怀疑。“全凭小姐吩咐。”

    库鲁娜站在拉勿黎身旁,闻言插嘴道:“可是我们没钱啊,出门收皮货,多少要带些银钱吧?”见拉勿黎看她,解释道:“我是看蒙哥他们这样做的,需要补充食物的时候,也好和牧民们买。”草原牧民大都热情好客,拉勿黎的侍卫们出门,基本上没遇到过将路人拒之门外的牧民,是以也没想过这点。他们忘了,以前他们是首领家的侍卫,现在不是了。

    拉勿黎道:“没错,是需要准备一些,不带钱怎么收皮货?”

    “可是……”亨达面露难色,拼杀出来能有命就不错了,谁还记得带钱?这几天住店的钱还都是那名周将给的。

    “别担心,我们有地方要钱。”拉勿黎笑了。

    几人退了房,将剩余的房钱买了几身牧民的衣服,将拉勿黎和库鲁娜打扮成年轻的子侄。牵着仅有的几匹马,出了北城门,向草原方向而去。甫出城门,库鲁娜就频频回望,万分不舍的样子。拉勿黎看到了也不想多说,她知道,她在想蒙哥。可是蒙哥等人已经去大周了,就算在这里,也不会跟他们去北原的。他们萍水相逢,没道理生死相随。

    越走越远,库鲁娜忍不住小声啜泣。拉勿黎和她并肩而行,拍拍她的肩膀:“你去找他吧。”

    库鲁娜一惊:“不是,小姐,我不是……”唯恐拉勿黎赶她走一般,“我是喜欢他,可是他不喜欢我啊。我只是想着,这辈子可能再也见不到了,就忍不住难受……”

    拉勿黎不再多说,往前错开一步,让她一个人好好想想吧。

    走了有一个多时辰,已经过了李征等人的营地,也没人注意到他们的不同,几人悬着的心慢慢落下,这遥远的旅程算是真正开始。

    前方大路边,一人一马孤零零的十分突兀,草原太大,牧民们不会单独出门。所以这一人引起亨达等人的警觉,提高警惕,继续前行,手握在刀柄上,随时预备着拔刀。

    近了,看清了,先是库鲁娜一声欢呼:“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去大周了吗?”

    蒙哥淡淡一笑:“大周去过那么多次,不想再去了,还是北原有趣,一起去,路上热闹些。”说的轻松,好像结伴郊游一般。

    “你的人呢?”亨达问道。

    “嫌他们碍事,甩掉了。我的货也需要他们送过去。”

    拉勿黎眼睛眨了眨,是不想你的人一起冒险吧,那你跟来干什么。又说道:“来的正好,你带银钱了吗?”

    蒙哥拍拍腰带:“当然,我是贩货的,不带钱干什么去了?”

    拉勿黎笑道:“正好,我本打算去克叔伐借的,有你在就省了这一遭。放心,赚了钱,连本带利一起还!”

    蒙哥笑:“好啊。”

    库鲁娜偷偷擦干净激动的眼泪,喊叫着:“走啦走啦,边走边聊。”

    陈崇回到营地,十分激动的对李征道:“就是她,就是她!真是太幸运了,真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找到她了,运气啊!”

    李征也很欢喜:“真的,真的?谁说的,可以肯定吗?”

    陈崇:“是魏达那小子,他还想瞒着,被我三言两语套出来了,厉害吧!”

    “这么简单?”太容易了,反倒叫李征生疑。

    陈崇一开始的兴奋劲已过:“你这多疑的性子,真没办法!是,这一切似乎巧合了些,我们正想找,人就出现了。可是你再想想,除了你我,谁还知道我们想找她,就算想算计我们也太厉害了些。还是说消息泄露了,你说出了还是我说出去了?大将军都不知道,他们怎么知道的?”

    这样一想也说的过去,李征点点头,道:“好,现在人已经见过了,只差找到她,和她讲讲道理了。”

    “看她的样子,虽有些阴晴不定,倒不像不好说话的。你看她对你我二人,态度较其他人便好一些。”陈崇越想越觉得这事实在太顺遂了。

    “只是,乌云百骑行踪不定,找起来可能要费点工夫。”

    “这有何难,做出大海捞针的准备,”陈崇双手划拉着比划,“多派出些哨兵,尤其是康平和东占城外。广撒网,多捕鱼!一旦见到他们的踪迹,就告诉他们我们有要事找他们,让他们稍等一等,然后放出信号,引你我前去寻找。或者让他们回来。”

    “也没更好的法子了,就这样吧。不过哨探恐说服不了他们,不如我们写封短信,每人都带一封,见到了交给她。”

    “不错,你来写。”

    “可以,这事不好声张,别叫军中文书了,我写好了,你多抄写几份。”

    “你……”

    深秋的正午,暖暖的。广袤的草原上,还是墨绿墨绿的。几匹空着鞍的马儿乖巧的站在一边,看着不远处刀兵相见的人们,似乎不理解同类间为何要这样相互折磨。

    “嘿!”亨达砍翻一个对手,大喝一声,又迎上一把弯刀。眼前的敌人越来越少,可他心里却越发焦躁。这一路人马只是偶遇,人数不多,他们还可以应付。可怕的是,这些人中有原本属于他们部落的人!昆比拉达看来是下定了决心斩草除根,竟收买他们的同族用来寻找拉勿黎。鬼知道他放出了多少这样的小队!一队两队他们能对付,更多呢?

    陆续发出的惨叫声,有敌人的也有自己人的。亨达算是自己人中武力最强的,刀刀都用上最大力气,想要多杀几个,减轻同伴的压力。眼角余光瞥到蒙哥也刺死一人,没想到看上去瘦不拉几的蒙哥身手还不赖,难怪敢带着不多的几个人在茫茫草原上纵横。

    随着最后一人倒地,亨达众人松了口气,看着还有一口气的墨索尼部众,轻蔑的笑着。那人嘴角流着血,冷笑道:“你们以为这就赢了吗?哼,你们逃不出大首领的手掌心的……”

    “不好,有骑兵来了!”蒙哥惊叫。

    地上之人大笑:“哈哈,看到了吧,我们的人来了,你们跑不了的,哈哈哈……”倒地气绝。

    “很多,几十匹马。”蒙哥耳朵贴在地面上听了片刻,垂头丧气道,“跑不了了。”

    亨达握紧大刀:“那就不跑了,能杀几个赚几个!”

    四面都是平坦的大草地,一条小沟一片土坡都没有,藏无可藏。

    拉勿黎手中一直握着把匕首,原本要用来防身,现在看来,如此锋利,自尽应该不怎么痛苦吧。

    马蹄声已经可以听到了,地平线上慢慢冒出一片乌黑的铠甲。蒙哥眼皮一跳,不会是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