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鲛绡透(上)

关耳95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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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之外,有鲛人,水居如鱼,不废织绩,其眼泣,则能出珠。★”

    沈从之放下手中的《搜神记》,揉着眉心暗想自己是魔怔了不成,竟也开始相信这鬼神只说了,以前读的圣贤书也不知道去哪儿了。

    打开放在书桌旁的木盒,里面躺着的是一颗饱满丰润的珍珠,只有人小拇指指甲盖大小,这样的珍珠在他们这个渔村中随处可见,只是这珍珠的来历却是不凡。

    ……

    一个普通的二十年前,普通的夜晚,普通的沈从之降临至这个普通的渔村。

    沈父是个好吃懒做的渔民,最喜欢做的事便是划着自家的小渔船离开这个小渔村前往海外的世界,听曲儿喝小酒。

    沈从之出生那天,沈父对着沈母誓,从今以后不再玩乐,定会努力挣钱养家,不再让他们母子俩吃半分苦。

    “娘子,我听了这么多年的曲儿,终于听到了一句当年见到你时,想与你说的话。”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从之从之,以后咱儿子就叫沈从之。

    沈父果然不再玩乐,整日随着乡亲们一起出海打鱼,比起以前,不知长进了多少分,于是只要沈从之随着父亲一起出门,总会有人对着他说,“从之啊,你可真是沈家的宝贝,你真该看看你爹以前是有多不长进,要不是你出生了,你家肯定已经穷的揭不开锅了。”

    沈从之也会笑嘻嘻地答道,“是啊,我是沈家的宝贝,是爹娘的宝贝。”

    村民们看着沈家从一个落魄户到如今变成了渔村里最富有的一家,心里没有嫉妒是不可能的。

    沈母宋珍蓉最喜欢与弟媳坐在门廊下纳鞋底聊天,偶尔也会有几个路过的村妇,在见到沈母后就与同行的人窃窃私语,“你们看那方红燕,整日就与宋珍蓉待在一块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跟个千金小姐似得,怕是家里的那点地都晒干了吧。”

    身旁的村妇偷瞄了两眼坐在那儿的女人,见她们穿着打扮都比自己漂亮,不禁满嘴的酸气道,“她们这一家,说来也是有趣的紧,若不是当初沈从之出生,沈德意识到不能再贪图享乐,她们哪儿还会这么悠哉悠哉的,怕是早就下地扛锄头了,要我说,如果当初沈从之生在我家,我家那位早就把财路做到外面去了,你看看他们,这么多年还不是照样待在这小村子里。”

    听到几个村妇在自家门前偷笑,方红燕终于坐不住,快步走向她们,指着她们的鼻尖就开骂,“我说李家媳妇儿,你说这话可就不对了,什么叫沈从之生在你家,老娘今天就告诉你,就算十个沈从之身在你家,你家那个还是会像现在这样,次次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你还是得下地干活,你看看你这双手,哟,刚去挖煤了吧,来来来,再看看你这身形,难不成你家猪食都被你偷吃了不成。”

    方红燕捂着嘴想要学学那些个官家小姐轻笑的样子,结果笑到后来实在憋不住,开始放声大笑。

    李家媳妇儿的脸涨成了猪肝色,却敢怒不敢言,渔村里的都知道她在未出嫁前就是骂人的好手,要是得罪了她,非得被她骂的狗血淋头,可自从嫁给了沈德的弟弟沈行之后,就整日与嫂嫂一起,很少再开口,在大家都以为她已经'退出江湖'时,才现她只是藏了起来,宝刀终归是宝刀,隐藏多年,依旧能伤人。

    拉起李家媳妇儿就走,这一家子真不是他们得罪的起的,也真怪他们嘴贱,要说他们在背后说去就好了,在他们面前说个什么劲。

    大步走回宋珍蓉身边,方红燕一屁股坐回到位置上,大声呼了口气,感叹道,“真他娘的爽,这些个没文化的村妇也真是没头没脑的,哥哥与相公这么多年辛苦下来,哪天不是早出晚归,比她们家男人不知道勤快了多少倍,就按这来算,沈家有钱也是必然的。”

    宋珍蓉放下手中的鞋垫,起身替她倒了杯水,放在她的手边,“沈家有没有钱是我们的事,他们爱说什么让他们说去就是了,你也别总说这些粗鄙的话,到时芸儿学了去了,有你悔的时候。”

    方红燕一直向往着海外的生活,十二年前自己生了个女儿,一心想要将她培养成一个知书达理的好女孩儿,就将自己爱骂街的习惯硬生生地压了下去,生怕自己的臭毛病让女儿学了去。

    “我说嫂子,要我我也说从之是沈家的宝贝,你看看他那身气度,就像外面的王孙世子,和二狗,财他们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看着弟媳翘起的大拇指,宋珍蓉眼里满是慈爱,儿子已经十八了,这村子里年纪适合的女子个个都长相剽悍,自己儿子又是个性子软的,若是找了她们做媳妇儿,怕是以后的日子不会好过。

    想到这里,宋珍蓉不禁蹙起了眉头。

    “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家给他们爷儿俩做饭去了,你也别与那些人置气了,不值当。”

    拿起手中的鞋底与针线,将东西理好放进小簸箕里,一路上想着中午该做些什么好。

    沈家大院

    “从之,你在做什么呢?怎么还起呆来了。”

    跨进院子里,看见书房的窗户大开,儿子正捏着一颗圆润的珍珠呆,宋珍蓉走到窗边站了好久都不见沈从之回过神来,这才不禁开口问道,“喜欢这颗珍珠?那改日娘亲给你做腰带的时候替你缝上去,只是这珍珠有些小了,娘那里还有几颗大的,改日为你一起缝上去。”

    “娘,你回来了。”

    沈从之回过神来,现宋珍蓉正盯着他手中的珍珠看,咳嗽一声将珍珠放回盒中,“娘,不用了,这颗珍珠我想留着,您的那些大珍珠还是放着打些饰吧,不然让爹知道我抢了您的东西,非得打我不可。”

    “他敢。”

    瞧着自家娘亲详装一脸怒气,沈从之笑道,“是是是,爹可不敢打我,有娘护着我呢,爹怎么敢动手。好了娘,我饿了,中午吃什么?红烧鱼怎么样?”

    “鱼鱼鱼,你怎么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是喜欢吃鱼,行,你喜欢吃娘就给你做,等好咯。”

    看着娘亲走向厨房,沈从之重新打开盒子,耳边回响的是那晚走在海边所听到的哭声……

    ……

    乞巧节是所有有情人最喜欢的节日,牛郎织女在这日相聚鹊桥,带给世间所有眷侣最美的夜空。

    沈从之走在海边,脑子里想的是若是真有神仙的存在,那织女与牛郎相聚在鹊桥时会说些什么做些什么?

    十多年来他一直生活在这个小小的渔村中,还未曾见过外面的世界,得亏自己父亲识得几个字,教他读书写字,还会时常将外面生的好玩的事说与他听,他的生活才不至于那么无趣。

    他也曾问过为何父亲不带他出去,父亲告诉他,这海中有怪物,每到乞巧节之时就会出现在海边,吟唱起最悲伤的歌,引得路人心生怜悯,走上前去将她们一顿安慰,最后能留下的却只有一堆白骨。

    “那我不在乞巧节出去不就行了?”

    小从之窝在父亲怀里,感受着父亲宽大的臂膀与父亲身上特有的海水味。

    “那怪物有天大的本事,最喜欢抓那些还未长好的童男童女。”

    “为什么?”

    拉着父亲的衣襟,小从之不禁问道。

    “因为他们还小,皮肉都是最嫩的时候,若是哪天你不小心见到那怪物嘴里塞满了东西,你细细去听,就能听到从他们嘴里传出嘎嘣嘎嘣的声音,这是他们在嚼小孩的骨头,所以说,这怪物可是吓人的很。”

    感觉到儿子在自己的怀中哆嗦了一下,沈德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有些安抚的味道。

    “那怪物长什么样子?是不是像书中写的那样,三头六臂,铁齿铜牙?”

    “没有那么恐怖,据说那怪物长得与人相似,只是没有耳朵,还没有腿,有的只是鳃与鱼尾。”

    “长得和人一样,还有鱼尾?他们不仅能在海里游,还能上岸吗?”

    看着沈从之一脸好奇,沈德笑着摇摇头,“不是的,他们只敢呆在礁石上,不敢离开海水太久,你看看海中的那些鱼,哪个是离的开水的。”

    “海中的王八。”

    “你这臭小子,懂得还挺多。”

    父子二人在书房中闹成一团。似乎这还是昨天生的事。

    今日就是乞巧节,自己会不会遇上传说中的怪物?

    随着年岁的增长,自己越来越好奇那怪物长什么样,几乎隔几天就会求着父亲带上他一起出海,可父亲每回都有不同的理由拒绝,反倒让他越好奇这怪物了。

    其实并不是沈父不愿意带他出海,只是这些年不知是怎么回事,海面上越来越危险,上一刻还是艳阳高照的天气,转瞬间就能海风肆虐,暴雨倾盆,渔村里的那些渔民也越不敢出去捕鱼,导致鱼价越来越高,沈父是冒着生命危险,才让沈家过上了现在的好日子。

    耳边是海边特有的海浪的怕打声,看来这次的乞巧节又不会出现那怪物了,沈从之垂着头,一脸沮丧地往家中走去。

    谁在唱歌?这歌声为何如此哀伤?沈从之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转过头现远处的礁石上正坐这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