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大将之才吗

云中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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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必须提防孔虎。”

    姜丕接着说道:“如果把佘健比作为毒蛇,那孔虎就是一条疯狗,这些年里,像我和其他几个老大,都在使劲漂白,只有他改不了性子,动不动就是血腥手段,也沉迷于用暴力去解决问题。

    像今天上午你收拾了他,他绝对已把你恨到骨头缝里了,依他的性格,百分百会报复,而且,肯定是把你往死里收拾。”

    叶凡目光一寒,冷声道:“那他是找死。”

    “我相信叶兄弟身手不错,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特别是道上的人,干见不得人的事很里手,万一着了道,那就为时晚了,所以,叶兄弟平常出门的时候,多提防一点,假若真着了道,不嫌弃的话,可以说是我姜丕的兄弟,他孔虎真要玩,我姜丕就陪他玩到底。”

    叶凡微愣,随即拿过服务员刚送上的白酒,拧开瓶盖,倒满两杯,一杯递给姜丕,碰杯道:

    “姜老大能说这样的话就很不简单了,啥也不说了,喝最烈的酒,睡最美的女人,交最蠢的兄弟,干了。”

    “好,交最蠢的兄弟,这话够味,干了。”

    两人一口喝尽,娘咧,白酒啊,一瓶酒就喝完一半了。

    姜丕掏出烟,丢给叶凡一根,自己抽上一根,笑道:“这才第一次喝酒吃饭,我就闷头闷脑的给你敲警钟,能适应吗?”

    “没什么不适应的,俗话一句,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我可不想挨冷刀子,那听听警钟又何妨。”

    “嗯,那我就接着往下说了。”

    “说吧,洗耳恭听。”

    “这第三个要提防的人,叶兄弟能猜到是谁吗?”

    “柴一。”

    姜丕微愣,好奇问道:“为什么说是他?”

    “人到高处不胜寒,特别是江湖道上,越爬得高,则越颤颤惊惊,像上次,他一看到我和辛无畏有点关系,回头就请我喝茶,无非是心里不踏实而已。”

    “怎么个不踏实法?”姜丕眼里多了几分兴趣。

    “这个……我猜,无非就是两方面的原因:其一是,他怕我是省城豪爷丢在西海市的一枚棋子,那则有可能牵连他的地位和事业,所以试探、拉拢。其二是,他担心我成为其他区四位大佬手中的大刀。”

    “好!”

    姜丕朝叶凡顶了个大拇指,感叹道:“叶兄弟心怀乾坤,却不显形于色,判人断事,针针见血,利害啊,说句实在话,确实让我很意外。”

    “孔老大的意思是:我是大将之才吗,哈哈哈哈,我也这么觉得。”叶凡无耻大笑。

    姜丕一阵无语,是被叶凡这股无耻劲呛住了。

    他好笑道:“叶兄弟,你难道不能谦虚点吗?”

    “有啥好谦虚的,你下次夸我还不知道是何年何月,我何不先高兴了才说,不然,委屈了自己。”

    “……”

    好吧,姜丕再一次被叶凡的这通道理噎得说不出话来。

    “好吧,叶兄弟,再给你一次机会,再猜一猜下个要提防的人,这次你如果猜对了,我就把这半瓶白酒喝了。”

    “当真吗?”

    “绝对当真。”

    叶凡立即把酒瓶立到姜丕面前,坏笑道:“那你可以喝了。”

    “让我喝可以,但得先告诉我答案。”

    “你想说的下一个要提防的人,他就坐在我对面。”

    姜丕看着叶凡,一声苦笑,拧开瓶盖,对着白酒瓶喝光瓶中的半瓶酒。

    至此,两人再没聊这方面的事,姜丕没问叶凡是怎么猜出来的,叶凡也没说是怎么猜到的。

    两人边吃边聊,又喝了一瓶白酒,又叫了两个菜,直吃到七点半时才离开酒店。

    有意思的是,姜丕已有八分醉意,说话都大舌头了,走路更是东倒西歪,全靠叶凡扶着才坐上车。

    叶凡对姜丕又多了几分好感,一是因为姜丕肯定知道自己的酒量,但刚喝酒的时候,只字没提自己喝不得,这份不轻易间露出的豪爽,很对叶凡的胃口。

    再者,都说酒后吐真言,他姜丕能让自己喝醉,证明他不怕吐真言,也就是说,他对叶凡没瞒着什么坑歪心思,若是换成柴一,他敢在叶凡面前喝醉吗。

    光是他表现出来的这一点,就值得交个朋友。

    随后,叶凡从姜丕手机上找到他老婆的电话,拨打了过去,问清了地址以后,把姜丕送回了家。

    直到九点多的时候,叶凡才回到小区。

    刚走到楼梯口时,浑身忽然一紧,身子一缩,猛然扑向花围子中,如同猎豹捕食。

    而正是这时,一道冰冷的冷光从花围子射向叶凡。

    叶凡错身避过,等他再往前扑时,一道黑影如狸猫般从花围子的另一端矮树中蹿起,几个起落就跑出了十几米远,然后跳上一辆等他的摩托车,瞬间消失在夜色中。

    好快的速度,好敏捷的身手。

    是谁!?

    叶凡想到了刚才吃饭时姜丕的提醒,难道是孔虎,这么迅速就找人来对付自己了吗?

    他眼里炸起寒光,捡起那把匕首,静静思索了一会儿后,进了单元门口。

    那辆摩托车开出五六公里以后,确定没有人跟踪以后,拐进了一处阴暗角落,停了下来。

    两人摘下头盔。

    其中一个约三十四五岁的样子,国字脸,浓眉大眼,眼内精光闪闪。

    另一个四十来岁,也就是刚开摩托车的那人,身板壮如野熊,右边脸颊上有一道刺眼的七八公分长的刀疤,恰似一条蜈蚣虫趴在上面,赫然是博天武社的老板巩秋。

    此时,他盯着对面的人,沉声问道:“寒子,怎么回事?”

    寒子叫袁寒,他说道:“那个人的感觉太灵敏了,我才准备偷袭,他就反扑向我,幸好带了把匕首,不然只怕要露脸了。”

    “这么灵敏吗,平常人不可能有这么好的感知力,除非是修炼了内家功法的人。”

    “应该是修炼了内家功法,就是不知道是暗劲一品还是二品,若是一品,那不足为惧,若是二品,那就棘手了。”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看来得调整一下计划了,明天我再安排一个人来,务必尽快把他做了,不然,夜长梦多。”

    “是这个道理,这种人,连孔虎都敢打,没什么事做不出来的,秋哥,安排老三来吧,我俩铁定可以做了他。”

    巩秋眉头微挑,眼神冰冷不带一丝感情:“不,以防万一,我让老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