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已识愁滋味(一)

炜炜豆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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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平县府的马厩,那是她记忆开始的地方,母亲曾在那里喂马。

    醒醒,是母亲为她取的小字。

    这名字无端的古怪,后来有人给她解释,说,这是母亲希望当年的自己是清醒的,不必沦落到今天的境地。

    卞赛不知道母亲在生她之前,过着怎么的生活,但想来,总比现在好。

    问过母亲,但她没有告诉她过去的经历。

    母亲说,她不曾后悔,因为有卞赛。

    晚霞满天的时候,她提着一只大木桶,走走停停的回来。

    母亲瘦弱,身量较普通女子修长,肌肤因为常年暴晒变得干黄,但是她说话的声音如同黄鹂,行走的姿态恰似舞蹈,一颦一笑一蹙一悲,无人能得她三分风彩。

    那木桶的重量几乎超过了她,但卞赛帮不上忙,只能静静的坐在一旁,就已经是帮了母亲的大忙了。

    她们之前还去过别的地方,但没有人肯收留。

    人们都说,母亲得罪了权贵,被贬谪为奴隶。

    终于到了阳平这个地方,有人肯让她们留下来。母亲说,虽然日子过得苦,但总算不必再东西飘零了。

    阳平,是母亲出生的地方。

    卞赛的母亲是整个阳平最美丽的女子,她们寄居在这里,便常常有不知实情的人来打听,后来渐渐人少了。

    比起这些事,卞赛更喜欢和王大人家的大公子一起去抓蛐蛐。

    王大人就是肯收留她们的阳平县县令,他家的大公子虽然力气很大,却笨笨的。

    但是卞赛不敢欺负他,他有一个厉害的母亲。

    “醒醒,我们该走了。”

    那天晚上,母亲把她叫醒。

    卞赛就知道了,又该搬家了。

    这样的事情,卞赛虽记不清楚,但仿似已经历过许多回了。

    她不在乎去哪里,只要母亲还和她在一起,只要母亲与她永远不分开。

    那天,母亲汲水回来,王大人趁母亲喂马的时候,对她动手动脚。

    母亲虽然只是弱质女流,但是绝不是女萝,依附于人。

    那王大人是贪慕母亲的容色,才会那么好心的收留她们。

    这世上真正好心的人几乎是没有了,但卞赛不厌恶王大人。

    善与恶,本就不必去分得太清楚,他能给她和母亲衣食,卞赛便会感激他胜过自己的生父。比起那个不知身在何处的父亲,王大人至少还给过她一碗饭一张床。

    “喂,臭丫头,你要去哪里?”

    糟了!被王溉发现了,这么晚了,他竟还没睡。

    他和他娘一样,有双厉害的眼睛,却偏偏长在肥腻腻的脸上。

    他紧紧的盯着卞赛,“你跟我走,快点,我娘派了人过来。”

    “夫人派人来做什么?”

    王溉才发现母亲站在阴影处,一时间居然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了,等他缓过气来,他着急的推卞赛,把袖子里藏的银子塞给她,脸红了,怪不好意思的说:“傍晚的时候,我爹在马厩···我和我娘都看见了。你们快跑吧,我娘的人这就要过来了。”

    母亲僵了僵,抓卞赛的手握得特别紧,她屈身,行了一个郑重的礼,卞赛也跟着母亲行礼:“多谢大公子之恩。”

    说完,母亲就拉着卞赛匆忙而去。

    母亲褪色的裙角在夜色里翻飞,历经沧桑,却是这般的美丽。母亲去世在另一个晚上,那是一个落满白雪的冬夜。

    卞赛与她从阳平一路西行,打算去西边的齐国。

    母亲说,那里有她的朋友。

    但是从阳平离开的时候,母亲一路上奔波,病倒了。

    王溉给的银子不多,他不过是一个孩子,能有这份心已实属难得。

    那份银子给母亲抓了一副药,便尽数花光了。

    我们不得不在沧州暂时停留,和乞丐挤在破庙里,靠乞食为生。

    日子最难过的时候,母亲终于拿出贴身戴的玉坠当了,那枚玉坠为我们换了一顿略为丰盛的晚餐。

    我们吃着馒头,还有一片薄薄的猪肉。

    就在那时候,我的母亲死了。

    她蜷缩在角落里,含着笑看我吃东西,过了好久,都没有再动一下。

    我听见有一个女人说:“小姑娘,你娘去了。”

    我嚼着那块猪肉,觉得酸涩,好像那块猪肉已经怀了,不能再吃了。

    我母亲这样的美丽,怎又这般凄凉的走了。

    不,那时的我,尚不懂凄凉这个词。

    我只觉得彻骨的冷,比在寒冬飘雪的街头乞食受尽路人的白眼还要冷,比在烂泥地里赶路淤泥让我的脚发烂还要痛痒难耐,我觉得此生也要同母亲一块尽于此了。

    我把冷硬的猪肉咽下去,我说:“娘,你不要醒醒了吗?”

    母亲手里的半块馒头被人抢去,我知道她是想留给我的。

    可我实在吃不下了,抢去就抢去吧。

    反正,我最重要的,已被上苍抢夺去了。

    我缩在母亲冰冷的怀里,我拉着她的手,一遍又一遍的搓着她的手。

    沧州的冬天,太冷了,我不想让母亲身体冰凉。

    过了好久,有个人走近我的身边,把乌黑的馒头塞回我手里。

    一场争斗过后,那半个馒头已经又硬又臭了。

    “拿好。”

    那是一个比我大几岁的男孩,他阴沉着脸色,额头和嘴角都流着血,脸上还有着污垢,但一双眼睛亮得出奇。

    他和我们一样住在破庙里,似乎也是才搬进来不久。

    “多谢。”我拿回馒头,母亲教诲我无论何时都需进退有度,不可失礼,哪怕此刻,我喉咙哽咽,不愿说别的话,可我还是要说一句多谢。

    男孩的手上全是冰裂的伤口,原本的皮肤已经不可见。

    “小阮,好了就过来。”

    那个女人在角落里生起了火,烤着两个干瘪的地瓜。那些人可不敢抢他的食物,尽管他只是一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孩子,可他发起狠来总是拿石头狠狠的砸人的脑袋。

    他走过去,从火堆里拿出一个,又走回我面前,拿走我手里的馒头,把地瓜用干草套了个圈,再递给我。

    “小心烫···”

    “小阮,过来!”

    他顿了顿,“你以后跟着我吧。”

    ------题外话------

    这是豆奶的新坑,存稿已经完结了,所以不用担心断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