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意乱情迷,活色生香白日梦

莫吹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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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动的小狐狸,真正称得上是祸水红颜。

    魅惑天成,媚色飘香。

    只一个秋波流转,就能让人沉醉千年。

    何苦就差点就此沉醉。

    管他妈什么异界,管他妈什么妖精,管他妈什么仇杀,管他妈什么邪书。

    穿越的我混得如此苦逼,为什么不能苦中作乐,为什么不能疯狂一回放纵一次?

    看了小狐狸的如丝媚眼,何苦不由自主的情迷意乱。

    他觉得现在的情形完全可以用一个词儿来形容。

    *。

    觉得小腹燃起了一团火焰的他,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把小狐狸从澡盆里抱出来,重重的扔到大床上,然后来个直截了当的饿虎扑羊。

    他想把她给“吃”掉。

    非常非常的想。

    如果能“吃”了这么个妖精似的尤物,即便是下一次寒毒发作就死于非命,也算没白白的穿了这么一回,是吧?

    寒毒……

    草,寒毒,要命的诡异的寒毒!

    何苦愣了愣,感觉像是数九寒天在冰天雪地里被一桶冰水从头淋到了脚。

    那可是神秘的让人生不如死的恐怖存在。

    那可是让医院给出“艾滋病”结论的诡异东西。

    谁知道它会不会像艾滋病一样,通过体液进行传染?

    即便不会,寒毒缠身的他,又有什么及时行乐的资格?

    “绝症”在身的他,有什么资格去伤害别人?

    仙人板板!

    何苦第一时间闭上了眼睛,下意识的咬紧了牙关。

    他没有看到自己的唇边有红线蜿蜒而现,却感觉到嘴里有淡淡的血腥味传来。

    舌尖被咬破了,出血的时候,钻心的疼。

    也就是那阵钻心的疼,让他从意乱情迷中清醒过来。

    这一“醒”,感觉真的是“如梦初醒”。

    他居然没有在卫生间。

    他的面前,也没有温泉水滑洗凝脂的倾城红颜。

    至于媚眼如丝媚色飘香的那个祸水,更是完全没影儿的事情。

    竟然。他是做了一个疑幻似真的白日梦。

    他梦到他给这个妖精似的丫丫洗澡来着。

    从小狐狸用娇滴滴的声音叫“老公”开始,他就不自禁的坠入了那活色生香的梦境。

    梦里的他,意乱情迷。

    梦里的他,情不由己。

    如果不是因为寒毒缠身悬崖勒马而咬破了自己的舌尖,只怕这个活色生香的绮梦会继续做下去。

    梦里的他根本就模糊了现实和梦境的界限,真要在梦里*滚了床单,他一定会以为真的一时情动,和这个妖精似的尤物有了负距离亲密接触。

    他一定不会知道那所谓的负距离亲密接触只是一场绮梦,事实上他连她的边儿都没能挨上。

    于是乎,这事情就有点聊斋了。

    好端端的。他怎么会做这么一个乱七八糟活色生香的绮梦?

    总不会是穿越不知肉味憋坏了。直接给憋出了幻觉吧?

    何苦的目光。自然而然的落到了床上,落到了那个绮梦的主角身上。

    他还坐在床前的沙发上,床上的小狐狸整个儿缩在被窝里,貌似怯怯的弱弱的露出了一双大大的眼睛。

    那眼神。是说不出的诡异。

    确切的说,是她的眼睛,说不出的诡异。

    那是一双粉红色的眼睛。

    粉红色的眼眸,在空气中荡开了一圈圈暧昧的迷离的光晕。

    桃花眼,勾魂瞳,迷情眸,风月引。

    ——偷天换日,错乱阴阳,逆命抗天。幻化无常!

    何苦不知道小狐狸用上了幻狐一脉已经近乎本能的偷天换日心法,只是本能的觉得小狐狸的眼神不对。

    毫无疑问,就是她的眼神,或者说就是她的眼睛,让他莫名其妙的做了个白日梦。意乱情迷得差点分不清真实和虚幻。

    他讨厌那种身不由己不能自主的感觉。

    那让他觉得自己是个任人摆布的棋子,或者是傀儡。

    棋子或傀儡的认知让他恼火,恼火得近乎本能的就出了手。

    他一掌劈在了小狐狸的颈侧。

    这次小狐狸是真正的晕掉了。

    晕过去之前,她还是忍不住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对美丽如我妖媚如我的女人下如此重手,丫的你还真是个二百五!

    一掌劈晕小狐狸,何苦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如释重负。

    大意了,早就知道这个小妖精不是什么善茬,却不知道小心提防,结果晕头晕脑的就着了道儿。

    要不是及时清醒,天知道会如何收场。

    说不定会被剥光光了挂到路灯上去。

    以小妖精的彪悍作风,完全不是不可能的事儿。

    原本还真想给她洗个澡什么的,现在看来,那就是多余的事儿,和自己找死没什么两样。

    看起来很风骚很妖娆的个小妖精,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小刺猬,真要是把她脱光光洗白白,没准儿就被她给切掉了。

    算了吧,反正人救回来了,管她去死。

    懒得再去管晕过去的小狐狸,何苦随手把那乱七八糟的情趣内衣蕾丝睡衣都捡了起来,一股脑儿的往床上扔。

    貌似高级住宅区的垃圾房,这垃圾堆里翻出来的东西有够高档的,别说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看上去就跟新的差不多。

    也别琢磨着去洗刷刷了,全扔床上就行,爱穿就穿,不穿拉倒。

    到底是能够*断钢栏的彪悍存在,不是咱一个秋儿能惹得起的,救命之恩什么的就别提了,以身相许什么的更是不用想,能好生生顺顺利利的送她走人,已经是不错了。

    就当学雷锋做好事得了。

    真是的,自己也就是犯贱,自个儿的稀饭都吹不冷呢,还去给别人热豆浆,活该被摆一道。

    下次,如果有下次的话,一定不做这种傻了吧唧的破事儿了!

    正在嘀嘀咕咕的给自己立规矩,敲门声响了起来。

    看了看窗外的天色,七七八八的一折腾,差不多已经是大清早了,这个时间点还会有谁登门造访?

    难道是已经拍屁股走人的小萝莉孟非烟?

    何苦觉得是一个脑袋两个大,连拎在手里没及时扔出去的小裤裤都没有放下,就直接出去开了门。

    他可是真的给弄烦了。

    意外的是,门外不是孟非烟,而是一个另一个同样彪悍的女子。

    二十来岁,身材惹火,却面挟寒霜,“冷艳”二字足以形容。

    更重要的是,她穿了一身警服。

    还拎了一把手枪。

    黑洞洞的枪口,就对准了何苦的眉心。

    何苦差点把眼珠子掉到了地上。

    “草,仙人板板的,老子还是在做梦,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