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来拜师的小混混

竹叶子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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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般无奈兼寂寞空虚冷的情况下,他离开家去了外省一所有名的武术学院读书,书读得不怎么样,可功夫还是学了几下子。

    回到罗镇,他也不回家了,直接与同是武校出来的同学称兄道弟,开始了他男人梦想的道路——浪迹江湖!!!其实就是小混混生涯。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这些情况都是秦风一时脑抽让小屋查出来的,而金毛小弟弟只说了句:“我叫金多宝,我爸是金天成。这是我的身份证,这是我的银行卡,可以用手机上网银查,里面还有好几百万呢。”最近几年都是跟那帮兄弟出外干活“打抱不平”,顺便赚点感激费什么的,钱一到手直接花光,再出去寻找“保护费”。

    如果不是这次要拜师花钱买礼物,他还真忘了自己身上有这么一张卡。

    好几百万呢!就因为这句话,秦风脑抽了。

    有钱万能!面对一个身价百万的失足小青年递来的橄榄枝,普通百姓人家理应欣喜若狂地接过才是。但要身怀宝山的人装出一副乍然见到神的狂喜表情,她表示有些为难。

    幸好,她是良民这个铁一般的事实再次得到验证,秦雷高大的身影这时出现在门口。

    “哥,你回来了,这小混混找你。”秦风毫无压力地表示惊喜,随后对金多宝说,“我哥回来了,你找他吧。”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树叶地闪回了厨房。

    而刚回到果园的秦雷则满头雾水地望了一眼疑似飞快逃离的背影,接着一脸莫名其妙地看着冲到自己跟前的小人。在身高一米八五的秦雷跟前,还不到秦风高度的一米五六、实属三等残废的小青年只好承认自己其实就是个小人。

    返回岗位继续煨蕃薯的秦风,不断拔弄翻动蕃薯,这样才不会半生熟。不过她的耳朵可没闲着,不是存心偷听,实在是金多宝最后那声音太过惨烈了些。

    “师傅!恩人!你不答应收我为徒我就长跪不起!”听那声嘶力竭的声音,他是铁了心要将狗血剧情进行到底了。

    火得秦雷伸手就想提起对方衣领扔出去。

    “哥,外面还有两尊门神在盯着呢,低调点!”秦风用意念提醒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的兄长。

    秦风的话像盆冷水将他由头淋到脚,秦雷瞬即清醒过来。他沉吟片刻,才低头对跪在地上哭丧着脸的小百万富翁说:“我真不懂什么功夫,充其量就是经常爬山锻炼身体比别人好点罢了。上次见你掉河里救你也是出于道德本能,每个人遇到那种状况都不会置之不理的,所以你无须太介怀。你走吧,我等会还要料理果园呢。”

    言下之意是,别挡道,老子忙着呢!早知你这么烦,当初就不应该救你!秦雷边说边想。

    谁知那金毛一听要料理果园,马上头一抬,可怜兮兮的两眼瞬即亮了起来。他利索爬起来兴冲冲地说:“师傅,料理果园这种小事还是由我来吧,我很拿手的。啊,我马上就去做给你看!”说罢随手将那两瓶昂贵的洋酒摆在地下,在两裤腿边拍拍手上的泥尘就往果园里跑。

    秦雷无语地看着又一迅速逃离的背影呆了片刻,尼玛的,今天到底什么日子,个个给他背影瞧。

    粥煲好了,放在灶底下的蕃薯也被扒拉出来了,暗中将三个移进小屋给爸妈和小妹,还剩下三个。秦风还叫他们剥些焦皮扔在厨房,省得外面盯梢的起疑心,明明见她拿了好几个进来的,怎么出去只剩三个了?有了那几块焦皮就什么都清楚了。

    在厨房干活的人,有几个能忍住嘴不偷吃?

    果园的小院里,兄妹俩坐在木凳上,因为太烫,两人只能不停地翻动放地上热气腾腾的焦黑蕃薯。后来看有些凉了,便掰开蕃薯露出里面金黄的内心,顿时香气四溢,还没吃就觉得甜丝丝的。

    那金多宝同学在后边的菜园里闻到了香味,馋得他直流口水,可又不敢过去。秦雷还没答应收他为徒,他好不容易找个借口赖在这里,如果不赶紧想个办法,等他们失去耐性撵他出去就没希望了。

    电视上教的,要拜师,必先任劳任怨以表诚意。只有感动了对方,他这入室弟子就当定了!

    至于现在,金同学抬眼望望果园里那栋简陋屋子,流露出丝丝的羡慕。师傅与师姑看起来不像薄情的人,他一定能感动他们的。

    “我一定能拜师成功!金多宝,加油!”给自己鼓了劲,金毛青年继续埋头苦干起来。

    “爸妈有说大概几点回来吗?”秦雷用手掂起滚烫的蕃薯一边呼气吹凉,一边不断左手换右手,太烫手了。

    “估计下午两点左右就能回到了。”秦风低声说,“小雨就呆在小屋,不出来了,她名气太大,见了那些人会更惹事。”

    “嗯。”秦雷点头,小妹回来的确没什么作用。

    “对了,外面那人你打算怎么处理?”秦风问。

    一提起他秦雷就头痛,没好气地说:“先不管他,等他觉得没劲自然就走了。”

    秦风听罢,笑笑不吭声。

    老哥如果不想收他为徒,对他不耐烦不理睬是必须的。而她是旁人,却不能如此无视他,特别在知道他的过往之后。就像当年来到她身边犯二的那些人,虽与她素不相识,仍无条件地朝她展露出暖人心肺的笑容。

    而金多宝之所以是混混,正是因为被亲人无视所致。被人无视的滋味,她很了解,也知道这种人的性格潜藏着极深的自卑感,一旦爆发,很容易就走上岔路。

    她不想理会尘世之事,也会极力避开,但如果遇上了,而她又不想置之不理,那她就是他的助缘。她不会勉强自家兄长收金多宝为徒,以她们家现在的这种状况,多一个人在身边就多一层顾虑。人心难测,谁知道对方是人是狼?

    不过,一碗菌菇粥她还是很乐意请他喝的,对急于表示自己的真诚勤快劳动讨好偶像的小屁孩来说,也绝对是一种窝心的举动。

    她不奢求对方的报答,或感激。只希望能在一个长期受冷落的人心里,留下那么一小抹温暖的回忆就够了。许多时候,当一个人陷入绝望时,往往是一些细微的回忆让他重拾信心与希望。

    就如她当初一样!

    “喂,那个金多宝,先喝碗粥吧。这块地我哥早锄过了,你别净跟着翻呀!”秦风好笑地看着满头金发被汗水沾在额边的小青年说。

    这人也跟她兄妹一样,是个没干过农活的,挥着锄头在老哥翻过的地上继续翻土,亏他想得出来,贼精贼精的小子!

    “嘿嘿,我这不是加深泥土的松软度嘛。”金多宝不好意思地辩解。

    虽然被家族无视,可他始终是个小少爷,重活从没干过。即便去了武校,偶尔有那么几节劳动课,也只是听从老师安排着拔拔草,挑挑泥。其他农活知识他是一点都没听进耳朵里,自然不懂得干了。还好他去武校练了一身蛮力,挥着锄头挖了半天也只觉得热而不累。否则就出大糗了,听说那些能人异士很看不惯四肢不勤的孱弱公子哥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