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兄弟,朋友

枪手1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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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起的太阳懒洋洋地爬到半空,有气无力地将带着些许热力的光线倾洒在波澜起伏的草原之上,昨晚上下了一场毛毛雨,长长的牧草之上,尚带着些许露珠,压在草尖之上,颤颤巍巍的,稍有轻风拂来,便打着滚地从草尖之上坠落下来,映着光线,在空中划过一道七彩的光芒,落入草从之中,消失无踪.

    绿色地毯一般的大地之上,数匹战马犹如一阵风一般掠过,硕大的马蹄丝毫不解风情地将青草黄花践踏在蹄下,将它们与肥沃的黑土融为一体,偶有花瓣却沾在马蹄铁之上,每每扬蹄之间,便见有星星黄花飘落于风中.

    晴空万里无云,碧蓝的天空之上,翱翔于九天之上的雄鹰盘旋清鸣,忽如之间,宽大的两翼并拢,犹如一道黑色的闪电自空中直划下来,临近地面,双翼打开,一个漂亮的掠地飞起,铁爪之间,便会多上一样物事,多半是一些在草从之中逡巡的野兔.

    急骤的马蹄之声,豪爽的大笑之声,惊醒了草从之中无数的生命,他们或扑楞着翅膀自草从之中飞起,或撒开小腿,在草从之中划出一条波纹,远离这些巨大的,暴虐的大家伙,空中的苍鹰却是敏锐地发现了这个契机,战马过处,替它将无数难以发现的目标径直暴露在它的目光之中.

    步兵抬头看着天空之中的雄鹰,手不禁痒痒起来,反手取下背上长弓,引弓便欲将其射下来.

    "步兵,不要动它!"一边的高远看着尽情地空中展现着英姿的雄鹰,高声阻止道.这是一种不屈的,不羁的,自信的生物,它对于天空的执着,对于自由的热爱,让高远为之折服,前世之时,高远便深深地喜爱着它们.

    不去惦记安全与温暖,只为劈风斩云而高唱;不曾畏惧危机与险峻,只为携星伴月而骄傲,这便是鹰,这是高远心中的图腾.

    那只如箭矢一般而下的雄鹰,在步兵长弓拉开的那一瞬间,似乎也感知到了危险,一个漂亮的弧线转折而起,扶摇直上,顷刻之间,在众人的视野之中,便只剩下了一个小黑点.在遥远的天际盘旋片刻,却又乘风而来,不过这一次,它距离高远等人的距离却是更远了一些.

    "步兵,我们就是这翱翔于九天之上的雄鹰,不畏险,不惧难,即便遭受百折而仍不悔,遍体鳞伤仍不会停下舞动的双翅,勇往直前,直达目标,所以,以后不要再射鹰."高远勒住马匹,仰望着那矫健的雄鹰,悠然道.”鹰一生自由自在,率性而为,而我们却不得不为很多东西所束缚,所左右,但是步兵,我们不管到了什么时候,都要有一颗雄鹰的永不屈服的心."

    "遵命,兵曹,步兵此生,绝不射鹰."步兵凛然答道.

    高远点点头,策马缓缓而行,"步兵,还记得上一次我们在这里被十几个胡图骑兵围攻的事情吗?如果不是运气好,碰巧遇上了贺兰雄,那天可就是我们毕命于此的日子,此时,只怕已经变成森森白骨,血肉都要便宜了虫蚁野兽了."

    想起那一次的遭遇,步兵心中便充满感激:"兵曹,当时你是完全可以走掉的,那些胡图骑兵根本就拦不住你,你是为了救我才被困住的,如果不是你,我根本撑不到贺兰雄来救的那一刻,从那时起,我就知道,我这条命就是兵曹你的了."

    "很久以前,我没有一个兄弟,一个人游荡在人世间,那种孤单是最为煎熬人的,而现在,我好不容易有了你们这些兄弟,我怎么会放弃你们,抛弃你们而独自逃生."高远双目微闭,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他说得是他的前生,那时的他,没有朋友,没有知己,没有兄弟,有的只是冰冷的训练器械,有的只是不死不休的生死搏杀.

    步兵却是听成了高远对入伍之前的感慨,"我们第一队所幸有了兵曹这样一位长官,不然的话,我们还在混吃等死呢,哪有现在这等风光,去年围攻我们的胡图骑兵已经变成了草原枯骨,而我们,却仍是意气风发,想来不久之后,兵曹必然带着我们,纵马关外,所向无敌,打下一片大大的江山来."

    高远大笑,"人活一世,自当奋发向前,不枉度了老天爷给我们的这几十年的时间.."

    "兵曹勇武,自会长命百岁!"

    "长命百岁那敢情好,但只要活得轰轰烈烈,便是短些又有何妨!"高远纵声长啸,"步兵,我们走!"

    战靴轻叩胯下马儿,战马一声长嘶,奋起四蹄,疾速向前掠去.

    高远与步兵一问一答,跟在他们身侧的曹天赐却是似懂非懂,曹天赐虽然会骑马,但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马术又能好到那里去,但高远也不知出于什么想法,非得要带上这个小家伙,为此专门选了一匹性子温顺的马匹,担心他摔下来,竟是将他捆在马鞍之上,奔驰了这半日,曹天赐被捆在马上的双腿早已酸麻不堪,不过这小子有一股狠劲,竟是咬着牙,一声不作,每当高远的目光扫过他时,他们格外挺起胸膛,将疼痛压在心底,不在表情之上稍有遗露.

    虽然听不大懂高远他们所说的话,但有一件事曹天赐是听明白了,那就是高远会带着他们去做一番大事业,这对于曹天赐来说,就足够了.

    在叶枫还在叶氏与叶菁儿温暖的羽翼之下成长之时,比他只大上两岁的曹天赐却已经经受了世上最为残酷的生离死别,看见了世上最残忍的事情,钢刀飞舞,战马奔驰,鲜血淋漓,死尸横伏,这让他明白了一件事情,这个曾经在娘亲嘴中无比美好的世界,终究还是一个实力为上的地方,拳头硬的人便是道理,刀子快的人便是道理.

    胡图部骑兵劫掠了他们的村子,在他们的面前杀了他的母亲,转过头来,高远带着的扶风又打垮了胡图部,将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东胡人用绳子串在一起,一排排跪倒在营外的时候,曹天赐看到了那些人恐惧的面目,原来,这些在自己看来无比凶狠的人,碰上比他们更为凶狠的人的时候,也是会害怕的.

    高远挥刀冲入东胡人中的那一幕,深深地烙印在了曹天赐的心中.

    "我一定会成为兵曹一样的人的."曹天赐在心中对自己道.

    高远与步兵两人奔驰在前,曹天赐伏在马上,两手紧紧地抓住缰绳,大腿内侧一阵阵的生疼传来,但疼痛却无法浇灭曹天赐此时一颗火热的心,如果这点苦都受不了,又如何能成为像兵曹那样的人,脸疼得有些扭曲,但却一声不吭,任凭胯下的战马带着他,紧紧地追随着前面二人.

    在他的一左一右,另外两名骑兵策马伴随着他,高远虽然看似对他极为残忍,但私底下,却是暗中吩咐这两名骑兵照顾好这小子,生怕这小子一不小心摔下马来,那可就非死即残了.两名骑兵看到曹天赐脸上的坚忍模样,倒也佩服,初始骑马时的那种痛苦,他们可都是领会过的,曹天赐小小年纪,居然能挺住,的确算是一个人物.

    "兵曹,你看!"步兵指着前方,大叫起来.

    在他们前方数里之处,大旗飞扬,数百骑兵汹涌而来,飞扬的大旗之上,贺兰族的图腾,一条盘旋的金蛇随风飞舞,耀武扬威,而奔行在所有骑兵最前方的,自然便是贺兰族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族长,贺兰雄.

    高远勒住了马匹,回顾步兵道:"步兵,咱们的面子倒是大,贺兰雄竟然迎出了数十里地来."

    步兵不以为然,"要不是兵曹,他们去年过冬能不能熬过去都还两说,如今,他们不但熬过了酷冬,部落还在不停地扩展,而这一切,都是兵曹的提携之恩,贺兰雄也算是一个感恩的人,效迎数十里,这是兵曹该得的礼遇."

    "话不是这么说,步兵!"高远摇摇头,"有些人,你帮了他,他认为理所当然,对你不会心存感激,有些人,即使你对他只有滴水之恩,他也会涌泉相报,人是不同的.最开始,我的确是帮了贺兰雄一把,但是后来,我们就是互帮互扶的关系了,没有他们,我们也无法击败胡图族,活捉拉托贝,所以,我们是朋友,也可以说是战友,在他们面前,你千万不可摆出一副施恩者的架式,再深的友谊,也经不起几次摧残的."

    "我明白,兵曹!"步兵道."不过兵曹,匈奴人与东胡人从本质上来说,其实差不多,现在我们有共同的敌人,自会并肩携手,可以后呢,如果我们与他们利益冲突起来了呢?那时怎么办?"

    高远沉思片刻,"步兵,你能想到这些,说明你是一个有想法的人,我很高兴,现在我们是合则两利,分则两败,而以后的事情,谁能说得定呢?可不管怎么说,能多一个朋友总是好的.能多做一天朋友也是好的."

    "我明白了,兵曹!"步兵郑重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