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十三条命

安东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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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十三很可怕。

    官府已经通缉了十六年,“六扇门”十六年间至少损失了四十八名一等一的捕快好手,但仍旧没有抓到元十三一根汗毛。

    元十三,辽东黑水镇人,出道十六年来,做恶多端,犯案累累,罪行滔天,罄竹难书。

    元十三第一个杀的是自己的父亲,第一个淫辱的是自己的妹妹,第一件案子是火焚自己的家宅,并洗劫一空。出道十六年来,元十三做的每件血案,无一不令人发指。

    江湖上黑白两道的人马,对元十三又恨又怕,视若瘟神灾星,纷纷避恐不及。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主动找上元十三了,所以当元十三看见洛正熙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正在“朝天岭”下喝酒聊天的“他们”,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就如同捡到了金元宝,很开心的笑了。

    元十三根本不怕。

    元十三巴不得有人来找“他们”。

    等等,元十三一个人怎么聊天?不!

    ——“元十三”原来根本不是一个人。

    ——而是十三个人!

    十三名高手。

    9,元一、元二、元三、元四、元五、元六、元七、元八、元九、元十、元十一、元十二、元十三!

    不错,总共是十三个人!

    他们是亲兄弟,他们拿的武器却各自不同:丧门剑、跨虎篮、锯齿刀、乾坤圈、九节鞭、判官笔、流星锤、链子枪、虎头钩、宣花斧、托天叉、梅花辊、月牙戟。

    他们所练的武功门派也全然不同,样貌、个性、高矮也各不相同。他们的武功,他们的就象十三篇笔风迥异、艰涩难懂的文章,毫无痕迹可循。

    就如同唐宋八大家里韩愈的豪逸奔放、柳宗元的质朴流畅、欧阳修的简约自然、苏洵的雄健古朴,苏轼的恢弘大气、苏辙的精辟明理、王安石峭直逼人、曾巩的纡徐曲折,每个人的招式都有不同的风格,但是只要你看不懂,便无从招架。

    他们看到洛正熙,惊讶如在沙漠里发现了一条鱼。

    元一舔着血红的长舌头,笑眯眯地问:“小子,你……一个人?杀我们十三个?”

    洛正熙没有回答,大战之前,他不想浪费掉一丝一毫的力气,哪怕是说话的力气。

    他手里握着刀,刀柄上的丝巾在风中飞扬。

    红丝巾,红得象刚升起的太阳。

    这是他出道正式对敌的第一仗!

    敌人不是一个,也不止是两个,而是十三个!

    ——第一次应敌,就要对付十三个敌人!

    ——十三名如狼似虎的劲敌!

    刀锋在烈日下闪著光,洛正熙在烈日下流著汗,汗巳湿透了他那身粗布的衣裳,他没有想到元十三是十三个人,他已被包围,他已有好几次想抛下刀,想放弃抵抗,放弃一切。

    他没有这祥做。

    因为他不能辱没了这腕上上系著的红丝巾,不能辱没这红丝巾所象征的那个人,京师第一刀客,商歌舞!

    ——系上这红丝巾,就表示你决心要奋斗到底,死也不能在任何人面前示弱!

    这红丝巾的本身仿佛就能带给人一种不屈不挠的勇气!

    他挥刀,狂呼,冲过去。

    鲜红的丝巾飞舞,比刀光更夺目。

    他立刻就听到刀锋砍入对方元十一骨头里的声音。

    元十一倒下去,眼球凸出,还在直勾勾地瞪著这块鲜血的丝巾。

    洛正熙的衣襟立即染了血。

    血,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刀,却是他自己的,一把无鞘、无锋、无名、无情的钢刀。

    他冲进去,就像把十三篇看不明白的八股文全部拆散,重新按照自己的思维逻辑重新解读。

    他的刀斩中了元六的咽喉,他的右臂同时被锯齿刀砍飞。他左手拾刀咬着牙砍中元六的腰,他中了一斧。

    他返身斩倒了元十,他吃了一鞭。他斩中元五,又反手斩倒背后的元二,他摔在地上。落地的同时,斩中元三的下阴。翻身跃起之时,斩中元十二的左目。

    在给乾坤圈砸中背部的刹那,他斩倒了元四。然后在他一口血箭喷在元九脸上,他斩中元九的脸。他被流星锤击中,他不退反进斩中元七。倒地的瞬间,他斩中张惶倒退的元十三。

    他徐徐起身。

    他的对手只剩下了元一。

    他斩倒了十二人,只费了不到六次眨眼的功夫,人人都在血泊中,他自己也变成了一个血人。

    “哐啷”一声,元一的“丧门剑”落地。

    ——他已吓得失去了战斗能力。

    他跪地求饶,洛正熙左手刀挥出,一颗头颅喷着血飞向半空——??

    洛正熙虽是回来了,他用一条手臂爬回了“凉城客栈”,留下了一路血迹,他伤得实在不轻!

    伤势不但不轻,简直相当严重,换一个人,可能根本活不下来。

    洛正熙活下来了,因为救他的是冷北城。只是冷北城也是人,他的医术再高超,洛正熙这伤势至少也要他躺半个月。

    养伤的日子里,凌霜霜姑娘时常会送一盅热气腾腾的豆花过来给洛正熙。“百家村”离镇上有一段距离,为了不让豆花冷却,她每次都把盅具放在胸衣里带来,每次肌肤被烫得红肿一片。

    在那一霎那,冷北城能看到洛正熙眸子里的暖。

    ——一个杀手是不应该有感情的,有了感情的杀手,他的刀就不会再利。

    酒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寒,一个人饮酒,往往很容易醉,两个人就不同了,会醉的更厉害。

    凉城楼脊之顶,一碟蚕豆,两壶烧酒,满天星光。

    洛正熙在看着北方的那片茫茫无涯的沙漠,怔怔地问道:“这片沙漠的后面是什么地方?”

    冷北城道:“是另外一片沙漠。”

    洛正熙回转目光,望向南面的灯火辉煌,道:“那里呢?”

    冷北城道:“京师。冒险者的天堂,野心家的战场。”

    洛正熙笑,道:“我想去京师,去那里闯闯。冷大哥,如果你以后在江湖上听说京师有一个左手用刀的独臂刀客,那一定是我。”

    当天晚上洛正熙喝得大醉,第二天清早他就走了。

    他离开凉城的那天,风往北吹,他逆风而行,他去了京师。

    ——两个月后,洛正熙加入蔡相府,坐上“八大刀王”第四把交椅,声名直追“京师第一刀客”商歌舞。

    洛正熙离开后,凌霜霜来过凉城一次,在客栈外的旗杆下站了很久才离开,好像遗忘了什么贵重东西般的失落,此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有些人,一旦错过了就真的是一辈子,也许你我终将天涯一方两两相望,但你总该知道我曾为你情动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