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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獒狮王!
“嗯,我看你这庄子,的确是缺钱少人,我住在这里安身,也需要人来保证我的安全,外面就那十个训练的家丁,遇到高手来窥庄,简直跟摆设似的。”
慕容燕听见洪易的询问,自言自语,随后点了点头:“阿蒙,你发一封秘信,交到聚宝斋风铁手中,让他悄悄的送到云蒙去,把干叔请来,同时,让干叔把他的那个大徒弟,叫什么什么?赤追阳的也叫来。他不是老囔囔着,要为我效力么?”
“是,小姐。”
阿蒙这个武士立刻站了起来。
“干叔是我们慕容家的老管家之一,他天霜炼髓拳已经到了八成的火候,已经进入了大宗师的境界,他的徒弟赤追阳也是灵肉合一的顶尖先天高手!有这两个人来玉京保护我,也不怕什么了。”慕容燕转过头对洪易解释着,言语之中,有些炫耀武力的味道。
“慕容世家底蕴,深不可测啊。慕容燕是三小姐,居然就能调动一个宗师级别的高手!还有顶尖先天高手来!”洪易听后,心中也暗暗吃惊。
宗师级别的高手,虽然不如武圣那样赫赫威名,震慑一方,但在大乾王朝,绝对是非常厉害的角色,真正的百人敌!就算御林军的五大统领,也恐怕不过如此。
不过洪易就只在心里一惊,表面上也没有动声色。
他也没有见识过宗师级别高手的厉害,虽然他见识过自己父亲洪玄机武圣的境界,也见过白子岳的武功,但却只是粗浅了解,并没有深入。不过可以想象得出,这些人都是非常之恐怖,身手如鬼魅,力大无穷的狠角。
“至于钱,我现在能调动最多就是万两黄金的样子,这也是我的私房。你如果缺少钱财,我最多可以给你支过来一千两黄金,再多就不行了。”慕容燕提到钱,脸上露出了微微心疼的表情,“不过,你如果打算把血纹钢针卖给我,那就不同了。”
“你要能成大事,送你又如何?”
洪易哈哈一笑。
“真的?”慕容燕一跳,身体弓起,好像只贪嘴的猫咪,眼睛死死盯着洪易,气息都有些粗了。
“怎么不是真的?如果借了你的力量,大事得成,我自然送给你。我洪易言出必行,说话没有不算数的。”洪易傲然道。
“好,咱们就一言为定了。”
慕容燕拍拍手,生怕洪易反悔一样。虽然她知道,洪易是下了一个香饵钓着自己上钩,但这个饵太香了,不得不咬。
这天晚上,慕容燕就住在了绿柳山庄之中。
第三天,一大早,果然洪易派人到玉京城里面的聚宝斋,凭着慕容燕的一个信物,还有字迹条子,取到了一千两黄金。同时,聚宝斋之中的一个老掌柜风铁,还准备了五头全身雪白,颈项上一圈金毛,好像狮子一般的巨大獒犬,让派出去的人连同黄金一起带到了庄子上。
这匹雪白的獒犬带到庄子上的时候,洪易正在练武,慕容燕也舒展活动筋骨。看见这样的獒犬,洪易倒是吃了一惊。
“这是什么獒犬?”
洪易倒是知道,獒犬是镇宅的神物,大乾贵族的宅子里面,也多养着,最上层的是雪獒,次一级的是黑獒,再次一级的是灰獒。顶级雪獒,能力斗狮虎,价值数千两白银,都有价无市。
上次洪易在西山碰到洪雪娇,咏春郡主她们打猎,用的也是黑獒,没有雪獒。
而现在,这五只獒犬,不但全身雪白,脖子上还有一圈金毛。这种獒,他别说见过,听都没有听说过。
不过看样子,这些獒犬,虽然个个神态懒散,但洪易却看得出来,它们自然带着一种雍容的气度,就好像是獒犬之中的帝王,而且行走的时候,没有一点声音,比牛犊子还大的身体,行动起来,动如电,静如处子。
“这是獒狮王,每一百头上等雪獒交配,才能有几率产出这一胎獒狮王,这种獒狮王,只要有一头,极有灵性,就可以让它们看管上千头的牛羊,就算是狼群来了,它们一吼,狼群就不敢靠近!只在我们云蒙皇室之中豢养,这五头獒狮王,是我花了大价钱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宝贝,他们还受过训练,能和人搏击!就算是武师,恐怕也收拾不了它们!”
慕容燕得意洋洋的说着,随后对其中一头领头的獒狮王道:“金儿,施展一下你的裂金拳。”
这头獒狮王听见慕容燕的话之后,走了出来,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叫!声音如闷雷,震得人的耳朵鼓膜生疼。
这一声吼,庄园练武场上,几匹普通的马都惊得连连嘶叫,只有追电马安稳如泰山。
随后,在洪易不可思议的眼神之中,这头獒狮王全身毛刺猬一般的笔直刺了起来,整个身体好像是大了一圈,猛的站立起,竟然似狗熊人立!
似人站立起来之后,这头獒狮王猛烈一个前扑,后腿猛蹬,整个身体如电扑出十多步,前掌如斧,狠狠的劈在练武场上的一块石磙子上!
扑哧!
石屑翻飞,重达数百斤的大石磙子好像球一般,滚出了老远,同时石磙子上面,出现了一个深深的掌形坑洼!
一立一扑一劈,这头獒狮王又闪电般的窜了回来,简直可以比得上豹子一般的敏捷!窜回来之后,神态安详,好像根本没有出手过似的,像足了一个武道高手。虽然武道高手从来没有四肢着地窜着跑的姿势,但这獒狮王除了姿势不雅之外,那股气势,还真的如养气有成的拳法高手!
“怎么样?这一掌的力量和速度,洪易你就抵挡不住吧!”
慕容燕看见不但是洪易,还是小穆差异的目光,笑着道。
“这样的实力,它们每一头,可以对付两三头老虎和狮子!不过比起人的武技来,只怕没有灵活多变吧。”洪易知道动物通灵性,仗着身体优势,人的训练,会武技并不稀奇。
“那倒是。”慕容燕挑了挑眼神:“它们的脚掌全部都是厚厚肉垫,爪子藏在肉中,一发威起来,肉硬如铁爪如钩,比人要厉害许多呢,更何况它们受过专门的武技训练,虽然不如人的武技多变,招式不多,但一招鲜,吃遍天。更何况,它们可以看见鬼魂阴神,更重要的是,他们警觉,嗅觉,比先天武师都要灵敏,遇到任何不对的事情,就会立刻报警,我把它们带来,正好看守庄园。”
“犬鼻子,敏感自然比人强百倍,就算功夫练到先天,要比鼻子,比警觉,还真比不上它们。如果遇到人来探庄,自然会被它们远远就发现,就算是先天高手也会被发现。”洪易点点头,有这五头獒狮王,放在庄子里面,的确不怕什么高手来探庄。
不过,就是这獒狮王贵了一些,普通的雪獒价值都是数千两,这种獒狮王只怕更贵十倍。
“不过,它们吃的东西也有讲究,每天一头要吃鲜肉数十斤,而且要嫩的。还要喝牛奶,好保养力气,不过我资助了你千两黄金,却是可以养得起了。”
慕容燕嘿嘿笑着。
洪易这才明白,慕容燕把爱犬拿到山庄之中,一小半是为了舍不得那千两黄金,要自己养着。这五头獒狮王,每天要吃数百斤嫩鲜肉,喝牛奶,都可以相当一百个壮汉的伙食。
就算是一个小地主,养了这五头獒狮王,十天半月也会被吃穷。慕容燕拿出了千两黄金,又把獒狮王带来,其实是拿自己了钱,养自己的爱犬,一点都不肯吃亏。
明白了慕容燕的想法之后,洪易有点哭笑不得。这女人,对钱财方面果然是斤斤计较。
不过这也是值得的,起码,起码这五头獒狮王的警觉超高,阴神鬼魂都能看见,先天高手进来,也能闻得出气味,绿柳庄从此之后,不怕任何的高手来探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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