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双梅景闇丛书》

镔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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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为学校捐书已经成了社会性的公益活动,很多企业和个人都身体力行,购买新书,或者把家中多出的旧书捐赠出去。

    林逸的想法很简单,他认识很多买卖旧书的人,对这方面的价格也了如指掌,再说,学生读物本来就是大路货,价格也不高,按照一万本计算,下来也不过万把块钱,他林逸还承受的住。

    所以林逸才会非常豪爽地答应李为民校长,为学校图书馆捐赠图书。

    说起来,林逸也觉得有责任,毕竟把图书馆里的好书一下子买空,自己大赚了一笔,现在稍微拿出一丁点补偿回去,也是理所应当的。

    不过在李为民看起来,林逸这中做法就显得太高尚了,前面刚帮助学校搞完修建,现在又为图书馆捐书,林逸的慷慨大方,弄得李校长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幸亏还有他老婆王彩霞在身边,就代替李校长向林逸表示感激道:“谢谢你啊,林逸。我们家老李不会说话,这一辈都没怎么求过人,也没怎么谢过人,从来都是关了门自己过日子,只有为学校的事情才求爷爷告奶奶,下跪磕头,打圈作揖……”

    “咳咳咳!”李为民咳嗽了几声,意思是说有点过火了,自己有那么下作吗。

    王彩霞就白他一眼说:“对了,还死要面子,明明那样还死不承认。”

    李为民脸红了。

    林逸和海棠都忍不住笑了。觉得这对老夫妻蛮可爱的。

    “说正题---没个正经的。”李为民呵斥道。

    王彩霞就又说:“你们不知道,我们家老李,这辈子都为学校活着,关心学校,关心学校的学生,比关心我还要多。学校里缺啥少啥他都知道,哪个学生家里困难,他比谁都清楚。家里少了啥,我有病没病,他一年四季指不定问几回……说起来,我都快对他死心了,嫁给这样的男人,也是我上辈子欠他的!”嘴上虽然这样说,王彩霞的眼里却满满都是爱,这种爱是藏不住的,像是老酒一样,越藏越醇,越藏越香。

    “所以啊,你这次可算是帮了他大忙----这次他拿来买书的钱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原本是打算下一季拿来改善学生伙食的。按照他的意思,拿了钱买了书,学生以后虽然少吃点肉,却可以多读点书,精神食粮丰富了,比啥都强。”

    “好了好了,你说那些没用的干什么。”李为民觉得老婆这样说有些太那个啥了,万一让林逸觉得这是在哭穷,那就不好意思了。

    王彩霞可没老公那么多心思,心肠也直,丝毫不理会李为民的提醒,说:“这次你一分钱不要,捐书给学校图书馆,老李嘴里却说不出来,心里头一定感激死了。一定是这样的,我知道他的为人,别人只要对他好呀,他就一辈子都记得,到了你需要帮忙的时候,准把心窝窝掏给你。”

    林逸忙点头称是,又说捐书这事儿是自己愿意的,也是心甘情愿的,自己本来就想为学校再做点事儿,刚好遇到这事儿。为此,还要感谢李校长给这个机会。

    王彩霞就说,你真会说话,话说的也好,让人听了舒服。又赞林逸心肠好,年轻有为,直夸海棠眼光好,找到这么个优秀的人。

    海棠在一旁只是窃笑,一双美眸充满了脉脉情意。

    最后离开的时候,林逸向李校长承诺,最短会在一个星期内为学校图书馆捐献一万册学生读物,请学校监督。

    李校长忙摆手,嘴里说用不着,只要有那份心就好了,时间也不必强求,只要孩子们有书读,那就比啥都强。

    客套的话也不多说了,林逸与李为民夫妇分别。双方分开的时候,海棠来到王彩霞身边,塞给她一手袋,说算是晚辈送长辈的礼物。

    王彩霞就唠叨,哪有这样的道理,应该是长辈送礼物给晚辈才对。李为民心情好,就说人家海小姐送的你就收下吧。王彩霞这才把那手袋收了。

    等离开了百货公司,王彩霞毕竟是女人,好奇那海丫头送啥给自己了,于是就把那手袋打开,取出来一看,却是之前自己看中的那条黑色碎花丝巾。

    看着这条自己老喜欢却舍不得买的丝巾,王彩霞心里不知道是啥滋味,只觉得不管是林逸,还是那个漂亮的海棠,都是心细如丝的好人,热心人。

    “但愿好人有好报。”她默默地道。

    ……

    林逸绝对不是那种随便说说,信口开河的人。

    既然答应了李为民校长,那么在第二天,他就开始行动起来。

    对于周围买卖旧书的,林逸熟悉的不能再熟,比如说董眼镜,王黑子,刘三两,以及何仙姑等人。不过林逸也清楚地知道,现在这些人把自己当神一样地崇拜。如果亲自上去收书,一定会有很大的麻烦。所以还是找个“代言人”为好。

    找谁呢?

    林逸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曹一刀。

    老曹这厮心黑脸皮厚,最主要的是够市侩,完全是一个旧书的二道贩子,办起事情来也像模像样,这事儿交给他来办最合适不过。

    有了人选,林逸就准备打电话过去,找老曹商量此事。不过没等林逸打电话,老曹竟然先一步找了过来。

    “林逸啊,快点帮我看看,这书到底是真是假?”老曹连门都不敲,直接闯进来,扯着破锣嗓子就冲林逸喊道。

    再看他急匆匆的模样,手里拿着一函宝贝,似乎拿来让林逸帮忙鉴定。

    见此,林逸不禁莞尔,寻思着,什么时候这厮也玩起了高档次的旧书?要知道,单看那函套就不简单,不是清朝也是民国的。作为一名优秀的旧书二道贩子,老曹的眼界一向着眼于“快狠准”---进手快出手快,卖价狠,买价准。说白了就是花不多的钱,赚很多的钱。这样以来就等于限制了他的收购价,不敢玩太大的,接手的都是一些林逸不怎么关注的货色,可是这次,看模样有些不简单……

    这次老曹分明是豁出去了,不说别的,单单那个函套,墨绿色,古色古香,不是清朝也是民国,像这样的老旧函套,很受一些藏家欢迎,如果状况好的话,可以卖到一百块左右,甚至两三百。

    老曹的野心明显没在这函套上面,而是在这套书籍上面,林逸接过来一看,愣住了。

    只见老曹带来的那一函书,竟然是清末大收藏家叶德辉的《双梅景闇丛书》!

    说起这个叶德辉,绝对是中国旧社会的典型的土豪劣绅,但这位“土豪”颇具才情,胡适二十年代曾感慨:“现今的中国学术界真凋敝零落极了。旧式学者只剩王国维、罗振玉、叶德辉、章炳麟四人;其次则半新半旧的过渡学者,也只有梁启超和我们几个人。内中章炳麟是在学术上已半僵了,罗与叶没有条理系统,只有王国维最有希望。”

    此语话虽不多,却说明了一个道理,那个叶德辉是个人才。只可惜,这个人才有个特点,好书又好色,其好书,“所藏几二十万卷,本重本插架累累,四库应读之书既已遍读,四库未见之书亦随见随读”;其好色,则逛青楼,捧旦角,粉头断臂,男女通杀。其好书亦如好色,故有“老婆不借书不借”的规条,又有诗云“买书如买妾,美色看不厌。妾衰爱渐弛,书旧芳益烈。……买书胜买妾,书淫过渔色”;其好色而及于书,故又不辞诲淫之讥,汇辑房中、香艳诸书为《双梅景闇丛书》。则比之为学林浪子,岂不相宜?

    说白了,这就是个爱书爱美人的人物,因为思想守旧,虽然继承了传统文化,却最终被大革命绞杀的一个封建才子。

    但他编辑的书却非常有价值的,尤其这套《双梅景闇丛书》,更是他人生高潮时期的写照。(未完待续。)